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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码头集团安全体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05

  集装箱码头集团安全体系

  1、公司层层制定了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了人人有职责,岗岗有规程,同时还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日安全调度会、周五安全检查》《日常安全工作巡查记录表》《安全隐患排查》以及“职业安全健康”所应有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的“安全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3、所有设备一一得到了质检部门的年检合格,使其运行更为安全可靠,有力地保障了生产的安全,公司健全了《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规程》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了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有计划,加强设备使用全过程中的自查工作,消除隐患,保障了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4、制定了《“预防、处理突发性事件”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消防防火应急预案》,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同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制定预防措施。每年由上级部门进行检查,不断改进,确保了安全生产,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加强对作业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和指导,每日安全调度会、周五安全检查。(2)遇到雷雨天气现场部分地段有大量积水,要求理货员指挥好箱柜的货物堆放和车辆行驶的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作业,加强劳动保护防护措施;指挥好船舶停靠,尤其在晚间停靠码头的安全,避免与前沿发生碰撞事件等采取有效措施。(3)做好防暑降温工作。(4)生产场所对机器设备设施、劳动环境、劳动防护、电力配电、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通过层层检查,层层筛查,确保了安全生产。

  6、各班组、各岗位、各类设备都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且下发到每个班组,便于班组学习有资料,执行有规程,奖惩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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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普及教材试卷

  附录三 试卷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普及教材试卷

  练习题

  一、判断题

  请判断下列描述是否正确,正确的打√,错误的打Χ。

  ( )1 企业的消防、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和员工福利故均属OSHMS应控制的范畴。

  ( )2 建立OSHMS的主要目的是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他损失。

  ( )3 在OSHMS中危害辩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是核心要素。

  ( )4 建立OSHMS并认证,俗称18000认证,这里18000是指ISO18000系列标准。

  ( )5 在OSHMS中进行危险控制的途径有消除危险、降低危险和个体防护三种。

  ( )6 在进行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时,必须识别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 )7 进行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时,必须考虑危害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危害的类型。

  ( )8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LEC)法是一种半定量的评价方法。

  ( )9 OSHMS的控制对象仅指公司的生产过程中的伤亡和职业病的控制。

  ( )10 在OSHMS中的危害就是指人员的伤害和职业病的产生。

  二、选择题

  下列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选择。

  1 对于电梯的生产和安装企业,以下哪种情况不是OSHMS的危害( )。

  a)操作工人在工作中手部划伤。 b)焊工被焊花飞溅烫伤。

  c)厂区内出现车辆伤人现象。 d)电梯使用中坠落。

  2 下列哪种不是LEC法中所说的系统风险率因素( )。

  a)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b)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发生的场所

  3 OSHMS中的三级监控机制指的是( )。

  a)绩效的监测和测量、审核和管理评审

  b)管理方案评审、审核和管理评审

  c)管理方案评审、绩效的监测和测量和审核

  d)管理方案评审、绩效的监测和测量和管理评审

  4 危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

  a)常规的和非常规的活动。

  b)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作业场所的设备,无论其是否由公司或外界提供的。

  d) a)+b)+c)

  5 对于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的控制过程以下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应界定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性质、时限、范围和方法。

  b)应考虑员工的意见

  c)应明确负责进行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的人员的作用和权限

  d)应考虑产品工艺的复杂程度

  三、间答题

  1 危害与危险的区别是什么?

  2 你作为审核员到某企业进行OSHMS审核,来到一间房屋门口,发现门紧关着,厂长解释说这里是动力机房,只有启动和关机时才有人操作,平时是没有人的。你推开门,立刻听到极大的噪音,马上退出来。请问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断,简述理由。

  四、综合题

  请利用LEC法对你工作的部门或区域进行危害辩识和危险评价。

篇3: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前 言

  职业安全卫生评估系列(OHSAS)规范及相关标准OHSAS 18002:OHSAS 18001实施指南,是应顾客迫切需要有能对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的可认可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之要求制定的。

  OHSAS 18001的制定考虑了与ISO 9001:1994(质量)和ISO 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相容性,以便组织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整合一体,也许组织希望这样做。

