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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务工程局安全手册:施工安全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31

  航务工程局安全手册:施工安全管理

  7.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7.1开工前的安全管理

  7.1.1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主管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7.1.2其他工作

  开工前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必须遵照下列文件要求进行。

  a)“关于颁发《实施<3Z程开工安全许可证》规定》的通知”(交一航安委办字[1995]3号)

  b)“关于印发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对外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港一航局安字[1999]10号)

  c)“中港集团对外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港集团租用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港集团租用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港工程字[20**]048号)

  d)“关于印发《租船安全合同》的通知”

  7.2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

  7.2.1安全技术交底 (中港一航局安字[1998]6号)

  a)不论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还是典型开工,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主办技术人员编制并下达“安全技术交底通知书”一式四份(存档、主办技术人员、安全员、作业班组各一份)。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全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操作及其安全防护等内容的规定和注意事项的交底。

  c)安全技术交底后,双方必须在“通知书”中办理签认手续,否则不准施工。

  7.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a)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道路平坦、畅通。在显著位置,悬挂企业标志旗、安全旗。交叉道口和险要的作业地段,事故多发区域和工程项目危险作业点都必须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告牌示,与铁路交叉处应设有信号装置和落杆。运输车辆的弯道半径不小于15米,特殊情况不小于10米,工地内行驶的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平坦,坡度不能大于3%。

  b)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工具、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固,层次排列清晰。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堆放与储存保管必须严格依照20**年国务院颁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1990年4月14日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至二十六条之规定。废旧物料要按指定

  地方堆放,并要及时回收清除。

  c)施工现场存在的悬崖、陡坡和施工挖掘的沟渠、深坑、预留孔、漏砂孔等危险处所,必须设防护设施和危险标志,夜间要有红灯。

  d)施工生产使用的电器设备安装、现场架空输电线、直埋(临时)过路电缆、拖地电缆、码头面施工作业用的电缆、敷设水下电缆和办公室与车间、工棚照明电缆等电器安装时,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不准乱拉敷设,也不准因临时设施而放宽规范要求。

  e所除和改建工程,施工前要把电源及各种管道拆除,现场及危险区域要设专人监护,防止坍塌、坠落、触电、溺水等伤亡事故。

  f)工地办公室、宿舍、工作间(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

  g)施工作业场所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如自然光线不足或夜间进行作业还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选用的照明设备及灯具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作业,除有常用电灯外,并且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h)劳动场所的通风必须良好,保持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当气温高于摄氏35度时,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低于摄氏5度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但保温措施必须符合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f)露天作业场所,应采取防晒、防寒、防雨、防风、防火、防雷击等防护措施,并为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人提供休息场所和暑期含盐的清凉饮料。

  j)施工基层单位,要为从事露天作业和有粉尘毒害作业的工人,设置浴室或临时性的淋浴设备。

  k)施工场所、食堂、淋浴、试验室、预制场地,经常有污水、油脂、有毒液体排放时,应设有排污水、防腐蚀、防滑的措施,污油水及有毒液体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金属切削机床、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和工作平台的安放,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视线良好,间距符合要求,机械电器设备和危险区域,应用栅栏封闭,并有明显标志。

  m)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不准起重机械作业。若在一侧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触电的措施。起重机械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必须降低起重臂,缓慢行驶,防止起重臂碰触输电线路。

  n)施工场所、车间、生产班组必须始终保持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

  o)职工上班不准把家属和其他人员带到施工现场(车间),以防发生意外

  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和工作岗位,必须穿着工作服和应带的防护用具,上岗。职工在施工作业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打逗开玩笑,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p)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具体规定见中港一航局安字(1999)8号“关于印发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劳动保护“三个必须”管理规定》的通知”。

  7.2.3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

  a)开挖土石方工程,对地下情况应先进行调查,以防止破坏地下管道及电缆等设施,如发现爆炸物品和不能辨认的物件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b)土石方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水文资料和施工要求设计支撑和安全边坡,禁止挖空底脚。坑边堆放物的距离和高度,应由计算决定,拆除固壁支架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使用机械挖土前,要鸣示信号。挖土时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装土时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装土车辆上。

  d)爆破石方工程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经上级技术主管审批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施工中应在有经验的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实施爆破要有严密的组织和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严禁掏挖瞎炮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

  f)爆破作业场所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统一的信号,划定安全距离,设置警戒标志,指定专人警戒等防护措施。

  7.2.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设置警戒标

  a)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下列疾病者: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和精神不正常者,高处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高处作业分级按国家标准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执行。

  b)施工地点有六级以上强风时,停止露天起重、打桩和高处作业。

  c)施工用的脚手架材料和搭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局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不准超负荷使用。

  d)高处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堆放要安全稳妥,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向上或下抛掷工具或其他物料。非排除故障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和起重臂。排除故障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随同吊装物上下。

  e)高处作业达4米时,应装设安全网,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加,安全网也要

  相应地提高。安全网的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GB5725--85的技术要求和附录I安全网的使用规则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或试验记录)。合格证和证明均由施工单位的物资部门妥善保存,并同时做好领取登记手续,以备核查。

  --安全网安装完毕后,必须有安装单位的分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技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

  --拆除安全网必须在被保护区域的作业停止后方可拆除,并在有经验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

