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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3-31

都成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努力践行“教必至精至诚、师必至善至仁”教学风范,特修订《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我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 教学职责

  第三条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与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心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四条 认真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的权利,履行义务和责任,承担教学任务,服从教学工作安排。积极承担课程讲授、实验、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教学工作。

  第五条 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探索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方法,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与艺术。

  第三章 教学资格

  第六条 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依法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七条 对已获得教师资格的教师,第一年内必须在学院指定的导师指导下,对有关教学文件、教学环节和教研活动等进行学习、实践和训练,经学院考核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通过,获得教学资格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第八条 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格由教务处根据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理论课教学规范

  第九条 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

  第十条 教材选用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优秀(精品)教材和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由学校主导的教学改革类课程可优先选用自编教材。

  第十一条 备课是教学前的重要环节。教师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了解学生情况,熟悉授课环境,认真研究教材、参考文献或资料,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编写规范教案。讲新课、新讲课必须备课,且开课前须备好课程1/3以上的教案及课件。相关教学资料应提前上传至教务管理系统和相应的课程资源平台。

  第十二条 第一次与学生见面,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把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以书面和PPT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包括教学目标要求、教学内容和安排、阅读参考资料、参考网站、实验和作业要求、成绩构成、考勤要求、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

  第十三条 教师授课应当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板书清晰,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教学内容要适度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要突出重点、讲透难点、突破疑点;注重应用多种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避免照本宣科,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主动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学习、引进现代教学技术与方法。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不能以播放视频、自习代替课堂讲授。

  第十五条 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探索性、研究性学习。应当安排足量课外作业,拓展课外学习活动形式,提升课外学习活动的挑战性,保证学生课内外学习时间在1:1到1:2之间。重视学生的学习反馈,及时关注学生学习难点和疑点,安排课外辅导和答疑。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业成绩。

  第十六条 教师应当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应当对缺勤、迟到、早退、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事情的学生及时劝诫、批评教育,注意方式方法,发现学生违规违纪,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 实验教学规范

  第十七条 实验教学教师在开课前应按要求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条件的准备,并认真进行操作性备课(包括预实验)。

  第十八条 实验教学教师在实验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实验素养,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独立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要求学生进行实验预习,指导并检查实验完成情况;检查学生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督学生整理实验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维护实验室公共卫生;要求并指导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及时评阅并反馈学生。

  第十九条 教师要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的出勤、实验预习、实验操作以及实验结果进行考核;因故缺课者,按要求补做实验。

  第二十条 教师应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重实验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

  第六章 见习教学规范

  第二十一条 见习教案是见习带教教师开展见习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由课程理论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撰写。

  第二十二条 课程理论授课教师须提前通知学生见习乘车时间、地点,讲明见习要求、强调注意事项、做好学生分组等准备工作。无课教师须跟班前往教学基地听课,了解掌握见习带教质量。

  第二十三条 见习带教教师应认真熟悉见习教案,并按教案中的要求,提前(带教前1-2天)做好充分准备(如寻找相关病例、症状较典型、语言清晰、能积极配合者,还有心电图、*线资料等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认真备课。教学过程中,严格按照见习教案实施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每次见习带教结束后,应认真填写见习教案中的“课后小结”,着重记录学生见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 实习教学规范

  第二十四条 实习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实习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实习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批准后要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大纲执行情况及修改建议。学生下实习基地前,各实践教学基地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实习生轮转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 实习带教教师应按照本科室(部门)实习教学具体安排,做好实习生入科教育,负责向实习学生介绍毕业实习的注意事项、具体安排及要求;检查、修改和审签实习学生书写的各种文书;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做好病例(案例)讨论、专题讲座等教学活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加强职业素养的培养;不定期向相关领导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结束前,认真、及时、客观地填写学生的实习评语,评定实习成绩;配合学院做好实习考核工作;接受学校、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各类教学考评,积极吸纳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规范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指导教师要在论文选题、文献阅读、研究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资料整理、论文撰写诸方面,切实加以指导,通过定期检查、质疑、答疑等方式,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进程。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科学态度、科学精神和严谨治学作风的培养,杜绝抄袭、代做等不良现象。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完成后,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组织学生试讲,对所指导的论文写出评语,配合有关人员完成答辩、评分等工作。

  第九章 考核规范

  第二十九条 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每门课程和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等)都应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应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

