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叉车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10-05

  叉车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 只有受过专门训练并持有岗位合格证者方可驾驶,非驾驶人员严禁开车。

  2 叉车司机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机动车交通规则。

  3 工作前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作系统、升降系统、音响、信号、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完好可靠,否则严禁出车。

  4 行驶速度在厂内不得超过15KM/h,在厂房内出入门或倒车不得超过5KM/h。

  5 叉车不得超负荷使用。

  6 铲吊的物品必须按依据形状重心放置平稳,其高度不得妨碍司机视线,宽度不得超过车身,最大外廓尺寸两侧各500mm,伸出车身前方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

  7 叉车行驶时必须将升降架向内倾斜10-15°。叉子离地面300mm,不许超过500mm。

  8 提升货物时只许叉车在不动时进行,同时禁止有人在提升物品下方站立和通过。

  9 严禁任何人在叉车或货物上随车行驶。

  10 铲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

  1、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主,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自升式起重机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线,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1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进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放置旋转。

  责任人: 学习日期: 年 月 日

篇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主,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自升式起重机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线,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1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进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放置旋转。

篇4: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不得吊拨埋在地下或粘结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第二条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第三条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吊具、索具吊挂重物。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第四条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起细长物料是,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第五条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第六条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 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按指挥操作。

  第七条 司机应掌握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修方法,发生故障必须立即排除。安全装置失效、缺少不准确的起重机不得作业。

  第八条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九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第十条 起重机作业时,严禁重物下方有人或通过。

  第十一条 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用夹轨器锁紧,切断电源。

篇5:铲车、翻斗车、推土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超重运输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铲车、翻斗车、推土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五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翻斗车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搬杆作用,防止误碰油压搬杆造成事故。

  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8、推土机发生故障时,不准停在斜坡上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铲车的铲脚和推土机的刀片应放落地面。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