  --拆除安全网作业人员要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三个必须”的规定,严禁穿塑料底鞋、硬皮底鞋和带后跟的鞋。

  --安全带的质量、技术要求,使用和保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的规定,施工部门和施工负责人要定时检查,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可提前报废。

  f)用于垂直运输的井字架、门式架等,必须设置揽风绳。揽风绳不准用铁丝,必须使用钢丝绳;揽风绳的地锚要牢固,架子高度超过建筑物时,应安设避雷装置。

  g)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或隔离设施,否则不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作业。

  h)上下脚手架要走斜道,不准随意攀登。严禁乘坐运输材料专用的提升机上下。

  i)不准直接站在石棉瓦屋顶上工作,不准站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任何结构物上行走和操作,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j)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结构必须牢固,不许缺层,不得垫高使用,梯阶间距不得大于40厘米,梯腿必须包有防滑胶皮,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k)立梯子的坡度以60度为宜,登梯作业不能上到顶端,要离梯顶端四阶,人字梯不少于两阶。人字梯需要有牢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上梯时不要带笨重物品。

  l)两梯连接使用时,在连接处要有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时可设支撑加固,不能将梯子悬吊使用,禁止用梯子作临时脚手架的支柱或将梯子架设在悬空当跳板。

  m)木跳板要用5厘米以上厚的坚固木板制作,单行跳板的宽度不能少于60厘米,双行跳板的宽度不能小于1.2米,锣k板的坡度不能大于1:3,板面应设防滑条,超过3米长的跳板必须设支撑。

  7.2.5水上和水下作业安全管理

  a)在水上工作的人员,应尽量学会游泳,施工作业时要穿好救生衣,严禁穿高筒、半高筒靴。

  b)水上作业使用的舢舨、木筏,应按规定人数乘坐,并相应配齐救生设备。

  c)使用机动船拖舢舨、木筏时,被拖船不准载人。水上作业人员不准从船与船、筏与筏之间换跳,由船和筏上码头时应使用跳板。

  d)水上作业人员,工作前不准喝酒,工作时严禁游泳和跳水捞取失物或抛掷工具。

  e)水上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绝缘度要良好,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f)潜水员要有组织的经常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基层单位要按规定的伙食标准办好营养食堂,潜水员要保证每天8小时睡眠。

  g)潜水员下潜前严禁喝酒,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下潜前应首先排除大小便,遇有身体不适,经医生检查批准可不下潜。

  h)潜水时水流速度不要超过0.7米/秒,超过以上标准潜水需经领导同意,并要有安全措施。

  i)潜水员在下潜之前,要严格检查潜水装具、通讯设备等是否完好、齐全、无损。要把检查情况报告班长,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

  j)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信号绳和潜水软管与水下建筑物缠绕,以免发生事故。

  k)潜水员进行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局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潜水员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1)潜水员在从事水下爆破作业时,要特别注意持炸药下潜不要碰在硬东西上,避免雷管拔出和缠绕电线。离开固定炸药包地点之前,要认真进行作业情况检查,同时注意不要使自己的装备、工具钩住电线等物件而把炸药包带出。

  m)如果水下炸药包没有爆炸,潜水员可等待20分钟以后再下水进行检查。

  n)潜水员在水下清除船舶螺旋桨上缠绕的绳索时,船上主机设备一律禁止开动,以免发生意外,船长及轮机长必须密切协助做好监护工作。

  7.2.6船舶、电气、机械作业安全管理

  7.2.6.1船舶作业

  a)使用船舶、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并同时严格执行局颁发的细则和有关办法。

  b)船舶出海拖航,船机部门应会同安技部门对出海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出海拖航、调遣航行条件的不准出海。

  c)船舶航行时,不准船员站在舷边用水桶打水。

  d)船舶(包括施工作业、海上拖带、航行、待用、封存的船舶)必须每天设专人收听气象,作好记录,船(驾)长根据气象情况做好防风和突发性风浪袭击的安全措施,保证船舶安全。

  e)船舶航行遇雾或能见度不良(指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必须严格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f)船舶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的规定,尤其是冬季和干、热多风季节。不论是施工作业、停泊或修理,必须做好防冻、防火和防煤气中毒等有关措施,加强管理,落实到人。

  g)船舶甲板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三个必须》的规定。

  h)船舶靠、离码头或岸壁时,除带缆人员外,不准任何人站在船舷边防落水。

  i)长途拖运煤炭和有毒害货物的船舶,要经常保持通风,加强管理,防止人员进舱取煤、卸货时发生中毒事故。

  j)船员在船工作或值岗期间,严格禁止船员喝酒、下棋、打扑克,不准把家属和亲友带往船上,也不准上述人员随船出海玩耍和远航外地。

  k)船舶使用的牵牛缆、摆动缆活动的危险区域内,严禁行人停留或行走、放置施工设备、拉设电缆等。该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

  l)船舶必须配备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救生设备,并组织船员学会使用。

  m)机动和非机动船舶的船长、驾长、大、二、三副和轮机长、大、二、管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持有船员证书方准驾船,无证者不准驾船。

