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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工作总结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1-10-16

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增效、农

民增收、提高企业整体形象

(工作总结)

河南聚泰禽业有限公司是鹤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创建于20**年,法人代表为张巧云,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集种鸭饲养、孵化、饲料加工、苗雏销售、屠宰加工、熟制品生产销售等为一体的跨两市三区一县的大型畜牧养殖加工企业。

近年来,公司一班人精诚团结,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以人为本,以带动广大农民致富为己任,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实行区城化布局、规模化养植、专业化生产,走出一条独具独具特色的农业经济结构之路,形成了商品鸭综合标准化示范基地,把农业发展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层次,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继续增收,大大提高了企业整体形象。

一年来在市、区质监局的指导帮助下,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创建农业标准化工作已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很受群众欢迎,现将我公司开展创建农业标准化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既要政府组织又要群众参加,需要有关部门配合;又要各村委的支持,为了保证项目进展顺利,成立了有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以主管镇长刘统军为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梁军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管理区区长为成员的示范项目领导小组。为了项目进展迅速,聘请农业专家董树贵担任技术顾问,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梁彦生为组长,抽调技术骨干为成员,组织技术工作组,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印发了《大来店镇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把推广农业标准化纳入全镇经济发展规划,按排了专项资金和专用交通工具。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群众

农业标准化工作对群众来讲是一个新事物,对部分机关干部来说一是个陌生概念,专业性又强,取得社会认可,是否最终能转化成经济效益,需要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大来店镇有力的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一是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和各村领导参加的专题动员会议,对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安排、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户,对有关部门签定责任书;二是利用各村广播、板报、庙会、会议等多种形式集中时间、人员进行宣传;三是印发宣传资料,把农业标准化的好处、意义、作用编印成资料,下发5000多份到农户;四是印发科技资料进行宣传,把农业标准化的技术标准、制成模式图发到群众手中,使他们一看易懂、一学会用。向群众发放科技资料4000多份;五是制作标牌,宣传扩大影响,使农业标准化在群众中生根开花,使一个陌生的概念变成家喻户晓的话题。

(三)完善体系,狠抓服务,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技术推广是创建示范镇的关键,为了搞好技术推广,大来店镇党委、政府采取积极

,组建三个体系,抓好四项服务。

三个体系是:标准化体系、示范推广体系、监测体系。

1、标准体系:收集省市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90多项,发布农业地方技术规范15余项,管理标准工作标准20多项,从选种经过各种生产环节到收获包装都做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做有标准、干有尺度,为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建立三级推广体系: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重点,结合技术工作组负责对各村及经济组织的技术员进行培训、指导、指导、管理。村技术员负责对科技重点户、科技示范户、种子户的指导培训。科技重点户和科技示范户在起带著作用的同时,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带动本村村民小组的农户,形成三级推广体系。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和科技人员进行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搞好一个点带动一大片的典型辐射作用。

3、建立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农技、工商、种子、植保等部门的作用,与区质监局一道对上市农资、农肥、农药及农产品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依法处理。目前,依据标准对小麦、蔬菜、山药检测150多次。

四项服务是:技术服务、环境服务、生产资料服务、产后销售服务。

1、技术服务:建立农村技术队伍,配备专职农业技术员,全镇现有技术员40名,搞好技术培训。根据标准化生产的要求,镇政府将请农业专家长年做技术顾问,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农艺师到镇讲课,坚持分类、分作物、分行业进行指示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不同地质特点、不同种植习惯、不同作物对农民进行分类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种植优势和潜力。为了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增强农户致富本领,分用物编印6000多份资料免费发放给农民,还多次购进有关技术资料发放给农民。

2、环境服务: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环境的治理力度,严禁工业“三废”乱排乱放,加大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农资的查处力度;严禁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和不合格化肥,确保无公害生产的环境条件。

3、生产资料服务:在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各村都建立了农资服务网点,确保农户不误农时购到合呼标准价格合理的生产资料。同时有关部门加大对这些网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4、产后销售服务:一抓经纪人,按照农业标准化要求,狠抓经纪人队伍培养。目前活动在镇境内的经纪人300多人,有力推动农产品销售;二抓合作组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大力宣传合作组织法。目前,已有手续完备的使用经纪组织10多个,他们都是行业的龙头组织。

