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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装引发公共设施损失应由谁赔偿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3

  入住新居,装修的瑕疵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业主是否需要赔偿?业主使用公共设施不当,导致自家装修损坏,物业管理部门是否有责任?这些牵涉到业主装修的细小问题,常常在我们身边发生,业主与物业部门的纠纷,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双方交涉的结果却很难达成一致。当协商不成,官司打到法院时,法律会给出一个最终结果。本期我们通过两个近期由法院判决的案例,给正在进行新居装修的业主一些参考,一些牵涉到公共设施的使用,家庭装修瑕疵造成公共设施损失的赔偿问题,也许可以从两则案例中寻找到相应答案。

  热水毁装潢物业该不该赔?

  2年前,来自英国的丹尼看中了24小时热水供应的服务,买下了本市江宁路上某大厦一套商品房。就在他入住1年后,供热水管内流出大量热水把室内装修浸坏,为得到赔偿,他把当地物业公司推上法庭。

  20**年1月,丹尼欲装修时,物业公司曾提醒:该大厦中央热水供应设备费用较高,供水系统也不稳定,建议他自行另行安装热水器。之后,丹尼在装修中听从了劝导,把接入室内的热水管用填塞物封堵,又安装了家庭式的热水器。

  20**年7月8日中午,物业公司发现大量热水从丹尼屋内涌出,把丹尼屋外的热水阀门关闭。待丹尼回到家中,物业公司派员勘查,发现接入室内的热水管填塞物脱落,热水从管道内流出,造成房屋地板及部分吊橱、墙面被水浸湿毁坏。在与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不成的情况下,丹尼请装修公司对受潮地板及吊橱等进行了更换。20**年2月6日,丹尼起诉到法院,他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应尽的义务,才造成他的财产受损,应承担赔偿费25574.70元。

  法官点评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作为物业公司需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公约,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然而,由于物业区域客观上存在公共区域和私人区域之分,物业公司对各业主室外的共有设施的履行义务,应该是积极的;而对在业主室内的设施管理与修缮,只能在业主发现后,并申请报修前提下才可完成。

  从丹尼起诉的这起案件看,接入他家室内的热水管道行为不是物业公司的行为。如此发生在丹尼家中的管道涌出热水,很难讲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上的责任。之所以丹尼输掉了这场官司,恐怕是他首先没有向物业公司书面告知,不使用大厦中央热水系统。其次,他在委托装潢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对接入室内的热水管道填塞处理上过于草率所致。

采编:www.pmceo.cOm

篇2:学院(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赔偿制度

  学院(校)校产设施管理责任及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管理,落实物资使用管理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管理应落实管理责任人。各部门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人,未落实管理责任人的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固定教室所配置设施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配置给各宿舍个人使用的设施由各使用人负责,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室长负责管理(全体成员共同承担责任)。流动教室所配置的设施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公共设施由后勤基建处具体负责。

  二、校产校具和各类设施的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当事人未查实或无法查实,由使用责任人负责赔偿;发现设施正常损坏由使用责任人或管理责任人及时报有关部门修理。未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后由使用及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

  三、发现管理或使用设施(如家具)等丢失或人为损坏,若主动及时报失或报损,按设施原价并折旧后折价赔偿。不及时报失或报损,经查实发现后,按原价并加收50%~100%管理费进行赔偿。后勤设施赔偿由后勤基建处负责核价,一般易损物资赔偿标准如下:

  序号 物品 单位 赔偿参数价(元) 使用年限及说明

  四、学院设备的赔偿由后勤基建处出具赔偿通知,凭赔偿通知单到财务处缴款,赔偿后,后勤基建处应及时补缺或安排维修。人为损坏的设施直接报后勤部门进行的维修,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后勤基建处直接收取维修费用,并交学院财务处入帐。

  五、学校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人)报后勤基建处进行维修,后勤基建处服务范围外的维修项目,由后勤基建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批准立项后实施。

  六、当使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责任产生分歧,由后勤基建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七、各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部)、班主任必须教育师生爱护公物,对造成学校设施丢失和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故意损坏校产、校具和公共设施或无故不履行赔偿责任者,报学院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鼓励师生对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对举报人适当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对举报重大损坏事件的有功人员,报请学校另行嘉奖。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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