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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管理的概念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6-11

  物业安全管理的概念

  一、物业安全管理的含义

  1.安全

  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物业安全一般包含3层含义:

  其一,物业区域内的人身和财物不受侵害,物业区域内部的生活秩序、工作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保持良好的状态。

  其二,物业安全不仅指物业区域内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而且指不存在其他因素导致这种侵害的发生,即物业的安全状态应该是一种既没有危险,也没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状态。

  其三,物业安全是物业区域内各方面安全因素整体的反映,而不是单指物业的某一个方面的安全。

  影响物业安全的因素很多,变化也比较快,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类:①人为侵害因素, 如失火、偷窃、打架等;②自然侵害因素,如大风刮倒广告牌、电梯故障等。安全管理人员应了解这些影响安全的因素,并随时注意处理。

  2.安全管理

  物业安全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保证业主和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的一种管理工作。物业安全管理包括“防”与“保”两个方面,“防”是预防灾害性、伤害性事故发生;“保”是通过各种措施对万一发生的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防”是防灾,“保”是减灾。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物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职业性的服务工作,是介入公安机关职责和社会自我防范之间的一种专业保安工作,较之于社会治安管理的这两种形式(公安机关和社会自我防范)具有补充的性质,具有补充国家安全警力不足、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及工作职责范围针对性的优点。

  物业安全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和维持业主和使用者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以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物业安全管理的内容

  物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以及车辆道路管理3个方面。

  1.治安管理

  ①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公安机关处理。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偷盗他人财物等;

  ②对于物业区域内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进行禁止。如发出噪音、污染,乱扔杂物, 搭建各类违章建筑、流动摊贩扰民等。

  2.消防管理

  其内容主要是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如防火安全宣传,及时扑灭火灾,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维修等。

  3.车辆交通管理

  主要是搞好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管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三、物业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在制定物业设计方案时,安全要求的纳入是非常重要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章程和制度并公之与众,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与所管物业的类型、规模有关,物业管辖的面积越大,类型配套设施越多,班组设置也越多越复杂。物业管理公司通常可以设置保安部来负责物业的安全管理 。

  保安部的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物业辖区内的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物业辖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的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主持安全工作例会;

  ③熟悉物业区域常住人员,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了解本地区治安形势,有预见地提出对物业辖区保安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④积极开展“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事故的对策和妥善处理的能力;

  ⑤抓好对部门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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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装修项目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4.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5.使用移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现场使用氧乙炔时,氧乙炔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不得在太阳下爆晒。

  13.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3: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爆炸是压力容器的灾难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从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压力容器破坏失效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1.压力容器选购、安装的安全审查

  (1)保证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从安全出发,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结构合理、过渡连续、变形均匀、强度可靠、稳定性好、材质适宜等。

  (2)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不同,选用配备合适的安全附件,并保证安全附件运行灵敏、可靠。

  (3)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和原始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所需资料有: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②产品合格证;③产品质量证明书;④产品竣工总图;⑤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⑥进口压力容器应有

  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申报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申报资料正确无误后,即对该压力容器予以注册。并发放新压力容器使用证。已办理注册且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1级或2级的固定式新压力容器,由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放使用证;超高压容器和液化气体罐车,由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给压力容器使用证或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

  (1)安全状况等级变更

  在用压力容器经内外部检验或修复后,根据检验单位重新评定的安全状况等级,如果安全等级有变更,应及时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到原来负责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安全状况等级变更手续。

  (2)过户变更

  要将压力容器过户给其他使用单位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按下列步骤办理:

  ①压力容器过户前,原使用单位应持拟过户压力容器的使用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加盖过户标记。

  ②将过户压力容器使用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图样等有关

  资料,移交给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

  ③过户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携带过户压力容器的有关资料,到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重新使用登记手续。

  凡没有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或没有取得使用证的液化气体罐车,不准办理过户。

  (3)使用变更

  要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压力、温度、介质、用途等)时,应持改变使用条件的设计资料、批准文件,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到负责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报废

  经检验单位评定判废的压力容器(应有判废书面报告),应及时按下列步骤办理报废手续。

  ①压力容器报废后,持该压力容器使用证、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②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在报废压力容器的关文件资料上加盖报废和注销标记,并收回压力容器使用证和注册铭牌。

  ③对已报废压力容器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4.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

  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后,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制订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不任意改变原设计单位所设计的工艺条件,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保持受压元件的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加强容器现场安全管理,应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监督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严禁超温、超压运行;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工作压力、介质温度、壁温超过许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安全附件失灵、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5.按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容器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安排定期检验工作。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使用期达15年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期限应予缩短。容器执行检验前,应排净内部介质(盛装易燃、有毒剧毒、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并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源;进入容器内部检查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保持通风良好,指定人进行监护等。定期检验的容器,当检验单位的人员作出检验报告后,应存入容器档案。

篇4:外墙装修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条例

  外墙装修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条例

  为确保施工的安全,本安全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执行,由安全员具体实施,并且做好记录:

  1、 对所有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每个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填写安全三级考育卡,对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

  2、 对所有施工队进场前;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有四证,并做好登记。

  3、 施工队进场前对所有的电动工具、小吊机、电箱、电焊机、电缆线等小型机械进行检查。

  4、 定期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员做好书面记录;每周一次由安全员和施工队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 每天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刻整改,并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做好书面记录。

  6、 施工队班组长在每天安排工作时,必须做到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交底,且做书面记录。安全员例行检查和收集。

  7、 施工队安全员每天巡高发现问题,要立刻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

  8、 施工队安全员每周一次对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9、 对临时洞口、吊装部位、须接设警示带或三角旗。

  10、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保持现场,通知公司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对外联系处理,安装队不能擅自破坏现场,或隐瞒、私自解决。

  11、对施工中安全意识较强、表现良好的工人分阶段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篇5:学院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实施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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