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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Z大学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鼓励各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有关单位和个人(校友)对学校进行捐赠。

  第三条 凡以学校名义或以学校各单位名义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均按本办法规定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以学校各单位名义接受的且需学校承担相应义务的捐赠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经学校批准。

  第四条 学校对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和使用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捐赠资金的管理

  第五条 学校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并接受捐赠方的监督。

  第六条 凡是以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名义获得的捐赠资金必须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核算管理。以学校各单位名义获得的捐赠资金,按照学校规定对各单位的分成比例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捐赠资金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七条 捐赠方与学校签订合同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第三章 捐赠物资的管理

  第八条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的物资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学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接受捐赠的物资。

  学校各单位以学校名义接受的捐赠物资使用权归学校,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物资使用权原则上归各单位。

  第九条 学校对接受捐赠物资实行严格的登记、保管、交接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物资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须到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第十条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物资到校后,接受捐赠的单位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按捐赠协议和捐赠清单对捐赠物资进行清点、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纳入学校正常的固定资产管理。校庆或重大活动期间接受的捐赠物资可由各单位先行登记保管(**石油大学校庆物资捐赠登记表见附件),然后履行国有资产入帐手续。

  第十一条 接受捐赠物资在验收中发现损坏短缺情况,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及各单位成立捐赠物资接受管理工作小组。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捐赠公示制度,增加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接受捐赠人的质询,并定期向大额捐赠人报告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制订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凡因弄虚作假,隐报瞒报,造成捐赠、赞助资金和物资流失、浪费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石油大学校庆物资捐赠登记表

  接收单位: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接收人 捐赠单位 捐赠对象

  说明:1.接收单位:学校机关处(部)室、二级学院

  2.捐赠对象:学校、机关处(部)室、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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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校园地下停车场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地下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为维护学校地下停车场的秩序,规范地下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学校资产安全,保护学校及车位使用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学校所有,车位采取租用方式有偿使用。

  第二条 学校公务车和职工私家车均需交纳存车费。

  第三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计划财务处依据存车协议收取存车费。

  第五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地下停车场设施的日常维修与维护。

  第六条 行政管理处负责地下停车场立项工程的建设与维修。

  第七条 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地下停车场消防设施的配备与维修、停车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二 车位管理

  第八条 地下停车场限定学校正式员工的车辆停放,一名职工只能申请一个车位(一户家庭最多申请两个车位)。

  第九条 公务车使用单位或职工申请车位,应向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批准后与资产管理处签订存车协议。

  第十条 公务车使用单位或职工拟终止停车的,须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协议终止手续。禁止私自将车位转租他人,一经发现,学校收回车位使用权。

  第十一条 存车费按年度收取,学校根据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超过交费期限15天未交费,学校收回车位使用权。

  三 出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 地下停车场24小时开放,遇工程维修、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影响车辆存放时,地下停车场临时停用。

  第十三条 地下停车场安装智能道闸系统,车辆须刷卡出入,无卡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

  第十四条 地下停车场限高2米,超过限制高度的车辆禁止进入。

  四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停车场仅允许备案并交费的车辆停放,其它车辆严禁停放。

  第十六条 车辆出入停车场须减速慢行,在停车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七条 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安装热车仪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故障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八条 停车场内禁止随处扔垃圾,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九条 停车场的车辆出入通道禁止人员通行,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地下停车场。

  第二十条 禁止消防通道及过道等处随意停车,对不按位停车造成的后果,车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车辆停放应避让公共设施、障碍物和其他车辆,损坏停车场设备和设施的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地下停车场内禁止试车、修车、洗车、练车,禁止无证驾驶。

  五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学校可以取消其存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某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对外经营工作和接待任务日益增加,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等方面考虑,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私车公用”原则

  1.有利于公司对外业务的开展原则;

  2.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原则;

  3.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原则;

  二、名词解释

  私车公用是指公司员工为了方便工作以个人名义在自己工作常驻地购买车辆,公司根据相差制度给予相应数额的车辆使用费用补助,车辆产权归员工个人。

  三、适用范围及补助标准额度

  以下岗位人员经审批后按标准限额补助:

  1、主管市场销售、采购、服务等外部事务、月出外办事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一级部门以上负责人1000元/月;

  2、负责对外销售、服务等业务部、月出外办事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二级部门负责人500元/月;

  3、公司管理部门、客户服务中心等主管外部事务的部门负责人及经批准的人员(助理和员工)200--400元/月;