  7.2.6.2电气设备作业

  a)电气设备和电缆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供电方式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b)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装在人碰不着的处所,并设置安全遮拦和警告标志。露天装设的电气设备,要有防雨、防潮的措施。

  c)导线与电源相接时,必须设开关或插座。不许把导线随意挂在开关上或插座内。

  d)在金属容器内或在潮湿处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e)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与大地相隔时,要有保护性接地。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在带有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

  f)电动机械和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导线,如果导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包扎绝缘。

  g)电气设备和导线要按规定要求安装敷设,不准把导线直接与金属物体捆绑在一起。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要定期检查并专人管理,不准带病运转。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如必须带电工作,应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机电设备的操纵、检修和拆装,要由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来进行。

  h)船舶、机械、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改装、修理、安装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时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

  7.2.6.3机械设备作业

  a)各种机械的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和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飞轮等危险部位,都要安设安全防护装置。

  b)一切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防止由于自重或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c)各类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负荷量和起重性能图表,配备的各种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可靠,不准任意拆卸。有轨道的各类起重设备,还必须在轨道两端设有标准的阻挡装置。

  d)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起重机还必须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e)起重机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考试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登机操作,并严格遵照本机操作规程操作。

  f)各类起重机械、起重船、打桩机械和打桩船,停止作业后不准悬空吊载重物,必须把钩头、桩锤固定稳妥。

  g)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监察规程和规定进行使用与管理。

  h)氧气瓶必须与乙炔发生器(乙炔瓶)保持不小于3米的安全距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若因地势条件达不到时,应采取可靠的遮护措施。

  i)产生高频电磁场辐射*射线的设备,应采取屏蔽、吸收等防护措施。

  j)必须加强机动运输车辆和厂内机动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规章制度、装卸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车辆带病、超速行驶。

  7.2.7防尘、防毒、防爆、防火、防自然灾害安全管理

  a)混凝土搅拌系统所产生的水泥和碎石粉尘,要采取密闭、净化、除尘的措施,把粉尘浓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防尘设施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拆除。

  b)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安技部门进行防尘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使用的防尘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c)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d)凡有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整理后存卷。

  e)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品和原材料,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健全领取与储存的制度。

  f)运输雷管和炸药时,严禁放存同一车、船内,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不准在桥梁、隧道和人多的地方停留。严禁任何人在装有雷管、炸药车、船内吸烟及动用明火;

  g)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摄氏10---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800米以上,不足800米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1.5米的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均不得小于400米。仓库周围50米严禁烟火。

  h)炸药和雷管分库存放,两库间的殉爆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i)现场临时储药小库,必须设在隐蔽处或安全的地方,专人管理准超过一天用量,并设禁止烟火标志。存药量不

  j)存放爆炸物的仓库,严禁加工火药,装插雷管、引线等工作,不准穿带钉子鞋入库,库内照明和其他动力设施必须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k)冬季用炉火取暖,必须把炉具密封好,炉火要明确专人管理,各场所、车间等下班后要熄火。宿舍、临时住房的炉火要严加管理,对冬季施工中对砼构件和抹灰等工序的保温和加热工作加强管理,防止煤气中毒。

  7.2.8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功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中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措施。防护用品的发放各单位可参照当地政府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不准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

  b)职工要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否则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

  7.2.9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按“关于印发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港一航局安字[1999]15号)和“关于印发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施工现场电闸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港一航局安字[2000117号]执行。

  7.2.1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 95)执行。

  7.2.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管理

  按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一航局安字(1997)36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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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TPAT安全管理手册:实际现场保安

  C-TPAT安全管理手册:实际现场保安

  实际现场保安

  按照C-TPAT反恐安全要求编制实施以下实际现场之保安要求。

  1.工厂的厂房必须安装必需的消防警报和灭火系统,以便能够及时监测、报告和扑灭火险。

  2.工厂所有建筑物所用的材料以及其建造结构能够抵抗非法的进入和外界的侵扰:即不允许使用临时替用物料(例如用绳或木头),不允许有敞开未封闭或轻易可以打开的门窗等。

  3.工厂大门的出入铁闸在没有车辆进出时必须关闭,人员行走的通道邻近在驻守大门的保安,以便检查其身份证件。

  4.厂房外部和内部所有的门窗、大门和围栏都需要关闭(有足够的上锁/防护装置),除非需要打开去进行接收和付运作业。所有进出厂房的通道门口安排保安人员驻守、验证和监控进出的车辆、人员,以防止从这些地方非法侵入。

  门户的锁匙保管在管理部及副厂长那里。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出以及异常进出事件的报告/记录由保安负责看管。

  5.工厂装设至少6尺(2米)高以上坚固的围栏和围墙去围绕整个货运区域/作业区域,小汽车不允许停靠在货运作业区域。

  6.工厂的厂房周围也装设至少6尺(2米)高以上坚固的围栏和围墙,围栏和围墙的顶端装设尖锐的铁丝或玻璃片,以防止外来非法侵入。工厂的围墙和门户的结构坚固,足能防止或阻挡武力侵入。

  7.在需要时,工厂的货仓和写字楼装有防止非法侵入的监视、警报系统去防护,且具有可靠的可用12小时的备用电池以便能够进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监控,安全员每月进行测试是否正常。

  8.所有门窗或者在货仓内的一些打开的门窗中装设的铁网都必须安全、能够预防偷窃。货仓或者储存区域的门和通道需要安全管制。当无人在内工作(例如收发货)时可以上锁,有专责仓务人员负责进出控制。

