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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分包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项目工程分包程序

  1、工程分包策划

  1.1根据分包商的来源不同,对本项目使用的分包商进行如下划分:

  业主指定的分包商

  项目选择的分包商

  1.2项目质量策划时,项目经理应组织合约估算部、物资采购部、技术准备部、机电工程部、土建工程部装修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分包方案,确定分包项目、分包合同内容、分包商选择方法、分包方式及候选分包商名单。

  1.3在分包方案策划时,应注意对于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分包工作,原则上只设定一个分包项目。

  2、分包商的预先评价

  合约估算部负责组织对所有向本项目提供承建制工程分包或提供劳务的分包商进行评价,以保证选用的分包商具有满足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

  2.1分包商资格预审

  合约估算部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分包商名单资格预审表。合约估算部应查对供应商填写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如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报告等)。

  2.2分包商考察

  2.2.1对重要分项工程的除资格预审外,在采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由合约估算部牵头,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门应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2.2.2对分包商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资格预审未包括的项目∶如对分包商已完成或在施工程的考察、分包商提供的样板房或样板间、对分包商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对分包商支付能力和提供保函能力的调查等。

  2.3分包商的资格预审/考察结果,是判定分包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

  3、业主指定的分包商

  3.1对业主指定并将由其与分包签订合同的分包商的管理执行本手册第7条款的规定。

  3.2对业主指定将由项目与其签订合同的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仍执行本章节的规定,即要对其进行评价。当评价为合格时,则该分包商参加选择;当其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业主,请其决定是否选择。

  4、项目选择的分包商

  4.1分包商选择

  4.1.1本项目的分包商选择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

  4.1.2招标形式的分包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向侯选分包商进行发放,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评标及定标。

  4.1.3非招标形式的分包商选择,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邀请分包商报价和提交施工方案,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分包商。

  4.1.4对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至少邀请3家分包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目经理的批准)。

  4.1.5分包商选择的全部记录资料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

  4.2分包合同

  4.2.1分包合同的内容,应以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基础,相应内容中不应有所抵触或遗漏。在分包合同中要体现质量体系的要求,明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及开展质量保证工作的要求。

  4.2.2分包合同的签订,由合约估算部组织,负责该分项工程的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参加,与中标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

  4.2.3合约估算部负责拟定分包合同文本,并将文本交有关部门会审后,再报项目经理或其委托授权人批准。

  4.2.4合约估算部按照批准的合同文本与分包商签署正式合同文本。

  5、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的验证按本手册第10、第11条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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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集团企业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名称: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1.目的

  选择高质量、高素质的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强集团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分公司劳务分包及工程分包的控制。

  3.职责

  3.1经营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分公司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劳务分包单位管理

  4.1.1分公司在需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到经营部领取《劳务分包合同》。

  4.1.2分公司必须从北京市建委发《外地在京施工企业名录》中选用并承诺执行集团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劳务队伍作为分包单位,对选取的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进京许可证进行审查核实,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企业来京施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填写《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审批表》(EMS/0809-1)。经用人单位经理批准后带相应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报经营部审批,即可列入《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EMS/0809-2)。

  4.1.3用工单位可不经过4.1.2条款直接在《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4.1.4劳务分包单位注册登记

  a.按规定到当地建委办进京注册登记手续;

  b.由用人单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暂住证;

  c.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4.1.5劳务分包合同书的签订

  a.分公司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到经营部加盖劳务合同专用章,办完手续后将一份劳务合同交经营部备案。

  b.当顾客对所选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审定,并提出充分理由反对使用该分包单位时,本企业必须更换该分包单位。

  4.1.6每年年终经营部组织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评审,分公司填写《外地施工企业年终信誉评价表》。对考核中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上报集团公司经营部,将此劳务队伍从《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中除去,并将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一年之内不得使用。

  4.2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管理

  4.2.1当总包单位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和环保意识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与分公司或项目部签订环保协议。

  4.2.2总包方确认的分包单位符合要求时,可选为合作分包单位,并填写《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审批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带上相应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集团公司经营部,即列入《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中。

  4.2.3分包单位的选定

  总包单位可不经过4.2.2条款而直接在《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选取所需分包单位。

  4.2.4.各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时,同时签订一份环保协议(附件1),连同分包合同送经营部备案。

  4.3对分包单位的环保要求

  4.3.1分公司、项目部应认真推动和教育分包单位强化环保意识,规范环保行为,实现环保目标。

  4.3.2各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单位自觉加强对各专业人员环保教育,并为整治环境因素提供必要物资器材和创造一定条件。

  4.3.3项目部主要对能源、资源、噪声、扬尘、污水排放等项目,严格进行管理和控制,并组织检查执行《施工现场能源资源控制程序》、《扬尘控制程序》、《噪声控制程序》、《污水控制程序》、《废弃物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W*/EMSC/A-20**《环境管理手册》

  W*/EMS/C*/A/0803-20**《扬尘控制程序》

  W*/EMS/C*/A/0804-20**《噪声控制程序》

  W*/EMS/C*/A/0805-20**《施工现场能源资源控制程序》

  W*/EMS/C*/A/0807-20**《污水控制程序》

  W*/EMS/C*/A/0808-20**《废弃物控制程序》

  W*/EMS/C*/A/12-20**《记录控制程序》

  6.标准表格

  EMS/0809-1《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审批表》

  EMS/0809-2《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

篇3:工程项目对分包商管理原则程序

  工程项目对分包商的管理原则与程序

  我们对于分包商的管理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无论是总承包的自主分包商或是业主指定分包商,均执行统一的规定和遵守相同的管理程序。