(四)建立制度、害羞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使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建立农业标准化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会议制度,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狐抓落实。二是建立责任制度,对有关部门及村技术员合作经济组织都要明确责任,实施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制。三是监督考核制度,农业服务中心、种子、工商等部门被告农业标准化统一管理、监督、定期通报、半年总结、年终大奖的原则。

二、取得的效果

有力的创建工作为大来店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来了丰硕的成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一)农业经济得到明显发展。全镇农业经济不同程度的都得到了发展,以山药为例:已申报了省级山药标准化示范项目。目前已收集技术标准15项,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10多项,山药种植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后,总产量在1200万公斤以上,总收入1200万以上,比未按标准种植前增长了200多万元。

(二)增强服务城市功能。大来店镇紧紧围绕新市区,属于近郊,推广农业标准化后所生产的蔬菜、农副产品可以很安全的供应市场,以新大地果蔬专业合作社为例:他生产的各种蔬菜经市农业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多次抽样检验合格率在100%,有力的提高了产品在市场销售能量。同时也提高了经济效益。

(三)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迅速。

由于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以来,在各村出现粮食收购网点10多处,面粉加工厂增多、规模明显扩大,以山药为例:每到山药收获季节,翟村一个村出现8家收购站,为外地、外省前来购货的提供货源,这样大大方便了流通,提高了经济效益。

我们坚信,由于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完善,做好技术培训,加强对经济合作组织的监管力度,农业标准化工作将在大来店镇,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必将为大来店镇的经济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www.pmceo.Com

篇2: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域美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下文简称示范单位),是指在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备、日常管理、分类成效等方面走在全区乃至全市前列的单位。

  第三条 创建示范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有序推进。示范单位监督管理要坚持依法、科学、长效原则,建立奖惩机制,做到优胜劣汰,有进有出。

  第二章 工作组织

  第四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示范创建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评定行业内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第六条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各部门职责明确。

  区城管局牵头镇街(平台)、城市居住小区、农村建制村示范创建。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创建。

  区教育局牵头学校示范创建。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餐厅、市场(含专业市场)示范创建。

  区经信局牵头企业示范创建。

  区商务局牵头大型商场超市示范创建。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示范创建。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车站、码头示范创建。

  区文化和广电旅体局牵头星级饭店、大型演出场馆示范创建。

  第七条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示范单位的创建和长效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镇街平台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内容,计入综合考评。

  第三章 创建评定

  第九条 申报评定。示范单位创建每年定期申报评定一次。按照镇街牵头申报、区级部门评定、领导小组公布授牌的程序实施。

  第十条 评定方法。

  1.镇街申报。由各镇街平台牵头,对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评选出辖区内达到创建标准的各类单位,于7月底前报行业主管部门。

  2.部门评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照评定标准,对各镇街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提出评定意见,评定情况于10月底前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公布授牌。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底前将评定结果发文公布,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于12月底前,授予“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标牌。

  第四章 长效管理

  第十一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保障等方面,对示范单位给予适当的鼓励和支持。

  第十二条 各镇街平台对辖区内示范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指导解决,对不达标准的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

  第十三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对合格的予以确认,确认合格的区级示范单位方能申报市级、省级示范;对不合格的示范单位第一次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第二次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第十四条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示范单位抽检复核,对明显不符合的示范单位,可以直接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评价表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评价表