  第三十条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复习考试工作,对学生进行考试目的、纪律教育。任课教师在课程教学工作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不得在考试中给学生任何提示。

  第三十一条 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使用《成都医学院课程考试双向细目表》合理分配考题,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以确保考题应有的覆盖面和侧重点。考试命题应以理解、分析、应用和解决问题的题型为主。

  第三十二条 每门课程应准备满分为100分且覆盖率、难易度、题目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30%。试题量一般以在120分钟考试时间内做完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 命题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前4周提交A、B两套试题及其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教研室负责人和主管教学院长应当在课程考核前3周完成试题的审定和签字工作,密封送交学校教务处。

  第三十四条 考试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不符合参加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

  第三十五条 每位老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清理考场,并按要求发放试卷,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当场明确做出结论,立即报告教务处,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第三十六条 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泄漏试题。如发现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更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当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评阅试卷由教研室或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组织,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一律用红色墨水笔书写,得分用阿拉伯数字写在每小题题号前,只能写正分,不得分则在题号前写上“0”。阅卷后要进行复核,发现漏评、漏记或总分统计错误应及时更正。在试卷、答卷或成绩记载表上,对已经评定分数或统分记录进行修改时,阅卷教师或统分人员应在修改处签名。

  第三十八条 成绩审核与报送。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成绩提交应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同时报送《成都医学院课程教学总结表》、《成都医学院试题质量分析表》、《成都医学院总评成绩登记表》、《成都医学院总评成绩分析表》至教务处。

  第三十九条 考试成绩一经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评阅教师提出修改自己已经提交的成绩时,应书面说明情况,经教务处核查审批,按相关程序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申请查阅试卷时,须由教务处批准后,由任课教师和教务科长在学院指定地点核查试卷。如确系教师判卷或统分有误,应及时更正成绩,报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修正录入,并书面告知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章 教学工作纪律

  第四十一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出现与教学无关的言行。

  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当按照课表在规定时间、地点讲授教学任务确定的课程。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地点,做好课前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确需调课或请人代课的,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教师上课时应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教态自然大方,站立授课,用普通话教学(外文授课除外);不得在课堂上吸烟、喝酒;不得在课堂上推销商品或从事商业活动,不得打骂或侮辱学生,非教学需要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第四十四条 教师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在教学过程中应当紧紧围绕教学内容启发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尊重并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心系教学质量,形成“目标-执行-检查-评估-反馈-改进”的自我教学质量监控闭环。

  第四十五条 教师发生教学事故,依据《成都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外聘教师发生教学事故的,按照《成都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20**年9月25日发布的《成都医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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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学院教学病例讨论规范

  都成医学院教学病例讨论规范

  教学病例讨论是通过对典型、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诊治过程的系统回顾、分析和讨论,培养实习学生的临床思维方法、循证与用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的重要临床教学活动。也是规范医疗行为和提高诊疗水平的重要环节。

  一、讨论前准备

  1.教学病例讨论由教研室或各实习病区组织实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讨论1-2个病例,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

  2.教研室应将教学病例讨论的时间、内容列入实习教学计划,并记录实施情况。对新担任此项工作的教师,应给予指导,或安排观摩教学。

  3.教学病例讨论主持人应事先做好备课,设计教学意图,并将所选择的病历摘要和讨论问题的提纲以书面形式提前1-2天发给学生。

  4.实习学生必须参加教学病例讨论,要提前查看患者,熟悉病情,并结合病情查阅有关书籍和文献,认真准备发言稿。主管床位的实习学生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充分做好病历及辅助检查资料等的准备。

  二、讨论过程

  1.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及实习学生参加。

  2.首先在医师办公室听取实习学生汇报病历,分管病床各级医师给予补充,提出目前存在的疑问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他医师查阅病历资料。

  3.在主持医师带领下到病房查看患者,进一步询问病史和查体,了解目前的病情和治疗效果(死亡病例不需此项)。

  4.返回医师办公室,针对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发言,先由主管病床的实习学生和主管医师发言,再由其他实习学生和各级医师分别提出自己对诊断、治疗等的意见。

  5.教学病例讨论应以学生为主体,要按预先设计的教学意图,采用讨论式教学方法,引导和组织实习学生针对诊断、鉴别诊断、辅助检查、治疗、并发症、预后、死亡原因等展开充分讨论。主持医师应鼓励实习学生积极思考和发言,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探索精神及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讨论后小结

