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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管理

  13 项目合同管理

  13.1 一般规定

  13.1.1 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的运作手段。合同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同的签订、合同实施控制等工作,全面完成合同责任,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实现。

  13.1.2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包括对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对为完成承包合同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劳务供应合同、加工合同等的管理。

  13.1.3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综合性的、全面的、高层次的、高度准确、严密、精细管理工作。

  13.1.4 承包人应设立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13.2 合同管理的程序

  13.2.1 承包人的合同管理过程主要包括:

  (1)产品要求的评审。

  (2)合同签订和实施计划。

  (3)合同实施控制。

  (4)合同后评价。

  13.2.2 合同管理程序应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与范围管理、工程招标投标、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紧密相连。

  13.2.3 在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合同控制和处理索赔问题时,合同管理要处理好与发包人、分包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的经济关系,应服从项目的实施战略和企业的经营战略。

  13.3 合同评审

  13.3.1 合同评审应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其目的是全面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为了制定合同实施计划、投标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依据。

  13.3.2 合同评审应包括如下内容:

  1 招标工程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2 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审查;

  3 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工程范围确定;

  4 产品要求的评审

  5 投标风险和合同风险评价。

  13.3.3 承包人应仔细研究合同文件的每一个细节问题和发包人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弄清发包人的意图和要求。如在招标文件发现问题,或不理解的地方,应与发包人及时澄清,并以书面方式确定。

  13.3.4 合同评审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承包工程的特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合同要求、发包人的资信、承包人自身的情况,应考虑工程项目及其所在地的政治、法律、经济、发包人的情况、自然条件等环境状况。

  13.4合同签订和制定实施计划

  13.4.1 合同签订和制定实施计划是对完成工程承包合同的人员组织、方法、措施、程序等方面的安排。它应是项目管理规划的重要部分。

  13.4.2 合同签订和制定实施计划包括:

  1 工作方式的选择。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和工作,承包人可以自己完成工程,也可以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合作方式可能有工程分包,与其他单位联营承包,或成立联合公司承包等。工作方式的选择应考虑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管理、财力、与发包人的联系等优势,以共同承担风险。

  2 合同签订和执行战略。包括投标报价策略、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制定。承包人必须就所欲参加投标的工程对企业的贡献、履行合同的实施策略、面临重大问题或风险时的策略等进行决策。

  3 确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工程预算和标价的依据,是发包人对投标书的要求,也是发包人选择承包人的重要决定因素。

  4 承包人必须按实际情况就为全面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并考虑合同条件,编制工程预算。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承包人的经营策略、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工程特点、合同的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投标报价策略,确定投标报价。

  5 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正确填写投标书,并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发包人。

  6 在合同实施计划中应注意合同体系的协调。承包人应尽量了解发包人对该项目的合同体系。承包人也应对企业同时承接的合同作总体协调安排。承包人的各个分包合同及拟由内部完成的工程(或工作)合同责任的分配应能涵盖承包合同总体责任,在价格、时间进度、组织等方面努力达到协调。

  7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1)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工作必须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度,建立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人索赔程序、分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工程检查验收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一些特殊工作程序。

  (2)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应建立与相适应的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将各种合同资料能方便的进行保存与查询。

  8 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承包人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3.5 合同实施控制

  13.5.1 合同交底

  在合同实施前,合同谈判人员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应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合同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各种合同责任和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13.5.2 合同实施监督

  承包人应监督项目经理部、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发包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3.5.3 合同跟踪和诊断

  1 承包人应全面收集并分析合同实施的信息与工程资料,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

  2 承包人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合同诊断包括: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向预测。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甚至警告。

  13.5.4 对于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及时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13.5.5 承包人的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

  13.5.6 承包人的索赔管理包括与发包人、分包人、供应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1 索赔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在合同的签订、工程实施过程中注意预测索赔机会。

  (2)在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

  (3)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按照合同所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对方(发包人或分包人等)提出索赔要求。

  在此过程中应寻找和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调查和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2 承包人的反索赔工作包括:

  (1)反驳对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

  13.6 合同终止和后评价

  13.6.1 合同按约定履行结束后,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及时进行合同后评价,总结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作为改进以后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借鉴。分析的情况应进行总结,提出分析报告。

  13.4.2 合同后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2 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3 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4 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评价。

  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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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四冶项目部合同管理规范

  四冶项目部合同管理规范

  一、项目部应按照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认真履行所承接的任务,依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施工合同的各项履行规则,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必须熟悉菲迪克条款的相关内容。

  三、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

  五、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六、建设公司与项目部对施工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收集、整理、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信息,合理及时地进行调整,减少风险。

  七、项目部在对外签订分包合同时,在选择分包队伍时要特别注意,一定要选择有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经验的并且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自然人,分包合同必须全部严密。

  八、项目部不能以任何名义为分包单位签订劳务、购物、租赁等协议,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实行对外担保业务。

  九、项目部的印章(行政章、财务专用章)由建设公司办公室按照项目部成立的文件统一刻制。

  十、项目印章由建设公司委派人员管理、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分别保管、建立使用台帐,每次使用要有登记。

  十一、项目部的印章原则上不能用于签订分包、购料、劳务、借款、收取押金等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向建设公司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二、项目部的印章使用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结束时项目部应将印章及使用审批,登记等资料全部及时上交建设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清理或销毁。

  十三、项目部应按建设公司要求,做好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预防因质量、安全、工期等原因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十四、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用在本工程上,避免因资金使用不当而产生的法律纠纷。

  十五、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形成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监督控制,避免因分包单位的各种原因而造成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发生。

