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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汽车零部件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本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目的和作用: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要求班组长或员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通过这种形式,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深了班组对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的了解,提高了班组现场管理的水平。具体如下:

  1、班组长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2、班组长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3、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厂办,同时将情况写在日常安全检查上。

  4、检查的内容:

  (1)、设备防护装置

  (2)、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

  (3)、安全遮拦和警示标志

  (4)、车间堆料合理

  (5)、场地整齐整洁

  (6)、防火措施

  (7)、防暑降温

  (8)、防护用品穿戴整齐

  (9)、不喝酒上班

  (10)、通道畅通

  (1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详细填写处置要求,验证情况和时间,填写签名。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采编:www.pmceo.cOm

篇2: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1.1安全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对安全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查制度: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1.2安全检查的形式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公司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由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部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部汇总上报。

  ──项目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专业性安全检查:

  a、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部。

  b、专业性安全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季节性安全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进行安全检查。

  d、安全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1.3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做到“三定”、“二不交”,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二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工程部,工程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

  1.4安全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奖惩制度。

篇3:矿山安全检查制度(4)

  矿山安全检查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是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设备、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安全检查,从而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保证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保护职工在劳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1、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

  ①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月底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②公司安全部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③公司每月由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保卫部、资产部组成联合安全检查组,对全公司生产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参加的成员部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内容,使检查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④分公司安委会每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以安全科为主,参加人员有分公司安全生产经理、安全科和生产科长、车间主要负责人等。

  ⑤各职能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

  ⑥各生产车间每月车间主要负责人组织对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2、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各级领导上岗检查,必须严格执行领导下井跟班制度,分公司经理每月最少组织检查一次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副经理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生产车间和班组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各级安全检查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纪现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制度

  ①分公司安全科除每月三次大检查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对重点危险源必须检查一次。

  ②专职安全员跟班上岗,对本班组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并将本班检查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科。

  ③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班巡回进行检查。

  4、季节性、节日检查制度

  ①公司、分公司每年在雨季、冬季要有组织的进行两次季节性安全检查。

  雨季重点对矿山、尾矿库的防洪、防汛进行安全检查,及其它防洪、防汛、防暑、防雷电等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冬季重点对井下巷道、矿山道路的防冻、防滑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有火炉的作业场地和工作室进行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检查。

  ②车间、班组要做好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后的节日性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反松动、反麻痹、反侥幸、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禁酒后上岗。

  5、隐患复查制度

  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到整改期限时,必须进行复查验收,全面实行“谁复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各种安全检查要领导带头、亲自组织、认真进行,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形成闭路,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将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查安全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不按期整改者、拒不执行整改者或整改不彻底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不健全的规章制度,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补充完善。使安全检查具有实效性,真正保证规程、制度严格执行,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篇4:冶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4)

  冶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4)

  安全检查是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设备、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管理漏洞,保证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保护职工在劳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一、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副经理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大检查。

  (2)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公司进行两次安全巡回检查。

  (3)公司各职能部室依照分工职责,每月对各分公司至少一次巡回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各种专项安全检查。

  (4)公司在雨季、冬季、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分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1)分公司经理每月最少参加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2)分公司安全副经理每月组织三次例行安全检查。

  (3)安全科每周进行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4)分公司各职能科室依照分工职责,进行巡回安全检查;按规定开展各种专项安全检查;必须参加例行安全检查。

  (5)车间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6)分公司在雨季、冬季、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矿山部分

  (1)公司、分公司下井跟班经理班中对各作业面进行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2)跟班车间主任班中对各作业面进行至少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3)带班长、安全检查工、测风工班中对各作业面进行不少于二次巡回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班中对作业面要随时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尾矿库部分

  (1)分公司经理每月对尾矿库进行二次安全检查。

  (2)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主管尾矿库车间主任每周对尾矿库进行不少于二次安全检查。

  (4)尾矿库班组长每天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巡回安全检查。

  (5)尾矿工每二小时对尾矿库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四、安全检查要求

  (1)各级安全检查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频率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前必须针对所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

  (3)认真按安全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执行,按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分类建档,严格实行闭合管理。

  (4)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危及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人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

  五、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安全检查要领导带头、亲自组织、深入现场、认真检查。按规定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形成闭合,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按照《三违处罚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查隐患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不按期整改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必须保证安全检查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保证规程、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对检查不负责、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5: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适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第二条 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⒈检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记录及其会议决议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等。

  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⒊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⒈按照设施设备,储运,电气,消防,维护,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

  ⒉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职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⒊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第一条 安全检查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条 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监查,内部检查是公司,企业内部各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第三条 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⒈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分公司级安全检查,部门级安全检查和部位级安全检查。

  ⑴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⑵部门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⑶部位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每旬要求进行一次。

  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部门,岗位职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⒊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值班安排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www.pmceo.com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灭火器压力,电气装置,库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潮防洪工作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第七条 对法定的检测检查和政府督查,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法规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定期开展法定检测工作,对政府部门组织的督查,公司各部门要记录建档。

  第八条 开展安全检查,应成立公司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提出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参加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

  第十条 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建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向被检部门提交<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被检部门应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被检部门对查出的 问题应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不得拖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或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十二条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确认,填写整改及反馈单确认消除,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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