  货仓四周为封闭式、有围栏或围墙可以上锁,非授权人士不能进入、非本仓人士的进出需要获批准和登记、货物进出需要凭有效单据和登记等。

  9.危险易燃物品必须储存在一个隔离、安全、包围起来的区域。

  这些储存危险易燃物品的仓库必须有消防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封闭上锁,24小时抽风抽气,内设的电器设备必须能够防爆,装设有足够消防/防护设备等。

  10.为了安全起见,厂房外部安装足够的灯光照明,其照明范围包括停车区域、货仓、装卸货位、主要主干通道和出入口,以及厂房后面周围地带;另外在厂房内部、楼梯间、通道或出入口,均已安装足够的照明灯以及应急灯。

  11.所有的门/窗户/开放的地方都需要上锁,或者装设一些摄像头和警报器进行监控,或者安排保安岗位驻守,以预防未被授权的人进入厂房;同时,还可以通过装设一些监控装置,例如通过设立保安岗亭或者中央监测控制系统去进行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侵扰防护/夜贼警报防卫。

  12.在需要时,工厂会考虑设立可操作的有监控和记录功能的CCTV(中央监控电视系统)去监测工厂的装卸货位、所有通道和出入口,包括在装卸货位的内部和外部进行装卸,停靠和储存的货柜/货车,紧急出口或者某些客户指定需要装设CCTV的存货仓位。

  如果采用CCTV系统,则该系统的记录能力需要提供至少30天的高质素画面和需要配备备用的瀑急发电机或可用12小时的备用电池(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这个CCTV系统和记录必须安全地存放和非授权人员不能接近。CCTV的预防维护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

  13.为了工厂和员工的安全,工厂设置和张贴了足够的安全警告标志:例如严禁携带火种入厂、严禁携带利器入厂、厂区内严禁吸烟、厂区内车辆需要限速行驶(时速不超过8公里)、厂房内/上落楼梯时不得互相追赶或推拉扯。

  14.车辆和人员出入控制程序

  a.车辆、人员进出厂房出入口,货运装卸位,写字楼等岗位,需要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驻守进行出入管理控制,或者可以配备电子出入控制系统,有限度的进入/访问只能是那些需要在区域内工作的人员。出入管制系统的最低要求是保存至少6天的记录。出入管制系统的设备必须安全。

  b.所有职员在出入厂房时,都需要出示/配戴贴有本人相片的识别厂牌,获批准的访客需要出示证件以显示其访客的身份;所有访客都必须进行来访登记,获得授权人士的陪同,方能进入厂区相关范畴。

  c.对于出入控制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例如未能出示有效证件而试图非法/强行进入厂房等)需要予以记录和报告上司。

  d.人员/车辆也入厂区具体运作可参阅员工/来宾出入控制、工厂货物/车辆出入控制以及车辆出入控制等相关文件规定。

  15.工厂建立内部、外部的通信联络系统去指导内部安全人员或者当地政府部门(在显眼处张贴电话号码)。工厂在厂房现场设立保安室,主要负责日常保安和秩序巡查以及紧急事故之应变处理等工作。其24小时内线办公电话为808;办公地点设在厂大门口。

  16.在厂区大门口驻守的保安,除了负责监控、查验出入厂区的车辆、人员之外,还需要引导进入厂区的车辆正确停泊在指定区域,杜绝乱停乱靠现象。装卸位,货物收发处必须与车辆的停放处进行隔离。

  17.保安队长负责指派白天和夜晚的巡逻保安员,定期定时执行巡逻,查验厂区内外有无异常现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门/窗/锁/围栏/围墙有无损坏、有无不安全隐患、有无可疑人员等)。

  有关巡逻情况应记录在巡逻登记簿上,如有突发、异常的事件,则须即时报告上司处理。

  18.为了防止工厂之财物损失以及确保员工没有携带违禁物品(包括利器、香烟、打火机等)进出厂房,工厂会在厂房的出入口设立保安,利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进出人员的随身物品,查验出外出放行条。

  19.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未被授权物品的迁移和出入。

  20.各员工在厂区内需要配戴厂证以供识别,在厂房内则需要穿工衣和配戴厂证以供识别,进出厂房上下班都需要打卡。

  21.为预防未被授权的人员接近电脑系统,各部门必须妥善管理自己的电脑,在暂停操作时退出自己使用的用户或者关闭电脑。

  保守电脑密码,定期或不定期更新电脑密码。

  22.各部门需要编制值班安排表,安排好每天上下班负责开门、锁门、关窗、关水电的负责人。同时,在下班后,这些负责人需要按照规定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值班事宜。

  夜班巡逻保安应负责监察各值班人员有无做好值班工作(下班关闭门、窗、水、电气等),如有疏忽职守的,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罚。

篇3:C-TPAT安全管理手册:出入控制

  C-TPAT安全管理手册:出入控制

  出入控制

  按照C-TPAT反恐安全要求编制实施以下出入控制安全要求(包括车辆、人员、货物等)

