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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酒店调换房间/调整价格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23

  前厅制度与程序

  FRONT OFFICE POLICY & PROCEDURES

  程序

  PROCEDURE 调换房间/调整价格程序 编号

  REF.NO.

  执行职位

  POSITION RESPONSIBLE 接待员 涉及部门

  DEPT.

  CONCERNED 管家部、财务部

  调换房间/调整价格程序

  Room/Rate Changing Procedure

  1、 当客人要求调换房间时,大堂副理和前台接待要客气的查找原因。

  2、 如果房间有一些可以解决的问题,则要尽快修理,并向客人道歉。

  3、 前台接待应检查客房是否可用,并尽力找到合适的房间给客人调换,在给客人新房间号时确保新房间的条件良好。

  4、 再次证实改变的时间,行李总数和行李员要提供进一步援助的建议。

  5、 前台接待员完成房间/价格变更表。

  ※ 日期

  ※ 客人姓名

  ※ 把原来的房间号改成新房间号

  ※ 原因

  ※ 前台接待签名/批准人(大堂副理)

  ※ 行李员签名

  6、 行李员拿着钥匙到客人房间,帮客人办理调换房间手续之后归原旧房间的钥匙给前台接待员。

  7、 如果客人不在房间而且已经得到客人的允许,行李员将和大堂副理一起办理调换房间的手续,把客人的物品按照在原房间摆放的顺序放好,确保不要把客人的物品遗失在原房间。

  8、 当前台接待员把新房间号和钥匙交给行李员后,都必须立即在电脑系统中更改房态信息。

  9、 不要忘记改变客人的登记卡和所有调换房间所需修改的资料。

  10、立即修改资料,把调换房间/价格表分发给管家部/总机/礼宾部,把调换房间的原件归档。

  政策制定人Y 审批人AY 执行日期E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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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衡阳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的通告(2014)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的通告

  衡政通〔20**〕22号

  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2号)、《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价服〔20**〕49号)的有关规定,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现就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5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3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6.00元/立方米(以上各类水价均含0.08元/立方米水资源费)。

  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原各类自来水用户交纳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仍按原征收方式与标准执行不变。

  二、我市对已实施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实行阶梯式水量,按三级水量设置,第一级水量为每月每户15立方米以内(含15立方米),价格为1.56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为每月每户16-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价格为2.3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每月每户3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3.04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4人(含4人)以下家庭,按户均用水量计价,超4人家庭,按实超人数每人每月4立方米核增第一、二级水量。对尚未实施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实施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

  三、对特困户、低保户每月每户减免5立方米水费。

  四、本通告自20**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后第一次抄表量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量按新的用水价格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年10月22日

篇3:长沙市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长价房〔20**〕15号

  长沙市水务局、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通过召开水价调整与改革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物价局批准(湘价函〔20**〕146号),现就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自我发展、逐步到位、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将城区自来水平均价格从每立方米1.37元提高到1.57元,并将水价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调整后的自来水每立方米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如下:居民生活用水1.31元,非居民生活用水2.17元,特种用水5.44元。株树桥引水工程供水价格按0.2元/立方米的水平进入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见附件一。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建设部将我市作为全国进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的要求和湘政办发[20**] 文件精神,我市决定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实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为促进城市减排和“两型社会”建设,我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平均每立方米0.75元/立方米提高到0.85元。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标准见附件一。

  三、为促进节约用水,实行多用水多负担的原则,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正常需要的前提下,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一)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1、实施阶梯式水价的原则:

  按照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正常需要的前提下,对少数用水量特别大的居民用户实施适当的加价政策,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2、实施办法:

  (1)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以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三级水量水价比例为:1:1.5:2。

  (2)具体计收办法,根据水表结算到户情况不同,采取两种计收方式:

  ①、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四口之家及以下以户为单位进行计量,五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计量的办法实施阶梯式水价。

  凡4口之家及以下,按户均用水量计价:

级数 水量基数 价格
第一级 每户每月15m³
(含15m³)
按批准的到户综合水价计量收费
第二级 每户每月15-22m³
(含22m³)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三级 每户每月22m³以上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0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凡5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用水量计价:

