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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劳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5-14

  公司员工劳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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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0**修订版)

  一、目的

  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郑州区域本部及各项目公司人员。

  三、合同审批权限

  (一)战略层: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

  战略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集团总部批准后执行。

  (二)运营层:总监、经理级别(不含财务类)

  1.区域本部运营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区域总裁批准后执行。

  2.项目公司运营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经理级别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项目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2)总监、总经理助理、技术总工级别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区域总裁批准后执行。

  (三)支持层:经理以下级别员工

  1.区域本部支持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区域总裁办主任批准后执行。

  2.项目公司支持层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由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四、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与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退休返聘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二)合同期限规定

  1.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年龄,签订的合同年限一般为:

  (1)公司与战略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5年;

  (2)公司与运营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3年;

  (3)公司与支持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2年。

  2.续签劳动合同的: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及年龄,签订的合同年限为:

  (1)公司与战略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为5年;

  (2)公司与运营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为5年;

  (3)公司与支持层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年限为3年。

  (三)合同签订流程

  1.初次签订劳动合同:

  由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指导新聘员工在入职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其劳动合同附件(包含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补充协议、廉洁自律公约等),一式两份。

  2.续签劳动合同:

  (1)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应在员工原合同期满前40日,将《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见附件)呈报相关部门负责人、郑州区域总裁办负责人、郑州区域副总裁、区域总裁逐级审批后,依据审批意见方可执行;

  (2)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由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指导续签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其劳动合同附件(包含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补充协议、廉洁自律公约等),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的存放管理

  1.劳动合同应存放入人事档案袋中,并进行编号管理;

  2.劳动合同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完整;

  3.劳动合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与调用;

  4.劳动合同由总裁办/总经办劳资专员进行统一管理保存,并对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负有保密性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新员工没有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或使用欺诈手段(其中包括提供伪造或过期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及其它《入职登记表》中应提供的应聘信息)入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或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发生特别严重工作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特别严重的;

  (7)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经公司提出改正要求,拒不改正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总裁办/总经办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有权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如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须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离职手续包括:

  (1)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3)清算与公司有关的往来帐目;

  (4)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公司方可结算工资相关事宜(结算的薪金等在公司的薪金支付日支付),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运营层以上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进行离职审计。如发现有违反公司制度行为的,将按照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报区域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附件1《郑州区域本部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附件2《郑州区域项目公司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篇3: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重庆万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年*月*日

  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劳动纪律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

  (1)夏制工作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时—7:30时

  上午工作时间:7:3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4: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时—8:00时

  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3:00时—17:3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月允许休息时间为3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金。

  10、由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3、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副经理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

  五、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

  1、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

  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2天扣除7天工资。

  4、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5、无故不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第2~8条的,每出现1次,扣发1天工资。出现5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七、管理规定

  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2、项目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各检查情况记录。

  3、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均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

  附件:

  1、员工请假单

  项目部员工请假单

  姓名:

  职务:

  假期名称:

  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 天

  部门负责人意见:*年*月*日

  项目部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

  项目经理意见:*年*月*日

  备注:1、部门员工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1天以上需经项目经理同意。

  2、部门负责人请假在1天以上(含1天)的需项目经理批准同意。

  3、经批准同意的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

篇4: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1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甲方:海南水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

  海景路97号水秀花园

  法定代表人者主要负责人:

  (2)乙方: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件号码:

  第2条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2)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4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5条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1种形式执行,不得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2)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4)甲方每月20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7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8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其它需要约定的事宜:

  1、乙方给用工方单位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如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

  3、在合同期内,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时,甲方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

  4、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双方自愿另行约定,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规定任务完成工作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接触合同则无任何补偿,甲方无故辞退乙方则需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

  5、乙方自愿声明:本人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办理社会保险,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自愿强烈要求公司不为本人办理社会保险,通过其它形式给予补偿。今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及离开公司后社保、医保、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与贵司无关。

  特此请求并声明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5: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编号:RZ105003B1

  页数:第24页共24页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编号:RZ105003B1

  发布日期:20**年2月27日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年2月27日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处

  批准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用人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见附件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管理。非经人力资源处,各单位不得擅自与劳动者本人签定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自试用期合格后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制作劳动合同书。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力资源处负责人为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公司分立单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分立单位负责人为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劳动者一方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劳动者本人各保存一份。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存入劳动者本人档案,纳入职工档案管理。

  第七条

  员工在集团范围内及第六条所有单位之间发生工作调动,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2、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3、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未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4、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可以约定超过60日。

  续订劳动合同的,不约定试用期。

  第九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劳动合同当事人的签字日期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截止时间,为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天劳动者完成当天工作的时间。