  一、车辆出入控制程序

  1、车辆入厂

  a.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验证才能入闸,非经验证确认不能放行入闸,同时需要有保安引导其将车辆停泊在指定的停靠区域。

  b.对于车辆司机身份的识别,目前一般是通过验证其身份证、厂牌、驾驶证和记录车辆之车牌号码的方式进行。在查验之后,会派发一张绿色的《车辆出入卡》给司机作为进入凭证。

  c.对于本厂车辆进入厂区,车辆司机应正确配戴厂牌才可允许入厂。

  d.保安必须及时做好车辆入厂记录。

  2、车辆出厂

  1)本厂车辆出厂

  a.本厂非载货车辆出厂需要凭管理部签发的《用车申请单》,经值班保安查验才能出厂;

  b.本厂载货车辆出厂需要凭货仓部开出之《货物出厂许可单》,经值班保安查验才能出厂。

  2)外来车辆出厂

  a.外来非送货车辆(例如接送客人/职员出差)出厂需要凭入厂时派发的《车辆出入卡》,经值班保安查验才能出厂;

  b.外来送货车辆出厂需要凭货仓部开出之《货物出厂许可单》,经值班保安打开载货车厢查验核实才能出厂。

  3、车辆在厂内之停靠控制

  a.管理部负责规划车辆之停靠区域。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A区(本厂车辆停靠)、区域B区(外来访客车辆停靠区域)、C区在货仓门口(普通货车装卸货区)、D区(货柜装运成品区)。

  如果停靠区域已停泊满车辆,则厂保安需暂时放行车辆进人厂区;必要时,可要求车辆暂停泊在厂外附近区域。

  b.各类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泊和作业,大门值班保安负责指引各类车辆司机在进入厂区时按照指定区域停靠,确保车辆停靠区域处于一个安全、隔离的等候状态。

  4、具体运作参看货物/车辆出入管理等相关程序。

  二、人员出入厂控制程序

  1.工厂通过核查进出厂区人员的厂牌、身份证件等方式,预防未被授权人员进入或者靠近厂房或运输工具。

  2.本厂员工出入厂

  a.雇员在进出厂房时,都需要配戴厂牌和穿上工衣识别,以及上下班时在保安的监督下打卡。

  b.在厂区范围(包括饭堂、宿舍等)内,雇员都需要配戴识别厂证以供查认,对于没有按要求配戴厂证的员工会被提醒配戴厂证或验证厂证,如屡次违反,会受到教育、批评、警告、记过、解雇等处分。

  c.员工配戴和识别的厂证上必须贴上员工本人的一寸免冠正面相片方为有效,不可张贴艺术照或其 它不符合规范的照片。

  3.访客(包括施工人员)出入厂区规定

  a.被授权的访客在经过保安/接待处员工的身份核实之后会以配戴贵宾卡、来访证等方式识别。

  b.人事及行政部需要保存来访的访客/供应商提供识别证件所作的记录。

  c.所有进入厂房的访客都必须由有关部门/指定人员全程陪送。

  d.属于施的人员,则会由维修部专责人员从旁全程监察陪同,且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和须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知悉本厂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e.外来人员出厂时,需要将来访客、贵宾卡等交回给厂大门保安员并在出入记录本上签署。

  三、货物出入控制程序:

  货物之出入管制参看货运保安这一节内容所述。

  四、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的安全控制程序

  为了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产品的安全(如质量、数量符合要求,不夹带异物等),需要作出以下管理规定:

  1.进出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不能携带包裹,不能携带违禁物品(包括打火机、香烟、利器、项链、戒指、首饰、硬币、食品等)。

  2.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的所有原料和零部件都需要有帐册记录(记录产品物料的名称、编号、数量、出入单据记录等)。

  3.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的所有原料和零部件都需要有清晰、容易辩认的状态和数量标识(如合格、不合格、待验、待包装、待返工等状态以及数量)。所有入仓的成品需要有入仓单记录且必须详细记录有关数量、编号、名称、箱号等)。

  4.所有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都可根据需要配备可上锁的门以及可以关闭的窗。工场需要安排每天的值日生于下班后关闭所有的门窗、水、电、气等。

  5.如果需要,可考虑在生产、装配和包装区域设立安全保安人员或者安装CCTV监控系统,以便监控在这些区域内员工的操作安全。

篇4:C-TPAT安全管理手册:货运和运输工具保安

  C-TPAT安全管理手册:货运和运输工具保安

  货运和运输工具保安

  一、付运文件资料的准备和处理程序

  1、如何确保在付运前2天将文件传送给货运公司:

  1) 资材部PMC按照客户之交货期跟进生产工场的进度,在规定交货期前3天,如果尚未收到有关付运的资料,则则报关员应与客户联络了解有关货运公司、走货船期、船公司、货柜等。

  2) 在与客户商定好有关产品之付运数量、付运期限确认后,报关员就应发出付运产品之资料Booking传送给货运公司(FA*或专递等方式)。

  3) 在走货前2天,报关员一般会收到船公司的一份Booking资料,依此做好出货前的资料Shipment Note给货仓成品负责人备货,在出货当天报关员应根据实际装运成品开出货物出口单给货仓转交货车司机互相签署,然后签署“货物出厂许可单”放车出厂。

  2、如何确保收到足够的信息资料(查PO以及与客户联络):

  为了能够准时、准确地交货给客户,做好出货前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为此,统筹出货的部门--资材部与报关员需要按照客户的走货期,提前做好出货文件资料的准备和跟进生产工场的进度。

