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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

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确制定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方法和步骤,以确保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得以实现。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和控制

  3.0 职责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并评审环境/安全管理方案。

  3.2 总经理负责批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

  3.3 各部门经理组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实施。

  3.4 品质部负责《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实施的跟踪验证及组织方案修改的评审。

  4.0 工作程序

  4.1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订与评审

  4.1.1 由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依据环境目标、指标,结合所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组织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制,并对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对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改进环境表现等进行分析评价,评价过程记录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评审记录表》中。

  4.1.2 通过评审的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应提交总经理批准。

  4.2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

  4.2.1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要保证环境目标、指标的有效完成,应确定完成这些任务、行动措施的顺序、时间、人员职责和具体方法,必要时可包括实施方案的预算。

  4.3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发放管理

  4.3.1 经总经理批准的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由品质部受控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4.3.2环境/安全管理方案是动态文件,当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发生更改时,有新技术、新材料问世时,或执行中有重大问题时,应对环境/安全管理方案重新评审、修订,修订后的管理方案应履行原审批手续,进行发放。

  4.4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4.4.1 各部门负责根据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4.5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跟踪验证

  4.5.1 品质部每月定期对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环境/安全方案实施跟踪记录表》中,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必要时启动《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管理者代表负责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执行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4.6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的修改

  4.6.1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及时的调整、修订:

  a. 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作业状态发生变更;

  b.公司环境/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发生重大变化;

  c.增加新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d.由于管理评审或审核要求;

  e.其他因素影响。

  4.6.2 《环境/安全管理方案》需要修订时,公司品质部对相关部门和管理处提出要求,或直接由相关部门和管理处进行修改,由公司管理委员会评审,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准后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ZH*-TP-11)

  6.0 质量记录

  6.1《环境/安全管理方案》(ZH*-EP-02-1/A)

  6.2《环境/安全管理方案评审记录表》(ZH*-EP-02-2/A)

  6.3《环境/安全方案实施跟踪记录表》(ZH*-EP-02-3/A)

  6. 4《环境/安全目标、指标评审记录表》(ZH*-EP-02-4/A)

篇3:物业公司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物业公司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3、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安全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批准颁布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批准重大投诉的处理;批准年度内审计划及管理评审计划;主持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评审;对招标书、协议、合同组织评审;签订公司合同、协议(以公司名义签定的)文件等;签发以公司名义发放的文件;

  5、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种专项计划、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案和质量计划;

  6、协调影响公司发展和服务质量活动的对内、对外公众关系,为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7、负责公司与政府、党政机关、上级各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进行必要的沟通。

  8、在物业管理上,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实现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对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不到位现象,或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及服务质量事故负责;

  9、努力开展增收节支、经营创收工作,控制资金合理支出,对由于经营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负责。

篇4:物业副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物业副总经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公司的物业租赁与安全生产工作。

  2、持经营工作,对总公司委托租赁的物业进行依法租赁经营管理,对有关经营合同的洽谈,制定及实施。

  3、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应按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落实,监督、检查等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4、了解、掌握公司所管辖区域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破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5、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所分管的工作。

  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5:物业公司管理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物业公司管理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各管理处日常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2、根据政府有关创优达标规定,制订优秀小区创优计划;

  3、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负责操作层员工的考核;

  4、负责操作层员工(安全员、清洁工、绿化工、厨工、救生员、服务员)的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5、负责协助管理处办理管理费、水电指标的申报工作、以及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

  6、每季、年向住宅局申报《物业管理企业统计报表》

  7、协助管理处完成新物业交接验收及入伙工作。协助机电工程部对新物业进行分户及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技术图纸等的交接、验收;

  8、每月核对各管理处管理费收取情况,督促各管理处每月水电费用统计,开源节流,降低成本;

  9、负责公司内重大投诉的处理,并对重大投诉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

  10、经常了解各管理处情况,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建议和信息,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

  11、助发展部参与投标工作,共同制订投标资料;

  12、协助品质部对管理处进行每半年一次的质量/环境/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公司领导,配合品质部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编写及修改;

  13、负责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总的管理控制、检查及监测;

  14、负责组织安排环境/安全监测的相关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环境/安全监测计划。

  15、负责公司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并建立《固体废弃物清单》。

  16、负责对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安全的总检和确认工作。

  17、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开展消防演习工作,并将演习的效果向管理者代表进行总结汇报。

  18、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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