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006)
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鄂卫发〔20**〕92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现将《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50号发布)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病人数达到30例及以上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事件分级如下: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Ⅰ级)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影响特别重大的食品中毒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学校、幼儿园、承办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接待单位,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的。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卫生应急指挥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行使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与处理以及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控制措施;
4、组织对重点地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经授权,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或公告。
(二)卫生应急机构职责
1、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组织协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⑵负责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实施工作;
⑶组织制/修订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经省卫生厅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⑷组织和指导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⑸建立并完善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分析,作出预警;
⑹组织开展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⑺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⑻拟订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制订食物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⑼负责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⑽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⑾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⑿承办省卫生厅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⑵组织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经同级卫生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⑶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培训和实施;
⑷建立并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分析,作出预警;
⑸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以及应急演练;
⑹提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⑺拟订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制订食物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⑼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⑽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⑾承办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和管理;
⑵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⑶履行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职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食物中毒样本(标本)的采集与实验室检测;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依法对食物中毒现场采取临时行政控制措施;
⑵依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并报告中毒情况;
⑶依法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5、医疗机构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⑴承担责任范围内食物中毒的监测报告工作;
⑵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卫生应急准备与响应
(一)卫生应急准备
1、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⑴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补充和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起切合我省实际的、科学的、完善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⑵组织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的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使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⑴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资料库;
⑵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⑶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装备建设和管理,提高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
3、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
1、健全全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预警;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的畅通、及时、准确;
(三)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也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依法报告食物中毒事件。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⑵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⑸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法定接受、报告和公布单位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报告时限规定
⑴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⑵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Ⅳ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Ⅲ级),应当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的1小时之内报同级人民政府,并同时上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4、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
制情况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进程。
事件发生地食物中毒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
事件发生地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及中毒情况。
⑴首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地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中毒症状、可疑中毒食物,同时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已)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报告人员等。
⑵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发展和变化(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中毒人员情况等)、处置进程、事态评估、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⑶结案报告。按照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的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原因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技术型总结报告及结案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每半年,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分析汇总通报,并上报卫生部。
(三)应急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
1、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响应
⑴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支持。
⑵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与事件发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处理工作,开展现场调查、医疗救治、样品采集等控制措施,按照规定向市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要加强对事件发生地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现场进行督导,同时组织专家对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根据需要向本省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