  为了能够收到足够的出货信息资料,资材部PMC需要根据客户之PO或与客户沟通联络,以便报关员提前准备好有关货物通关单及出口清单、出口备案合同等,收到Booking资料在走货前2天,资料仍不齐全,则立即需要联络客户、有关部门跟进完成。

  按期、按时正确准备好出货资料是资材部PMC/货仓和报关员工作职责中的重要一项。

  3、如何验证按期付运货物的程序

  由资材部PMC根据客户之PO、SI等资料跟进生产工厂之生产落货进度是否符合客户走货期,然后与报关员联络预定车辆/货柜。货物有否按期付运主要依据Shipment Note上之走货时间与客户之走货期相比较而得出。

  Shipment Note上应详细填写付运资料,如车辆号码、走货时间、货物名称、数量、箱数、客方ITEM NO、PO NO、司机装货后签名确认等)。

  二、如何在付运方面发现、报告和纠正错误文件资料的处理程序

  1、在进入付运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进出口清单、备案合同、货物出口通关单与实际装运之货物不符,或文件资料有错误等,需要及时更改有关资料,例如重量/数量错误,则需重新填/更改填报出口清单及重新办理通关单等。

  2、正常情况下,资材部或报关员收到客方资料Shipment Plan或Shipping Order,为确保出口资料正确无误,如属新货,报关员需通知资材部货仓先取一箱成品过磅,复测总重量是否跟出口集中报关清单资料相符,如有不符,不可放车离厂,须立即通知报关员复核是否需要更改资料。

  3、资材部货仓收到Shipment Note及出口清单(即出口集中报关货物申报单)后,在走货前,出货人员必须核对实货与Shipment Note资料是否一致,并核对实货与成品检验数量是否一致,如有不符,立即联络PMC/报关员/品检QA等有关人员查询,否则不可安排装柜,直至复查OK后方可进行装柜。

  4、经货仓复核及于Shipment Note填写上有关车辆资料并签署后,报关据此开出《发票》给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传送给客户、会计,保存底备案。

  三、接收和处理来料/货物的程序

  1、接收来料之运作是:首先根据供应商之送货单核对本厂PO,然后点数、秤重,打印GRN作待验,由品检人员检验、标识,合格后转合格品仓,并按检验状态和货物类别储存在适当仓位。

  2、不符合PO(例如超PO、无PO)的不收,待验、合格、不合格的货物会按检验状态和类别隔离摆放在不同区域等待处理。

  3、一些高度危险的物品(例如易燃易爆的化学溶剂等)会专门储存在危险品仓,非经授权人员批准是不能接近和进入危险品仓。

  4、详细运作程序可参看收货控控制、物料进出控制、货仓周结管理等程序。

  四、如何跟踪厂内厂外(付运成品)货物的流转程序

  1、厂内货物流转的跟踪:厂内货物的流转主要在各仓、工场、组别之间流转,凡是进出都会有相应的发货单或领料单或成品转运单支持和跟随以及电脑记录。

  1) 为了能够识别货物,公司建立了独特的编号系统(Part Number System)对于不同工序、不同类别的制品都会有独特的物科/产品编号,而每一批物料/产品都会有自身之状态标识,如注明物品名称、编号、数量、日期等,如属于成品,则有成品检验报告并注明该批成品的Date Code等资料。

  2) 为了能够清楚反映每一笔货物的进出去向和结存,工厂已设立电脑系统去输入和记录每一笔货物的进出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货物进由日期、货物名称、编号、数量等;同时,每一部货车的到厂和出厂的时间也都有司机的签署。

  3) 货物在厂内流动迁移会有领料单、发料单的支持和跟随,单据上之资料和内容(例如:名称、编号、数量等)会与货物上的标识互相一致。即使是各工序/各组别之间的迁移流动,也会有内部发货/领料单做支持和追踪。

  4) 如果发货给外发厂,货仓部会根据委外加工电脑记录的资料开出外发单备料,再转开送货单给外发厂签收,这些单据上的资料和内容也需要与货物上的标识相一致。

  5) 为了如实反映存货的状态,每一笔货物的收发都需要在当天内输入电脑。所有发生的生产、检验、收发记录都需要当天完成入数。

  各部门/各分仓每个月都会做一份月结,以反映本部门/本仓位的存货情况。同时,电脑记录上可以即时查阅已入数的物料/制品的收发、结存数目、流转部门/仓位等。

  6) 各部门可以通过电脑系统即时查看货物的帐存数;同时,资材部PMC每周安排人员去抽查各分仓盘点后打印的周结报表帐存数的准确性,并通过每周、每月的收发盘存和定期实际盘点去反映存货的短缺和盈余,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报告和申请帐存数的盈亏调整。

  7) 库存成品都会张贴成品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客户名称、产品名称/编号、订单、数量以及QC检验的结果等。当安排装运成品上货柜时,载货单和付运清单上都会有相应的资料/内容去界定和报告所需付运成品的资料,以便货仓核实付运资料和付运成品是否一致。如果是成品出货,则按成品验货、入仓、走货及货物搬运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8) 根据物料/产品的状态标识以及跟随转移的单据、帐册记录,可以跟踪货物的流转。如果客户还需要更详细的跟踪,则会编制个别具体的追踪工作指示去作为货物追踪的操作指引。

