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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公司资质证照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4-12

  小型公司资质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证照资质的管理,确保证照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安全、有效、合法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行政部负责办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节 资质证照的种类

  第三条 种类

  一、资质证照种类包括基础证照、专业证照及获奖证照三类:

  (一)基础证照是指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企业合法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证照;

  (二)专业证照是指经营中取得的专业类证照: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建造师证、安全员证、岗位资格证、技术人员学历证、个人的职称证等。

  (三)获奖证照是指公司经营中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

  第三节 资质证照的办理部门

  第四条 办理部门

  (一)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

  (二)公司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由财务部统筹办理;

  (三)公司专业证照、专利及获奖证照均由行政部统筹办理;

  第五条 证照除正常的年检和换证外,凡涉及变更或注销的,必须由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 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如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以致证照过期的,将追究证照经办人员责任。如被罚款的,所罚款项全部由经办人承担。

  第七条 所有证照办理完毕后,必须将原件备案至相应保管部门。

  第八条 证照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凭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节 证照保管及使用

  第九条 行政部负责公司证照的统一管理。所有证照原件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登记、备案并保留扫描件。

  第十条 行政部应妥善保管印章和证照,存放于专门的、干燥的文件柜里,不用时注意上锁,未经许可不得启用、滥用、复印、外借等,证照类的还应备扫描件归档和留存复印件以备急用。保管期间,公司及部门印章、证照管理员为管理责任人。

  第十一条 行政部应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各种证照的年度检审,确保证照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 为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公司以个人名义出资办理的职称证、资质证、资格证等各种证件的产权属于公司,由行政部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证照检审时,相关部门和人员有责任予以协助,并提供所需的材料。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或外单位需要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 须填写《资质文件使用登记表》(若部门主管领导未能签署,须上一级领导签署,部门主管领导及时补签)。扫描件需要传送时,须有水印“此扫描件仅作为办理××用”,需要复印的,由行政部统一复印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必要时加注“复印件仅用于办理××用”。

  第十四条 公司证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带出和借用,行政用证须经常务副总批准,项目用证须经总经理批准,领导签字同意后的《证照外出使用审批单》,不得擅自用于他事,期间要妥善保管,携带人应防止丢失,用完后应立即归还还原保管部门。并在登记表上注销。

  第十五条 印章证照保管员为第一责任人。带出和借用期间,携带人为第一责任人,审批人为第二责任人。

  第十六条 当印章和证照管理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或离职,应向交接人移交印章、证照及其他相关工作,同时填写《证照交接单》,常务副总为监交人。

  第十七条 证照遗失必须马上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证照保管人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补办新证照。

  第十八条 如因个人疏忽引起证照遗失的,由遗失人承担全部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遗失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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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小型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安全、规范、统一,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证件、证书、发票、支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它须用印章的文本。

  第二条 印章种类

  1、公章(包括公司已作废的旧公章)或指定和合同章;

  2、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备案职章;

  3、公司部门印章(行政部、运营部、招商部、店面、财务部等);

  4、其他印章:投标作标书时需要的印章、已经结束的各项目经理部的各类印章、公司各部门作废的印章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回收

  2.1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新项目部成立需刻制印章的,应向行政部递交申请刻制印章的报告,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部派专人去办理印章刻制并进行交接工作;

  2.2公司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持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公安机关办理篆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3公司内部使用的印章,如部门印章、财务专用的条形章、检验专用章等由使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总裁批准,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雕刻。

  3、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3.1 印章的管理

  3.1.1公司印章(公章、合同章)、介绍信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3.1.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必须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分开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安排;

  3.1.3印章管理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指定他人代管,如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双方须填写《印章交接单》;印章管理人若离职或岗位调动,则双方除填写《印章交接单》外,须经过总裁批准;

  3.1.4公司所有印章,均应在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确定保管人,并填写《公司印章留样备案表》;

  3.1.5印章磨损需要更换,或公司部门撤消、重组等,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回、登记、留样、销毁;

  3.1.6印章丢失,则由当事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的报告,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3.1.7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机密、严格照章用印,不得越权用印,不得未经允许私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擅自用印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1.8当印章管理员发生人事变动或离职,公司及部门印章管理人员应向部门办公室负责人移交印章及其他相关工作,由公司或各部门另行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印章的交接应作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并填写《印章交接单》,方可办理离职调动手续;

  3.1.9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所有印章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携带外出,如确需要带出使用时,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行政用印须经常务副总批准,项目用印须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印章(公章、合同章)应由印章管理人员携带外出,如确需使用人携带,则还须填写《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

  3.2印章的使用、保管

  3.2.1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员工办理与对内、外部单位事宜,使用印章时,须具实填写《用印登记表》,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印章管理人员处用印;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须加盖法人私章的合同、资料由总经理签字;若总经理或部门主管领导外出,须印章管理人电话或短信请示总经理或部门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用印,事后由经办人到总经理或部门主管领导处补签字;