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省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指导和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样品采集等控制措施,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必要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技术支持。
⑷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2、应急处理措施
⑴医疗救治
食物中毒发生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省、市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⑵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⑶卫生监督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响应终止
1、响应终止条件
中毒食物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没有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经专家组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响应。
2、响应终止程序
⑴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的响应终止程序。
⑵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⑶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报告。
⑷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信息发布
按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管辖原则,由负责应急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食物中毒事件信息。
(六)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章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
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发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各级应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建立1个相应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并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
每个县(市、区)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网络,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处理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省级和市级应急处理骨干进行定期培训,各地负责对本级应急处理队伍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通讯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的储备。
省、市、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检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提供有效医疗救治。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各级政府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四)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预案进行不定期演练评估,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整体方案的综合演练。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应急预案的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的可以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卫生检验和医疗救治机构等有关管理人员和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
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事件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
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物中毒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二)本预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20**年12月22日印发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工程项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工程项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场所、施工现场有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紧急情况。
内容:
一、施工现场成立应急响应小组,下设应急小分队,明确通讯联络方法。
二、现场发生食物中毒情况时,最初发现者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
同时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公司领导及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源疾病,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报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项目经理负责事件(故)发生时人力、物力的全面协调与调配,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部门的联络。
三、施工前项目部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建立职工食堂,确保职工饮食卫生,杜*源疾病和食物中毒,项目部配备常规急救药品,并定期更换过期药品。食物中毒事件突发性强、不可预知性大,一旦发生,如抢救不及时、措施不得当,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将受到极大损失与威胁。因此,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预防为主,积极控制处理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则。
篇3:工程项目食物中毒急救预案
工程项目食物中毒的急救预案
一、目的
为了确保工地发生食物中毒时,能得到有效救护,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制订本预案。
二、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工地发生食物中毒时的控制。
三、职责
职能组别 责任人 职责任务
指挥*指挥协调
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联络
救护组*负责食物中毒人员救治和送治
四、资源配置
熟练的救援人员、救援设备、通讯联络工具。
五、应急准备
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救护设施。
2.项目部建立相应的食物中毒领导班子和职能班组,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项目部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救护设备的有效性,并进行合适的补充。
4.项目部每半年举行一次食物中毒的救护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并改进中毒的急救预案。
六、应急响应
1.食物中毒发生时,应确定食物中毒的类型,并立即报告食物中毒救护领导小组。食物中毒救护领导小组启动食物中毒急救预案。
2.救护组负责食物中毒人员处置,根据食物中毒严重程度确定是现场施救还是送医院救治或是请医护人员现场组织施救。
3.如急需医院救治(急救电话120)或是请医护人员现场组织施救,对外联络组负责拨打急救电话120通知附近医院,报120时要讲明地点、食物中毒严重程度、食物中毒的类型和公司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车指示通道。
4.领导小组要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工作。
七、现场急救措施方法
7.1现场急救
7.1.1 食入毒物:如误食变质食物,对一般神志清楚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毫升,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
7.2伤病人员心跳骤停的急救
7.2.1在施工现场的伤病人员心跳呼吸骤停,即突然意识丧失、脉搏消失、呼吸停止的,在颈部、喉头两侧摸不到大动脉搏动时应采取以下方法急救。
A.口对口(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B.体外心脏挤压法
7.3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中毒人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施行必要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的措施。
7.4经现场处理后的人员要迅速送医院医治。
7.5应急电话
救护:120
7.6急救箱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保证现场急救的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7.7记录
7.7.1食堂熟食留样记录表
7.7.2急救箱配备清单表
*****项目部
****年**月
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篇4:市政路工程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市政路工程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 工程概述
zz市民丰路(2.5环)市政道路工程是zz市为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城乡统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而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是zz市规划的交通性主干道。工程南起成灌高速公路,北至zz市壹街区,道路全长5026.7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2米。设计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道路范围内的给排水、桥梁、涵洞、市政配套管网,绿化、交通、路灯等工程。
