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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8-17

  HZ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预算执行和财务经费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现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最新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

  (一)财务处负责对局的各项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局机关预算经费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二)局机关预算经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准确设置会计科目,根据规定程序进行凭证审核录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帐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会计收支业务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完整,确保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四)认真行使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各项经费做到事前合理预算、事中进度控制、事后准确核算,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预决算管理

  (一)财务处负责编制年度总预算,处室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所需要的项目经费,并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附项目依据)在预算编制的规定时间内交财务处汇总后,递交财务分管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无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列支经费。

  (二)财务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将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向分管财务局领导汇报,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三)年终,应按照市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三、经费支出管理

  (一)局机关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

  1.日常经费及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后,最后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2.预算内专项资金使用由处室在每月15日前填报次月用款计划,经处室领导审核后,交财务处汇总。最后由财务处向市财政申请预算项目支出指标。专项资金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差、考察费用管理

  1.差旅费:按照《HZ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103号)执行。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HZ市市级行政机关出差审批报销表》经有关领导同意,出差后凭发票及相关凭证按规定审批程序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

  2. 考察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控制人员数量、考察时间和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核报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的费用支出,报销时附外出考察学习通知。费用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会议、培训费管理

  1. 培训费:根据《HZ市市直机关工作培训费管理规定》(杭财行〔20**〕51号)的要求,各处室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培训费应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在HZ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中选择定点会议(培训)场所,按规定程序办理培训申报手续,填写会议(培训)联系单。举办处室在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培训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培训场所出具的会议(培训)结算单以及其它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对未经批准、未纳入部门预算和应办未办政府采购手续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培训费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除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2. 会议费:按照《HZ市财政局关于印发HZ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96号)执行。严格按开支标准、参会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会议预算经费。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当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会议(培训)结算单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对未经批准和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四)“三公”经费管理

  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办法》和市委市政府《意见》的精神,实行总量控制,有效压缩,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并且实行分科目单列管理。局机关的三公”经费应控制在预算之内,预算执行情况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所有收支往来资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款;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2.及时进行银行存款的对帐工作,出纳每月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发现余额不符,应查明原因;认真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帐项。

  (二)现金管理

  按照市财政的要求,应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原则上以公务卡结算为主,遇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财务处应严格按照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现金支出;现金收支必须日清月结,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不得白条抵库;私人非公事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采编:www.pmceo.cOm

篇2: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细则

  市委办公室财务管理细则

  为加强办公室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办公室工作高效运转,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及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财务工作原则

  1.规范管理。凡财政拨付的经费、业务科室专项经费以及各项预算外收入,一律纳入办公室账户,统一管理。

  2.从严管理。凡未按本制度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财务管理范围

  1.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2.预算管理的业务科室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经费开支程序

  1.公务出差。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天数、事由、借支金额等,报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交财务人员办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审批单的,应口头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出差后补办审批手续。

  2.公务用车。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并填写《维修审批单》,经车队、行政科共同核实,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定点维修。车辆加油(实行油卡加油)、年审、保险等事宜,由车队、行政科办理。市区外公务用车,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

  3.公务接待。因公出具函件来访人员和客商的就餐接待,由负责接待的科室或人员填写《派餐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分管财务副主任电话请示同意,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4.住宿。由负责接待的科室或人员填写《住宿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

  5.加班就餐。外出联系工作、参加会议等因公误餐的,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由行政科安排工作餐。

  6.办公用品购置。由需购置物品科室或人员填写《购物审批单》,批准后,交行政科办理。

  7.固定办公用品购置。由相关科室提交专题报告,经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同意后,交行政科办理。

  四、经费开支标准

  1.公务出差。住宿每人每天320元,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费每人每天50元,凭住宿发票核销差旅费,非出差地产生的费用不予核销。

  2.公务接待。按30-50元/餐·人接待,酒水费不超过接待标准的30%,原则上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如需住宿,按标准间安排。

  3.加班就餐。按25元/餐·人标准,不安排酒水,提倡用盒饭。

  4.费用借支。最大金额不超过10000元,最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

  五、相关工作规定

  1.办公室各项收支由行政科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管理下统一进行。

  2.严格按照中央、省、襄阳市及我市公布的各项工作纪律执行,对违反纪律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实行事前报告制度,2000元以内开支报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实施,2000元以上开支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实施。