  十六、项目部应直接对业主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杜绝分包单位直接从业主支取工程款的现象,支取工程款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

  十七、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到位,做好计量、结算工作,尽快回收工程款,杜绝因工作不及时造成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相关的法律纠纷。

篇3:置业公司行政合同管理规范

  置业公司行政合同管理规范

  一、合同范围

  1、本规范所指"合同"是指公司行政性对外经济合同。

  2、本规范所指"合同"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性房屋租赁合同、物管合同、植物租赁合同、电子办公设备购买合同、对外印制合同、装修合同、酒店服务合同、批量性办公用品/礼品/食品购买合同、对外活动服务合同、行政性劳务合同,以及须事先约定双方责任的其它行政性合同。

  3、本规范所指"管理"是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及合同管理。

  二、合同订立

  1、合同订立的内容:主要包括标的物(指货物、质量、劳务等)、标的额(数量、价款、保证金)、履约方式(合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

  2、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联系、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

  3、合同订立的依据: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以公司有关决议、决定、有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等为依据。只有在取得上述依据后,才能订立经济合同。

  4、合同订立的流程:部门拟订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由律师审核(附法律意见书)--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核(签署)

  三、合同履行

  1、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总经办主任负责合同履行的督导、协调、检查、落实。

  2、总经办应于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报销经费并报告上级。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谋取个人私利或玩忽职守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个人赔偿全部损失金额直至除名的严肃处理,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四、合同管理

  1、所有合同我公司均持二份原件,一份交集团机要室存档,一份交档案总务存档,并备份复印件交财务部,相关部门存合同复印件。已经签署的合同均由经办人办理相关盖章事宜。

  2、交由专人存档保管的经济合同,原则上不得外借,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的,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使用后及时归还。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三天因工作需要还需续借的,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最长不过超过三天。

篇4:招商部合同管理员上岗要求职责规范

  招商部合同管理员上岗要求、职责及规范

  1.上岗条件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经济合同法》知识。

  3)掌握合同的登记、检查、归档整理的规范、要求等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岗位职责

  1)负责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的证照齐全。

  2)负责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的条款符合公司规定。

  3)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4)负责公司合同信息输入电脑的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5)负责汇总合同签订、执行情况,提交合同签订、执行情况报告。

  6)负责管理公司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帐及合同档案。

  7)负责公司合同的查询工作。

  3.岗职规范

  1)审查各类经济合同:

  证照齐全。

  签章完备。

  条款符合公司规定。

  2)合同审查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合同登记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台帐要能清楚地反映出合同签订情况(签订单位、面积、区位、扣率、保底额、费用、结算方式、品牌资料、品牌商资信等)和合同签订前后所发生的信函、电报、长途电话等情况。

  4)保管好公司合同的专用章,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使用。

  5)公司合同信息输入工作必须及时、准确。

  6)妥善保管公司合同档案,不得丢失。

  以部门为单位,合同文体按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装订成册。

  年终对各部门的装订成册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整理,按一部一档的要求装订入《档案薄》,立卷归档备查。

  装订归档的合同编号、目录要清楚,查阅方便。

  7)每月填写一份《合同执行情况表》,反映各部门本月合同签订数量、履行数量,其数据要准确。

  8)年终汇总公司合同执行情况www.pmceo.com,填写公司全年的合同签订数量、履行数量、履行率、对比增长率、分析合同执行情况,为进行业务活动提供准确的信息。

  9)遵守公司规定,严守合同机密。

篇5:施工格式化标准合同管理规范

施工格式化标准合同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对外经济合同。
规范目的:保护公司利益,有利于推行目标成本管理,提高合同经办及审批效率。

规范内容:
执行原则
第一条:各相关部门在经办合同时,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使用公司格式化标准合同,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参照使用;如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政府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充分表达公司的意图、明确双方的责任,以维护公司利益、体现合同的公平和公正。

格式合同的确定
第二条:格式化标准文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经与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讨论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执行。
第三条:格式化合同文本内容包括三个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其中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合同,专用条款根据合同类别不同而定,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自拟加入(手工填写或打印后粘贴均可)。
第四条:在讨论确定格式化标准文本时,应本着保护公司利益的原则,从本公司角度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据以确定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第五条:公司现有格式化标准文本合同:
建安总包工程、www.pmceo.com零星建安工程、消防、桩基、土方及护坡、电视、电话、桩基检测、室外给水、发电机安装及降噪、高低压配电、监理、不需质保金的材料定货、需质保金的材料及设备定货、设备定货及安装合同、三方供货合同、境外供货合同、样板房及接待厅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装修设计、绿化合同、园建合同、环境设计、雕塑合同、模型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牌发布、宣传资料设计印刷……
第六条:其他未明确列举的合同,视业务发生的频繁程度,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讨论补充增加,逐渐完善。
第七条:在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格式合同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相关部门参与共同修改调整。

格式合同的具体执行
第八条:格式合同定稿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发放。
第九条:合同经办部门可根据预计的业务需要,从办公室一次足额预领各种类别的格式合同以供备用,或在具体经办业务时单独领取。领出的格式文本应由办公室加盖公司专用的"合同骑缝章"(非公章)。
第十条:业务部门具体办理时,依照格式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采取填空方式进行,对格式合同规定的通用条款不得涂改,特殊事项通过补充条款明确。
第十一条:参与审批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只需对合同填空内容和补充条款做重点审查即可;但合同的具体执行及监督则是全面的,经办部门在执行时应严格对照合同的所有条款,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应履行全面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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