  小区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60分) 1.分类宣传。居住小区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每个单元进出口(或者楼道、电梯),设有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信息(海报、横幅、宣传栏);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小区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推进垃圾分类按户公示制度,每个单元进出口(或者楼道、电梯),应该设置分类情况按户公示牌。(10分) 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的,扣5分;单元进出口(或者楼道、电梯)随机抽查5处垃圾分类宣传信息点,未设置的少一处扣1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小区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2分;垃圾分类未按户公示的,扣2分。
2.垃圾投放点。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点配套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显著位置设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智能箱体)日常管理到位。(10分) 随机抽检小区内垃圾投放点10处,未按组配套设置桶的每处扣1分;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显著位置未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的,少一个扣2分。桶垃圾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桶未盖合每处扣1分,箱体破损每处扣1分,垃圾满溢每处扣2分。
3.清运集置点。设有垃圾清运集置点,并设有公示牌。(10分) 集置点设置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垃圾桶未分类摆放的,扣2分;未设置公示牌的扣2分,未公布服务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责任人及电话等信息的扣1分。
4.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设有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并设有告示牌,点位清运及时,确保安全。(10分) 点位未设置扣5分;堆放垃圾未及时清运扣2分;未设告示牌扣2分,未公布清运服务及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等信息扣1分,设置不规范每处扣2分。
5.分类投放。小区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及以上。(15分) 随机抽检小区内垃圾桶10个,其中绿桶4个、黄(灰)桶4个、蓝桶1个、红桶1个,小区正确率按绿桶正确率*0.5+黄(灰)桶正确率*0.3+蓝桶正确率*0.1+红桶正确率*0.1(注:绿、黄(灰)桶垃圾桶数不足4个,按比例折算至4个计算),小区正确率未达到每降低1%扣3分。
6.分类收运。做好小区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5分) 发现小区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1分。
资料核实(40分) 1.队伍建立。小区内有专管员队伍,每日定时定点指导居民投放;每日对居民投放情况进行巡检。(10分) 未建立队伍扣10分,未指导投放扣5分,未巡检扣5分。
2.源头可溯。通过二维码发袋机、每户分发易腐垃圾桶等方式实现源头可溯。(10分) 源头可溯覆盖率达到实际入住户数的90%以上,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0.5分。
3.分类质量。湿垃圾分出量达到0.5kg/户·日。(10分) 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0.5分。
4.宣传活动。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信息;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率100%。(5分) 无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每季度扣2分;未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扣2分;入户宣传覆盖率低于100%,每降低10%扣2分。
加分项(5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评价表

  建制村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
方式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60分) 1.垃圾投放点。每户设有投放点一处,放置可腐垃圾、不可腐垃圾收集容器一组,桶干净整洁,使用正常。(15分) 随机抽检村内10户村民家庭,桶设置不齐全的每处扣2分;垃圾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桶未盖合每处扣1分,垃圾满溢每处扣2分。
2.分类宣传。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栏,村主要道路、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一组可腐垃圾桶、不可腐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配套设置垃圾投放指导信息。(15分) 未设置宣传栏的扣5分;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扣1分;无指导信息的扣2分;桶标识不清等问题每个桶扣1分。
3.分类投放。村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15分) 随机抽查村内10户垃圾桶,未达到准确率的每降低1%,扣2分。
4.清运集置点。设有一处清运集置点,地面硬化,能挡雨、有围挡,无暴露垃圾,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10分) 未设置的扣10分,场地未硬化的扣2分,无围挡扣2分,存在桶不洁、破损等问题的每处扣1分。
5.分类收运。做好村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5分) 发现村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1分。
查阅
资料
(40分)
1.队伍建立。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制度,确立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村内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10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5分,未建立队伍的扣3分,未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的扣2分。
2.分类宣传。建立宣传队伍,每村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教育培训课,每季度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户户都有分类宣传册。(10分) 未建立宣传队伍的扣3分;未开展宣传培训、宣传活动的,每项扣3分。
3.分类质量。湿垃圾分出量达到0.5kg/户·日(径山、黄湖、鸬鸟、百丈分出量达到0.4kg/户·日)。(10分) 未达到的每降低1%,扣0.5分。
4.日常管理。将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村规民约,签订目标责任书。平时有督查,村户有评比,月季有排名,年度有表彰。对农户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实行日常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善。(10分) 未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村规民的,扣3分;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扣2分;未开展日常检查、督查、评比、表彰的,每项扣2分;未建立工作台账的,扣2分;资料不完善的,扣1分。
加分项(5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创建评价表

  (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每个楼层的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有食堂的单位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120L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1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5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1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2分。
3.制度落实。楼层长上墙公示,每日检查情况在主要进出口公示。(10分) 未上墙公示的扣5分,未公示每日检查情况扣5分。
4.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桶10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处扣2分。(注:垃圾桶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5.分类收运。做好机关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机关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明确责任分工,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10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5分;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2.宣传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0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3.日常管理。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发挥楼层长、物业等宣传指导和监督作用。做好日常巡查、督导,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做好楼层内标牌公示等。(10分) 未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的扣5分;日常巡查、督导未开展扣2分;日常检查情况无记录扣2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评价表