  (2)用印时涉及到工程投标事宜需再次盖公章或其他印章时,印章管理人须核查《用印登记表》无误后,方可用印并做好登记工作;

  (3)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根据《用印登记表》严格审查需用印文件的名称、份数是否相符方可加盖。对不符合者,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印;

  (4)各部门员工申请办理《用印登记表》,若部门领导未能及时签署,须申请上一级领导签署,部门经理及时补签;

  (5)以公司名义签订的一般销售合同、协议等,必须在合同评审完成,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签字注明日期后,由上述人员填写《用印登记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在综合管理部办理加盖合同专用章的业务,如果销售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则须总经理审批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6)对外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投标书,则必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7)公司财务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按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8)用印者因工作需要开据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综合管理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经常务副总同意,印章管理人员方可盖印。介绍信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9)部门印章、或其它的条形章仅作为公司内部印章使用,对外不具备代表公司的功能;

  (10)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的空白格式的文件、文档、介绍信、报表等上加盖公司的任何印章,否则必须为此不当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凡有公司总经理签发或签署的文件、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可直接加盖公司印章(公章),无需再办理审批手续;

  (12)无总经理签发或签署的文件、业务报表及其它文本等,需要加盖公司印章(公章),用印人须填写《用印登记表》,办理用印审批手续。

  3.2.2印章的保管

  (1)印章管理人员在加盖印章时,应确保印章清晰、端正;

  (2)印章管理人员应建立用章登记表,对使用印章的种类、文件/文档/报表等内容、日期、使用人等进行登记。

  4.责任

  4.1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的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4.2 印章遗失必须马上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印章保管人登报声明证照作废,并按印章的篆刻要求重新补办新章;

  4.2任何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依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使用印章,不得擅自使用;

  5.公司印章管理的相关文件范本:《公司印章留样备案》、《印章交接单》、《印章外出使用审批单》、《用印登记表》;

  6.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发后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未经总裁同意,不得将公司印章用于公司经营、宣传以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篇3:小型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小型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控制办公用品开支合理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行政部专人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第二条 办公用品范围

  一级消耗品:笔、铅笔刀、胶水、胶带、钉书针、大头针、曲别针、软皮笔记本、复写纸、便签纸、标签、橡皮擦、档案袋、夹子、一次性纸杯、茶叶等。

  一、二级消耗品: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修正液、白板笔、传真纸、印刷品等。

  二、管理消耗品:打印机、碳粉、墨盒、剪刀、笔筒、直尺、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专用章、印泥、计算器、传真机、电话、文件夹等。

  第三条 办公用品购发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

  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做《采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常务副总审批,财务部签字后方可交由综合管理部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购买、分发给申请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回。低值易耗办公事务用品可由综合管理部确定购买。单件价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购买。

  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一)行政部办公用品采购人员需根据各部门《采购申请单》的实际情况审核,大批量采购必须经过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在购买办公用品时,应本着经济节约,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

  二、办公用品发放

  (一)个人领用:一级消耗品均可以通过个人领用,也可以由部门经理统计所需数量后一起领用。领用时需填写相关领用记录。

  (二)部门领用:二级消耗品以上都由部门经理或者部门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

  三、公司办公用品应建立账簿,购发手续清晰、规范。

  四、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五、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第四条 办公用品的保管

  一、所采购的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保管员进行保管、发放,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

  二、办公用品每次被领用后,保管员需进行盘点,确定数量是否正确无误。

  三、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四、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五、综合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 )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二)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部指定负责人全权负责。

  (三)管理细则:

  一、对于恶意损坏办公用品的,所有损失均由损坏者承担。

  二、办公用品在办公时间丢失者,由使用者赔偿。

  三、管理消耗品在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保管者报告,由保管者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的,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四、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物品报废单》上填写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六条 注意事项及附表

  一、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二、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违者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新进员工入职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离职时,需将剩余用品一并交与办公用品保管者,由保管者依照残旧程序、可利用价值等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再分配。

  办公用品流程

  1、编制采购申请→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发放

  2、编制采购申请→统计申购情况→月末清算汇总→出库登记

篇4:小型公司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

  小型公司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

  第九条 薪酬内容与结构

  9.1薪金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以及公司提供给员工的各项补助及福利;

  9.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9.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业绩考评核发。

  9.4 年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年终绩效核发。

  9.5 效益奖金: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按岗位职责和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

  9.7.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9.7.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10.5、公司所有员工考勤为全勤的按半年度发放全勤奖500元;

  10.6工资按月发放,若员工出现每月请假、旷工、迟到等情况,则按照员工实际考勤发放薪资;

  10.8公司实行基本薪金制度。

  10.11 薪金计发

  10.11.1发薪日期。每月的15日计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10.12.5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或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薪金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第十条 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端午、中秋、清明、国庆按政府的规定执行。公司另有规定时另行通知。