  4、具体的补助标准额度由总经理批准的额度执行。

  四、管理及费用补助办法

  1、 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除出差往来车站、机场的交通费用可报销之外,不得再报销车辆上牌所在地及往返周边地区的其他交通费(“上牌所在地”,简称:本市,包括市内、郊市、郊县和郊区)。

  2、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在上牌所在地及周边地区办事(不含出差车站及机场往返)公司原则上不再派公车接送,特殊用车需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并由公司办公室严格控制及登记,更不得以部门用车为理由派公车办事。www.pmceo.com

  3、所有按本办法享受车补的人员所购车辆必须保证本人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遇公司商务繁忙时, 车辆所有者应给予配合公司使用,否则可取消车补。

  4、车辆在使用中购车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出现任何的违章行为均由购车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5、补助实行包干制,限额范围内补助须根据当月出勤计算折算,领取补助时须提供:1、正式发票(①油费、②路桥费、③停车费;④其他费用)和填写每月公里数、油耗表数学;2、不足部分以领条的形式发放此补助。

  五、符合私车公用条件的个人按照以下步骤申请:

  1、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备案表》,由购车人提交车辆型号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核对,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按照规定程序报各有关领导批准,报送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车辆服务期内遇人事变化处理规定

  所有实行私车公用办法的人员必须填制《私车公用申请备案表》审批,岗位发生变化后按新岗位重新审批。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4: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管理办法

  某集团总部人员出差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总部人员出差期间的各种相关事项。总部人员在出差期间应极其严格的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公司的口号“形象就是公司的生命”,此话落实于总部即是“形象就是总部的生命”,总部尚处于成长完善阶段,因此,形象与总部威信息息相关。总部职员不论管理中心与职位,在各分公司出差期间均代表总部,因此要以高度的荣誉感与强烈的责任心,去树立、维护总部的威信。

  第二条出差人员在得到集团公司总裁的出差指示后,须到办公系统填写《公事出差单》,逐级批准后方能出差。以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后补无效。

  第三条出差人员应集体行动(出发、返回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除外)。每次出差人员中应有一人为负责人,负责出差人员各项事项的统筹安排,原则上单一管理中心出差时,负责人为本管理中心总监,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中心出差时各管理中心总监商议负责。出差人员应听从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纪律。

  第四条出差人员的住宿:

  1.住宿在分公司营业场所内的职员,可于前台索取空手牌(不含毛巾),用于存放衣物。

  2.当遇重大活动,统一安排在企业外住宿时,负责人要组织好人员,不要单独私自活动,保证安全。如需洗澡,要在规定时间内,于前台统一拿手牌,洗澡后迅速交回。

  第五条出差期间的工作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工作时间内不得在营业区内休息。

  第六条洗漱用品中毛巾需自备,其余日化用品可使用公司备品。

  第七条总部人员在各分公司出差期间,可按公司规定免费洗工装、浴服一次。如出差时间过长,可酌情增加。

  第八条出差人员(包括各级主管人员)除洗衣、搓澡、餐饮外,不得在分公司内进行任何消费。不得接受分公司人员提供的酒水、食品、其它服务等。

  第九条出差期间非网络维护人员维修调试外,不得使用营业区网吧、电脑。

  第十条差旅费的报销需财务、行政管理中心总监签字,核对差旅费、出差时间。

  第十一条因分公司的经营差异,对总部出差人员在有分公司的城市住宿地点规定如下:

  1.赴济南出差期间在山大分公司内住宿。

  2.赴临沂出差期间在临沂沂州路分公司内住宿。

  3.赴青岛出差期间在公司外以80元/天的标准住宿,不在海滨俱乐部内住宿。

  4.赴武汉出差人员在总部宿舍楼或新华分公司内住宿。

  第十二条去分公司驻地外的地点出差,住宿标准执行财务管理中心制订的相关标准。

篇5:医院废品处理办法(3)

  医院废品处理办法(三)

  1、全院各科室每天将回收废纸、报纸、纸板、瓶袋等集中存放,并由总务科负责统一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出售。

  2、总务科必须做好废品回收联系工作,并将各科回收废品登记入册。

  3、如发现医院其他人员或科室私自出售废品,按有关规定处理。

  4、全院所有废品物资均由总务科统一回收处理,并将出售款项交财务部门。

  5、医用废弃物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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