  1.病例讨论结束时,主持医师要进行总结性发言,确定目前诊断、治疗方案以及需进一步完善的辅助检查等,明确各医疗环节中是否存在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2.指导实习学生和分管床位医师认真完成病例讨论记录,并给予审阅、修改和签字。记录内容可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

  附表:教学病例讨论记录表

篇3:医学院教学查房规范

  都成医学院教学查房规范

  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师通过典型病例诊治过程的集体示教和分析,对实习学生的临床思维方法、动手操作能力、交流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系统培养的重要临床教学活动。也是提高各级医师工作能力和诊治水平的重要环节。

  一、查房前准备

  1.凡有临床教学任务的科室每周至少安排一次教学查房,时间应相对固定。

  2.主持教学查房的医师(主查医师)一般应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也可根据病区情况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主持。每次教学查房的时间一般为40-60分钟。

  3.主查医师应根据教学安排,事先选择适合教学查房的病例,对所查患者的病史、体征、辅助检查、诊断、治疗、预后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熟悉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该疾病临床诊治发展动态,做好运用双语教学准备。

  4.对新担任教学查房的年青教师,教研室或病区教学主任可事先听取主查医师准备情况的简短汇报,给予指导和认可,或安排有关教师进行示范性观摩教学。

  5.主查医师应事先告知实习学生所查病例,实习学生要提前熟悉患者及病情,复习有关理论知识,准备病历、辅助检查资料及所需器材等。

  6.护士长或有关护理人员可提前到达病房,做好查房前准备。

  二、查房过程

  (一)进入病房

  参加教学查房的人员应按主查医师、主管床位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学生、其他人员的先后顺序进入病房。实习学生负责携带病历、辅助检查资料及所需器材等。

  (二)床边站位

  主查医师站在患者右侧(若需站在左侧则必须说明原因),实习学生和分管床位的住院医师站在主查医师对面,上级医师站在主查医师右侧,其他医师及护理人员围绕病床站立。

  C

  床头

  A B

  A:教学查房主持医师;B:管床医师;C: 管床实习医师;D:其他参加人员

  (三)汇报病历

  由分管床位的实习学生双手将病历交主查医师并汇报病历。从患者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育史、家族史、体格检查(重要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及依据、入院后诊疗经过、目前患者的主要问题等依次简明扼要汇报。要求声音洪亮,内容娴熟,重点突出,系统完整。实习学生汇报病历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汇报结束由分管床位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等依次补充,避免重复。

  (四)指导病历

  主查医师在听取病历汇报后,要对实习学生书写的住院病历、病程记录等进行指导,以提高其病历书写能力。

  (五)指导问诊

  首先向患者问候,要求患者予以配合,并从中了解患者精神、言语和反应情况。有重点地补充询问病史,特别是要向实习学生传授问诊技巧,培养其病史采集及交流沟通能力。

  (六)指导查体

  主查医师对患者进行重点查休,并指导实习学生作相关体检,观察学生的操作手法是否正确及有无发现阳性体征,予以评价和指导。要求查体手法与顺序准确规范,关心体贴患者,动作轻柔,增强爱伤观念。

  (七)健康教育

  向患者做好病情解释和安慰工作,并适当进行健康教育。

  (八)退出病房

  查体结束,回示教室进行讨论分析。参加查房人员出病房顺序与进病房顺序相同。如果对患者影响不大或讨论时间不长,也可在床边进行。

  (九)提问与讨论

  以问题为中心,结合“三基”进行启发式提问,先由实习学生回答,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等依次作补充更正。学生和各级医师也可向主查医师提出问题,由主查医师给予解答。师生王动,活跃气氛,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

  (十)病情分析

  紧密围绕本次教学查房目的,结合病例特点,进行系统分析和讲解,突出重点难点,特别要解释患者症状和体征的发生机制,提供国内外最新动态。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提高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查房后小结

  (1)主查医师要对所查病例及本次教学查房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2)点评实习学生及其他医生在教学查房中的表现,提出改进意见。

  (3)布置思考题,推荐参考书或参考文献,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4)指导实习学生和分管床位医师做好教学查房记录的书写,并给予审阅、修改和签字。

