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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会议大厦安全管理质量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行政中心及会议大厦安全管理质量标准

  1.管理要点

  1)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管理之组织机构,对安全管理员实施军事化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员综合业务技能、服务技巧和职业道德的训导。

  2)资源保障

  在充分利用物业固有的安防系统之基础上,物业安全管理将配备训练有素、体现万科特色之安全管理队伍和充足的安全装备,以提供必备的资源保证。在实际中完善区域内安全技防管理,合理利用物业安全技防系统,并不断总结,提出安防系统改进方案,配合人力防范确保安全。

  3)职责明确,突出重点

  明确各安全岗职责和责任区域,制定各岗之岗位细则,实现管理无盲区,确保日间和夜间安全管理。

  4)重点区域,重点管理,重点加强市领导办公楼层、机要部门楼层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记录。

  5)全员参与,注重细节

  以多种手段和措施定期检查分析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质量,积极开展QC活动,提高全员参与的程度,从细节上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6)24小时安全防范

  严密巡查,根据物业特点制定巡逻路线图,并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实行24小时巡更守卫制度。

  7)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各种可能的紧急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程序,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支持的安全体系。

  定期组织各类防灾害事故和应急处理之演习,以防患于未然。

  8)文明值勤、善待市民

  强调安全员值勤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体现政府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着装整齐、干净整洁,体现政府机关良好的精神风貌。

  9)保障秩序、消除隐患

  维护日常政府机关良好的环境秩序。防止噪音喧闹、防止发生交通、人流的堵塞。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消除所有安全隐患。

  2.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1)应急体系

  *与政府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应急安全管理体系和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接受万科集团和万科物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之业务指导,必要时按照集团规定寻求领导小组的支援和帮助。

  *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物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各类紧急事件如电梯困人、电力故障、水管爆破、火警、台风雷暴、盗窃抢劫、可疑物体、偷车、意外伤害、传染病、恐吓事件等分项之紧急处理程序,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2)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各安全岗或其它员工遇紧急事件,将快速做出反应,应与控制中心取得联系,以求同伴快速支援,并通知相关固定岗加强戒备,同时控制中心密切注意事态发展。事件处理后,相关的安全岗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控制中心并做好质量记录。

  *如支援人员赶至事件现场,仍不能控制事态,控制中心将立即作整体调度;如中心调动增援人员仍不能有效控制,则将向社会机构求助,并迅速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万科物业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固定岗发现非本区域异常情况,将根据情况报告控制中心或巡逻岗处理,在未经许可下不得擅离岗位。

  *参与处理紧急事件的各安全管理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注意随时保持与控制中心联系,以便控制中心人员及时作出各项安排。

  *事件处理后,相关人员做好详细的质量记录。并组织全面总结,提升紧急突发事件防范的经验和技能。

  3)安全紧急事件处理程序见下图:

  注:图中*O表示无法控制或无法处理,YES表示已经控制或已经处理

  3.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接到台风、暴雨等通知,应立即紧急动员,组织人力、物力,积极做好防洪防汛准备工作。

  △中心人员应随时跟踪台风暴雨信号发布情况并对应处理和通报。

  △物业服务中心各班组应对所辖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保障排水系统、自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停止进行室外作业,并检查悬挂物等危险物品是否牢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不能处理应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如气象台发布三级(黄色)以上台风警报或红色以上雨信号,控制中心通知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准备物资器材,检查水电通信交通工程设施;加固或拆除临时设施。

  △物业服务中心在宣传栏或其他显眼地方贴出"三防"公告,通知和检查各用户关好门窗,并组织"三防"抢救小组,准备防洪板、防洪沙袋,检查室外及地面排水沟是否畅通,拆除或固定室外各种高空悬挂物,防止吹砸。

  △每次防洪、防台风工作应予完整记录,并向公司品质部提交专题报告。

  4、发生偷盗、抢劫、凶杀事件等治安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处理

  △设法制服、阻拦犯罪,并立即报告控制中心、上级领导,召集附近的安全员支援。

  △熟悉运用先进技防系统对事发区域进行监控,发挥控制中心通讯优势,及时发布、传达各种指令。

  △控制中心经请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后可向派出所报警,通知队员赶赴现场,并对犯罪现场进行拍照。

  △支援人员携带必要器材(电警棍、手电筒、对讲机等)赶赴现场,制服罪犯,保护犯罪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劝阻围观人员。

  △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并做好记录。

  △协助公安人员善后处理。

  △处理完毕,安全班应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记录在《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上并报公司品质部。

  5.火灾应急处理

  △控制中心联系附近安全员查明起火原因类型,通知值班组长组织自救,并通知灭火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经安全员现场确认不能自行扑灭火灾,控制中心经请示灭火救灾总指挥后报警,并迅速向上级领导和政府部门相关领导报告,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现场。

  △启动消防水泵(启动自动灭火装置),所有电梯落底、消防梯运送救火人员。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和煤气总开关,但勿切断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电源。