  OHSAS 规范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审查或修改。当ISO 9001或ISO 14001出新版本时将进行审查,以保证持续相容。

  当OHSAS 规范其内容在国际标准中公布或其作为国际标准时,它将被撤回。

  对英国而言:

  -BSI-OHSAS 18001不是英国标准;

  -BSI-OHSAS 18001其内容在英国标准中公布或其作为英国标准时,它将被撤回。

  -BSI-OHSAS 18001 由BSI 出版,BSI拥有所有权和版权。

  制定OHSAS 18001的过程对愿意与BSI联合制定类似文件的其他倡议者是公开的,只要这些倡议者愿意遵守BSI关于该文件的条件。

  制定OHSAS 规范所参考的资料

  制定OHSAS 规范时参考了下列文件:

  1)BS 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2)技术报告NPR 5001:1997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SGS & ISMOL ISA 2000:1997 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

  4)BVQI Safety cert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

  5)DNV OHSMS:1997,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6)草案 NSAI SR 32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议;

  7)草案AS/NZ 480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8)草案 BSI PAS 088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9)UNE 81900 预防职业风险准标准系列;

  10)草案 LRQA SMS 8800 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准则。

  OHSAS 18001将替代这些参考资料中的一部分。

  OHSAS 18001与UNE 81900具有高水平的相容性和技术等同性。

  本标准并不意图包括一个合同所有必需的条款。使用者对其正确应用负有责任。

  符合本标准并不免除本身在法律上的责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OH&S)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控制其OH&S风险和改进其绩效。它既没有陈述特定的OH&S绩效准则,也没有给出设计管理体系的详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期望做到下列各事项的组织:

  a)建立OH&S管理系统,以消除或减少员工和其他利害相关者可能遇到的与组织的活动相关的OH&S风险;

  b)实施、维持和不断改进OH&S管理系统;

  c)确保其符合本身宣告的OH&S方针;

  d)向他人展示其符合性;

  e)寻求由外部组织对本身的OH&S管理系统进行认证/注册;

  f)由自身确定和宣告对本标准的符合性

  本标准所要求事项均可纳入OH&S管理体系。至于实际应用程度,则取决于组织的OH&S方针、活动与风险的性质以及作业的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意图规范职业安全卫生,而不是规范产品与服务安全。

  2 参考资料

  提供信息与指导的其它出版物列入了参考书目。建议参考这些出版物的最新版本。尤其是要参考:

  OHSAS 18002:1999,OHSAS 18001 实施指南

  BS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与定义。

  3.1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审核

  系统审查以确定活动及相关的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是否适合于达到组织的方针与目标(见3.9)。

  3.3 持续改善

  根据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达到提高整体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之过程。

  备注:此过程并不需要在活动的所有方面同时进行。

  3.4 危险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辩识

  认识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6 事件

  造成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备注:没有造成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事件也称为虚惊事故。事件包括虚惊事故。

  3.7 利害相关者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任何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对工作标准、实务、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

  3.9 目标

  组织设定的自己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3.10职业安全卫生

  工作场所影响员工、暂时性工作人员、承包商、参观者及其他人员健康的条件与因素。

  3.1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对与组织经营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为制定、实施、达到、评审和维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实务、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

  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独立或合股、公有或私营的各类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组合。

  备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把每一个单独运行的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

  组织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根据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目标,控制其安全卫生风险所获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备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和结果。

  3.14 风险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5 风险评估

  估计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

  脱离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ISO/IEC Guide 2)。

  3.17 可容许的风险

  其程度已降低到组织考虑其法律责任和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后能容忍水平的风险。

  4 OH&S 管理体系要素

  图1-成功的OH&S管理的要素

  4.1 总的要求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OH&S管理体系,本(4)节将说明该体系的要求。

  4.2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图2-OH&S方针

  应有由组织的高层主管批准的OH&S方针,清楚地陈述安全卫生的总体目标和改进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

  a) 适合组织OH&S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 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

  c) 包括至少符合现行实用的OH&S法规和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的承诺;

  d) 文件化、实施和维持;

  e) 传达给所有的员工,以使他们认知各自的OH&S责任;

  f)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

  g) 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它贴切和适用于组织;

