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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03-31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闽工院〔20**〕学10号

  关于评选推荐20**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5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评选推荐我校20**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对象为20**年7月前,在我校就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理论、“***”重要思想和***;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根据各系(院)近三年省级荣誉获奖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综合确定。

  四、表彰和奖励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将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对象。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及“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的证书,并由学校对获得荣誉的班集体一次性奖励适当的活动经费,予以奖励。

  五、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各系(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系(院)领导牵头,系(院)分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等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推荐审查工作,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加强受推荐的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2、各系(院)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推荐标准综合考评。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要在系(院)内部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按民主程序进行的,将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3、受到推荐评选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照通知要求由所在系(院)填写推荐登记表,并请于10月16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4)一式两份报送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请将填写好的“推荐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izhu@fjut.edu.cn,邮件主题请署“**系(学院)省级**推荐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4、本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院)应抓紧时间,合理部署,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2XXX12。

  附件:1、20**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

  名额分配表

  2、20**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20**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20**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评选

  省级三好学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先进班集体

  主送:各系(院)

  抄送:校分管领导,校办、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团委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年10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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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Q中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Q中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标准及办法

  一、 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益活动,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和健全人格。

  (2)学习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刻苦,肯钻研,成绩优良,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具有独创精神。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上好两课两操。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骨干作用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老师开展管理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互助互爱、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全班同学都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 评选程序及办法

  (1)时间。学期末初评,学年末总评。

  (2)数量: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

  (3)程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推荐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先进班集体由年级推荐、民主测评方式产生,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4)公示:将候选人、后选班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上报。

篇3:九年制学校文明班级标准及评选办法

  九年制学校文明班级标准及评选办法

  文明班级标准及评选办法

  一、标准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班级常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2.班级制度齐全,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班级有班训,制定适合自己的班级的量化考核方案。

  3.班级风气正。有尊师爱校,团结一致,努力进取,遵纪守法的好班风。

  4.学习风气浓,有勤学好问,刻苦钻研,实事求是,互帮互学的好学风。

  5.班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班委和团支部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主动承担学校工作。

  6.爱护学校公物,爱护学校花草树木、节约水电,保护校园公共设施。班级无安全事故,无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含校外)。

  7.劳动卫生好。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和每周一大扫,保证教室、寝室、公共场地整洁干净。

  8.文体活动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

  9.积极参与各种竞赛活动,能较出色的完成值周工作。

  二、评选办法

  1.评比文明班级的目的是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共同提高。

  2.文明班级评比以年级段为单位,一般每年段为1个班级。

  3.评比采用量化分,先按各项内容的原始分,排出等级,再将等级转化为权重分。各权重分的总和即为评比量化总分。具体说明如下:

  ⑴值周活动:权重最高分为100分,即原始分划档,第一名为A级,与本级最高分差距在5分之内的,划为同一等级,按A、B、C、......划档,A级为100分,B级为95分,依此类推。

  ⑵体育活动:权重最高分为20分,原始分即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9分,以后每一名次递减1分。

  ⑶文艺活动:权重最高分为10分,即原始分第一名得10分,以后每一名次递减0.5分。

  ⑷劳动:权重最高分为10分,原始等级A级得10分,以后每一等级递减1分。

  ⑸爱护公物:权重最高分10分,原始分第一名得10分,以后每一名次递减0.5分。

  ⑹加减分:①政教处协同年级组长根据各班上交工作总结,结合平时掌握材料给予评价,加1~5分。②班级中有突出的好人好事,受到校级以上个人表彰的(不含校级)每件可加1~2分。③获文明寝室流动红旗每次加0.5分(混合寝室分别加0.5分),获文明班级流动红旗每次加1分。④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3~5分,因考试作弊受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

篇4:九年制学校文明寝室评选标准及办法

  九年制学校文明寝室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目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寝室管理考核,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将全面启动寝室“净化、美化、安全”的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

  二、标准细则:

  1、寝室成员坚决服从管理人员、值周组成员及执勤学生的严格管理。

  2、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准在阳台、走道上追逐、打闹、起哄以及从事一切体育活动。

  3、不准众扶栏杆,不准向楼下投掷物品。

  4、寝室内东西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有致,卫生要求达标。

  5、严禁乱沷乱倒脏水、饭菜,乱丢、乱扔果皮瓜壳等物,爱护寝室内外卫生。

  6、严禁乱涂乱画、乱刻乱写,保持内外墙、栏杆及阳台卫生,无球印、鞋印等污渍。

  7、严禁上课期间随意出入宿舍楼,进入他人寝室。

  8、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如特殊情况必须报寝室管理人员同意。

  9、严禁在寝室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燃料照明。

  10、严禁在寝室内打扑克、下棋等娱乐活动。

  11、严禁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聚众玩耍、无所事事。

  12、严禁偷窃、故意损害他人及公共财物。

  1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14、严格遵守睡眠纪律,灭灯后不做影响他人睡眠的一切事情。

  15、融洽寝室成员关系,相互尊重,互相帮助。

  16、各寝室成员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寝室文化建设。

  17、严格执勤,及时报告,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评选方法:

  1、寝室管理人员实行每天定时的常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载。

  2、坚持每日的常规督查,将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3、寝室管理人员做好各寝室常规检查工作,奖惩落实到寝室。

  4、寝管负责人每周统计好各寝室的扣分情况,按男女生宿舍楼评选出10个文明寝室。

  5、文明寝室的常规扣分情况依据评选标准细则的详尽内容,每次扣分不得低于0.2分。

  6、每学期在期中时,根据获得文明寝室次数的多少,男女生宿舍楼各评出5个文明寝室,学校将给予寝室成员物质奖励。

篇5: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教坛之星评选办法(参照省颁布的标准)

  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教坛之星评选办法(参照省颁布的标准)

  一、学科带头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任现职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8年,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

  3、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系统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熟悉本专业基本技能,在本专业教学中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在学校所在地区或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5年开展校级以上公开示范教学2次以上;

  4、具有本专业系统而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基本原理、方法,对人才培养模式有较深的研究,具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能力,能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能力标准或课程标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能对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能结合本校专业建设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并提交1份专业建设综述报告;

  5、具有学术民主、合作共事的作风以及较强的组织教育科研、加强校企与产教合作等综合协调能力,近5年具有指导和带领其他教师在企业参与技术开发或进行技术服务的经验或经历,或采取示范教学、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指导本专业教师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近5年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厅级主管部门表彰的;

  (2)被评为市级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市级骨干教师仅限于未组织过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市);

  (3)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省级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称号;或是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级精品课程、省级重点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

  (4)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省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5)开展工学结合的专业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总结出的教改经验或研究成果经市级以上教育(行业)部门认定,在本地区(行业)3所以上中职学校推广实施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7、近5年科研业绩须具备以下第(1)款及第(2)-(5)款中之一:

  (1)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同时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2)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

  (3)独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着或教材1部,或参着、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着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

  (4)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论文评比,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5)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方面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实际效果(技术服务经费1万元以上,并由学校财务核准出具证据);

  二、教坛之星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任现职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受聘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其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3、承担教学工作量饱满,能系统讲授本专业1门以上核心课程,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教学效果良好;

  4、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突出,有典型经验;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教研活动,近5年进行校级以上公开教学不少于2次;

  5、近5年教学业绩须具备以下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表彰的;

  (2)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或县级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含省属中职学校的校级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的;

  (3)主持建设的专业获得市级及以上重点、示范或特色专业称号;或是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市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

  (4)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学生或本人在教育、人社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

  6、近5年科研业绩须具备以下第(1)款及第(2)-(5)款中之一:

  (1)在省级以上CN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教学研究论文);

  (2)独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着或教材1部,或参着、参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着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4万字;

  (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论文评比,并获得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4)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加2项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教改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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