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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中介工作报告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13

  地产中介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一)各种报告、会议记录递交时间规范;

  1、每周三1时前。各区秘书将区域经理审核过内容的各区上周《周例会记录》电邮至副总秘书处。

  每周二14:30时前,副总秘书负责将整理好的《区域经理例会记录》交至副总并发到各与会人员的内部邮箱。

  2、每月1日12:00时前,各区区域经理、总监、中央技术部区域督导递交《月工作报告》于副总。

  3、每年4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时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季度工作报告》于总经理秘书处。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次年《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罚则:

  1、迟交以上报告或记录,迟交1次,罚款20元。迟交1日以上的,罚款100元。

  2、各种会议迟到的,罚款30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600元。

  (二)战报制度

  1、战报由各区域经理指定人员报送,于次日11:00前发送至交易中心总监秘书指定邮箱,总监秘书在1:30前交至总经理秘书处。未有新战报须发送“今日战报”至上述邮箱。

  2、当月最后一天战报上报时必须由区经签字确认,及附当月各分行成交业绩明细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业绩佣金变动的明细表。如遇退单,区域经理需及时调整战报。

  罚则:月底日报送的战报需为实际发生的准确业绩情况,否则,将对其区域经理处300元罚款。

  (三)报送核对业绩表

  1、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5日1时前将经理审核过并与客服部核对过的当月上半月(1-15日)结单业绩表(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2、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日晚1时前以邮件形式将上月所有结单业绩表(租单、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3、分行秘书必须以合同、成效报告为依据,将经理签字确认的结单业绩表,按公司:“结单标准”及时上报业绩。

  财务部在次月1日起进行核对,在次月5日1时前将核对无误的结单业绩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分行秘书。秘书应将财务部发送核对后的结单业绩表打印出来,同时电话告知财务部确认,并必须在次日上午12:00时前将打印的财务核对结单业绩表(经理签字确认后)传真至财务部。

  罚则:

  1、迟交业绩表的,罚款20元;

  2、迟交并因此影响业绩提成发放的,罚款100元;

  3、直接责任人须进行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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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中介销售报表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时时监控案场销售状况、真实全面了解销售进度、清楚了解现场销售质量、及时全面了解各项技术指标、详实记录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为公司对项目的销售战略、销售战术调整提供事实依据,特制定本报表、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表制度
1、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
2、所有现场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认真、详实填写各个岗位的报表;
3、当天的销售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当天的销售情况,如实销售填写报表;
4、报表上报时间:
⑴、日报上报时间:次日早上9:30以前;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当天上报公司;
⑵、周报上报时间:每周星期一9:30以前上报上一周销售周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当天上报公司;
⑶、月报上报时间:每月2日9:30以前上报上一月销售月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当天上报公司;
5、上报部门:日报、周报、月报上报公司营销策划部
二、违规处罚
1、篡改、假报销售数据,给予责任人200元/次罚款处罚;
2、销售数据统计出现错误,一经核实,给予责任人200元/次罚款处罚;
3、没有及时上报公司报表的,给予责任人50元/次罚款处罚;
三、岗位报表项目
1、销售日报表
2、房源日销控表
3、销售情况周报表
4、来人来电周报表
5、销售www.pmceo.com去化统计表
6、累计销售情况汇总表
7、资金回款情况汇总表(财务)
四、上报内容
日报内容
1、日报表
2、房源日销控表
3、资金日回款情况汇总表(财务)
周报内容
1、周报表
2、周房源去化统计表
3、一周来访客户分项统计表
4、签约情况汇总表
5、一周资金回款情况汇总表(财务)
月报内容
1、一月销售月报表
2、一月房源去化统计表
3、一月来访客户分项统计表
4、一月签约情况汇总表
5、一月资金回款情况汇总表(财务)
五、报表内容及格式(后附)

篇3:地产中介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地产中介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一)各种报告、会议记录递交时间规范;

  1、每周三17:00时前。各区秘书将区域经理审核过内容的各区上周《周例会记录》电邮至副总秘书处。

  每周二14:30时前,副总秘书负责将整理好的《区域经理例会记录》交至副总并发到各与会人员的内部邮箱。

  2、每月1日12:00时前,各区区域经理、总监、中央技术部区域督导递交《月工作报告》于副总。

  3、每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时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季度工作报告》于总经理秘书处。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次年《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罚则:

  1、迟交以上报告或记录,迟交1次,罚款20元。迟交1日以上的,罚款100元。

  2、各种会议迟到的,罚款30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600元。

  (二)战报制度

  1、战报由各区域经理指定人员报送,于次日11:00前发送至交易中心总监秘书指定邮箱,总监秘书在1:30前交至总经理秘书处。未有新战报须发送“今日战报”至上述邮箱。

  2、当月最后一天战报上报时必须由区经签字确认,及附当月各分行成交业绩明细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业绩佣金变动的明细表。如遇退单,区域经理需及时调整战报。

  罚则:月底日报送的战报需为实际发生的准确业绩情况,否则,将对其区域经理处300元罚款。

  (三)报送核对业绩表

  1、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5日17:00时前将经理审核过并与客服部核对过的当月上半月(1-15日)结单业绩表(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2、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日晚17:30时前以邮件形式将上月所有结单业绩表(租单、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3、分行秘书必须以合同、成效报告为依据,将经理签字确认的结单业绩表,按公司:“结单标准”及时上报业绩。

  财务部在次月1日起进行核对,在次月5日17:00时前将核对无误的结单业绩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分行秘书。秘书应将财务部发送核对后的结单业绩表打印出来,同时电话告知财务部确认,并必须在次日上午12:00时前将打印的财务核对结单业绩表(经理签字确认后)传真至财务部。

  罚则:

  1、迟交业绩表的,罚款20元;

  2、迟交并因此影响业绩提成发放的,罚款100元;

  3、直接责任人须进行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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