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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区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为协助学校加强教育,特组建学校家长委员会。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15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能如下:

  1.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教育。

  2.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学校指导家庭教育。

  4.帮助解决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开展专题调查,为家校协同教育的决策提供资料,当好参谋。

  6.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接受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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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心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心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密切学校、老师和家长联系,交流家庭教育经验,让广大家长全面地了解和支持学校工作。学校倡导、学生家长积极支持,成立章 丘市第五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

  第2条 学生家长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组成,协调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者关系的群众组织。

  第3条 学生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配合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为高等学校输送更多的合格新生,为章 丘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建设者,为办好章 丘五中作出贡献。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4条 协助学校和社会,执行教育、教学规章 、政策和法律。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和生产劳动诸方面和教育,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思想、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情感,树立尊师重教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管理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第5条 收集并反馈家庭教育信息,总结、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经验。

  第6条 听取学校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报告,征求学校领导和教师对家庭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学校收费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参与必要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8条 发挥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桥梁作用,促进学校与家庭互通信息,及时反映和研究学生思想、学习情况,向学校提出有关建议,研究并落实必要的改进措施等。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9条 协调社会及新闻媒介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大会

  第10条 每届学生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学生家长组成,经学校推荐、审查,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而产生。

  第11条 学生家长会,以年级、班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一至三次,听取学校的工作报告,通过拟向学校提出的批评和建议,研究决定委员会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四章 组织领导机构

  第12条 学生家长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委会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联络常务委员、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常务委员有九人组成,负责联络和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大会,具体履行第二章 中的有关职责。

  第13条 常务委员会为家长委员会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立主任委员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在常委中民主选举产生,秘书长由学校指派。

  第14条 常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学生家长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15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或补充权均属学生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修改或补充条 款须经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16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常委会议决议为准。

  第17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篇3:第三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三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协助学校、年级做好学生的各项工作使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形成尊师重教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组织机构:由五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4人。

  三、议事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委员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由主任委员负责或指定专人执行。

  四、基本工作:

  1.协助学校、年级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家长要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并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周六、周日补课,晚夜自习的生源组织、教师聘任,费用收取,管理发放。

  4.负责学生迎考复习,教辅贵料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5.协助年级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监督周六、周日,晚夜自习的落实,审核奇料的使用情况。

  6.及时搜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年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年级和教师。

  7.参与年级重要问题的协商。

  8.协助年级组织召开家长会。

篇4:第二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二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家长委员会成员覆盖面要宽:要考虑到家长的职业、职务、孩子所在的班级和家庭住址等情况。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关心学校工作,在本单位和周围群众中有威望,重视后代培养,对子女教育有方,较好的教育效果。

  2、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重视家庭教育,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良好的言行,事事处处为孩子做出表率,做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情动情,以性养性,以行导行。树立优良的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创建有利孩子成长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增强无声教育的力量。

  3、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责任心强,热情,有组织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6、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家长学校的活动,出勤记录也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选聘条件。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田村小学三楼会议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篇5: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Z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家长学校的参谋机构,也是家长会议的常设结构。

  二、家长委员会应具备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

  2、热心教育事业和家庭教育,工作积极;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在本单位有威信,敢于发表意见;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三、家长委员会的权力:

  1、听取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工作报告,审议家长学校教学计划,有权对家长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2、参与学校及家长学校的管理,参与课题研究。

  3、召集家长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4、协同学校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教经验,参与“合格家长”的考核和优秀学员、优秀家长的评选。

  四、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校教育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向学校提供教学改革信息。

  2、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科学育儿的观念。

  3、协助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

  4、帮助家长学校学员解决家教中遇到困难的义务。

  5、协助学校、班主任解决校、班、家长之间的矛盾。

  五、家长委员会在本校初一年级学生家长(即家长学校学员)中产生,一般由家长领导小组、班主任、家长代表协商产生,委员会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

  六、家长员会由家长学校领导、家长代表15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10--12名,下设年段家长委员会。

  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3次全体会议,以总结检查家长学校成果,并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同步进行。

  八、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实践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发展普及,并保持横向联系,以推动家教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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