二、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1)事故现场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伤员营救组由工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负责通知120和工地附近医院;
组长:z
组员:z
(3)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4)消防灭火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5)保卫疏导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6)抢险物资供应组库房管理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7)后勤供给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8)现场临时医疗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z
项目应急与救援电话
(1)项 目经 理:电话
(2)技术负责人:电话
(3)施工员:电话
(4)质检员:电话
(5)安全监督员:电话
(6)水电工程师:电话
外部应急与救援电话
(1)消 防电 话:119
(2)医院急救电话:120
(3)报 警电 话:110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援
如施工现场,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必须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
(2)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
(3)通知食堂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篇5:高速公路项目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项目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及目的
1.1目的
为了做好****项目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所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员工的饮食特点和食物危险源来源特点,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制定本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1.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陕西省食物中毒处理暂行规定》、《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
2组织机构
成立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食物中毒应急救援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兼救援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并设现场控制小组、救援小组、后勤小组、调查小组、善后小组。
具体人员详见总预案中人员分工。
3 应急职责
1 组长职责
1) 全面负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 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3 现场控制小组职责
1)控制现场秩序,稳定人员情绪,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
2)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4 救援小组职责
1)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
2)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5 后勤小组职责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资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 调查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生事故时负责技术处理措施及督促措施落实情况;
2)收集各种现场证据供进行事故分析使用;
3)通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7 善后小组职责
1)处理伤亡人员的保险赔偿和设备的维修;
2)清理现场恢复生产施工,安抚人员的情绪。
3)为不脱产的专业救援队伍,平时针对危险目标,配备装备器材,并对信号做出规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使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
4 食物中毒事故识别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由细菌感染,或者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污染的食物,以及食用了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的食源性疾患。 发生食物中毒后,病人会出现呕吐、腹泻、头痛、阵发性腹泻、发烧和疲劳等症状。病情严重,感染痢疾时,大便里会带有脓血。症状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误食病菌的种类和数量。这些症状可能在进食不洁的食品后半小时,或几天后发生。一般持续一到两天,但也可以延续到一个星期和10天左右。
5 应急管理
组织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专项培训;要求食堂要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做好食物保管,保持食物新鲜,加工海产品要求烧熟煮透,凉拌菜保持新鲜卫生,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炊具交叉污染。
具体应注意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预防食物中毒。
1 食物原料变质。夏季气温高,鱼、肉、贝类等食品容易变质。如果在加工过程中不把它烧熟、煮透,这样中心部位的细菌就不会被杀死,就极容易变质,从而引起食物中毒。
2 食物存放时间过长。有的人认为食物存放在冰箱中很安全,其实细菌在冰箱中同样可以繁殖并污染食物。
3 生熟不分造成食物污染。生食品上常常带有大量细菌,如果盛装生熟食品的容器不分,熟食品就会被细菌污染,人们吃了被污染的食物,就会导致食物中毒。
4 生吃凉拌菜。夏季气温、湿度都比较高,案板、刀墩、容器上的细菌会大量繁殖,如果使用被污染的工具加工凉菜会使食物受到污染,进而导致食物中毒。
5 生吃水产品。水产品本身就带有大量的细菌,如果只用开水烫一下就吃,往往寄生在其内部的细菌还会存活,再加上运输、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
6 应急程序和原则
1 应急程序
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收到通知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其程序见下:
2 应急救援原则
1)先判断伤情,根据伤情决定救援方式和救援对象先后次序;
2)应急救援力求距离最近、方法最简单、效果最佳。
7 应急响应
发生或者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时,各工作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并及时向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1 兼职医务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初步检查。
2 一旦发生或发现食物中毒,应立即通报办公室,办公室立即安排交通工具将中毒者送到就近医院。对食物中毒病情较轻者,组织人员陪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并办理有关治疗或住院手续,同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详尽说明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如果可疑食品还没有吃完,请立即包装起来,标上"危险"字样,并冷藏保存,特别是要保存好污染食物的包装材料和标签,如罐头盒等。同时立即封闭厨房各加工间,待卫生部门调查取证后方可进行消毒处理。派专人保护现场,搜集可疑食品及患者排泄物以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同宿舍居住的)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采取隔离和检疫。
4 按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做好配合工作,对同时就餐尚未发病人员或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就
地观察,必要时停工观察。5 事故及紧急情况得到遏制后,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并按国务院75号令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指挥部。
6 善后处理措施
1)善后小组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
2)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事件处理完毕后,食物中毒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7 救援物资使用表
解毒物资警界线标志现场使用装备救援车辆急救设施
牛奶豆浆金属标志牌高质量数码相机中巴车担架、急救包
2箱10张1部1台各2套
8 应急状态的解除
1 一般中毒事故,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轻微中毒人数3人以下,其事故调查比同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和方法进行,由综合科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向领导小组上报调查报告。通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卫生培训中教育职工。当确认事态已经得到控制,警报已经解除,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时间。
2 重大中毒事故,指人员伤亡1人以上,中毒人数达到3人以上,其事故调查比同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和方法进行,由上一级领导机关组织调查和宣布应急状态的解除时间,相关部门配合。
9 培训要求和演习
1 培训要求
综合科(及下属部门)应对所有员工进行日常食物中毒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学习。定期对各个食堂进行卫生大检查,对在食堂工作的厨师、炊事员和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并检查其体检报告。
2 演习
1)通过演习确定救援机构的反应时间,将中毒患者从出事点送医院的最短时间和最佳运送路线。
2)确定几种常见的中毒症状,做到病情的控制为运送患者到医院赢得抢救时间。
3)通过演习让救援小组成员能正确使用所购置的抢救器材和了解正确的抢救方法,明确各自职责;
4)演练应保留相应记录,演练时间频率要求应急救援小组至少达到1-2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