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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校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第1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2条 章丘五中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第3条 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左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如另选他人,在选票上候选人姓名左方的空格内划“×”,然后在另选他人(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划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的为废票。

  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4条 选票共6种:即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工会主席选票,工会副主席选票,女工主任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票。6种选票在同一票箱一次投票,分别计票。采取人工计票的方法。上述选票的各项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第5条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举行选举。收回的各种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进行选举。

  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者,始可当选。如果得票过半数者多余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票数相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第6条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5名。监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预备会仪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被提名为各项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第7条 选举设一个投票箱。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然后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第8条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监票人核对无误后,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发出和收回选票数,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9条 本选举办法,由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选举中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之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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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新湖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由新湖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2)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乐于奉献;(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4)能够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公道办事,受群众拥护;(5)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新进社区工作班子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原工作班子成员原则上在55岁以下,新进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原则上达到大专文化程度、原支部班子成员原则上要达到高中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四、*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均采用无候选人直选的方式产生。

  五、*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竞选人选,采取个人自荐,经资格审查符合竞选条件后,参与竞选演讲,由大会直接选举。*新湖社区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在当选的委员中产生。

  六、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选举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时设两张选票,其中委员选票一张,书记、副书记选票一张。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七、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八、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遇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选举书记、副书记时,同一被选举人在获得书记、副书记选票时,书记职位的选票可以计入副书记职位的得票数;当被选举人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应在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按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重新选举时,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列,如遇票数相等,则按姓氏笔画排列。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如有到会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竞选演讲人按本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选举时,在“姓名”栏后面的长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二、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全体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参与竞选的党员,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本次大会选举,设投票箱一只。投票的顺序是: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主席台成员投票,再由其他党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当场启封投票箱,清点投票箱内选票张数。

  十四、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委员、副书记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五、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由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上届社区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篇3:苑学学生会增补选举办法

>  北苑中学学生会增补选举办法

  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实施自主管理的群众性社团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我校学生会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一直肩负着重要使命。现原初三年级学生会成员因毕业出现自然空缺,根据我校学生会选举条例,需增补新的成员。增补选举具体方法如下:

  一、成立筹委会

  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成立选举筹委会,筹委会成员为现学生会成员(现初二、初三的学生会成员)。

  二、选举工作流程

  1、前期宣传:通过学校网站、橱窗、各班课间通知等形式进行宣传;

  2、报名:为保证学生会候选人员质量,在推荐的基础上再依据自愿的原则引导优秀学生参加学生会的竞选,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会候选人按如下方法产生:

  1)增补对象为初一年级学生。

  2)初一年段各班推荐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学1名作为学生会初步候选人。

  3)召开学生会候选人员会议。

  3、候选人产生办法

  1)学生会竞选工作在校团总支领导下进行。各班班委会要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把乐意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出来。

  2)学生会干部候选人由各班民主推荐、班主任审核、学校审核相结合产生。

  3)所有参加年级学生会干部竞选的候选人必须品学兼优,并是班干部。

  4、有选举权的人员产生办法:因场地时间等原因,经学校研究决定,参加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人为初一各班的班委、初二、初三各班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选举程序

  1)宣布:北苑中学学生会选举及竞选演讲大会现在开始。

  2)主席宣读学生会章程及选举大会注意事项及工作安排。

  3)竞选演讲开始。(发选票)

  4)划票。(注意划票的方式及方法)

  5)投票。(由专人负责收齐)

  6)计票。(报告实发票数与到会有选举权人数;报告有效票数,废票去除)

  7)唱票统计。(按序号进行)

  8)报告选举结果。

  6、选举注意事项:

  1)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选举代表应认真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听好每一位候选人的演讲,确定投票意向,投好庄严一票,选好自己的当家人。

  3)按照选票规定进行统一划票,凡有所划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意涂改的选票均作为无效票处理。

  4)选举委员会成员也要投票。

  5)统计好到会且有选举权的人数与实发票数是否相符。投票完毕后,进行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则该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数多于实发票数,则该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6)宣布选举结果, 宣布选举及演讲大会结束。

篇4: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项目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三)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六)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条 党(总)支部选举

  (一)党(总)支部选举一般应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进行。

  (二)党(总)支部选举工作应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由所在党(总)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要把向党员进行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和党内选举基本知识教育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总支(支部)党员大会,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分工抓落实。

  2、认真做好党(总)支部工作报告。对任期内党(总)支部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届党(总)支部工作提出建议。要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党(总)支部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形成正式报告。

  3、认真搞好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在广泛酝酿推荐基础上进行集中,也可由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先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广泛听取意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都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准备好选票和投票箱。选票名单应按姓氏笔划排列。

  (五)召开党(总)支部大会,大会应由党(总)支部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大会的主要议程:一是听取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选举产生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

  (六)党(总)支部大会选举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方为有效。

  (七)负责党(总)支部大会选举工作的监票人、计票人,应从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并经党(总)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八)选举结果应从获得到会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以得票多者当选。

  (九)当选支部委员会成员应推荐一名同志主持第一次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充分协商,明确分工,并将党(总)支部大会选举结果和党(总)支部委员会分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查,并提交党委批复。

  (十)党委批复应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或张榜公示。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党员大会选举程序

  (一)会议准备

  1、拟定选举大会议程;

  2、草拟选举办法;

  3、印制选票;

  4、准备票箱;

  5、选取工作人员

  (二)会议选举工作基本议程

  1、选举大会开始后,通过选举办法。

  2、大会主持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3、通过监、计票人员。监、计票人员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总)支部提名,但候选人不得担任。

  4、监、计票人员清点有选举权的党员数。预备党员和没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另指定位置就坐。

  5、监、计票人员检查票箱落锁。

  6、监、计票人员发放选票。核对选票发放数和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量是否相符,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多余选票剪角作废。

  7、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要求,有选举权的党员填写选票。

  8、投票。

  9、选举工作人员开箱清点选票。核对收回票数与实发票数是否相符,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10、大会主持人宣布收回票数情况和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有效;若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投票。

  11、监、计票人计票。计票结果按候选人得票多少排序,并填写书面报告,由监计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布选举计票结果。

  1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委员当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

  13、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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