  (含中小学、幼儿园)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行政楼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公共区域、教室内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食堂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设有一处垃圾分类宣教点,用于日常活动宣传。(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未设置分类宣教点的,扣5分。
3.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桶10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处扣2分。(注:垃圾桶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4.分类收运。做好校(园)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校(园)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明确责任分工,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10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5分;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2.宣传培训。单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0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3.日常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制度,做好日常巡查、督导,做好每日检查记录。(10分) 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日常巡查、督导未开展扣2分;日常检查情况无记录扣2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医院创建评价表

  (含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行政楼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食堂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
3.分类质量。行政区域内分类准确率达到90%及以上;公共区域内分类准确率达到7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行政区域内垃圾桶5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个扣2分;随机抽检公共区域内垃圾桶5个,未达到准确率的每个扣2分。
4.分类收运。做好医院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医院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单位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明确责任分工,有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1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10分;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3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2.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5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企业创建评价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每个办公室设置1个1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连体垃圾桶(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每个楼层的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有食堂的单位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120L专用收集容器;办公区域内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20分) 重要区域未设置四类桶的扣5分,少一类桶的扣2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办公室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个扣1分;检查楼层垃圾分类设施2处,垃圾桶设置不齐全每缺1类扣2分。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
3.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8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投放点10处,投放错误的每处扣1分。(注:垃圾投放点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4.分类收运。做好企业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企业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1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10分,未设有专门或兼职人员的扣3分,未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的扣2分。
2.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5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创建评价表

  (含餐厅、商场、市场、大型商超、车站、码头、星级饭店、大型演出场馆等)

  单位/场所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检查指标 评分标准 扣分值
现场检查(70分) 1.收集容器。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放置一组其他垃圾桶、餐厨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根据经营特点,配套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若干组,其中涉及有餐厨垃圾产生的区域,还应配套设置餐厨垃圾桶。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干净整洁。(20分) 未按要求配备四类桶的少一类扣5分;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桶10个,未按标准设置的每处扣1分(注:垃圾投放点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垃圾桶分类图标、颜色不规范每处扣1分,桶脏、桶破每处扣1分。
2.分类宣传。主要进出口、显著位置等重要区域设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应不定期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20分) 宣传信息未设置的,扣10分;宣传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扣5分;配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未播放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片或宣传标语的,扣5分。
3.分类质量。分类准确率达到70%及以上。(20分) 随机抽检单位内垃圾投放点10处,未达到准确率的每处扣1分。(注:垃圾投放点总数不足10个扣分按比例折算至10个计算)
4.分类收运。做好场所内分类收集及清运工作,无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10分) 发现场所内混装、垃圾落地、沿途撒漏、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每处扣2分。
资料核实(30分) 1.队伍建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有专职管理队伍,有专门人员或兼职人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15分) 未建立工作制度的扣10分,未建立队伍的扣3分,未开展垃圾分类指导的扣2分。
2.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和知识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15分) 未开展扣10分,活动数量每少1次扣5分。
加分项(10分) 1.领导重要批示。(3分) 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得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得2分,区级领导批示的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2.媒体正面宣传报道。(2分) 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的加2分,区级报道的加1分。该项最高得2分。
3.餐厨垃圾就地处置。(5分) 开展餐厨垃圾就地处置并正常运行的,加5分;开展餐厨垃圾统收统运的,加5分。该项最高得5分。

篇3: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2019)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区片的工作要求,在全面推进区、镇两级示范点创建基础上,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氛围浓厚、分类减量成效明显的镇街,有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创建工作。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镇街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三年时间,余杭区各镇街全面完成示范镇街创建。至20**年底,全区40%镇街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至20**年底,全区80%镇街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应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管理到位、社会氛围浓厚、居民“三率”高、分类质效好。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构架。各镇街配套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统筹和协调工作。

  2.完善制度方案。各镇街要结合区级明确的年度任务和镇街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考核保障等。

  3.健全考核机制。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村社、小区要建立常态党的检查考核机制,检查考核情况定期通报,切实压实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工作职责。

  4.落实保障机制。各镇街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要严格落实转款专用,注重结果导向,建立完善对村社的考核补助机制,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最大绩效。