  △监控消防设备运行,保持通讯联络。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照灭火组、救护组、设备组、疏散组、救援组、后勤组等职责开展工作,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启用灭火器材,全力扑灭初起之火。

  △义务消防队员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救助伤员并做好妥善安排。保护好现场,维持火场秩序。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处理完毕后,物业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记录在《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并报公司品质部。

  6.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是政府机关物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保证行政中心和大会堂人身、财产

  安全的重要管理环节。

  1)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强化消防意识: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确保火灾事故的零发生率。

  △建立消防队伍:根据消防管理"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方针,设置专义务消防队伍,成立消防紧急应急分队,任命义务消防队员(原则上为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建立消防制度:建立周密完善的消防疏散图、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作战方案、救护措孥、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明确防火档案制度及消防员职责,并定期邀请消

  △防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定期进行消防模拟演习,以防患于未然。

  △落实防火责任制:坚决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和各项消防管理责任人和灭火指挥人员。

  △强化消防意识: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消防观念和防火意识,任何管理服务人员都有消除火灾隐患之责任。

  △加强过程控制:各个环节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要求,各消防设施定期检测,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以启用。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固定位置放置,便于有需要时有关人员取用方便。

  △24小时监控:对物业各区域实行9.4小时消防安全监控,对火灾易发生区加强防范和巡查,重点防范。

  △定期消防预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灾演习,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火警的应付能力。

  △全员防范:安全管理员、保洁员以及全体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注意巡视,保持警惕,对于不应放在某处的物体,不能解释来历的物体和不适宜放在某处的物体要及时处理,对危及消防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标识完备:严格遵照万科物业完备之CI系统要求,完善各类防火标识,和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标识。

  2)强化消防意识:

  △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

  △每两周举行一次消防宣传

  △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确保火灾的零发生率

  3)建立消防队伍:

  △根据消防管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设置专业消防队伍,成立消防紧急应急分队(成员为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为物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组织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总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并在一旦发生火情时,担任物业服务中心消防灭火总指挥。

  △经理助理落实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各主管为消防管理分项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演习、检查、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建立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制定消防作战方案。

  △指定专人为各项消防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人,负责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具体实施,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

  △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41.建立消防制度:

  △建立周密完善的消防疏散图、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作战方案、救护措施、定期检查各类消防没诧·明确防火档案制度及消防员职责。

  △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伍,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切合实际的消防作战方案,由钧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品质管理部验证生效。消防作战方案、消防作战示意图应悬挂于控制中心及安全员宿舍。

  A.义务消防队应按以下要求组成并分配相应的任务

  △消防总指挥: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担任,负责消防作战的全面指挥。

  △消防副总指挥: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和安全管理主管担任,协助总指挥的工作,在火灾发生时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

  △灭火组组长:由当值安全班长担任,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及时向中心报告火情。

  △联络人员:在进行灭火时定时向总指挥汇报一次现场火情及相关信息,同时协助灭火工作。

  △灭火组成员:在火灾发生时听从灭火组长的指挥进行灭火。

  △后勤组成员:负责协助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的运输。


>  △救护组成员:负责在火灾发生时实施现场救护。

  △疏散组成员:负责在火灾发生时对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疏散,制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B.消防工作的控制过程:

  △物业服务中心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作战方案的培训,使所有员工了解消防基本常识、消防作战程序的内容及在火灾发生时自己的任务。每半年要组织全体员工就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作战方案进行考核,安全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保洁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疏散人员的方法。

  △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

  △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每年年底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时必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演习前制定演习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演习后保存相应的图片记录,有关演习的情况记录在案。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统计并记录于《消防设施清单》上,并根据情况对《消防设施清单》及时更新。

  △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并提交消防工作总结及消防、监控设备保养简报。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紧急集合,人员以义务消防队员为主(在岗安全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准确记录各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装备情况。各组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时间由公司相关部门核定,对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紧急集合中无故缺勤、延误人员予以严肃处分。

  △保持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严禁在所辖区域内的任何地方贮存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未经同意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送排烟阀、破玻璃按钮,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

  △配备足够的消防用沙,不得挪做它用,烟感、温感、喷淋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和拆除。

  △任何员工发现异味、异声、异色等现象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

  C.火警、火灾的一般处理原则:

  △任何人员发现火情时,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灭火,并向控制中心报瞀。

  △接到火警通知后,控制中心人员要求现场人员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及时派人带对讲机、灭火器、消防工具到现场了解情况及灭火,确认火灾程度。

  △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根据火情,立即通知各岗位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通知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安排人员关闭着火区域煤气阀、电源,同时将火警情况报告给消防总指挥。

  △消防总指挥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派人员、组织救护,同时集合全体人员布置救灾工作,必要时安排设备负责人员切断煤气总阀及市电,启动应急电源,并向政府机关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火势扩大到三级时(猛烈阶段),立即广播、通知人员离开房间,在场工作人员指挥顾客从消防楼梯安全疏散,禁止搭乘电梯。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抢救,并向社会求助。安排接应组人员负责引导、配合外界增援队伍。

