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签定甲供设备和非甲供材合同进行纳税筹划

浏览:42932023-08-22

  签定“甲供设备”和”非甲供材’合同进行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即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也就是说除装饰业务外的建筑业自行购买的设备要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

  也就是从事装饰劳务的建筑企业,除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外,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包括装饰企业购买提供的装饰材料。

  建筑业劳务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那么什么是“设备”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6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29号)并没有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号)中“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的规定,因此,笔者认为,仍应以省级地税机关列举的设备为准。

  (二)纳税筹划技巧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应实行以下纳税筹划技巧:

  1、建筑安装企业应利用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即“甲供设备”进行纳税筹划,由于安装施工企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中不包括建设方提供安装设备的价值,使建筑安装企业大大减轻税负。

  [案例1]

  20**年7月份,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刚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为10000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合同,其中中央空调的价款占了8000万元,则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多少?

  [分析]

  (1)筹划前的营业税分析:

  按照现行营业税法的规定,大洋建筑安装公司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0000×3%=300万元

  (2)筹划方案:

  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刚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时,将中央空调中的价款从这份安装合同中剥离出来,仅按照实际收取的建筑安装劳务费签订一份价值2000万元的安装合同。

  (3)筹划后的营业税分析:

  筹划后,大洋建筑安装公司则只需缴纳营业税,2000×3%=60万元,与筹划前相比可少纳营业税240万元(300-60=240万元)。

  [案例2[①]]

  某建筑施工企业甲公司,主营工程施工。20**年承包某市区一家建设单位A公司办公大楼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建筑工程价款为3500万元(不含设备价款,不含钢筋和混凝土价款,含地面砖、墙面砖及其他人工料等),同时约定由A公司提供混凝土、钢筋共计3000万元。其中,A公司提供的混凝土是从当地一家混凝土企业乙公司购得,价款2000万元。A公司提供的钢筋是从一家钢材生产企业丙公司购得,价款1000万元。此外,合同还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大楼所需安装的电梯,价款500万元。假设甲公司的工程年底前竣工并进行了成本结算,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此外,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假定当地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为4%,案例中各企业均没有其他业务,不考虑其他事项。请进行纳税筹划分析。

  [分析]

  (1)筹划前的税负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甲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3500+3000+500)×3%=21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10×(7%+3%)=2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00×25%=100(万元)。甲公司当年共应缴纳税费210+21+100=331(万元)。

  乙公司应纳增值税1000×4%=4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0×(7%+3%)=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乙公司应纳各税费合计40+4+25=69(万元)。

  丙公司应纳增值税2000×4%=8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80×(7%+3%)=8(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丙公司应纳各税费合计80+8+50=138(万元)。甲、乙、丙三公司共应纳税费331+69+138=538(万元)。

  (2)筹划方案:

  将大楼所需安装的电梯改由建设单位A公司提供。

  (3)筹划后的税负分析:

  甲公司应纳建筑业营业税(3500+3000)×3%=195(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95×(7%+3%)=19.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400+(210+21)-(195+19.5)=416.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16.5×25%=104.125(万元)。甲公司当年共应缴纳税费195+19.5+104.125=318.625(万元)。

  纳税筹划后,甲公司可比原来少缴纳各项税费共计331-318.625=12.375(万元)。乙、丙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发生变化。

  2、建筑施工企业在签定建筑施工合同时,要尽量规避签定“甲供材”合同,一定要争取与建设方签定“非甲供材”合同,即施工方实行包工包料。

  [案例3]

  甲施工企业承包建造了乙建设单位的一座房屋,总承包价为1200万元。合同规定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由乙建设单位购买,价款为8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分别为7%,3%,甲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请问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分析]

  (1)纳税筹划前的税负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如果价款结清后,甲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为:(1200+800)×3%=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60×(7%+3%)=6(万元),抵减企业所得税为66万元×25%=16.5(万元),实际应纳税额为66万元-16.5万元=59.5(万元)。

  (2)纳税筹划方案:

  若甲施工企业进行筹划,不让建设单位乙购买建筑材料,而由自己代为购买或甲实行包工包料。这样,甲施工企业就可利用自己在建材市场上的优势(熟悉建材市场,能以低价买到质优的材料),肯定比800万元更低的价格,假设以600万元的价款买到了所需建材。

  (3)纳税筹划后的税负分析:

  纳税筹划后,合同约定的总承包价就变更为1800万元。则甲施工单位应纳营业税:1800×3%=54(万元),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54×(7%+3%)=5.4(万元),抵减企业所得税为=59.4万元×25%=14.85(万元)。实际应纳税额为59.4万元-14.85万元=44.55(万元)。

  与筹划前相比,甲施工企业少缴59.5万元-44.55万元=14.95万元税款,而乙建设单位也节省200万元工程合同支出。

  (三)应注意的问题

  在实践操作当中,有些建设方(建设单位)不愿意与安装施工企业签定“甲供设备”的合同,硬性要求安装施工企业包工包设备。面对此种情况,为了减轻税负,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

  1、安装施工企业必须与建设方协商好,一定要签定“甲供设备”合同。

  2、建设方与安装施工方要签定授权委托书,授权安装施工方以建设方的名义进行设备采购活动。

  3、设备的采购价款必须由建设方的银行账号打入设备供应商的银行账号,施工方决不能进行垫设备价款。如果建设方已经把钱预先给予了安装施工方,在安装施工方作了“预收账款”处理的情况下,要求建设方付设备采购价款是不现实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那就是,建设方、安装施工方和设备供应商签定一个三方协议,由建设方授权安装施工方把建设方预付给安装施工方的工程款(实际上在安装施工方的“预收账款”中反映)支付给设备供应商。

  4、设备供应商开发票时,只能开给建设方,发票的刊头是建设方的单位名字,而不能开给安装施工方,由安装施工方把发票再递交给建设方。

  [①] 本案例选自朱冬;《施工企业销售自产货物的纳税筹划》,中国税务报,20**年3月7日.

篇2:酒店采购部案例:合同

  酒店采购部案例:合同

  20**年12月底,随着新年的到来,采购部的工作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一些需要进行续签的供应商进行续签,对一些供货条件不稳定、报价不及时、配合力度不够、服务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出局,对于一些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洽谈。此时部门同事也开展了"地毯式"的手头清理工作。合同签定是这些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

  本次签定合同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部门同事也是尽量的去克服,而由于这样导致兄弟部门的工作量也加大了,同时,在合同条款、字体、合同签定证件等方面的事情也没马虎过,供应商也是叫苦连天,有的供应商由于自己图一时方便有些工作没到位,导致工作重复两三遍才算最终完成。部门的打印机也是不停的工作着。而对此次签合同过程的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就数两个进场供应商比较麻烦,为了能争取到对酒店有更多的利益,几次总监、本人利用加班的时间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为了使酒店的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根据我司娱乐部酒水销售的历史情况看,与供应商进行很大耐度上的周旋,象洋酒供应商的宣传推广费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洽谈、分析,从原来的三十多万提高到七十多万,大大的保障公司的利益。

  点评:

  为保障公司的利益,合同的签署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本部在此工作上吸取了大量的经验,为优化下步的工作提供了依据。

篇3:PC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

  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