  4.3 规划

  图3-规划

  4.3.1 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规划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进行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接近工作场所人员(包括分包商和参观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的还是他人提供的。

  组织在设定其OH&S目标时,应确认对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了考虑。组织应文件化并保持该信息的更新

  组织用于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根据其范围、特征和时限加以界定,以保证该方法是有计划的而不是临时性的;

  -对风险进行分级,并辨识出哪些风险可采用4.3.3和4.3.4中确定的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

  -与运行经验和采用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控制能力相一致;

  -为确定设备要求、确认培训需求和/或建立作业控制提供依据;

  -考虑到对所要求采取的措施的监督,以保证实施措施的有效性和时间性。

  备注:对危险辨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更多了解,参见OHSAS 18002。

  4.3.2 法令规章与其他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鉴别和取得适用于组织的法令规章和其他OH&S的要求事项。

  组织应保持信息的更新,并且应将法令规章与其他要求事项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其员工和其他有关的利害相关者。

  4.3.3目标

  组织应在其各有关部门和阶层建立并维持文件化的OH&S目标。

  备注:目标应尽量地予以量化。

  在建立和检查其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令规章与其他要求事项,自身的OH&S危险与风险,技术选择、财务、作业与业务等要求,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OH&S方针一致,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

  4.3.4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或多个OH&S管理方案,以达到其目标。管理方案应包括:

  a) 组织各相关部门与阶层为达到目标的责任与权限

  b) 达到目标的方法与时程

  OH&S管理方案应有计划地定期进行检查。必要时,管理方案应进行修订,以表述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作业条件的变化。

  4.4实施与运作

  图4-实施与运作

  4.4.1 机构与责任

  对从事对组织的活动、设备和过程的OH&S风险有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活动的人员,其角色、责任和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和沟通,以达到有效的OH&S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最根本的责任在于高层主管。组织应指派一名高层主管成员(例如,在大的组织中,一名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负有保证OH&S管理系统正确地实施和在组织内所有地点和作业范围内执行要求的特殊责任。

  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控制和改进OH&S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资源。

  备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技术与财务资源。

  对于组织指派的管理者,应界定其角色、责任和权限以进行下列活动:

  a)确认OH&S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是根据本标准而建立、实施和维持的;

  b)确保向高层主管报告OH&S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供审查,并作为改进OH&S管理体系的依据所有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应展示他们持续改进OH&S绩效的承诺。

  4.4.2 培训、认知与能力

  对于工作上可能对工作场所的OH&S产生影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能力应以适当的学历、培训和/或经验来界定。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保证其各相关部门和阶层的员工具有下列认知:

  -符合OH&S方针和程序,以及OH&S管理系统要求的重要性;

  -员工的作业活动所造成的实际的或潜在的OH&S后果,以及提高个人绩效能够带来的OH&S好处;

  -为符合OH&S方针和程序,以及OH&S管理系统的要求,包括紧急事件准备和应急的要求,每个员工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

  -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责任、能力和文化程度;和

  -风险。

  4.4.3 协商与沟通

  组织应有程序以确保有关OH&S信息与员工和其他利害相关者进行沟通。

  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应文件化并通知利害相关者。

  员工应:

  -参与制定和审查管理风险的方针和程序;

  -参加商议影响工作场所卫生与安全的任何变更;

  -有代表参加管理卫生与安全事务;

  -被告知谁是员工的OH&S代表(一个或多个),以及特殊指派的管理者(见4.4.1)。

  4.4.4 文件化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信息,以:

  -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组织部分及彼此间的关联;

  -供作相关文件的指南。

  备注:重要的是使文件实用、有效且最少。

  4.4.5 文件与资料管理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用来管理本标准所要求的文件与资料,以保证:

  -文件与资料易于检索;

  -对文件与资料定期进行审查,视需要进行修订,并由指定人员认可其恰当性;

  -在所有关系到OH&S系统有效运作的作业地点,都可得到相关文件与资料的现用版本;

  -即时将失效文件与资料从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不被误用;

  -为法律和/或知识保存的目的而保留的文件与资料,应加以适当标示。

  4.4.6 作业控制

  组织应鉴别出哪些作业与活动与已确认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组织应规划包括维修在内的上述活动,以便通过下列方式确保这些活动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的:

  -建立和维持文件化程序,以能涵盖如缺少那些程序时,可能导致偏离OH&S方针和目标的情况;

  -在这些程序中制定作业准则;

  -建立和维持与组织所采购和/或使用的商品、设备和服务中已鉴别的OH&S风险有关的程序,并把相关程序与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和承包商;

  -对工作场所、工作过程、装设、机械、作业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人员能力之后的调整,建立和维持程序,以期在发生源消除或减小OH&S 风险。

  4.4.7 应急准备和应变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计划与程序,以鉴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和紧急状态并做出应变,以及预防和减轻意外事件和紧急状态可能造成的疾病和受伤。

  组织应检查其应急准备和应变计划与程序,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紧急状态发生之后。

  可能时,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种程序。

  4.5 检查与纠正措施

  图5-检查与纠正措施

  4.5.1 绩效测量与监督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定期监督和测量OH&S绩效。程序应提供:

  -适于组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方法;

  -组织OH&S目标达到的程度之监督;

  -计划性绩效测量方法,以监督与OH&S管理方案、作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

  -临时性绩效测量方法,以监督事故、疾病、意外事件(包括虚惊事件)和不良OH&S绩效的其他历史证据;

  -监督和测量资料与结果的记录,以便对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有效分析。

  绩效测量与监督需要监督设备时,组织应建立和维持校正和维修的程序。校正和维修活动与结果的记录应加以保存。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和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界定责任与权限,以:

  a)处理和调查

  -事故;

  -事件;

  -不符合情形;

  b)采取措施减轻事故、事件或不符合情形所造成的后果;

  c)开展和完成纠正与预防措施;

  d)确定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程序应要求在所有建议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之前,通过风险评估过程,对其进行审查。

  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存在的OH&S风险,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情形之原因。

  组织应实施和记录由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的书面程序之变化。

  4.5.3 记录与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程序,以鉴别、维持和处理OH&S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的结果。

  OH&S 记录应清楚易读、可辨识,并可追溯到相关的活动。 OH&S 记录保存与维持应作到容易检索,保证其不受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

  OH&S 记录应以适合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维持,以展现其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要求。

  4.5.4 审核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OH&S管理体系定期审核的方案与程序,以期:

  a)确定OH&S管理体系是否:

  1)符合OH&S管理的规划安排和本标准的各项要求;

  2)已正确地实施与维持;

  3)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b)检查以前审核的结果;

  c)将审核结果的信息提供给管理阶层。

  审核方案,包括时间安排,应以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和以往的审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程序应包括审核范围,频率,方法和权限,以及执行审核和结果报告的责任与要求。

  可能时,审核应由与所审核的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备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非必须是组织以外的人员。

  4.6 管理评审

  图6-管理评审

  组织的高层主管应依其自行确定的时间间隔审查OH&S管理体系,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性、贴切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保证管理阶层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以进行评估。审查应文件化。

  管理评审应根据OH&S管理体系的审核结果、情况的变化和持续改善的承诺,提出修改OH&S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的可能需求。

篇4: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普及教材(6)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普及教材(6)

  附录二

  GB/T28001: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安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做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少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实施 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管理方针

  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自我鉴定和生命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的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

  3 术语和定义

  3.1 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审核

  同GB/T19000:2000

  3.3 持续改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

  备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源辩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 事件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备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事件在英文中还可称为“near-miss”。英文中,术语“incident”包含“near-misses”。

  3.7 相关方

  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9 目标

  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3.10职业健康安全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及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

  同GB/T19000:2000

  备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把每一个单独运行的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

  基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的结果。

  备注1: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备注2:绩效也可称为业绩。

  3.14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5 风险评估

  评估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

  免除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17 可容许风险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其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4.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4章描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图2所示。

  管理评审

  审核 职业健康 绩效测量

  安全方针 的反馈

  策划

  图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 策划

  策划如图3所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审核 策划 绩效测量

  的反馈

  实施和运行

  图3 策划

  4.3.1对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含: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提供)。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的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依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规定风险分级,识别可通过4.3.3和4.3.4中所规定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4.3.2 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的相关方。

  4.3.3 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可行,目标宜予以量化。

  组织应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3.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订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目标。方案应包括形成文件的:

  c)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的组织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d)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和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 实施与运行

  实施和运行如图4所示。

  策划

  审核 实施和运行 绩效测量

  的反馈

  检查和纠正

  图4 实施和运行

  4.4.1 结构与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如:某大型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内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者应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c)确保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d)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做出适当的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

  --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见4.4.1)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职责、能力和文化要求

  --风险

  4.4.3 协商与沟通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员工应:

  --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参与讨论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制定的管理者代表(见4.4.1).

