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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中的基本概念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8-2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中的基本概念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与系统的性能和安全质量,要通过具体的工程来实现。在工程技术领域,以研究系统为对象的工程技术称为系统工程学。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人、设备、技术、管理的综合产物,本文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作一介绍。

  一、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级别

  1.基本概念

  在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中,经常用到以下概念:

  风险等级(Level of risk):是指存在于人和财产(被保护对象)周围的、对他(它)们构成严重威胁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威胁,主要指可能产生的人为的威胁(或风险)。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主要依据其人员、财产、物品的重要价值、日常业务数量、所处地理环境、受害的可能性以及公安业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水平的要求等因素。一般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最高风险,二级风险为高风险,三级风险为一般风险。

  防护级别(Level of protection):是指对人和财产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技术的和组织的)。防护级别的高低,既取决于技术防范的水平,也取决于组织管理的水平。被保护对象的防护级别,主要有所采取的综合安全防范措施(技防、物防、人防)的硬件、软件水平来确定。一般也分为三级:一级防护为最高安全防护,二级防护为高安全防护,三级防护为一般安全防护。

  安全防护水平(Level of security):是指风险等级被防护级别所覆盖的程度,即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程度。安全防护水平(或安全水平)是一个难以量化的定性概念。它既与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设施的功能、可靠性、安全性等因素有关,更与系统的维护、使用、管理等因素有关。对安防系统工程安全水平的正确评估,往往需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相对长时间的运营,才能做出。

  2.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关系

  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防护等级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意义,它们的被确定主要由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定。一般说来,风险等级与防护的划分应有一定的对应关系:高风险的对象应采取高级别的防护措施,才能获得高水平的安全防护。如果高风险的对象采取低级别的防护,安全性必然差,很容易发生事故,这当然是要避免的;但是如果低风险的对象采用高级别的防护,安全水平当然高,但这种系统的性能价格比一定会降低,造成经济上的浪费,这也是不可取的。

  二、防护的纵深、均衡性与抗易损性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要综合考虑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三个要素:

  1.防护的纵深性

  所谓防护的纵深性,简而言之就是层层设防,即根据被保护对象所处的风险等级和所确定的防护级别,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分区域的分层次设防。一般而言,一个完整的防区,应包括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四种不同性质的防区,对它们应实施不同的防护措施。

  防护的纵深性通常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整体纵深防护是对这个防区实施纵深防护;局部纵深防护是对防区的某个局部区域,按照纵深防护的设计思想进行分层次防护。

  纵深防护的四种分区界定,一般由用户与设计方共同商定,用户有最终决定权。四种分防区的设置也不是绝对的,要视被保护对象所处的地理环境、被保护对象内部的具体配置而定。

  2.防护的均衡性

  所谓防护的均衡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这个防范系统(或体系)在整体布局上(如各分区之间安的设置是否合理、各子系统的组合或集成是否有效等)不能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和防范误区;二是指防区内同层防护(或系统)的防护水平应保持基本一致,不能存在薄弱环节或防护盲区。

  在系统工程领域,系统的有效性遵从“水桶效应”原则或“瓶颈效应”原则。就是说,一个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总体防护水平的高低不由高防护部位决定,往往由系统的最薄弱环节来决定。比如,一个周界防护系统,如果在周界防护的某个局部存在盲区,它就可能是入侵者入侵的方便之门,其余部分防范的再好,也失去意义。再比如,如果一个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不是只这在禁区内,以严加防范,而是放在其他分防区,就极易受到破坏,导致整个防范系统的失控设置瘫痪。

  3.防护的抗易损性这个问题主要是指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问题。系统的可靠性越高,抗易损性就越强。当然,还与系统的维修性、保障性以及组织管理工作有密切联系。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是相互联系的。抗易损性主要是对设备、器材的要求,均衡性主要是对各层防护或系统的要求,纵深性则是对整个系统的总要求,只有以上三者统筹考虑,全面规划,才能实现系统的高防护水平。

  安全防范系统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要求是安全防范三个基本防范要素在工程技术中的具体体现。之所以要求系统具有防范的纵深性、均衡性和抗易损性,都是为了保证探测、延迟和反应的有效性,只有这样,系统工程才能防范相应的风险,实现安全的目的。

  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构成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结构模式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分散到组合在到集成的发展变化过程。从早期单一分散的电子防盗报警系统,到后来的报警联网系统、报警-监控系统,发展到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综合防范系统。近年来,在智能建筑和社区安全防范中,又形成了融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访客查询、保安巡更、汽车库(场)管理、系统综合监控与管理于一身的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 .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结构模式

  ● 分散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各自独立运行或实行简单的联动。

  ● 组合式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通过专用的通信接口与专用的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集中管理和集中控制。

