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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党员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食品公司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gg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内容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责任区。所谓党员责任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能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一定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gg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gg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

  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党员返回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情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的,可按章程规定办理*手续。

  2.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情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gg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4)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5)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  (7)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9)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11)以上各项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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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学校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学校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提倡自带茶杯,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篇3:某中学党员学习制度

  E中学党员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加强党员的政治学习意识,推进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新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乌海市第E中学党员学习制度》。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终身学习的理念,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地点

  由党支部制定我校《党员学习计划》。

  党员理论学习形成每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如遇急需传达的中央、省、市和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地点在党政会议室或阶梯教室。

  三、学习内容

  以邓小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市及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以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军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等知识的学习。使广大党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内发展大事及我校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在使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技能。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分门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像片等并不定期邀请领导或专家作专题讲座。

  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至少有一本学习笔记或一篇学习心得。

  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张永贤书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每月由张永贤书记或宣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帮助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省、市及局的各项方针政策。

  六、学习要求

  党支部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我校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学习成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年度交支部办公室备查。

  考勤制度。建立健全《乌海市第E中学党员学习考勤制度》,参加学习的成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每次会议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推动全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学习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习结果通报制度。支部将不定期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 流与辐射。

  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党员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在全校党员中形成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增强对学习型党员、学习型组织理论理解的正确性,夯实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基础,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学习,做学习型党员,保证不断向上的活力。最终全面开展好争创“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型支部的活动。

篇4: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实施办法

  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实施办法

  党员承诺践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是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根据中组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员承诺践诺的基本要求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党员承诺践诺与促进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融为一体,引导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承诺践诺,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能力。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要坚持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党员承诺践诺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承诺践诺成效的重要标准,突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党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做到机关为基层服务,教辅为教学一线服务,一切为学生成长服务。

  立足工作、自觉奉献。要根据党员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承诺践诺,引导党员立足正在干的事情,将承诺事项融入工作职责、化为工作行动,在承诺践诺中创造佳绩、多做贡献。

  激发动力、增强活力。要引导党员把承诺践诺与追求进步的内在需求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能,努力提高承诺践诺水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紧密结合实际承诺践诺

  党员承诺践诺的内容要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健全领导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切实转变作风、关心服务基层党员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按照组织议事规则和组织程序办事、认真执行组织决议,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坚决抵制腐败侵蚀、树立良好干部形象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教师党员要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加强教学科研、履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重点承诺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学生党员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共同进步、加强实践锻炼和志愿服务、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机关党员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廉洁自律、直接联系、服务基层和群众、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单位)中的党员要围绕坚持“三亮三比三评”,注重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

  三、正确把握承诺践诺的方式方法

  每个党员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践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承诺践诺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

  (一)提出承诺(1-2月份)。把党员承诺作为评价党员为不为民、敬不敬业、纯不纯洁的基本标准,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有没有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标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年度承诺由党员根据个人的工作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在每年年初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进行。承诺事项要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每名党员可依岗按责向支部承诺3-5项。党支部对党员承诺要认真审核把关,逐一登记备案,建立台账,对抽象空洞或不切实际的承诺要指导党员重新提出。

  (二)公开承诺(3月份)。党员的承诺事项,要明确公开承诺的效果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并在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通过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单位(部门)网页等形式,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履行承诺(4-11月份)。党员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兑现承诺内容、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一是明确进度。党员根据承诺事项,明确践诺的时间进度、重点措施和完成时限。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掌握汇总党员践诺情况,及时推进践诺活动。二是定期报告。党员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汇报践诺情况,没有完成的承诺事项要说明理由和下一步打算。三是督查通报。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督、随机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帮助。支部对党员践诺情况每半年要通报一次,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四)评议承诺(12月份)。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对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一是严格“四评”。主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领导点评的方式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实事求是,重点汇报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党员互评要客观中肯,做到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帮超”;群众评议要扩大参与面,注重邀请www.pmceo.com党外群众代表参与;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二是评出优劣。年度承诺的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不超过15%。即时承诺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评定时间。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员承诺践诺情况纳入经常性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做好党员承诺践诺情况的记载记录,以备查验。三是表彰奖励。党员评诺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要确定为党员示范岗;评定为“合格”的,要进一步激励赶超;对“不合格”的,要重点教育整改,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党内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对承诺践诺工作的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建立健全承诺践诺制度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作为我校今年“强党性 固信念保

  纯洁”党员系列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各院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问题,搞好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具体负责党员承诺践诺的组织实施,切实为党员履行承诺提供必要条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

  (二)以人为本、关心激励。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承诺践诺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在承诺践诺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热情关怀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认真解决党员承诺践诺中遇到的难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激发党员承诺践诺的持久热情。

  (三)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结合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实际,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工作党员特点,开展承诺践诺。对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要指导他们立足本职承诺践诺,既要充分体现工作职责,又要充分体现表率作用。对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指导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承诺践诺。

  (四)广泛宣传、大力指导。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员承诺践诺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认真总结承诺践诺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多做贡献。

篇5:某学校后勤公司党员干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制度

  学校后勤公司党员干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制度

  一、总体要求

  结合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特点,发扬我们党关于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有针对性的开展后勤公司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拓展后勤公司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内容,畅通职工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努力解决职工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共同实现学校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公司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1.提高认识,以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形,尤其是公司党员干部,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态度,切忌妄自尊大,目中无人。

  2.深入基层,以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建议为着力点。到群众中去,积极听取职工的意见,了解广大职工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反映大家的意愿和要求。

  3.热心服务,以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落脚点。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公司党员干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的总体要求,踏踏实实塑造党员干部在职工中的良好形象,体现出后勤公司建设服务型党员队伍、服务型干部队伍的工作思路,提高公司凝聚群众的能力。

  三、主要方式

  各部门党员干部要按照学校和公司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作好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要与困难职工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干部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公司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支部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公司各个部门可建立志愿者队伍(或党员服务站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政府、学校或其它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职工群众的捐赠活动。

  5.深入基层调研。后勤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基层一线岗位调研,听取职工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群众,帮助基层和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部门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6.做好接待职工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职工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职工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7.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与监督

  1.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由支部书记负责,公司协助支部对分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落实。

  2.每年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对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检查、测评、整改情况要向职工群众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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