级数 水量基数 价格
第一级 每人每月用水4m³
(含4m³)
按批准的到户综合水价计量收费
第二级 每人每月用水4-5m³
(含5m³)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三级 每人每月用水5m³以上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0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计算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实际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实际用水量。

  ‚、对暂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用水户的阶梯式水价由市水务局制定具体办法。

  (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1、用水计划制定

  依照《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市水务局负责核定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为方便操作,原则上用水计划每年核定一次,用水数据由供水企业提供。

  2、具体计收办法

级数 水量基数 价格
第一级 超计划(定额)用水量20%(含20%)以下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二级 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20%-40%(含40%)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0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三级 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40%以上 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四、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为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水价提高而降低,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市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大用水减免费力度,即由对低保用户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水费增加至免收6立方米水费(含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及株树桥引水工程供水价格)。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水业集团制定后报我局备案。

  五、我市调整后的城区供水价格从20**年2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价格自发文执行之日起第一次抄表仍按原价格执行,第二次抄表时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六、有关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事宜,仍按每立方米0.03元在价内征收。

  七、供水价格的调整与改革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应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向用水单位和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社会公告,确保水价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

  八、本通知发布后,原长价房〔20**〕47号《关于调整供水价格的通知》、长价房地字〔20**〕070号《关于规范我市城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长价房函〔20**〕55号《关于长沙市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函复》同时废止。

  九、望城区水价不纳入此次长沙城区供水价格调整范围。

  附件:

  1、长沙市城区综合水价调整表

  2、长沙市城区供水用户分类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长沙市城区综合水价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项目
水价类型
供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费 垃圾处理费 合计
自来水价 引水工程 合计
一、居民生活用水 1.31 0.20 1.51 0.75 0.02 0.30 2.58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 2.17 0.20 2.37 1.05 0.02 0.30 3.74
行政事业
用水
1.05 0.64 4.08
经营服务性用水 1.35 0.64 4.38
三、特种行业
用水
5.44 0.20 5.64 1.38 0.02 0.31 7.35

  附件二:

  长沙市城区供水用户分类表

分类
居民
生活
用水
居家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不含其附属生产经营性用水);部队用水(不含其附属生产经营性用水);公益、公用事业:公园、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 行政事业用水 各类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单位等用水
工业企业用水 各类工业生产、交通、邮电等企业;各类机关、部队、学校生产性等用水
经营服务用水 各类商店、商场、门店;机关、部队、学校等的营业性用水;文化、电影院、剧院、照相馆、游泳馆等;营利性医疗单位;建筑施工;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业;宾馆、餐厅、招待所、洗染业等用水
特种
行业
用水
洗浴中心、足浴、桑拿、高尔夫球场及洗车行业等用水

篇4:房地产价格调整四大策略

本文的研究结合财务战略,以指引项目产品投放组合为目的。

房地产项目定价与其调价策略从性质上讲,并不属于同一概念。准确、合理的价格调整策略,是优秀销售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调价策略来源于房地产项目市场定位,而最终服务于销售策略。

房地产项目的价格调整策略,是指在房地产项目整体定价确定的前提下,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何种策略,根据房地产项目及市场的发展情况,引导价格发展走势的价格方案。在不同的房地产项目中,由于房地产项目自身的各项素质差异很大,加之市场状况不同,每个房地产项目会根据自己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价格调整策略,以引导房地产项目价格的正确发展。概括来说,房地产项目的调价策略分为以下四种:

一、高开低走

在房地产项目综合素质高,而市场状况不好,竞争又较为激烈的情况下,房地产项目往往采取突出房地产项目优秀品质,高报价树立房地产项目形象和知名度,而实际以较低成交价格争客户和市场份额的“高开低走”的策略。当然,如果,市场状况好,竞争不激烈,而且项目自身规模又不大的情况下,项目完全可以采取突出房地产项目优秀品质,大规模营造房地产项目形象和知名度,高价报盘,高价成交,在短期内迅速获得市场认同的,与前一种状况完全相反的“高开高走”策略。