  4.费用核销严格实行“三单合一”和“一单三签”制度,

  即:审批单、正规发票和清单,由经办人、交办人(核实人)签字后,经办人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签,财务人员汇总送办公室主任审批。

  5.各项开支必须在费用发生20日内履行报帐手续,逾期由经办人向办公室主任说明原因,2000元以上报帐和未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同意及行政科办理的开支,由经办人直接送办公室主任审批。

  6.报帐方式采取银行对商家转帐结算,减少现金支付和向具体经办人转账,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即:具体经办人先刷卡消费、后结算还款,报销时持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及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办理结算业务。

  7.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每周一汇总各项开支核销事务,对票据不规范、不合理及手续不完善的开支,一律不予核销。

  六、业务科室经费管理

  1.按照规定符合预算条件的业务科室,每年年初由科室负责人拟定全年预算支出计划,交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审定,并报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预算金额后,由办公室财务人员按月或季度从办公室财政账户划转资金到业务科室在财政局开设的临时账户。

  2.各项开支严格按照办公室财务管理细则执行,确需自行办理的开支,经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报账实行“一单三签”,即:分管副主任核定属实,分管财务副主任审签,交办公室财务人员汇总送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统一报账。

  4.业务科室预算外经费收入由科室负责人报经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统一上账。

  5.办公室财务人员每月将业务科室收支编制成报表,交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科室分管副主任、分管财务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每月底由业务科室指派1名同志,到财政局办理记账事宜。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3:P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P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篇4:汽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汽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制度,依法经营。

  2、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3、严格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保障生产运行。

  5、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册,做好各项会计工作。

  6、如实申报,缴纳税费,定期上报各种报表。

  7、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所有票据须先审核、后报销。

  8、对不符合国家财经纪律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篇5:广播网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广播网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执行局财务制度和公司“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措施,增加公司收支透明度,做到公司开支票据正规、合理,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分公司日常开支,要凭正规发票报销。报销发票上要注明开支事由、经手人姓名、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公司领导签字等内容。必要时应附相关请示批复报告。

  二、分公司日常开支,一百元以下可先支后报,一百元以上必须先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批准后,才可开支报销,否则一律不准报销。

  三、分公司、职工当天所收的现金(初装费、收视费、电话费等一切收入)无论多少,原则上要当天上缴(通过银行存款形式),当天不能及时上缴的,则必须在第二天内上缴,做到票据开据日期和银行缴款相符;职工手中所保存的公款不得超过500元。

  乡镇分公司每月23日结算,城区分公司每月26日结算。

  严禁坐收坐支和私借公款。违者,对分公司经理及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部门要在每月8日前上缴上月经费报销单据。

  不准报销电话信息费、长话费、伙食费等。

  各单位招待费(主要指分公司对外业务中必要的餐费支出)月平均不得突破300元,因

  工作需要月度招待费超支时,超支部分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将按1:1比例对分公司进行处罚。

  分公司车辆用油实行定额限制,相关支出以月度或临时计划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开支。

  五、公司机关人员下乡吃工作餐,不准以招待费或餐费列支。

  其支出方式:⑴、公司事务由公司按月度对有关人员定额补助发放(每人每天10元);

  ⑵、分公司事务由分公司按月度对有关人员定额补助发放(每人每天10元);⑶、以上费用不得重复发放。

  六、分公司的交通工具维修费用和用油实行月度定额补助,其标准为:汽车用油250升/月*

  车,维修费300元/月*车;职工摩托车每车每月维修费定补30元,油料费定补70元,职工摩托车补助费用由分公司按月对职工发放,节约归己,超支自负。

  七、分公司职工工资、奖金发放要依据职工月度工作进度发放,不准搞平均主义。

  八、公司下拨的月度机房经费(400元/月)主要用于机房房租、电费、通讯等开支,要专款专用,禁止挪作它用。此类开支要当月结清。否则,遗留问题由当事人和分公司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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