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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当承担装修事故的赔偿责任之纠纷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17

  谁应当承担装修事故的赔偿责任之纠纷

  某业主张某委托一家家庭装潢公司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并签订了装修合同。装潢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操作失误,不慎将张某的隔壁邻居孙某的墙体损坏,并造成孙某财产损失。三方为此发生争执,无法协商解决。

  【分析解答】

  依据《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过程中或者装饰装修后使用不当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直接追究被委托人的责任,并由被委托人承担修复和赔偿”的有关规定,孙某应向张某提出赔偿要求。因为该事故的发生在于装潢公司施工操作失误,所以张某在向孙某作赔偿后,有权向装潢公司追偿。

  张某与装潢公司的纠纷,根据《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依照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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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车主就车损民事反诉状样本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车主就车损民事反诉状样本

  在交警认定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一定比例责任的情况下,如果车主车辆发生损毁,可在对方起诉案件中提起反诉。

  反诉人(本诉被告):**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

  反诉被告一(本诉原告):

  住所:**乡中村

  反诉被告二(本诉原告):ZZ

  住址:**乡中村

  反诉被告三(本诉原告):ZZ

  住址:ZZ村

  本诉被告:ZZ

  住址:**市**北路

  本诉被告:中华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

  地址:**市**北路68号

  法定代表人:ZZ

  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三反诉被告在继承孔C遗产的范围内就下述款项按50%向反诉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维修费以及材料费90696元,鉴定费800元、停车费310元、车辆施救费300 元,合计92106元。

  2、反诉诉讼费用由反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8日1时47分许,范B驾驶反诉原告之闽DG 的轿车与违章驾驶的孔C发生碰撞,闽DG 的轿车发生损坏。事故发生后,反诉原告因车辆施救及修理支出车辆修理费及材料费90696元,鉴定费800元、停车费310元、车辆施救费300 元,合计92106元。20**年7月16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作出第350203120**0026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交通事故中范B与孔C负同等责任,因此孔C应就反诉原告之损失在过错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孔C已经死亡,三位反诉被告分别系孔C的父母和女儿,为孔C的法定继承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诉原告特具文提起反诉,请求贵院判令三位反诉被告在继承孔C遗产的范围内就反诉原告损失的50%承担赔偿责任,请判如所请。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20**年3月3日

篇3: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致残赔偿协议书样本

  交通事故未成年人致残赔偿协议书样本

  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事故双方达成和解的,协议应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署确认。协议应尽量列明赔偿、补偿明细以及对后续治疗、护理费用的安排,并妥为制作付款计划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吴,女

  吴的监护人:

  乙方因甲方车辆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为处理赔偿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充分地协商,达成了如下一次性赔偿及补偿协议:

  一、双方共同确认:

  甲方已经垫付乙方住院支出188912.70元、零星支出11752.60元,预付护理费及营养费14000元。

  二、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款项,该款项及前款所指垫付及预付的费用包括甲方依法应负担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以及办事费、交通费等)。

  上述20万元款项应于20**年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三、甲方承诺:

  1、充分、及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办理保险理赔需要甲方提供的文件,甲方应及时提供,以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手续。

  四、乙方承诺:

  1、乙方确认签署本协议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2、不论乙方伤残情况如何以及有任何变化,后续治疗费、营养费等实际金额为多少,乙方均不再向甲方要求本协议所指甲方义务外的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

  3、甲方办理保险理赔需要乙方提供的文件,乙方应于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以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手续。

  五、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义务后,双方再无未了事宜。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ff

  监护人:

  签署日期:20年月日

篇4:工伤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

  工伤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不慎导致受伤,现伤情基本痊愈,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伤赔偿事宜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20年月日约时许,乙方在为甲方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经送医院治疗现伤情基本痊愈并已办理出院手续。现双方对善后及赔偿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赔偿范围、项目、标准损失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元)。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及其家人均愿放弃与本事故相关的一切全部权利,不再向任何行政及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和诉请赔偿。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补偿方案,双方别无争议,乙方收取上述款项后即全部了结,乙方应保证本人及家中其他人均不得再向甲方以及甲方上方发包、转包人主张任何权利。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赔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乙方违约,乙方及保证人自愿保证退还已收取甲方全部赔付款项。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和律师见证签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河南澳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保证人:

  见证单位:z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z

  执业证号:z

  联系电话: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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