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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一医院煎药室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7-13

  附属一医院煎药室工作制度

  (1).根据临床或住院病人的需要,按时、按剂、按要求煎药。

  (2).煎煮前应将药材浸泡30分钟,特殊处理者按规定执行。

  (3).药材必须煎煮2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

  (4).认真执行先煎、后入、烊化、包煎等特殊煎法。

  (5).煎药器具应当保持清洁,用后应当清洗干净备用。

  (6).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7).煎药室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8).中药房人员发给患者已煎好的中药时,应当审核煎药单据,确定无误后交给患者,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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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附属一医院药品调剂工作制度

  附属一医院药品调剂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认真负责,工作要有秩序,保持调剂室安静、整洁、卫生、严禁喧哗。非本科室人员禁止入内。坚持交接班制度。

  (2)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核实发药,急诊处方优先调配,其他处方按先后调配。

  (3)每月部门负责人应当做好月排班安排,排班表一经确认,严禁换班。如有特殊原因,须经药房负责人登记(换班人员、时间、原因等)后,方可调换班。当天的工作安排应严格按部门负责人的部署执行,严禁擅自调换岗位。

  (4)配方时,严格遵守“门诊药房人员岗位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需先煎、后下、冲服等药材,应当单独包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按要求告之患者)。

  (5)配方时,如处方中的短缺药品或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不合理的及有疑问之处,须请医生更改并签名后调配。否则,有权拒绝配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应严格按处方要求配药,不可估计取药,做到计数准确。

  (6)所有中药饮片在发药或装药时,应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

  (7)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中药入药房使用前应当先检查其质量和批号。凡受潮、长虫、变质的中药饮片不得发给病人。

  (8)中药实行每月盘点一次,毒性中药和贵重中药材实行逐日消耗统计,每日交班。

  (9)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报告制度,如发生事故差错,应立即口头向药剂科、医务科、院领导汇报。并应详细登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以及处理经过。

  (10)调剂台禁止堆存与配方无关的药品及物品,保持台面整洁卫生,以防差错事故。

  (11)药房药品应按性质和药理作用分类排列存放,药品的放置应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12)药房每日应当定时检查和记录室内温度和湿度。

  (13)药房工作区内严禁吸烟、禁止吃东西。

  (14)下班后,非值班人员不得在药房工作区内逗留。

篇3:附属一医院患者退药制度

  附属一医院患者退药制度

  (1)患者从药房取药离开医院后,药品不得退换。

  (2)医师开具处方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用药史、药物过敏史和目前拥有的药物情况等,并告知患者药物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处理办法,需要使用贵重药品时,要告知患者,并在病历上做好相应记录,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

  (3)如有下列情况需退药者,按以下程序执行:

  ①凡因药品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药,由处方医师到药剂科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退药申请表》,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除填写《退药申请表》必须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在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药剂科负责审核、收回《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和签字后,可执行退药。

  ②医生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致使患者因病情发展、治疗改变或对药品有禁忌症等情况需退药的,由处方医生到门诊部或医务科领取并填写《退药申请表》,交门诊部或医务科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退药。所退药品的全部费用由当事医生承担,药剂人员未能认真审核以阻止错误发生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4)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拆零包装的口服药、包装破损污染、批号不符、缺少说明书等的药品,一律不得退换。

  (5)门诊患者退药时,药房药师应根据所退药品的处方逐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包装,并进行金额统计,做好相关记录,于每月十五日前汇总报医务科,在综合目标考核时予以扣除。所退药品由药房收回保管,统一处理。

篇4:附属一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附属一医院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篇5:附属一医院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附属一医院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1)、配合医院做好全天24小时医疗服务工作,由药学人员轮流担任药房值班工作。

  (2)、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完成值班任务。

  (3)、值班人员不得离岗,以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4)、值班期间非药房值班人员,不得在药房停留,以免影响工作。

  (5)、值班人员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药房安全。

  (6)、值班期间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向医院行政值班或药房主任报告。

  (7)、值班完毕,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应包括:在岗时遇到的问题;特殊药品的清点;电脑运行是否正常;工具书籍的清点;冰箱温度的记录;药房物品的完整(药品、钥匙等)等事宜。如下一班人员未能依时接班,应继续留在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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