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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第三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协助学校、年级做好学生的各项工作使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形成尊师重教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组织机构:由五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4人。

  三、议事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委员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由主任委员负责或指定专人执行。

  四、基本工作:

  1.协助学校、年级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家长要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并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周六、周日补课,晚夜自习的生源组织、教师聘任,费用收取,管理发放。

  4.负责学生迎考复习,教辅贵料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5.协助年级做好日常教学工作,监督周六、周日,晚夜自习的落实,审核奇料的使用情况。

  6.及时搜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年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年级和教师。

  7.参与年级重要问题的协商。

  8.协助年级组织召开家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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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二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二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家长委员会成员覆盖面要宽:要考虑到家长的职业、职务、孩子所在的班级和家庭住址等情况。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关心学校工作,在本单位和周围群众中有威望,重视后代培养,对子女教育有方,较好的教育效果。

  2、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重视家庭教育,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良好的言行,事事处处为孩子做出表率,做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情动情,以性养性,以行导行。树立优良的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创建有利孩子成长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增强无声教育的力量。

  3、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责任心强,热情,有组织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6、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家长学校的活动,出勤记录也成为家长委员会成员选聘条件。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田村小学三楼会议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篇3: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Z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家长学校的参谋机构,也是家长会议的常设结构。

  二、家长委员会应具备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

  2、热心教育事业和家庭教育,工作积极;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在本单位有威信,敢于发表意见;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三、家长委员会的权力:

  1、听取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工作报告,审议家长学校教学计划,有权对家长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2、参与学校及家长学校的管理,参与课题研究。

  3、召集家长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4、协同学校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教经验,参与“合格家长”的考核和优秀学员、优秀家长的评选。

  四、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校教育的要求,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向学校提供教学改革信息。

  2、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科学育儿的观念。

  3、协助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

  4、帮助家长学校学员解决家教中遇到困难的义务。

  5、协助学校、班主任解决校、班、家长之间的矛盾。

  五、家长委员会在本校初一年级学生家长(即家长学校学员)中产生,一般由家长领导小组、班主任、家长代表协商产生,委员会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

  六、家长员会由家长学校领导、家长代表15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10--12名,下设年段家长委员会。

  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3次全体会议,以总结检查家长学校成果,并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同步进行。

  八、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实践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发展普及,并保持横向联系,以推动家教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篇4:(高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  中学(高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

  4、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一名成员产生。

  5、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 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里中学。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级组长、德育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篇5:(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团结全校学生家长,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构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立交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使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更广泛的动力,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的领导下,政教处指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是沟通学校和家庭、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是指导家长认真担负起教育子女的作用,帮助学校拓展德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是积极研讨家庭教育的规律,总结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工作,为学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名推荐,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填写相关登记表。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分设三级:一级为班级家长委员会,15-20名家长组成;二级为年级家长委员会,每班推荐2名家长组成;三级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每班推荐1名家长组成。

  第六条: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年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组成必须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其成员必须具备下列: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热心学校工作,能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2、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4、有一定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一般情况下连任至本年级毕业。如有特殊原因空缺,可由班主任提名增补代表。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学校政教处安排专人负责。

  第三章 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家长委员会在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情况下,在和学校联系落实的基础上可由学校安排进教室听课,或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到校听课,与学校共同研究教育教学工作;

  2、有向学校咨询,了解学校政务公开的有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定、政策的权利;

  3、与学校商量后,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将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向学校反映,或以提案的形式向家长委员会大会提出。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如下义务:

  1、倾听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学校反馈,促进学校改进工作;联系家长,采用多种形式,运用社会力量,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2、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可利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班主任协助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教水平;

  4、在家、校联系上,积极起到双向互动钮带作用。对家长的意见可及时向学校反馈。部分家长对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没能理解时,有义务主动配合学校做解释、说服工作;

  5、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整体利益,完成本委员会交派的任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为使家长委员会起到联系家长和学校的桥梁作用,特设家长信箱:设立于学校保卫科门口,欢迎家长用书面形式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提出建议。家长委员会接待日,每逢学校召开学生家长会期间,家长委员会成员轮流在学校接待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常设在政教处办公室。联系电话5***3。学校网址:h***。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由学校行政会议和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zz中学政教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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