  4.4.4 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c)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d)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重要的是,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的数量尽可能少。

  4.4.5 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

  f)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g)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相关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h)凡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i)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的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j)对出于法规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留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识别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组织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进行策划,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执行。

  e)对于缺乏形成文件的程序而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

  f)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g)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并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h)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4.7 应急准备与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做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组织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如果可行,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序。

  4.5 检查与纠正措施

  检查和纠正措施如图5所示。

  实施和运行

  检查和纠正 绩效测量

  审核 措施 的反馈

  管理评审

  图3 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 绩效测量和监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程序应规定:

  --适合组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的测量

  --对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满足程度的监视

  --主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

  --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视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

  --记录充分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以便于后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视需要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此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持校准和维护活动及其结果的记录。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e)处理和调查

  --事故

  --事件

  --不符合

  f)采取措施减小因事故、事件或不符合而产生的影响

  g)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h)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对于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其实施前应先通过风险评价过程进行评审。

  为消除实际和潜在的不符合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

  组织应实施并记录因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对形成文件的程序的任何更改。

  4.5.3 记录和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的结果。

  职员健康安全记录字迹应清晰、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保存期限。

  应按照适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保存记录,用于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5.4 审核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审核方案和程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以便:

  d)确定职业健康安全是否:

  1)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安排,包括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2)得到正确实施和保持

  3)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e)评审以往审核的结果

  f)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审核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应基于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介结果。审核程序应即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又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受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者必须来自组织的外部。

  4.6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如图6所示。

  检查和纠正措施

  内部因素 管理评审 外部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图6 管理评审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他要素。

篇5: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普及教材(5)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普及教材(5)

  第五章 常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一、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概述

  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我国习惯上成为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指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之一。

  劳动安全法规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1 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机关强制实行

  2 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

  3 其所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中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具体的说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等。

  二、劳动保护法规体系

  劳动法规体系共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劳动保护法律

  劳动保护法是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是其他劳动保护行政法规、标准、地方法规的制定依据,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职业病预防、劳动安全卫生及劳动保护监察等内容。我国的劳动法律的概要如下:

  1、宪法: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43条,48条均有规定

  2、刑法:刑法第115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113条(交通)114、187条均有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的内容”。

  3、劳动保护基本法:由于目前,我国暂时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法》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起到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的基本法作用,也是我国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法律的依据。

  4、劳动保护专项法:是针对特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和特定保护对象而制订的单项法律,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劳动保护的相关法

  第二层: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颁布,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劳动保护工作而制定的行政法规。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第三层:规章

  规章由政府部门制定发布,属行政法规,是为控制易发多发事故和预防职业病而制定的详细规定。如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防护用品规定》。

  此外,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体系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组成部分:

  1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2 相关方法,如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的部分条款。

  3 地方劳动保护法规

  4 矿山方面的法规

  附录一 常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清单

  1.关于搬运危险性物品的几项办法

  2.劳动部“关于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3.国务院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的报告规程

  4.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

  5.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作业条件劳动条件的规定

  6.关于实行“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的联合通知

  7.橡胶也汽油中毒预防暂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捞沉船管理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定规则

  10.劳动部关于中上层事故范围的意见

  11.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12.国务委员关于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3.国务关于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14.国境河流外籍船舶管理办法

  15.防放射防护规定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7.转发矽(尘)肺病理诊断分期标准(试行方案)

  18.工业企业卫生标准

  19.微波辐射暂行卫生标准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籍船舶管理规则

  21.国务院关于保护水库安全和水产资源的通令

  22.轻工业劳动保护条理(试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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