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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袋公司产品质量手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市**包袋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手册

  背提包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背提包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人造革、化纤布、帆布或其它合成材料制成的各种背包、提包、背提两用包(简称背提包)。

  2、引用标准

  ZBY 73001 螺旋拉链

  ZBY 73002 注塑拉链

  ZBY 73003 螺旋拉链、注塑拉链测试方法

  ZB/TY 73028 金属拉链

  3、产品分类

  3.1 品种(按面层材料分)

  3.1.1 人造革背提包(包括PVC、PU、PE、尼龙革、合成革、针织革等)。

  3.1.2 化纤布、帆布背提包(包括刮胶帆布、帆布、尼龙绸、坚固呢等)。

  3.2 型式(按结构形式分)

  3.2.1 带有各种背带的背包。

  3.2.2 带有各种提把的提包。

  3.2.3 带有各种背带、提把的背提两用包。

  3.3 规格

  3.3.1 产品主体外形长度的最长距离确定为产品规格。

  3.3.2 产品的规格尺寸见表1。

  表1 mm

  规格

  尺寸

  极限偏差

  <300 ±3

  300-400(不包括400) ±5

  >=400 ±7

  4、技术要求

  4.1 产品面层材料

  4.1.1 产品面层材料外观 花纹清晰,在一只产品上色泽基本一致(除配色外),洁净无明显污迹。

  4.1.2 化纤布、帆布产品面层材料质量要求 不反胶,无气泡,无断经、断纬。跳纱不超过10mm。疵点大面不超过1处,其它各部位不超过2处。

  4.2 缝合

  4.2.1 缝合用线 产品的明线与合活线采用纷纷、涤纶、晴纶或丝线。

  4.2.2 缝合针距 产品的明线针距为30±3针/100mm;粗线缝制的产品明线针距为18±2针/100mm。

  4.2.3 缝合线迹 上、下线吻合,线迹平直,针距一致,一只产品上不得有两针以上边针跳线,跳1针不得超过3处;粗线缝制的产品不得出现跳针。

  4.3 配件

  4.3.1 配件电镀质量要求 光亮、无锈、无残,不允许有毛刺、烧焦、针孔、起泡、起皮、漏镀和机械碰伤,无明显色差。

  4.3.2 配件外观质量要求 色正无杂质,无毛刺,无划伤,同一只产品塑料配件无明显色差。

  4.3.3 拉链

  a.缝合平直,位合滑顺,无缺牙。

  b.金属拉链平拉强力,轻滑度应符合ZB/TY 73028的规定。

  c.螺旋拉链平拉强力应符合ZBY 73001的规定。

  d.注塑拉链平拉强力,轻滑度应符合ZBY 73002的规定。

  4.3.4 包锁 钥匙插取通畅,锁芯转动灵活。

  4.3.5 商标 图文清晰。

  4.3.6 零部件的安装 平服、牢固、基本对称。

  4.4 负重性能

  产品在规定负重指标下,经5.6条试验,背带、提把、勾环应不坏、不掉、不变形、不松动;包体不开裂。

  产品负重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面料

  产品规格mm

  (长*宽*高/0.35)

  负重kg

  人 造 革化 纤 布

  200-300

  2

  >300-400

  3

  >400

  5

  帆布

  200-300

  2.5

  >300-400

  4

  >400

  6

  4.5 包体

  形体饱满,弧线自然,角对称,基本端正。

  5、试验方法

  5.1 产品规格 采用米尺测量。

  5.2 产品面层质量要求 采用米尺测量其质量缺陷。

  5.3 缝合针距 采用米尺测量。

  5.4 拉链 取样必须与产品使用的为同一批拉链。平拉强力和轻滑度依据ZB/TY 73028和ZBY 73003进行测试。

  5.5 包锁 以钥匙试验锁的开关是否正常,无钥匙的插锁以手工测试。

  5.6 负重性能

  5.6.1 垂直试验 包内装入表3规定的重量,悬空挂于1m高,呈静止端正状态,使其受力均匀,2h后取下,检验背带、提把、勾环是否牢固。

  5.6.2 落下试验 包内装入表3规定的重量,使其包的底部距地面600mm,自然落地,着地方式有三种(正面着地、则面着地、包直角着地),应随机抽取3个样品就每种着地方式各试验一次,检验产品的缝合部位是否损坏。

