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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4-12

  国际交流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关于考勤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

  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课堂纪律

  学生在课堂上应该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任课教师将详细记载学生的课堂表现,对违纪学生将作出严肃处理。

  1.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声响影响教师授课和同学听课的,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2.在上课时间不得出现吃东西、睡觉、看课外杂志等与课堂无关的行为,任课教师有权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

  3.上课时应认真听讲,不得擅离自己座位和教室,确需离开应先举手示意,获得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4.学生应认真配合教师的教学,积极思考,踊跃回答教师提问。

  5.学生有义务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课业。

  6.任课教师有权对严重影响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投诉,如SQA•HND教务中心在一学期内接到3名及其以上的教师投诉同一名学生,该名学生将被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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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贸易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贸易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篇3:工业经济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工业经济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上午:8:00-11:40

  下午:15:00-16:40(周五下午14:00-15:40)

  晚自习:19:00-21:00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考勤规定

  (1)行管人员(包括兼职)必须坐班,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教师不坐班,上课情况由教务科考核。

  (2)全体行管人员必须准时进入工作岗位。上班迟到10分钟、早退超过10分钟,一次扣考勤费50元。教师迟到或早退3分钟,每次扣课时费10元,3分钟以上扣课时费50元。

  3、请假规定

  凡需请假的,个人须亲自以书面形式请假,经领导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应电话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否则缺席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及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行政处罚。

  (1)事假

  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请1个月以上长假,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2)病假

  因病请假的须提供医疗定点诊断书,请假一天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科长以上请假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签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过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论处;请病假1个月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另行处理。

  (3)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产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天外,奖励延长产假三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延长产假十五天(产假连续计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计)。产假期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计划内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产假为三个月,工资照发。晚育的初产妇,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婴延长十五天,工资照发。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5)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都可以给路程假,工资照发。

  (6)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由于学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亲假和带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学习和学校升旗仪式、大型集体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需请假者必须有分管领导批准。

篇4:学生实习考勤制度

学生实习考勤制度

  1.实习期间按实习工厂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实习者作旷课论处。

  2.实习期间一般不许会客,不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前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到实习工厂办理手续。

  3.学生请病假必须有医生诊断书和医院证明。

  4.实习期间一般不参加与实习无关的社会活动,遇全校性会议或体育比赛等,须经指导教师同意.专业系部和二级学院批准.

  5.学生实习中的缺勤情况按实际时间记入《学生实习记分册》,作为总评成绩的依据之一。

  工程训练中心

篇5:百货考勤管理制度

  四季百货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员工能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为:

  星期一 ~ 星期六: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8:00

  二:打卡:1;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2;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代打卡者罚款50元。

  3;员工考勤以打卡为依据。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到卡,如加班、请假、外勤、工休、打卡机出现异常情况等,当天或隔天必须经分管领导证实上下班时间并签名,若无分管领导签名事后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如有因迟到或早退而故意不打卡者视为旷工。

  5;如证实无迟到或无早退而未打卡者当天必须找分管领导签名,每个月不得超3次,第4次起视同旷工。

  三:迟到:

  1;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处理。

  2;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达20分钟者不予处罚,累计超20分钟者,第21分钟起每分钟罚款2元,

  四:加班:

  1;除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的上班时间为加班,公司业务繁忙或人员不足时则需要加班。

  2;实际加班数未满0.5小时不予计算,满0.5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费以工资表中规定为基准,法定节假日为平常加班费的1.5倍。

  3;如需加班而不愿加班者,罚款20元。

  五:旷工:

  1;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罚款80元。

  3;两人以上集体旷工每人每天罚款200元,情况严重公司将予以开除。

  4;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公司将予以开除。

  六:请假:

  1;因故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应提前1天书面向分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状况的应于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分管领导,事后补单;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2;请事假、病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时间、事由,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名后方能生效。如果当天因特殊情况未能填写《请假申请单》,则事后必须补填《请假申请单》,以做为请假和结算工资的依据。

  3;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病假按请假天数扣除100%工资。

  5;请假事由必须充分、真实、不可捏造,如经调查发现请假事由不符将视为旷工处理。

  6;《请假申请单》中“事由”一项必须注明请假具体事项,只填“有事”一律不准批假。

  7;请长假必须在假满后准时上班,不准廷长请假时间,如在假满后不准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8;若因公司业务繁忙、人员不足或因请假事由不充分、不真实,公司有权不批准其请假,若公司不同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将视为旷工。

  9;节假日、星期六、日不允许请假(病假除外),如需请假者扣双倍工资。

  10;每月每人请事假不可超3次。

  11;除紧急事情、生病,其他事项一律不准电话请假。

  12;请假须由本人向分管领导申请,请同事代为请假无效。

  七:全勤:一个月内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无旷工者视为全勤,全勤者奖励。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香港四季百货有限公司

  二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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