  2、带薪假:年假,员工在公司服务满1至3年的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该类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时间。婚假、丧假、产假、病假等价别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公司给予员工通讯费用补贴。

  三、社会保险

  1、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郊游等活动。

  3、每月按照员工生日月份集中庆生。

  培训、考核、发展

  第十一条 培训

  一、培训目的: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充分释放其潜能,有效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员工敬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训内容

  (1)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入职公司后,先有行政部人事专员对员工进行公司制度及相关礼仪培训,考试合格后交由部门领导对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以便及时了解公司并顺利开展工作。

  1、培训时间:新员工到岗后的第一周进行。

  2、培训内容:

  ⑴企业规章制度、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方针和宗旨(行政部负责)

  ⑵了解工作内容、性质、岗位职责、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门经理负责)。

  3、部门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部门情况集中或者分阶段进行。

  4、培训纪律: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无故缺席者罚款30 元。

  第十二条 考核

  一、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1、试用考核:试用期员工在试用结束时,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试用部门如要延长试用期或改派其他部门或解聘,必须附考核表,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晋升考核:员工在晋升或降职时,必须进行考核,并附上个人自评报告。

  3、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进行考核,作为年终奖金评定、晋升、加薪的依据。

  二、考核流程

  自评--主管考核--行政部人事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部人事存档。

  三、考核内容

  1. 思想品质与职业道德

  7. 对公司政策制度的执行力

  2.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

  8. 工作态度与热情

  3. 潜力发展与学习能力

  9、创新记录与合理化建议

  4. 对公司企业文化的了解

  10.工作业绩和成果

  5. 团结同事与协作能力

  11. 考勤状况与奖惩记录

  6.工作的计划性和指导力

  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本季度出勤未达20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 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季度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5、考评指标

  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经理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

  6、月考评程序

  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部人力资源,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部人力资源,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经理、总经理组成。

  7、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50%,同级占总评的3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2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7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1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8、年度考评方式

  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8.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8.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行政部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8.3、会议程序

  8.3.1 行政部人事对被考评人各季度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8.3.2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8.3.3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8.3.4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行政部人事记分。行政部人事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篇5:小型公司人员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小型公司人员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一、人员招聘

  一、为保证公司的不断发展,招聘、人员储备,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公司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才兼备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德才兼备,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员工每季度做绩效考评,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5、由各部门之间彼此协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人员,做到定岗定员。

  二、招聘程序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在系统进行申请,经批准后,人事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3.1 经理以下工作岗位应聘人员经过人事部初试,通过初审后,经部门经理复试,最后由总经理确定录用人员;经理级以上岗位由总经理亲自筛选考核,确定录用人选;

  3.2 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 新进人员面试合格经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办理试用期手续。

  第三条 入职

  一、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及《入职确认薪金单》,成为公司试用期员工;

  二、试用期人员入职报到时,应向人事部提交以下证件:

  1、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公司统一格式的《员工入职登记表》;

  6、半年内健康体检报告;

  7、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三、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

  四、试用期员工统一安排入职培训,包括公司历程、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

  五、试用期员工如因品行不良或无故旷工者,公司将停止试用,予以劝退;

  六、新入职员工,公司根据岗位不同实行试用期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七、试用期考核

  1、试用期由人事部组织各部门经理和相关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考核项目按照公司统一标准进行,采取考核后打分形式(满分100);

  2、试用期满,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公司直接予以转正;

  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80分以下70分以上者,需继续延长试用期;

  4、试用期满,考核成绩70分以下者,予以劝退;

  5、试用期内,试用期内员工因工作能力、品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停止聘用;

  6、双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八、如有特殊工作岗位者(特聘人员等),公司与其另行签订相关协议,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九、公司对员工试用期的表现和录用后的工作态度、业绩等一系列考核结果都将记入员工档案,此记录作为员工日后晋升考核的依据。

  十、转正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须填写《转正申请表》,转正计薪日期参照《试用期协议》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转正时间将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3、转正通过后签署《转正薪金确认单》。

  第四条 离职( 辞职、辞退)管理 一、离职分类

  (一)辞职:

  1、正式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未满试用期员工提前一周)向人事部提交上级领导审批后的《辞职申请》,填写《离职交接表》,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在职期间仍需配合公司做好本职工作,经审批通过后,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办理原有的工作移交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当月离职人员不参与当月的绩效考核,时间未满一月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二)劝退:正式员工因个人能力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或经调职后仍无法满足公司工作需求的(试用期内公司认为该员工未能达到工作标准),由人事部向员工提出《劝退书》,在工作与物品交接清楚的情况下,公司予以劝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辞退(解雇):员工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者,在赔偿公司损失后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离职手续

  1、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

  2、离职手续包括:⑴办理工作交接事宜;⑵按《离职交接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⑶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⑷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⑸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⑹离职手续完备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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