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HZ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临时工管理,根据市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局机关及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招用临时工的原则
1、各有关处室、单位应从严控制使用临时工。确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工的,应优先录用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援助证人员)。技术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2、招用临时工要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道德素质,不得招用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二、招用、辞退临时工的程序
1、用人处室、单位说明用工原因(附岗位说明),申请临时工指标,经局人事处审核局领导同意后,报市编办审批招用临时工指标,批准后按程序招用。
2、招用临时工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岗位要求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对招用的临时工要进行各种证件的审核,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临时工录用后,用人单位应在半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规章制度、违约责任、工资福利待遇、交纳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手续,报局人事处备案,报局财务处落实经费,同时填写《HZ市机关事业单位招用临时工作人员录用备案名册》,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4、临时工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办理有关证件。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收缴各种证件、工具、设备,结清账款,并报局人事处核销名单后,方可离开。同时停止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三、临时工管理制度
1、各用人处室、单位要专人负责临时工的管理,建立临时工个人档案,放入有关材料。要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保卫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按级汇报。
2、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劳动合同不能跨年度签,合同期满则自行终止。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延用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劳动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三次,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
3、录用临时工年龄范围:男18周岁至55周岁,女18周岁至45周岁,特殊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5周岁。
4、临时工待遇:经费财政列支的临时工可根据技术高低、工作量大小确定工资,但工资总量按财政拨款数额,专款专用。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28日至次月5日之间。夏季清凉饮料费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其它福利原则上不再享受。工作时间参照正式职工,如有特殊需要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四、临时工的考核:临时工的总结、考核与在职职工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下一年度延用的依据。
局属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招用临时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但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合同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将用人情况报局人事处备案。
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按杭人计〔20**〕479号文件执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采编:www.pmceo.cOm篇2:地产置业公司项目临时工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项目临时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各相关部门的临时工管理。
3、定义
本规定所述的临时工是指:有相对比较固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但在工资待遇及相关福利方面区别于正式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适用于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种,如:清洁工、绿化工、草坪工、市政杂工等。
4、职责
4.1临时工使用部门负责对临时工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2人事部负责对临时工的招聘、离职、异动、考勤、薪酬、工伤等人事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
5、临时工的招聘和解聘
5.1临时工的招聘
5.1.1招聘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被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不再录用。)
5.1.2招聘程序
批准吴小平审核马翎编订人事部
发布日期20**.4.30实施日期20**.5.1修订日期20**.10.1
5.1.3临时工入职时,需交纳工作证工本费5元。
5.2临时工的解聘
5.2.1辞职。临时工辞职,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辞职申请。
5.2.2劝退
5.2.2.1因人员富余或其它原因达不到要求的临时工,公司有权劝退,而无须提前通知。
5.2.2.2试用3天内被证明不符合要求而劝退者,不予结算工资。
5.2.3解雇。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解雇条款)的临时工,公司有权立即解雇。
5.2.4自动离职
5.2.4.1下列情况视作自动离职:提出辞职者,任意缺勤而无合理解释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
5.2.4.2自动离职者一律不予结算工资。若有携款潜逃或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2.5离职程序
5.2.6临时工的离职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财务部、部门经理审核,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辞职或劝退,2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解雇,1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资结算。
6、异动管理
6.1本规定所指异动包括:调动、转员工、晋升。
6.2临时工调动分为:项目内部调动和项目之间调动。调动程序可参照普通员工调动程序执行。
6.3临时工转员工条件:a.正式员工编制内许可;b.工作表现优异并符合正式员工录用条件者。
6.4临时工转员工程序可参照正式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6.5临时工晋升,须转员工并直接录用至晋升的职位,如:晋升为班组长。
6.6临时工转员工及晋升可酌情免试用期。
7、薪酬管理
7.1临时工计薪方式:日薪制。
7.2工资标准
7.2.1普通工资标准:28元。(注:28元日薪仅限于草坪部使用机械的剪草工人;另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表现特别优异者,可另行申请按高于该标准的日薪执行,经项目总经理审批
后生效。)
7.2.2 根据集团公司雅集行中[20**]98号文件,对部分临时工的工资进行调整,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年9月17日,凡在此年限内工龄满1年、3年的临时工,其工资由此日作出相应的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级 别工龄未满1年1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工龄
一般临时工28元/天29元/天31元/天
技术类临时工30元/天31元/天31元/天
7.3加班费标准:3元/小时。
7.4临时工的工资由人事部劳资管理员负责核算入"临时工工资表",经财务部、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于每月12号前交财务部发放。公司定于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考勤管理
8.1工作时间
8.1.1临时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8.1.2各相关部门临时工每日作息时间:参照各相关部门正式员工的上下班时间执行。
8.2打卡管理规定:参照正式员工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8.3迟到/早退/旷工: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8.4请假/休假规定
8.4.1一般情况下,临时工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0天。
8.4.2临时工请假(使用"员工请假单"),6天(含)以内由直属督导级审批,超过6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如岗位特殊,部门经理可自定审批权限。)
8.4.3如工作不需要,部门经理有权安排临时工休假。临时工休假、请假均不计薪。
8.5加班管理规定
8.5.1临时工加班监督制度:参照正式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8.5.2超时加班以实际加班时数为依据,以半小时为单位起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以半小时计,以此类推。
8.5.3当月的加班情况需登记至"加班情况汇总表",呈直属主管领导签名后于下月初交部门文员统计。
8.6考勤统计。部门文员负责统计本部门临时工当月的考勤(在临时工考勤卡上的备注栏中注明即可),并于下月6号前交人事部审核汇总。
9、工伤管理
9.1临时工工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受理。
9.2临时工工伤误工费补贴标准:按正常情况发放.