  2、如何跟踪成品/物料的付运

  1) 每批成品付运会有Shipment Note和出口清单等资料记载Shipment Note上会写上货柜车的车牌号码、货柜号码等资料,以及要求司机签署。根据Shipment Note可以追踪付运成品的去向。

  2) 每批物料/制品向外发货前,货仓都会依S/O记录,货仓会据此开出“外发单”从相应的分仓提货,然后开出“送货单”交收货方签署盖章。

  送货单等单据上都注明所发的物料/制品的详细资料(如名称、编号、数量、日期、收货方等)。根据S/O、PO、送货单等资料,可以追踪物料的去向。

  五、装运区域的安全和货柜的验证、密封控制程序

  1、为预防货物的遗失或者未被授权付运的物品的传入,工厂货仓部会按照有关成品验货、入仓、出货及货物搬运等有关规定、收货管理、货仓周结程序等程序去作为运作指引,确保运作过程的安全和符合运作要求。

  2装运区域的安全控制

  1) 为预防货物的遗失或者未获授权或者未被付运的物品的传入,成品货柜的装运和收货的区域必须有清晰介定划分,如C区为装卸货区,D区为出口成品的货柜装运区等,并只能允许那些被明确识别在此区域内工作的雇员(货仓、收发货组及仓库管理人员)才能进入和作业。

  2) 为了确保没有被授权或者被确认的人员无端接近付运和收货区域,资材部货仓会在显眼地方(如货仓门口)张贴收发货程序/告示去告知有关注意事项,以及在收发货区会安排有值班保安去检查和监测:非授权人士有无进入仓库区、收发货过程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常等等。

  3) 外来人员的货车和私家车需要按规定停靠在指定停车场,防止停靠近成品付运和货物储存区域;当需要进行收发货时,按照指定区域和指引进行收发货。

  4) 在需要时,工厂将会考虑设立可操作功能(例如有监控和记录功能的)CCTV(中央监控电视系统)去监测、记录停靠在收发货区域、成品/货柜装运区域以及工业区内停放的货柜车、拖车的装载过程。

  3、装运货柜/车辆的验证和密封措施控制

  1) 装运来料货车在进入厂房时,需要经过大门保安的验证和登记,装货出厂的货车在出厂时,需要向大门保安提交车辆/货物出厂放行条和打开车厢接受装载货物的核实检查。

  2)车辆到厂后,保安及货仓人员应负责引导车辆临时停泊,然后通知PMC和报关员核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料,报关人员会发出Shipment Note,通知货仓核对应装运成品和做好装运准备。资材部PMC根据船公司的Booking资料核对/验证司机和车辆的是否为授权装运货物指定司机和车辆(一般会检查司机的黄薄和车辆号码等),确认无误后,通知货仓准备装运成品/货物。

  3) 车辆到厂后,通知报关员车辆已到厂,货仓负责装车,资材部PMC和报关员监督。为了预防没有被授权的人员或者物品进入货柜/拖车,在进行货物装卸时,都会有专责人员现场监察装运情况(如记录/核实装运时间、点数、指点装运方式等)。

  在装运成品时,还会根据客户不同的要求对装卸过程和货柜情况进行拍照等。在装卸过程中,无关人等一律不准在旁观看及进行有关操作。

  4) 在装货前要清扫干净,车辆保持干爽。如果有漏水的地方要修补好,若发现有铁钉突出、生锈、漏水或其他外来物质等,应即时处理,不能处理时通知上司处理。

  5) 在进行装货时,应按照客要求,如应按照Carton No顺序进行装柜,并且须留意Carton No顺序是否混乱、漏写或漏贴;是否漏贴客户的Label或bar Code;DateCode是否打反、打重复、漏写、漏打、模糊不清、打错;成品外箱是否有油漆、胶水、墨汁、泥尘、人为脚印、烂孔、变形、打折、被涂写、湿过水、漏封胶纸、明显的胶纸头、封箱后裂开、暴露出箱内货物、箱唛上贴有不必要的贴纸、箱唛印错位、漏印、脱落、贴唛不平整等情况。

  6) 若发现有上述情况不能入柜,应立即通知上司,上司得到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并知会当值看柜QA人员,必须注意在装一种货时,其中是否渗有另外一种货或几种货,每人必须认识、熟悉装某一种货的外箱箱唛、形状,必须保证装一种货属同一编号、名称、国家等,各理货员亦应特别注意此问题,各装货人员应留意装每种货时,每箱货的重量(可以衡量),若发现或怀疑漏装的情况,不能入柜。必须通知其上司,由上司和当值看柜Q人员、理货负责人、工场负责人共同解决,并通知资材部PMC或相关负责人。

  7) 在装柜过程中,正常情况下在货柜装至1/2时照一张相,在装满柜时照一张相,这些相片须保存1个月。如果客户有特别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执行。

  8) 为了货物安全,所有的拖车/货柜都有立体围墙式的构造和处于良好状态,货仓搬运组人员在进行装卸作业前必须要确保拖车/货柜符合此要求。

  9) 拖车/货柜在完成装卸后需要适当地密封和/或上锁,以便在启程前后不会被非法干预。

  10) 完成装柜后,关门锁上(并贴封条,如果有需要)并记录在付运文件Shipment Note上和保存)密封号码之录,以及在到达目的地时需进行验证。

  封条需要保存至上锁过关待海关查车,需要时才能打开,查柜后,封条作废;通过海关检查后重新上锁交柜,以预防非授权的接近。

  11) 为了确保货物的完整和安全(空/满)货柜必须上锁和必须有司机在车上驻守监测,以及在装运货物上车前,必须先做检查,然后才能进行货物装卸,以预防未授权的进入;偷窃或者不属于载货清单或者未授权的物品的进入。