  (二)完善设施设备。

  1.源头追溯设施。各镇街通过二维码发袋机、二维码垃圾袋、编号垃圾桶等设施,全面实现城乡居住区居(村)民垃圾分类投放源头可溯。

  2.垃圾分类设施。各镇街辖区内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投放点、清运集置点、垃圾中转站(堆放)等设施设置规范,维护经常、管理到位。

  3.分类宣传设施。全面推进各类场所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横幅、海报设置,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信息进楼道、进电梯、强化分类指导、浓厚工作氛围。

  (三)提升分类质效。

  1.开展督导巡检。以城乡居住区为重点,配置完善督导员队伍,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全面推进小区和农村垃圾分类每日督导巡检工作,督导巡检情况纳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系统。

  2.开展上门宣传。结合督导巡检和数据分析情况,对长期不参与和分类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落地人员上门再指导,通过反复上门,提高参与率。

  3.开展广泛宣传。广泛运用竞赛活动、户外宣传、培训宣讲、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党员、村社网格人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热心群众等各类人群参与垃圾分类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四)完善分类体系。

  1.固化分类模式。对公家大户和店家商户,积极培育“就地处置+定点回收”模式;在城市居住小区,实施“溯源巡检+干垃圾回收”模式;在农村区域,实施“溯源巡检+国企环卫保洁”模式;在城郊结合部,纳入出租房“旅馆式+星级化”管理。

  2.规范中端运输。对城市居住区,全面推进分类密闭运输,杜绝混收混运;对沿街商户,进一步推行定时定点收运,建立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对垃圾集置点、垃圾堆场等收集暂存设施,全面推进规范设置,整治不规范场所。

  3.提升末端能力。各镇街以结合垃圾中转站新建、结合原有的湿垃圾处置站扩建、结合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大型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规上企业分散建设,为主要手段加快能力提升,各镇街湿垃圾就地处置能力应不低于垃圾产生量15%以上。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处置体系。

  4.垃圾全类别管理。各镇街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住区、公共场所、沿街商户,对生鲜、果蔬、餐厨垃圾产生较多场所要落实专线清运资源化处置,对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要建立分类暂存场所,落实专线收运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年5月)。拟制发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要求和具体工作标准。各镇街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每年10月以前)。各镇街对照全区生活垃圾示范镇街创建目标,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完善分类设施、浓厚分类氛围、提升分类质效,健全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的全品种、全链条、全周期治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做好指导和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1月-12月)。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照创建标准,通过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方式,评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镇街。总结经验做法、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对创建工作要思想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内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日常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建立组织机构、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精细管理、完善基础。各镇街要做好排摸梳理和统筹推进工作,加强对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明确责任主体、作业主体、运输主体、执法主体、监督主体等。进一步完善各类硬件基础设施,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要结合实际,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宣传栏、宣传屏幕等媒体与设施,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普及体系,引导市民养成自觉分类习惯、传递垃圾源头减量理念,全民动员、全面参与,不断浓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四)完善监管、加强考核。各镇街要加强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链条、全周期监管,确保各环节规范合法。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的单位,纳入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加分,计入综合考评。各镇街要配套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体系。

  附件:全区生活垃圾分类镇街创建标准

  附件: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标准

  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高于80分取前10名评为当年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得分低于80分不得评为示范镇街。

  一、组织领导(共10分)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的扣2分。

  2.制定工作方案。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有方案、示范创建工作有计划,无方案、计划每项扣2分。

  3.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有明确工作职责,未落实扣2分。

  4.专项经费投入。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补助经费落实专款专用,无挪为他用,未落实扣2分。

  二、设施配置(共20分)

  1.垃圾收集容器。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居住区、农村建制村、公共机构及公共场所,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公共区域内无杂色垃圾桶和无分类标识垃圾桶。现场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居住区、农村建制村、公共机构各5处,不规范每处扣0.5分,最高扣5分。

  2.源头追溯设施。城市小区通过发袋机、编号垃圾桶等设施,全面实现居民垃圾分类源头可追溯,发袋机等设施维护到位、使用正常,无损坏、缺袋。现场检查小区5个,未落实每个小区扣1分,最高扣5分。

  3.垃圾分类设施。城市管理重要道路,垃圾收集容器全面实现撤路入巷;小区垃圾投放点、集置点设置规范;农村垃圾房落实“设置围墙、专人管理、按照视频”要求。现场检查主要道路3条、小区5个、堆场2个,未落实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