  第十条

  凡用人单位责任人,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的连带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100-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劳动者初次在公司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要视工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需要分别签订。

  1、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由单位委培参加进修、学历教育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协议,明确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基本工作年限,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若劳动者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赔偿规定追究其相关的赔偿责任。

  2、技术工种岗位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1~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考核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1~3年劳动合同期;对在公司所属单位范围内,连续工作满十年、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考核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临时性用工,可签订合同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12个月)的劳务协议,期限届满应予终止合同。确实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劳务协议。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开具《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二)送达本人,征求意见,7日内员工未做出答复的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同意续订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于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三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员工职务或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动时,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但用人单位必须结合生产(工作)的要求,就其岗位所涉及到的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事项与员工进行保密的约定。员工若有违反保密约定,用人单位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见附件三)。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的;

  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第十六条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达《员工违纪警告通知书》送达本人并签认,进行教育警告。经教育无效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制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本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死亡、伤亡事故之一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四)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五)送达本人并签认: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在内部下(待)岗期间,经培训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未改正错误、或拒绝用人单位安排的力所能及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见附件六):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5、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第十九条

  职工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条

  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开除、除名、辞退、辞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用人单位依法办理手续,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征得同级工会同意,由人力资源处办理。

  第二十一条

  由于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

  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由于当事人双方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应当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

  除劳动合同的,应对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1、录用该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公司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培训费等),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内,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处认真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管理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企业、员工的利益。用人单位要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法办事,避免劳动纠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附件一:劳动合同

  附件二: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附件三: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附件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附件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附件六: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附件七:劳动合同情汇总表

  附件八: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附件九: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履历表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需贯彻到公司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政管字[20**]41号”文《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隶属关系

  现住址

  经济类型

  地址

  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殊作业的,应当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工作制。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每月为==元。

  六、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当在上岗前进行培训,达到相应工种(职业)技能要求后上岗。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保障乙方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九、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经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

  由于乙方在职期间掌握大量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24个月内,乙方:(1)除经甲方同意,否则不得把甲方的专利或商业秘密透露、提供给他人;(2)不得到竞争对手兼职或任职;(3)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甲方竞争;(4)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5)不得引诱其它员工离职;否则,甲方可以认定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权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商业秘密见附页)。

  十一、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补偿、赔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劳动合同鉴证

  第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后,应当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续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重新履行鉴证程序。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抵触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涂改无效。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机密的界定

  1、公司所有的专利技术资料、专有技术资料、生产工艺资料。

  2、我公司所有或由我公司代为保管的工程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

  3、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有效合同附件、公司销售或采购的客户名单及销售采购价格。

  4、人事档案资料。

  5、公司的财务册及财务审计资料。

  6、公司股东会会议及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7、公司股东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个人履历、爱好、财产情况、住址等)。

  8、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审判秘密、检察纪检及其他公安司法秘密等。

  9、公司下发到各科室及分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文件、财务文件、统计、审计等各类报表。

  10、其它公司领导要求保密不宜外泄的内部情报。

附件二: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现已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年*月*日起续至*年*月*日续签劳动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附件三: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样本)

  :因为==原因,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主要有:

  1.

  2.

  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期限为==的劳动合同,现已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年*月*日起终止劳动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五: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样本):

  我单位决定自*年*月*日起解除(终止)与你所签订的期限为===的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件六: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期限为==的劳动合同,现因==方根据==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1.无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元。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附件七:劳动合同情况汇总表(样本)

  单位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编号:RZ105003B01B1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合同起始年月

  合同结束年月

  岗位

  合同年限

  备注

  注:时间均按××××年××月格式填写。

  附件二: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编号:RZ105003B02B1

  制度责任人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20**年4月

  1、相关处室人员对出台制度的掌握情况;

  2、制度培训情况;

  3、制度本身存在哪些问题;

  4、制度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

  5、其它。

  20**年5月

  与上月检查结果对比,执行情况是否有所改进。

  20**年6月

  与上月检查结果对比,执行情况是否有所改进。

  20**年9月

  检查: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0**年12月

  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0**年3月

  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

  培训人

  拟培训单位

  20**年3月

  公司各部门

  附件三: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履历表

  编号:RZ105003B03B1

  制度名称

  编制(修改)

  时间

  首次编制

  换版编制

  修订编制

  编制人

  编制单位

  废止

  编号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0**.03.07

  √

  人力资源处

  RZ105003B0

  说明:为保持与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高度统一,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流程化、表单化,特修订本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0**.12.20

  √

  人力资源处

  RZ105003B1

  说明:根据目前公司组织机构的重新调整,并将原两公司人力资源制度进行整合。

  注:“说明”主要阐述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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