  ● 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分别单独设置,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将各子系统联网,实现全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和监控。

  上述三种模式中,后者是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发展的方向,一体化集成模式是目前正在发展中的一种高标准集成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系统集成的深度和广度也将不断提高。

  2. 安全技术防范的主要子系统

  ● 入侵报警系统

  ● 电视监控系统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保安巡更系统

  ● 访客查询系统(包括楼宇对将系统)

  ● 车辆和移动目标防盗防劫报警系统

  ● 报警通信指挥系统

  ● 其他子系统

  对具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内的特殊部分、特殊部位,需要设计具有特殊功能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如专用的高安全实体防护系统、防爆和安全检查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和安全信息广播系统等。

  3. 主要子系统的基本配置

  简单的概括起来,各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 / 控制 / 显示 / 通信三大单元。不同的子系统,其三大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现就三个主要子系统的基本配置说明如下。

  ●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

  入侵报警系统的构成一般由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外)区域 / 空间防护和实物目标防护等部分单独或组合构成。系统的前端设备为各种类型的入侵探测器(传感器)。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有限传输或无线传输,有限传输又可采用专线传输、电话线传输等方式;系统的终端显示、控制、设备通讯可采用报警控制器,也可设置报警中心控制台。系统设计时,入侵探测器的配置应使其探测范围有足够的覆盖面,应考虑使用各种不同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 电视监控系统的构成

  电视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是各种类型的摄像机(或视频报警器)及其附属设备,传输方式可采用同轴电缆传输或光纤传输;系统的终端设备是显示、记录、控制、通信设备(包括多媒体技术设备),一般采用独立的视频中心控制台或监控-报警中心控制台。

  ●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构成

  出入口控制系统一般由出入口对象(人、物)识别装置、出入口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和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三部分组成。出入口控制系统应有防止一卡进多人或一卡出多人的防范措施,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有效证件卡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授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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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社区概念

  安全社区概念

  “安全社区”是在“人人都平等的享有安全与健康的权利”和“以人为本”的指导下,通过开展建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

  “安全社区”具有广泛的包容性,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涵盖了生产安全、交通、社会治安、消防、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家居、体育运动等诸多领域。有必要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目标和职责,有切合实际的预防项目,有积极的自我评估制度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机制。

  “安全社区”是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一种以预防伤害为主旨的社区建设理念和方法,是以“人人享受安全,人人享受健康”为原则,强调社区诊断、计划、项目和评估、持续改进,强调跨部门合作和国际化交流,强调居民、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共同参与,是一种国际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化、社会化推动安全的全新模式。

篇3:项目安全控制的相关概念

  项目安全控制的相关概念

  “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和资产损失。因此,安全不但包括人身安全,还包括资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经营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策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资产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施工项目安全控制”,就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通过对生产要素过程控制,使生产要素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达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就无法生产;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抓好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可以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减少因事故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通过宣传教育和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施工项目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即为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法规、安全防护技术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则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篇4:物业安全管理的概念

  物业安全管理的概念

  一、物业安全管理的含义

  1.安全

  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物业安全一般包含3层含义:

  其一,物业区域内的人身和财物不受侵害,物业区域内部的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保持良好的状态。

  其二,物业安全不仅指物业区域内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而且指不存在其他因素导致这种侵害的发生,即物业的安全状态应该是一种既没有危险,也没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状态。

  其三,物业安全是物业区域内各方面安全因素整体的反映,而不是单指物业的某一个方面的安全。

  影响物业安全的因素很多,变化也比较快,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类:①人为侵害因素, 如失火、偷窃、打架等;②自然侵害因素,如大风刮倒广告牌、电梯故障等。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影响安全的因素,并随时注意处理。

  2.安全管理

  物业安全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保证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的一种管理工作。物业安全管理包括“防”与“保”两个方面,“防”是预防灾害性、伤害性事故发生;“保”是通过各种措施对万一发生的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防”是防灾,“保”是减灾。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物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职业性的服务工作,是介入公安机关职责和社会自我防范之间的一种专业保安工作,较之于社会治安管理的这两种形式(公安机关和社会自我防范)具有补充的性质,具有补充国家安全警力不足、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及工作职责范围针对性的优点。

  物业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和维持业主和使用者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以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物业安全管理的内容

  物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以及车辆道路管理3个方面。

  1.治安管理

  ①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公安机关处理。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偷盗他人财物等;

  ②对于物业区域内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禁止。如发出噪音、污染,乱扔杂物, 搭建各类违章建筑、流动摊贩扰民等。

  2.消防管理

  其内容主要是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如防火安全宣传,及时扑灭火灾,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维修等。