  5.6.3 摆动试验 包内装入表3规定的重量,悬空挂于1m高度,呈端正状态,做摆动试验。摆动角度为45度,摆动频率为25次/miu,摆动100次,按4.4条进行检验。

  5.7 其它指标均用观感测定,在自然光线下,距产品500mm目测。

  6、检验规则

  6.1 交收检验

  6.1.1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逐件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检 验 项 目

  3.3.2 4.1 4.2.1 4.2.3 4.3.1 4.3.2

  4.3.3 4.3.4 4.3.5 4.3.6 4.5 --

  6.1.2需方可按出厂检验项目对批量在1000只以上的产品抽验50-100只。检验项目方面略有缺陷,应视为合格品。

  6.2 型式检验

  6.2.1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产品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半年进行一次;

  d.产品间隔半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用作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其数量不应少于3-5只。若产品中出现不合格项目,可加倍抽取,对该不合格项目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生产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生产厂名、商标、检验合格证(或合格章)。

  7.1.1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合格章)应包括:

  a.质量等级标志;

  b.产品生产日期;

  c.检验员代号。

  7.1.2外包装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出厂日期、产品货号、颜色、数量。

  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采用纸包装或塑料包装,还可附有产品使用说明。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或其它代用材料。特殊要求由生产厂与需方协商而定。

  7.3 运输 产品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不能重压。运输使用庶盖工具,防止雨淋日晒。

  7.4 贮存 产品应在室内贮存,空气流通、干燥,距地面和墙壁200mm以上,不能靠近热源、化学腐蚀品,防止霉变。

  **市**包袋有限公司

  总经理: **

  20**年4月18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服装公司质量程序文件:新产品试制控制程序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对新产品的试制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向顾客提供的样衣,满足其要求。

  适用于顾客要求样品的试制、修改和交付全过程。

  2.职责

  业务部负责与顾客的联系,明确顾客的要求;技术部负责样品试制的技术工作和实施试制;相关部门配合样衣的试制生产。

  3.工作程序

  3.1业务部将顾客的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说细地记录在"样衣生产通知单"上,并经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业务部以此单交技术科。

  3.2技术科接到"样衣生产制造通知单"后,及时安排纸样人员出样衣纸样,并由纸样人员填制"样衣生产制造通知单",填制完成后交技术科主管审核,无误后,纸样人员将样衣纸样交给裁床,通知开裁样衣。

  3.3裁床收到纸样人员的"样衣生产通知单"及纸样等资料后,开裁样衣。

  3.4裁床裁完样衣后,通知车板组领取样衣裁片。

  3.5车板组组长安排车板人员按"样衣生产通知单"或客人提供的原板及资料生产样衣,样衣完成后,车板组长须全面核对工艺、质量要求。然后由组长交给纸样人员确认。

  3.6纸样人员收到样衣后,应马上全面核对工艺技术、质量要求,如有不正确之处,及时通知车板组修改,直至完全符合客人要求。

  3.7纸样人员审核后,最后交给技术科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样衣退回车板组,由车板组组长交给业务部,业务部全面核查后交给顾客确认,如顾客确认不合格须按其所提批语重新进行样衣生产或修改,直至顾客重新确认合格。

  4.相关文件

  无

  5.质量记录

  《样衣试制通知单》、《样衣生产制造通知单》

篇3: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管理机构制度

  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管理机构制度

  为了加强本企业经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管理,落实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管理机构,其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的全面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2)所有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在数量上与仓库保管员共同把关,实施监控。

  (3)检验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有关知识,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相关证件后,才能持证上岗。

  (4)检验人员要认真负责,仔细检验产品说明书,出厂日期等,不能粗心大意,对过期的、质量不合格的严禁入库。

  (5)检验员在检验中,确实要进行试放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试放检验。

  (6)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要登记,单独存放,防止流入社会。并上报公司管理人员,及时退货或销毁。

  (7)建立健全产品检验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产品检验情况。

篇4:服装公司质量程序文件--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产品及产品状态的标识,实现质量问题的可追逆性,保证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全厂产品标识的设计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品质状况的标示;

  3.2前准备部

  3.2.1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3.2.2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3.2.3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3.3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3.4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标识