  1、严格执行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承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2、确保总体目标实现

  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要求,我们将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3、分层次的工期管理

  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设备/机具进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4、总承包合同内容作为分包合同的基础

  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5、分包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确认

  各分包应按与总承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总承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6、例会管理制度

  总承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7、及时处理问题

  总承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迟和延期。

  8、坚持书面沟通

  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承包均以书面指示书形式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各分包单位与总承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承包进行联系。由总承包解决的事应及时处理。

  9、合理及时拨付工程款

  总承包做好各分包的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10、加强总承包协调

  总承包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解决处理、协调分包有关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同时,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并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篇4:工程项目外加工采购分包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外加工、采购、分包控制程序

  通过严格的管理,对外加工、分包进行考核,建立供方信誉纪录,使工程中所用人、机、物均为品质优良,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1 物资部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的规定做好物资采购管理;经营部根据《工程分承包方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工程分承包的管理;物资部根据《外协件分承包方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外协件分承包的管理,保证录用合格的分承包方,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2 职责

  1、项目部负责提出详细、准确的《工程材料计划表》,包括原材料或施工设备,以及提出检验/试验和测量计量设备的需用计划。

  2、项目部对材料变更及采购物资的质量情况须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3、项目部负责与甲方之间的材料联系;项目经理应参与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和主管工长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4、公司经营部负责复核工程主要材料的价格和用量。

  5、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工程材料计划表》。

  6、公司总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批签订。

  7、设计部参与材料的选样、定样工作;

  8、物资部负责物资分承包和外协件分承包,经营部负责工程分承包。

  3 采购分承包方的评价

  1、应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在合格分供商名册内进行物资采购,物资进场后应向库管员办理移交手续。

  2、物资部负责对物资分承包方进行评价和对外协件分承包方进行评价,项目部在采购期间应及时将分承包方供货的异常情况报告公司物资部。

  3、项目部自行确定的分承包方须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其评价应由公司相关部门按分承包方评价程序进行,只有评价为合格并进入合格分承包方名录的分承包方才能与我公司合作。

  4 采购程序

  1、应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在合格分供商名册内进行物资采购,物资进场后应向库管员办理移交手续。

  2 、物资部采购的物资应向项目部提供质量证明书,经项目部验证为不合格的物资,经项目经理和质安员确认后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物资部应审核采购物资的采购计划;对物资分承包方的控制,物资部应规定分承包方提供物资样品,或到其货源处对采购的物资进行确认。

  4、物资部应建立合格物资分承包方的名录。

  5、外协件分承包由物资部进行评价并从合格外协件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分承包方,经审批后确定分承包方,与项目部共同对该分承包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6、工程分承包由经营部门进行评价并从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分承包方,经审批后确定分承包方,同时委派专人与项目部一起对该分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篇5:物业项目保洁分包服务质量管控程序

  物业项目保洁分包服务质量的管控程序

  1. 0目的:

  促使分包公司提供的服务达到我司制定的服务标准,营造整洁、优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 0控制方式:

  2.1项目公司保洁主管每日对分包服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并及时通知分包公司纠正解决。

  2. 2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对项目公司保洁工作进行抽样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分包负责人整改,如因对方失职造成我公司的声誉受损的,并在该公司服务费中扣除部分费用作为罚金。

  2.3经多次整改本季度内连续书面通告三次的,我司有权根据双方合同约束要求终止服务。

  2.4每月楼检,会同项目公保洁主管和分包公司现场负责人共同进行清洁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服务质量记录。

  2. 5发现严重影响服务质量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分包方终止清洁服务。

  3. 0 检查内容及方式:

  3.1首层地面(含绿化地带):抽查红线范围内500平方米的地面(每次抽查的区域不同)。

  3. 2首层大堂的地面、墙面:抽查其中大理石地面、墙面保养情况。

  3. 3 标准层通道的地面砖、墙面砖、公共设施、设备:每栋抽查标准层,检查地面砖、墙面砖、消防栓、防火门、排风口、后楼梯扶手、垃圾桶摆放处等地是否清洁卫生,能否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3. 4下水道、污水井(含地下室内部分):抽查下水道、沙井、污水井。查看是否达到规定的清洁标准。

  3. 5地下室管线、天棚、地面:抽查管线、天棚、地面等责任范围的保洁程度是否达到标准。

  3. 6楼宇的天台、设备层地面、公共设施:抽查楼宇天台、设备层地面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状态。

  3. 7不锈钢部分(电梯轿厢、外厅门、地面警告牌、围栏等):电梯轿厢每栋抽查一部电梯;电梯外厅门在检查标准层公共设施时一并检查。每栋抽查警示牌、围栏等。

  4.0检查标准:

  参照《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5.0质量记录及表格

  《清洁工作整改联络单》

  《保洁服务监督检查表》

  《保洁服务月检表》

  《消杀记录表》

  《垃圾清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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