  3.车辆交通管理

  主要是搞好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管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三、物业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在制定物业设计方案时,安全要求的纳入是非常重要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章程和制度并公之与众,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与所管物业的类型、规模有关,物业管辖的面积越大,类型配套设施越多,班组设置也越多越复杂。物业管理公司通常可以设置保安部来负责物业的安全管理 。

  保安部的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物业辖区内的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物业辖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的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主持安全工作例会;

  ③熟悉物业区域常住人员,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了解本地区治安形势,有预见地提出对物业辖区保安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④积极开展“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事故的对策和妥善处理的能力;

  ⑤抓好对部门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

篇5:一体化审核内审员教材:审核的基本概念

  一体化审核内审员教材:

  第四章 审核的基本概念

  审核用于评价组织的管理体系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

  规定要求:是指所选择的管理标准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管理标准如:ISO9001:2000、ISO14001:1996或OHSMS18001:20**。

  适用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

  第一节 审核的基本概念

  一、审核的必要性(为什么要审核)

  审核是保持组织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动组织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基本方法。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在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要求中强调了审核的必要性:(三条理由)

  - 用于确定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度;

  - 审核发现用于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 用于识别改进的机会。

  二、什么是审核

  审核是为获取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具体讲:

  1、审核方案应予以策划和管理;

  2、系统的获取审核证据,审核证据可以是定性或定量的;

  - 应确定获取审核证据的方法;

  - 要客观地评价获得的审核证据。

  注:审核证据是指与审核准则有关并可验证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

  3、审核结论应确定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

  三、审核基本原则

  1、审核目的

  在通常情况下,组织管理体系审核往往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 出于组织管理的需要;

  - 出于商业意图,如合同要求;

  - 满足管理体系要求的需要;

  -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需要。

  2、审核的客观性、独立性和系统方法。

  - 客观性

  审核只能使用客观证据,即那些支持事物存在或其真实性的数据。客观证据可通过观察、测量、试验和其他手段获得。

  - 独立性

  对于一个公正的、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为目的审核来说,审核机构及其审核员应保持独立性,并避免利益冲突。

  - 系统方法

  审核是一个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为了实现审核的目的,需要应用系统方法,识别审核活动的相互关联的过程。

  3、审核准则

  审核准则是指确定为审核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可以是:

  - 标准要求,(ISO9001、ISO14001、OHSMS18001等标准);

  - 顾客要求(如顾客合同提出的要求);

  - 法律、法规要求;

  - 组织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4、审核是一项授权的活动

  审核授权可来自管理者的决策、合同要求、审核委托方或法律要求。审核授权是以信任为基础的,审核方在审核期间获得的有关受审核方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5、审核一致性

  审核一致性是指由彼此独立的审核组对同一对象进行审核时,应得出相类似的结论。为了保证审核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以及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审核机构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和管理。

  6、审核技术

  审核技术的重点是审核员如何在现场审核中获取审核证据,它涉及审核员的抽样调查活动、搜集信息的方法及制定检查表等。

  7、审核员素质

  ISO10011:20**《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对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验,以及在审核中运用知识和技能独立完成审核任务的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8、审核管理

  审核管理人员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和管理。审核方案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内,针对特定的目的所策划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审核方案的管理,包括:

  - 确定审核目的、范围和审核准则;

  - 确定审核职责、资源和程序;

  - 审核实施;

  - 监督、评审和改进;

  - 保存记录。

  第二节 审核范围和类型

  一、审核范围

  每次审核都应基于明确规定的目的、范围和审核准则。

  审核范围是指审核的广度和界限。范围通常包括对地理位置、组织单元、活动和过程以及被覆盖的时间段的表述。一般来说,在确定一个组织具体的审核范围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 实施审核活动所覆盖的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场所区域,包括地理位置和职能部门。

  - 实施审核活动所涉及的产品类别和产品实现活动与过程。

  - 基于受审核方及其产品的特点不同,有关审核准则的应用或删减范围。

  - 实施审核活动所覆盖的时间段。

  举例来说,如果组织申请第三方认证/注册,审核范围应由审核委托人或受审核方与认证/注册机构一起确定,并作为审核方案策划的基础。审核完成后,认证/注册机构也将在签发的注册证书上予以说明;如果组织接受顾客为商业目的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其审核范围主要由顾客决定;如果组织实施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其审核范围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确定。

  在实际的审核活动中,可分为:

  - 全面审核

  如第三方认证/注册、组织实施全面有效的内部审核或顾客依据某一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的全面审核等。

  - 部分审核

  如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或针对某一特定项目或部门安排的专项审核,认证机构实施的年度监督审核或以验证上次审核后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有效实施为目的而进行的跟踪审核等。

  二、审核类型

  管理体系审核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审核。

  1、第一方审核

  (1)什么是第一方审核?

