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导航

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考勤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范围

  (一)职工含兼任一定教学任务的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法定工作日考勤。

  (二)专职任课教师实行工作量考核制度,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带学生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监考、集体阅卷等)的工作时间;

  2、学院规定的每周必须到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学院、系、教研组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时间;

  4、学院、系、教研组安排的公益劳动时间;

  5、学院、系、教研组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

  专职任课教师在上述时间内误课、缺席均按实际缺勤时间统计。缺席应办理请假手续。

  (三)因公出差人员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进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和要求

  全院教职工考勤以各部门(系)为单位进行。

  (一)各单位领导主管本部门的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进行考勤登记和统计。

  (二)各单位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连同各种缺勤证明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三)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考勤情况作为审定发放工资、津贴、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一)事假

  职工因私事请事假,手续如下:

  1、需事先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理由及天数,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准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于事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续假时,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理由正当并经领导批准的,按请假对待。

  2、职工请假一周内需经单位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3、中层干部请假一周内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常务副院长批准;一月以上需经院长批准。

  4、事假按半天(含半天)以上进行累积;

  5、学院寒、暑假期间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必履行请假手续,但各单位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职工,因事外出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6、事假按年薪的日均薪酬从工资中扣除,事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二)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休养者可请病假。

  1、因病请假和续假,需凭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单位领导请假;

  2、在外地因病不能www.pmceo.com按时返校者,需取得当地乡、镇以上医院证明;

  3、实行坐班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去看病,需事先向单位领导请假;

  4、病假期间工资按每月的基本工资计发,病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三)婚假

  教职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申请婚假要在不影响教学及工作下提出,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增加奖励假7天。婚假工资按常规发放,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四)产假

  按照国家和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1、职工合法生育,产前产后假共90天;

  2、晚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3、女教师休产假期间如遇寒、暑假,产假可顺延;

  4、产假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5、产假工资按常规发放(含生育保险支付的月工资),产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五)计划生育假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教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按常规发放,计划生育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六)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另加路程假。丧假工资按常规发放,丧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

  (二)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逾期不归者;

  (三)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虽经多次教育仍不按组织指定日期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五)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虽经组织同意,但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对旷工者,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者,予以解聘并追究旷工者的违约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股份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


、初二、初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总部人力资源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员工请假单》

  《加班


申请表》

  《出差申请表》

篇3:酒店考勤管理办法(3)

  酒店考勤管理办法(三)

  《考勤管理办法》是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基础制度,是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

  (违纪处理中的罚款或填《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由自定)

  (一)组织与工作程序

  1.各部门指定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考勤员,并将名单送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考勤员负责逐日对本部员工的考勤如实地做考核汇总,在各种假条核准以后填写考勤汇总表,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审核签署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二)上班

  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持本人考勤卡在计时机上计打时间,不得委托别人代为打卡。

  1.迟到、早退

  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

  2.旷工

  凡迟到时间超过*小时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小时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或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临时工旷工一次扣发双倍的日标准工资,旷工两次或一次旷工天数超过3日者,予以开除。

  正式工旷工除扣除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 1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填写《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并加罚基本工资的*%;

  (2) 旷工2天者,给予书面警告,填写《员工违纪处罚通知单》,并加罚基本工资的*%;

  (3) 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部门经理将提议人力资源部给子辞退或除名,解除与签订的劳动合同;

  (4)旷工两次者将提交人力资源部做辞退或开除处理。

  (三)请假

  1.职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休假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请假归来需向部门经理或主管销假;《休假申请表》需填写两份,其中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一份留部门存查。

  2.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

  3.部门经理请假需报告部门总监,批准后生效,并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请假天数的审批权限

  1.主管可批准员工请假*天。

  2.部门经理可批准本部门员工(包括主管)请假*天。

  3. *天以上*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在员工《休假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4. * *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篇4: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房地产事业部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集团)公司房地产事业部(以下简称"集团")的考勤管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第四条 出勤规定集团的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集团实行手工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的制度。集团在指定地点设置打卡机,员工按打卡要求进行打卡。严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分中对相关人员每人扣1分。