  4.分类宣传设施。辖区内各类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住小区、主要进出口要有垃圾分类宣传信息;城市居住小区楼道或电梯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导信息。现场检查公共机构、城市小区各5处,为落实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

  三、体系建设(共30分)

  1.源头追溯。城市小区源头可溯覆盖率达到实际入住户数的80%以上(源头追溯可通过二维码发袋机、每户分发易腐垃圾桶等方式)。未达到的每降低5%,扣1分,最高扣5分。

  2.督导巡检。小区内督导员配置比例不低于每300户一个专职管理员(或每300户2名兼职管理员),督导员每日巡检评分餐厨垃圾袋,根据分类情况精准上门提醒;农村居住区结合实际配备督导员人员、每日巡检评分和精准提醒。现场检查走访5个小区、2个建制村10户农户,未落实的每个小区、村扣2分,最高扣10分。

  3.分类运输。城市居住区全面落实“黄桶黄车、绿桶绿车”分类清运;分类质量高于80%的小区和所有建制村,湿垃圾专线清运至就地处置站;城市管理主要道路,建立垃圾不落地音乐线;辖区内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有暂存场地清运线路。现场检查5个小区、2条主要道路,未落实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5分。

  4.末端能力。湿垃圾处置能力(含就地处置和统收统运)达到垃圾产生量20%,每降低1%扣1分,最高扣10分。

  四、工作成效(共40分)

  1.分类正确率。城市小区垃圾分类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建制村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90%以上;每降低1%扣0.5分,最高扣5分(根据3季度以后现场检查情况评定)。

  2.回收利用量。辖区内湿垃圾分出量达到平均0.5kg/户·日;在虎哥回收覆盖区,干垃圾分出量达到0.9kg/户·日,每降低1%,扣0.5分,最高扣10分(根据3季度以后实际数据进行评定)。

  3.垃圾控量。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不超过区级控量指标,每超过1%扣2分,最高扣10分。

  4.规范点创建。辖区内50%以上村(社区)被评定为规范化村(社区),每降低1%扣0.5分,最高扣5分。

  备注:辖区内小区、道路、堆场等总数未达到检查数的,进行全覆盖检查,按比例折算。

篇4: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管理措施

  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管理措施

  1将本工程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工作列为局安全文明生产委员会的重点工作,负责争取指标、申报及对现场进行指导和控制。

  2成立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的现场策划和实施。

  3高起点,严要求。工程从开工准备开始,就将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作做为重点工作,各项安全文明工作均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安徽省及合肥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设置,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各项检查制度。

  4不定期的请安徽省及合肥市有关专家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将各种不符合项消除。

  5严格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进场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6严格对分包商的管理。将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相关要求写入分包合同,同时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将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措施的落实做为重要考核内容,如两次考核不合格,坚决将其清退。

  7做好对入场工人的教育工作。所有工人入场前均要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将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作的目标及实施方案和对工人的要求向工人请解明确。同时坚持对工人的日常教育工作,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达到"操作按规程"的目的。

  8现场安全文明领导小组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大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9现场设专职安全员2名,每天对现场进行巡查,并按规定做好巡查记录。

  10坚持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提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作的创建工作,任何人不得挪用。

篇5: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技术措施

  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技术措施

  1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前,就明确创建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目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以此为依据进行编制。

  2外防护脚手架是展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请合肥市专业的脚手架公司进行本工程的脚手架搭设。

  3生活区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难点之一。我们除落实小组长负责制外,还将安排专人对生活区的卫生进行管理。生活区用电进行统一布置,严禁私拉乱接。

  4人货电梯的卸料平台是现场事故多发的"老虎口"。我们在人货电梯卸料平台安全门设置机械连锁装置,可使安全门自动关闭,在最大程度上消除此处的安全隐患。

  5两台塔吊同时作业,且大臂旋转半径存在交叉,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我们除在安装及提升塔吊时将塔吊高度上下错开外,还将在前一天严密安排两台塔吊的作业内容及起吊顺序,最大限度的避免大臂的交叉。

  6施工现场所有的洞口及临边均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护。

  7施工现场安排专业人每天进行打扫和清理,做到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8现场用电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级配电"的原则进行设置。

  9施工现场采用分区管理,材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废弃材料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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