  第一方审核用于内部目的,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可作为组织声明自身合格的基础。“第一方审核”称为“内部审核”。

  (2)实施第一方审核的主要理由

  -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旨在顾客满意;

  -在接受外部审核前,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推动组织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3)内部审核员的作用

  内部审核员通常来自本组织,担负着:

  -对组织管理体系是否符合产品实现策划的安排和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以及组织确定的要求做出评价,对组织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起监督和推动作用。

  -受组织委派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在组织接受外部审核时,担任向导或负责联络。

  由此可见,内部审核员担负着“三重角色”的任务,应具备内部审核员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4)内部审核的频次

  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对内部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在考虑内审频次和每一次审核日程的具体安排时,应考虑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5)保持内部审核记录。

  2、第二方审核

  (1)什么是第二方审核

  第二方审核是由组织的顾客或由其他人以顾客的名义进行的审核。审核依据更注重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审核的结果通常作为顾客决定购买的因素。

  (2)实施第二方审核的主要理由

  -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为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建立互利的供方关系

  (3)第二方审核员要被授权

  第二方审核员通常来自组织的顾客,或来自其顾客的外部聘请。无论那种情况,审核员均需被授权,代表组织的顾客实施审核。

  在第二方审核中,审核员拥有明显的权力,这就要求审核员应意识到所从事的审核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组织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在第二方审核中,审核员往往发现自己所代表的顾客是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责任方,对此,审核员应保持客观公正,应将这种信息传递给自己代表的顾客,促进互利的供方关系。

  (4)审核时间

  第二方审核应根据合同/协议需要,经双方商定来安排审核计划。

  (5)保持第二方审核的记录。

  3、第三方审核

  第三方审核基于自愿原则,审核依据是管理体系标准或规范。

  (1)什么是第三方审核

  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审核服务组织进行,这类组织通常是经认可的,提供符合(如ISO9001:2000)要求的认证或注册。

  (2)实施第三方审核的主要理由

  - 获得第三方认证/注册机构依据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其组织满足顾客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能力的证实;

  - 避免过多的第二方审核,减少组织和顾客双方的费用;

  - 改进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

  - 提高组织信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第三方审核的权威性

  认证机构是根据ISO/IEC导则62及其IAF关于ISO/IEC导则62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经国家认可机构按规定的认可程序,审核和认可批准/注册,具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独立的第三方公正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应符合ISO10011的有关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规定,并经国家审核员注册机构按规定的认可程序批准/注册,认证机构聘用。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一个认证机构的信誉,直接取决于审核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验;良好的个人素质以及审核员胜任工作的基本能力和专门能力,取决于审核方法的一致性以及认证机构的质量方针和整体效能。

  (4)第三方审核对受审核方不提出如何改进的建议。

  在第三方审核中,审核员如被要求为其提出有关建议时,应向受审核方说明,鉴于第三方审核的独立、公正地位决定了审核员不应提出如何改进的建议。

  (5)认证/注册有效期

  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经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证实符合要求,认证机构将签发管理体系注册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到期后,需申请复审换证。

  三、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审核的比较

  内 部 审 核 外 部 审 核

  第 一方 审 核 第 二 方 审 核 第 三 方 审 核

  委托方、审核方和受审核方 无委托方,审核和受审方为同一组织 需方(组织的顾客或其指定的代表) 受审核方或其他组织审核方为认证机构

  审核依据 1、 组织体系文件

  2、 合同要求

  3、 法律法规4、 标准 1、 合同要求

  2、 标准

  3、 法律法规

  4、 组织体系文件 1、 标准

  2、 法律法规

  3、 受审方管理体系文件

  4、 合同要求

  审核覆盖面 1、 全面审核

  2、 部分审核 合同要求 1、 注册认证或复审换证为全面审核

  2、 监督审核、跟踪审核为部分审核

  审核员 来自组织内部 组织的顾客或其代表(可以是第三方) 独立的认证/注册机构

  权力 表面上很小 依合同总值决定 表面上很大

  纠正措施建议 要提出 取决于顾客方针 一般不提出(保持公正)

  审核时间安排 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和组织决定 双方商定

  (一般安排在短期内集中审核) 按IAF导则62应用指南规定的人/天数(一般安排在短期内集中审核)

  审核目的、

  审核结果及对不合格处理 用于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按问题性质分类,抓住重点问题进行纠正。 评价被审核方的质量保证能力; 按严重程度分类,目的在于是否予以认可(签合同)。 用于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按严重程度分类,目的在于是否予以通过认证/注册(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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