  4.1.1布料的标识

  4.1.1.1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4.1.1.2IQC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红箭头标签加以标识。

  4.1.1.3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1.1.4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1.2辅料的标识

  4.1.2.1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4.1.2.2 IQC检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4.1.2.3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1.3所有原材料应做到物料、帐目、存货卡三符合。

  4.1.4布、辅料若为特采须于每批材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允收"标签。

  4.2半成品的标识

  4.2.1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便于车缝时对号。

  4.2.2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4.2.2.1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4.2.2.2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红箭头标签,合格在半成品、品则无须贴标签。

  4.2.2.3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桶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箭头标签后,放于"不合格品"桶内。

  4.2.3成品的标识

  4.2.3.1成品检验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摆放在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加以区分。

  4.2.3.2成品交货时发货单上应标明款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发货日期等。

  4.2.4品质责任追溯  4.2.4.1原材料每批进厂由IQC质检员记录品质状况,当工序检验或成品检验发现由于材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可以追溯到该批原料的影响范围,能及时加以控制。

  4.2.4.2裁床的裁片由分包员在布条上印注:款号、扎号、床次、码数、件数,收发员领料时须详细记录,便于查找。具体按《裁床操作指导书》执行。

  4.2.4.3车缝组员工在生产半成品时,按流水作业,每包的包号带、衣片的编号必须核对清楚后生产,工序完成后,凭包号数量上报产量,同时便于返工时查找返工人员。

  4.2.4.4 如果检验员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通过材料的领用记录以及产量结算表可以追查责任者,将质量问题影响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5.相关文件

  5.1《裁床操作指导书》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进料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6.1各种标识牌

  6.2《存货卡》

  

篇5:服装公司质量程序文件--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1.目的

  防止产品在收发、搬运、储存、交付过程中损坏或变质,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的搬运、包装、储存、交付的过程中的防护。

  3.职责

  3.1前准备部负责原材料入库、搬运、储存、发放及盘点防护。

  3.2车缝部负责加工过程中产品的搬运、包装、储存和收发防护。

  3.2后整部负责成品的包装、搬运、储存及出货防护。

  3.4质检科负责库存材料、成品的检验判定。

  3.5成品仓负责库存、成品的入库、搬运、储存、发放及盘点防护。

  4.工作程序

  4.1搬运中的防护

  4.1.1本公司的搬运工具有:电梯、手推车、木筐、胶筐等。

  4.1.2物品的搬运应小心轻放、排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4.1.3物品搬运时重物放于下方,以保持重心稳固,注意控制搬运速度,转弯处须放慢。

  4.1.4搬运体积较小,但数量较多的物品时,必须先包装,以避免物品散落。

  4.1.5搬运时应尽量保持包装完整,并防止包装标签、标示磨损或脱落。

  4.2储存中的防护

  4.2.1材料入库后要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合理分类存放于货架上,有保质期要求的要在有效期内发货使用。未使用前,尽量保持包装完整,落地堆放物品,地面必须保持干燥,尽可能加垫隔板或其它隔离物。

  4.2.2成品入库后要按分类标识和指定地点存放,亦应贯彻"先入先出"的原则。

  4.2.3仓库内材料及产品应妥善保存,避免鼠咬虫耗、受尘、生潮。

  4.2.4仓库防火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4.2.5物料储存期限按《物料仓库管理规程》执行,成品储存期为3年,每次盘点若有超期之物料或成品须经质检员重验后再处置。

  4.3包装过程中的防护

  4.3.1产品进行包装时,要注意同一成品应使用同一包装。

  4.3.2产品包装要能起到良好防护作用,所有包装标识要清晰、正确、贴附牢固(与箱内包装物规格、品名、数量一致)。

  4.3.3顾客对包装有自己要求的,以顾客要求为标准。

  4.4产品支付过程中的防护

  4.4.1产品在交付前,应加强防护,保存在适当环境下,防止变质、损坏。

  4.4.2交付产品必须是经过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且有关记录齐全并得到认可。

  4.4.3发货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包装标识应清楚写明产品的名称、数量、发运地以及各种应有的贮运图示标志。

  4.4.4当合同有要求时,交付的责任和义务应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

  5.相关文件

  《物料仓库管理规程》

  6.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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