配合“高开低走”价格策略的产品投放策略如上图所示,将项目的各个楼座按照品质由高到底的顺序推向市场。原因:首先将高品质产品推向市场是支撑高价位开盘的前提条件。其次从利润获取上讲,高品质产品首先推向市场获得高价,低品质产品后推向市场获得低价,这是最优的利润获取策略。最后,高品质产品高价先推向市场,低品质产品低价后推向市场,有利于资金的回笼效率。由此可见,上述“高开高走”的产品投放策略应该与“低开高走”的产品投放策略一样。

二、低开高走

在房地产项目综合素质较高,但初期优势不明显,而市场状况不好或市场发展趋向不明朗的情况下,为取得市场认同,房地产项目应采取低价入市,根据销售工作的开展,视具体情况适时调价的“低开高走”策略,根据销售进展的好坏,决定价格的提升。当然,如果项目的确综合素质较低,市场认同感差,且市场状况不好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房地产项目一般只能采取低报价,低价成交,以价格取胜的“低开低走”策略。

配合“低开高走”价格策略的产品投放策略如上图所示,将项目的各个楼座按照品质由低到高的顺序推向市场。原因除了与“高开低走”的产品投放原因截然相反外。低价低品质产品入市有利于在前期推广时吸引客户关注,吸引在售项目客户群的注意力,尽快在先期积累一定数量的客户,聚集“人气”,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以抢占市场先机;待房地产项目达到一定知名度时,再逐步抬高售价提高产品品质,给客户以本项目定能“保值、增值”的信息;同时,利用购置房地产项目“买涨不买落”的心理给迟疑不决的客户造成一定紧迫感,以促使其下决心最终成交。由此可见,上述“低开低走”的产品投放策略应该与“高开低走”的产品投放策略一样。

三、平稳推进

在房地产项目素质一般,规模较大,各楼座素质差距较小,而市场状况很好的情况下,有些项目也采取“平稳推进”的策略,报价符合房地产项目实际成交价,价格提升较为平稳,给客户以放心的心理满足,最终追求较好的市场业绩。

配合“平稳推进”价格策略的产品投放策略如上图所示,项目的各个楼座推向市场的顺序较为随意。这种策略多数情况下适用于经济适用房项目和规模不大的普通住宅项目。

四、波浪螺旋

“平稳推进”的调价策略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调价策略,在现实中很难维系。实践证明,很多项目其中的各楼座素质因为位置、景观、交通等因素的影响而差距较大,而且市场状况的好与坏在很多的情况下也是很难判断的。所以在房地产项目素质一般,规模较大,而市场发展趋势不很明朗的情况下,多数项目采取的是“波浪螺旋”的调价策略。这种调价方式是一种结合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而调整价格发生同步的周期性波动策略。调价周期以房地产市场周期、项目的销售速度和最终利润的回收作为判断标准;同时,可根据工程进度及销售情况,对提价幅度及周期进行进一步细化调整;此外,应考虑不同楼座在销售速度上的差异,分别调整提价幅度,避免“一刀切”的作法。并最终给整个项目营销工作带来了快速销售速度和良好的业绩。

配合“波浪螺旋”价格策略的产品投放策略如上图所示,将项目的各个楼座按照每期品质由低到高的顺序推向市场,其中每一期中的楼座品质应该是高低搭配的。原因:1、较大的市场弹性空间;2、较强的市场竞争力;3、先购者的物业升值;4、快速抢占市场份额;5、提高发展商的市场口碑。在具体的实际销售中,有些项目还将会通过分期内部认购引爆市场,那么随着各期的推进就可以适当地将价格提高,具体提高的幅度,根据市场、客户的反应而定。因为就目前而言,价格仍然是住宅市场最敏感的因素之一,是影响购房者的重要因素。这一策略的优势是:1、配合价格策略,保证价格的初步提升;2、配合提价策略,保证提价的波浪式起伏;3、

配合营销策略,保证好与差的多样化选择;4、配合财务策略,保证将最好的房卖出最好的价;5、配合风险规避策略,保证危机中可以有低品质产品支持低价,支撑人气。

诚然,房地产项目的调价策略方式并不是完全孤立的,会出现几种策略共用的情况。也不会在销售工作开展之初一经确定便一成不变,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予以调整,以争取获得最佳的销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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