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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同详细内容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7

  审查合同的详细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二、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四、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五、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六、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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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C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

  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酒店采购部案例:合同

  酒店采购部案例:合同

  20**年12月底,随着新年的到来,采购部的工作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一些需要进行续签的供应商进行续签,对一些供货条件不稳定、报价不及时、配合力度不够、服务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出局,对于一些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洽谈。此时部门同事也开展了"地毯式"的手头清理工作。合同签定是这些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

  本次签定合同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部门同事也是尽量的去克服,而由于这样导致兄弟部门的工作量也加大了,同时,在合同条款、字体、合同签定证件等方面的事情也没马虎过,供应商也是叫苦连天,有的供应商由于自己图一时方便有些工作没到位,导致工作重复两三遍才算最终完成。部门的打印机也是不停的工作着。而对此次签合同过程的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就数两个进场供应商比较麻烦,为了能争取到对酒店有更多的利益,几次总监、本人利用加班的时间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为了使酒店的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根据我司娱乐部酒水销售的历史情况看,与供应商进行很大耐度上的周旋,象洋酒供应商的宣传推广费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洽谈、分析,从原来的三十多万提高到七十多万,大大的保障公司的利益。

  点评:

  为保障公司的利益,合同的签署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本部在此工作上吸取了大量的经验,为优化下步的工作提供了依据。

篇4: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其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开工。

  1.2编制人员(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调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再研究经济效益和施工进度等因素。

  1.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切实可行,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口号化。

  1.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特点:

  1.4.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安全危害。

  1.4.2针对不同工序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1.4.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1.4.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1.4.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因难和危害等,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1.5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篇5:服装公司质量程序文件--订单审查程序

  1.目的

  为使本公司能在质量、价格、交期等方面均能满足客户要求,而对顾客的要求进行识别评审,以符合供需双方利益。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客户订单的受理、评审、变更等。

  3.职责

  3.1业务部负责客户订单的受理、通知生产或订单变更的联络。

  3.2工厂部负责计划生产及交期确认。

  4.工作程序

  4.1样衣确认流程

  按照《样衣制作管理程序》的规定步骤进行样衣制做及送样确认。

  4.2报价流程

  客户有报价需求时,由业务员根据样衣构成,从材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方面因素汇总制作"报价单",经过业务主管或副总审核后,报价给客户。

  4.3订单受理流程

  4.3.1业务部相关业务员接到客户订单后,应对订单上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交期进行确认后,记录于"订单受理一览表"。

  4.3.2业务员将记录后的客户订单盖空白"订单评审专用章",呈交业务主管会同工厂部生产计划员评估其最后交期是否可满足,若可满足则于客户订单上签名确认,呈交副总经理核准。

  4.3.3业务部将客户资料分发给工厂部、质管部,生产计划员根据客户要求交期编制"生产计划表",安排生产及出货。

  4.3.4若经会审确认无法在客户要求的交货期限内完成生产计划,则由业务部同客户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以客户最后确认的期限为准。

  4.4订单变更

  当客户对已接受订单提出内容变更时,业务部须记录于"客户往来资料记录表"上存档备查,并将变更内容记录在"订单变更通知单"上,按以下方式处理:

  4.4.1客户的款式或规格尺寸更改,由业务部将"订单变更通知单"交由工厂部、技术科进行技术分析,决定是否重制样衣交客户确认。

  4.4.2业务部根据更改内容调查进料及生产状况,依据公司损失的影响程度向客户说明,提出合理补偿要求。

  4.4.3客户提出的价格变更由业务部呈报副总经理,并根据与客户协商结果作出价格更改。

  4.4.4客户订单数量或交期更改,若客户减少或取消订单,按4.4.2执行。若为增加订单或交期更改,由工厂部生产计划员和业务部进行审核分析,可达成更改要求则按更改要求执行。若无法达成则由业务部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

  4.4.5客户若有其他方面的变动,由业务部负责审核,接受则以"订单变更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

  4.5若客户未提出变更,应依其原要求彻底执行,除非获客户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6结案

  4.6.1结案说明

  4.6.2归档

  5.相关文件

  5.1《样衣制作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订单受理一览表》

  6.2《订单评审记录表》

  6.3《客户往来资料记录表》

  6.4《订单变更通知单》

  6.5《订单评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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