  12) 装运来料和成品出货的货车或货柜车在进入厂房时,需要经过验证和登记。在出厂时,普通货车需要向大门保安提交货物出厂许可单和打开车厢接受装载货物检查。货柜车则需要向大门保安提交货物出厂许可单和查验货柜车厢的密封条(有否贴牢固)。

  13) 当货柜/货车进入厂房后,货仓工作人员负责引导货柜/货车进入指定装卸位准备装卸货;如果尚未轮到安排装卸货的,则会安排于临时停泊位等候。

  14) 货柜/货车在等候/装卸货期间,应有货仓搬运人员负责监察货柜/货车的行踪,未获货仓批准,货柜/货车一律不能停靠近装卸货位,以防止出现装错货等误差。

  15) 参考程序:成品验货、入仓、出货及货物搬运等程序

  七、记录、报告/分析货物短缺、盈余、损坏的程序

  1、资材部货仓/生产工场通过收发,装卸货之点算、以及日常之盘点,发现货物出现短缺,盈余、损坏时,属于货仓负责范围的,会由资材部厂长、总经理及有关部门报告反映;属于生产工场负责范围的,会由其部门主管向厂长、总经理报告。涉及成品走货的,会由资材部PMC和客户联络,如果需要报告海关等政府部门的,会由报关员负责处理。

  2、当货物发生短缺/遗失时,如果会影响到客户之走货期或者属于客户供应物料的,则会由资材部PMC负责向客户报告。

  八、接近/使用信息资料/电脑安全维护/信息的安全传递和保存控制程序

  1、为了确保货物的完整和安全,成品包装区域一般都会安排在显眼的区域并且同时有许多员工一起操作,以及有组长、科文和主管从旁监测员工之操作情况,而在员工出入厂房时也有保安进行检查(如有无携带违禁物品和公司物品出厂)。在需要(客户有要求)时,会考虑安装一些用作监测控制的反偷窃措施(例如闭路电视)。

  2、载货清单可由资材部PMC安排人员或专递方式完整、清晰、正确、准时地递交给客户。

篇5:C-TPAT安全管理手册:人事保安

  C-TPAT安全管理手册:人事保安

  人事保安

  为了维护工厂的利益,确保所招聘的员工都尽可能是诚实可靠、无犯罪史、无不良嗜好(例如吸毒、酗酒、嗜烟等)人员。在招聘员工时,除了按照有关人员招聘管理程序执行之外,还需要执行以下补充规定要求:

  1、在新员工入职前,会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

  1) 通过专门的身份证查验机核实身份证之真实性;

  2) 核实身份证持有人与身份证、所提供相片以及相关毕业证书或者健康证/计生证等证的一致性,确认是否其本人;

  3 通过查问/验证新员工培关出生年月、地址、以及家属和毕业学历等方式,核实资料和人员的真实性;

  4) 通过笔试、面试核实新员工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5) 通过宣传栏、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持假证件者会被解雇,鼓励员工积极举报等方式杜绝持假证件者非法进入工厂;

  6) 如需要(一般为财务人员、司机、报关员或者某些特别职位的员工)会由管理部负责通过电话与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联系验证,或要求员工提供《户口簿》、《无犯罪史证明》等方式对员工的背景进行检查,或者要求提供担保人(本地户口)。

  2、必要时,对于工厂的保安,会与当地政府部门(如**保安公司)签署保安服务协议,由**保安公司委派保安负责工厂日常的保安事宜,这些保安一般属于退伍军人并在保安公司接受过专业培训,同时会由**保安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和背景调查(通过电话或函件等方式核实其没有犯罪等不良背景或不良习惯)。

  3、如需要,工厂会要求/安排临时雇员和长期雇员进行有无吸毒的测试。对于高级职员或财务、报关、司机等部门人员,公司都会进行背景调查,以确认其身份、资料之真实可靠性,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本地户口)。

  4、所有的雇员(包括在试用期内和满试用期的员工)都会得到C-TPAT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同时都会建立保存一份员工个人资料的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相片、填报资料等)。

  5、工厂会遵守和贯彻执行各客户的COC(供应商行为守则)文件,同时也因应客户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工厂守则。

  6、为了能够维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体制,公司已建立企业文化去教导和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异常和坏事,并且设立了多种渠道提供给员工向公司最高管理层反映各类事件:

  a、意见箱:钥匙由管理部人事直接持有,每天会定时打开意见箱取阅员工的意见书,并会作出回复;

  b、员工代表由员工直接选出,代表透过直接与工厂管理代表沟通汇报的方式反映员工意见;

  c、通过拨打电话反映意见等。这些举报方式可以使用匿名的方式报告坏事和提出建议。

  7、对于因严重违规而被公司解雇的雇员或者被终止合约的分包商,管理部需要提交其资料(相片、姓名等)给厂房大门保安以便监察和防止其后期非法接近/进入工厂的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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