  附表:教学查房记录表。

篇4:医学院课间见习教学规范

  都成医学院课间见习教学规范

  课间见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是指在临床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深入病房接触病人,获得感性认识的实践教学过程;是医学生走出课堂迈向临床实践学习的第一步,也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训练临床基本技能和正确诊疗思维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见习带教形式和方法,倡导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提高我院临床见习教学水平,根据《都成医学院临床见习教学工作组织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各院系应组织编写各专业的课间见习指导(或见习教案),明确规定课间见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及重点、教学方法和安排、见习后讨论或作业等。课间见习指导(或见习教案)要体现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条 见习带教教师必须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首次承担见习教学前必须通过教学试讲。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意识强的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担任见习带教工作,有条件科室安排一定数量副高职称教师参与见习带教。

  第三条 为了保证见习课与理论课教学内容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做好理论与见习课必要的衔接和沟通。由主讲教师或理论课教师编写课间见习教案,见习带教教师必须熟悉见习教案,按见习教案中的要求准备,给学生进行带教,较年青的见习带教教师应尽可能抽时间参加相关理论课的听课,这也是青年教师教学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四条 组织见习教学前,各院(系)年级辅导员应熟悉学期见习安排,根据见习安排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学生做好见习准备。各院(系)辅导员原则上应跟班协助组织见习教学和填写《都成医学院教学信息反馈表》,作为各院(系)教学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复制一份交学院基地教学与医院管理处。

  第五条 临床课间见习教学以床边教学为主,通过病例示教和病例讨论等方式进行教学,有条件者可同时安排适当时间的门诊见习。床旁教学时间每次3学时。原则上不播放幻灯片或录像,确有需要播放的内容,经教研室、医院(基地)教学主管部门审阅同意后安排播放,内容不得与理论课内容重复,时间不超过1学时。

  第六条 见习带教教师应严格按照学院见习教学课表安排进行全程教学,不可随意调课,迟到、中途离课或提前下课,每位教师每次带教学生数以10-20人为宜。带教时严禁拨打或接听电话。带教老师要对学生进行考勤。

  第七条 见习带教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提前确定见习教学病例,熟悉病人情况,做好与患者和家属的思想工作,争取病人配合;提前准备好其它见习教学用品,保证见习教学顺利进行。

  第八条 见习带教教师要尽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和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三严”(严密的方法、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注重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医患关系,培养沟通与交流能力。

  第九条 各门课程在课间见习教学过程中,可以组织适当形式的考核,其成绩可占该门课程考试成绩的一定比重。

  第十条 见习课师生均应按照要求着装,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携带听诊器等教学用品。

  第十一条 各院(系)应加强课间见习教学检查,定期检查见习课带教情况,按照《临床见习课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给予评价。

  第十二条 见习教学基地要开展见习教学督导专家、医院(基地)教学主管部门人员、学生多层次多方面的评教评学工作。向学院评选推荐优秀见习带教教师,对带教不认真、检查不合格的教师,按照基地的教学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学院督导专家组,对见习教学基地进行评估,将不达标的医院(基地),暂停安排见习教学任务,协助医院(基地)进行整改,如整改仍不达标的,将与其取消合作。

  第十四条 本规范以临床医学类专业在医院见习为基础制定,其他专业参照执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基地教学与医院管理处负责解释。

篇5:观看食品操作规范教学片总结

观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总结

哈业胡同中心校

20**年9月21日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打造平安和谐校园,9月18日晚,按照上级要求,哈业胡同中心校组织学校及哈业胡同中心幼儿园行政、全体教师、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观看了《学校食品安排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

该片分为资质篇、管理篇、操作篇和应急处理篇,系统地介绍了开办学校食堂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要求、食品加工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

在收看教学片之前,学校校长马军明做了发言,他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学校和食堂经营者必须把好食品安全这道关。他要求全体人员认真收看,认真讨论,并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者对照检查自己平时的工作,认真组织整改落实,确保食堂食品的安全可口。

通过观看教学片,老师们与食堂从业人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自己身上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同时,通过观看,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以下措施: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二、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学习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三、加大宣传力度,防止病从口入;四、严把“四关”,消除事故隐患。严把原料采购关、餐具消毒关、食品加工关、熟食品贮存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除此外,学校领导班子还强调了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责任重于泰山;更加严格地做好学生营养餐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程序把关工作;强化卫生扫除,定期对存储室、操作间进行检查,保证食品无变质腐败,房内无蚊虫、老鼠;加强监督,合理用好营养餐专项资金,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纰漏;严格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此次观看活动加强了我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加大了对校园食堂、小卖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为规范校园食品用品和食堂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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