10、附则
10.1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
10.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项目总经理裁决。
附件:1、临时工登记表
2、临时工离职表
3、临时工工资表
篇3: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临时工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及临时工管理规定
1、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2、公司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呈转正报告交部门领导签核意见交办公室;转正报告批准后,自试用期满之日起,领取转正定级薪资。
3、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换工作岗位,薪资标准按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不满十五日者,不给工资。
5、员工一经正式聘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工作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聘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6、根据劳资兼顾互助互利的原则,员工薪资待遇主要包括:
A、工资类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保险 增加工龄工资
B、奖励类
①考勤奖:全年满勤的奖励500元,全年每天提前10分钟到的奖励200元,全年每天提前15分钟到的奖励300元,全年出勤最多的奖励200元。
②年终奖:包括效益奖。
③先进员工奖:一年评两次,一次按公司评比办法评选。一二三等奖
④特殊贡献奖:奖医疗保险一份。
篇4: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临时工的调控和管理,全面行使人事管理职责,建立适应后勤集团各项事业发展需要、责权利相对称的社会化劳动用工制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规范管理来达到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的目的。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区、县雇用临时工的各中心、宾馆、招待所、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国务院41号令,省政府【1992】74号文件、市政府发123号、10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所聘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用工单位使用临时工时,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人事部提出用人计划。被聘用的临时工,用工单位应按照集团临时用工登记制度,统一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并上报集团人事部存档。对解聘与辞聘的临时工应及时报集团人事部消档备案。
第四条非本市户口的临时工,进城务工一律实行许可证制度。进城务工许可证由西安市劳动局统一发放。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临时工,经聘用后由各用工单位统一登记上报集团人事部,待市劳动局核准后,领取《西安市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务工许可证》)。
(一)所在乡镇政府准许外出务工证明;
(二)本人身份证;
(三)学历证或职称证;
(四)本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
(五)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市暂住人口居住证》。
《务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证之日起计算,到期更换。
第六条办理《务工许可证》、《暂住证》等费用应由临时工本人交纳。具体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工单位必须对新聘人员在上岗前,进行相应的技术、安全培训和法制教育。并对所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关岗位实行持证(卫生健康证)上岗,对这部分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解聘。
(一)在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工作纪律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用工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临时工应遵纪守法,遵守集团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集团服务,树立集团形象,维护集团利益。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5:商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作业规程
商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有序,配合完成各项施工并适时予以督导,以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物业单位的指导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辖区范围内的的临时工程施工管理,以及经营性质的各类广告促销、特种经营活动的施工管理。
3主要职责
3.1 参照“zz广场”《业户手册》、《装修守则》的管理约定,对接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适时监督管理,并协调有关物业供给事宜。
3.2 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方案)予以审定,并出具物业方意见。
3.3 将有关工程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予以适时通报业主或使用人。
3.4 对工程需整改事项予以书面通报,并配合施工方完成整改。
3.5 对工程所需水电费用进行统计核算并结算款项到帐。
4程序要点
4.1 图纸(方案)审定
4.1.1业主或使用人提交工程项目资料,物业方联系zz广场项目部(必要时)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4.1.2签定《施工备案申请表》、《承诺书A版》。注1
4.1.3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注2
4.2 施工方进场
4.2.1 施工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于物业方备案,并办理进场手续。
4.2.2 物业方协调有关单位配合施工方进场。
4.3 现场巡检
4.3.1 物业方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具体执行施工现场的巡检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4.3.2 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事项予以制止,并落实整改事项。
4.4 工程完工检视
4.4.1物业方在工程完工时的完工检视,并不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限于物业项目下的职责。
4.4.2 物业方对完工检视中发现的不符合审定意见项,需做出整改要求,并出具书面意见。
注1:当华云项目部进场施工时,签署《承诺书A版》。
注2:当非营业时间进入商场施工时,物业必须另外开具《入店申请表》。
5相关文件
《业户手册》
《装修守则》
6工作记录
《入店申请表》
《施工备案申请表》
《施工承诺书A》
《施工承诺书B》
《整改单》
《施工跟进汇总表》
《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
《施工进度计划表》
《施工会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