  第五条 考勤结果于次月初由集团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汇总,经企业管理部经理审核、行政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工资表制作人,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项目部、项目公司或未与集团总部集中办公的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勤办法在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单独考勤。

  第六条 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部门员工加班。集团没有加班要求的,员工可以照常休息;如有加班要求须按要求加班,加班考勤同日常工作考勤。

  第七条 迟到及早退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计迟到;不请假提前15分钟离岗计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主管于下月提出警告,当月累计两次通知部门负责人,当月累计三次计旷工半天,四次计一天,依次类推;一月内累计迟到与早退超过8次者,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出示书面证明的,或回集团后取得规定请假条 而未能按时打卡的员工,不按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八条 旷工不请假离岗或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计旷工,旷工只计半天、一天等整数天,旷工按旷工时间的双倍处理,旷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和福利。一个月内旷工超过三天(含),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集团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直接领导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计划复核、隔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各类假别规定

  1、事假:集团严格控制员工请事假。员工必须请假时,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请假1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1-3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请假3-5天(含)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超过5天的,须报总裁批准;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

  2、病假:员工有因病享受休息的权利。病假三天(含)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批准,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3-10天(含)的,须出具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病假10天以上的,须报总裁批准;

  3、婚假: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前一星期办理婚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分管总监审定、分管副总裁批准,在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员工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七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岳父母、公公、婆婆按直系亲属对待),可请三天丧假;

  5、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

  6、哺乳假:婴儿在哺乳期间(365天)的女员工,可享受哺乳假,哺乳假一日两次,每次30分钟,可两次并为一次使用;

  7、年休假:在集团工作满两年者可享受年休假一天;超过两年按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假期计算,但最多不能超过5天。年休假必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校核、分管总监审核、分管副总裁审定、总裁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8、调休:员工在休息日加班者,可在30日内根据部门的工作安排选择时间调休,调休的批准程序参照事假的相关规定;

  9、所有《请假单》均需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10、法定假:集团在下列节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假(具体假期以当时国家公布的期限为准)(1)元旦;(2)春节;(3)国际劳动节;(4)国庆节;(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日。

  第十一条 所有假期均不扣除因休假而在路途中的时间。年休假计算时包含公休日,但不包含法定假;其他假期计算时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假。

  第十二条 各种假期内工资发放的规定:1、事假:按天数核算,停发假期内的工资;2、病假:1个月以内按天数核算,扣发假期内基本工资的40%;1个月以上的扣发全部基本工资;3、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4、月内累计事假超过五天的员工,不再参加绩效考核(即停发绩效工资)。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已发布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裁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地产公司劳动考勤管理办法

  劳动考勤管理

  关于劳动考勤管理的规定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工作的秩序,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现规定如下:

  一、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每于七小时工作制,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上午签到时间为八时三十分以前,签退时间为十二时以后。下午签到时间为十四时前,下午签退时间为十七时三十分后。确因外出工作不能签到或签退者,要半个工作日内办理外出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办公室。签到必须严肃认真。,签到记录或外出申请单作为人员出勤的重要依据,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并在第月三日前公布。

  二、外出工作一个工作日内,需办理外出工作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外出工作一个工作日以上按出差手续办理。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出差单,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上午八时三十五分后仍为签到者,二十分钟内到岗,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者按迟到对待;超过二十分钟后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每次处罚元,旷工每次处罚元。

  四、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办公室登记,方可视为加班。下午下班后加班工作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公司给予每人加班二十元补助;四小时以上,给予每人50元加班补助。星期天加班按出勤对待,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加班执行双倍工资。

  五、公司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端午节1天、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三天,总计11天。另妇女节女员工有半天休息日)。每周轮休假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处理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将值班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值班人员也要执行签到签退制度。

  六、员工因私事离岗,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之内由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假完后要在半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销假。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事后补办手续。

  七、员工婚丧假按三天执行,工伤按医院规定执行,规定假期内不扣工资。其它假期按事假对待。

  八、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旷工一天处罚元,一次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按自选离岗论处。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