  △物业服务中心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D、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消防观念和防火意识,任何管理服务人员都有消除火灾隐患之责任。

  △各个环节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万科物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之要求。

  △保证楼内、楼外消防通道的畅通,各消防设施定期检测,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以启用。

  △对物业及周边实行24小时消防安全监控,对消防要害部门和火灾易发生区域加强防范和巡查,重点防范。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灾演习,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火警的应急能力。

  △落实各级、各项消防管理责任人和灭火指挥人员。

  △安全员及保洁员日常工作注意巡视,保持警惕,对于不应放在某处的物体,不能解释来历昀物体和不适宜放在某处的物体要及时处理。

  △完善各类防火标识和各类消防设施使用说明的标识。

  △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固定位置放置,便于有需要时有关人员取用方便。

  △制定合理可行的灭火程序和疏散计划。

  △密切注意周围环境的消防安全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控制中心。

  7.交通及车辆停放管理

  1)停车场管理

  △指定区域:为保证行政中心及大会堂的正常秩序,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

  △内外区别:行政中心及大会堂的地下车库、行政中心的平台车库一般仅供内部车辆停放,外来车辆一般停放于东西两侧的地面停车场;

  △主楼、东楼、西楼之北门前的地面停车场,也将首先保障内部车辆使用,根据使用情况考虑划分相应部分供外来车辆使用。

  △分类停放:地下车库及地面停车场根据车型划分不同停车区,在保持停车场整齐美观的同时,保持停车场良好的空间视线,有利于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对号入座:内部车位由行政中心及大会堂有关部门提供编排的车辆停放位置,将各车牌号码标明于对应停车位。来车各就各位。防止乱停乱放,尤其要防止领导的专用车位被占用。

  △出入有别:进出按照车辆出入方向指示行驶,保证行车有序。

  △照章行车:区内行车遵照行车路线指示,保证畅通。安全管理员尤其要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安全第一:完善各种安全标志及交通设施,保证行车安全。如限速坡、限速标志、转弯凸镜等。

  △标识完备:万科物业将设置完备的交通标识,包括道路行车方向标识,建筑指向标识、不同车辆停车区域标识、禁行区域标识、禁鸣标识车辆出入口方向标识等

  2)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点

  △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

  △出入El置明确的行车方向标识,所有车辆出入根据指示行车。

  △特殊情况下,安排临时交


通岗,在指定的区域指挥行车。

  △车辆出入口安全岗对进、出车辆进行控制并详细记录,并不得向任何车辆收费。

  △区域内各车道均置方向指示标志,引导各类车辆的行车秩序。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止车辆占道停放。

  △加强停车场的安全巡查,防止发生车辆盗抢事件。巡查过程中,注意观察车辆的安全状态,如发现车辆漏油等情况,应以恰当的方式知会车主。发现可疑车辆,进行恰当的安全控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公共秩序及来访管理

  △各安全固定岗要熟悉物业各功能区域分布,以保证对来访人员的控制和引导。

  △不同时段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的公共安全,由控制中心与安全巡逻岗配合管理,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就近岗位安全员及时处理。

  △控制中心安全员严密监视备受控重点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密切注视。

  △特定区域的管理遵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外来公务人员将在主楼、东楼及西楼之一楼北门大厅登记处受到礼貌接待,经登记、验证、发放通行证后方可放行,对不能明确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须与被访者联络确认。

  △安全员需注意检查来访人员的配卡,可放行证件之类别由政府有关部门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未佩来访有效证件的人员,可礼貌地进行查问。

  △各安全岗需密切配合,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就近岗位安全员及时处理。

  △对楼内大声喧哗、嬉闹等不文明行为,安全管理员需有礼貌地劝止。

  △对损坏、破坏物业及设施的一切不当行为,需立即制止,情况严重时,需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及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共同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9.安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抓好安全队伍建设,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队伍应同时具备日常执勤安全的护卫队,扑灭一般火灾的消防队,抗灾抢险的抢险队,便民服务的义工队,紧急情况下的民兵应急小分队簿多功能。因此在安全员队伍建没上应做到:

  1)坚持安全员等级考核制度,提供安全员提升的规范途径。

  按照万科物业的传统.安全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分初级安全员、中级安全员和高级安全员,等级与个人侍遇和提升潜力挂钩,这样可极大的调动安全员求学进取的积极性,从制度上为安全员队伍业务能力的提高提供了途径。

  安全员招聘严格把好安全员入职关。择优录取,培训合格上岗,在本物业项目,更加注重安全员的政审情况及家庭背景。进驻行政中心和大会堂物业时。将从我司其他物业服务中心抽调有经验的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不少于2/3的在岗安全员。

  2)加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落实"三级培训"。

  所谓。三级培训",一级培训主要是现场岗前岗位培训,安全员要以老带新,给每一个新到安全员指定入职引导人,及时适应岗位要求;二级培训即在职培训,组织学习《安全员岗位手册》,使安全员对物业概况、物业服务中心概况、职责、权限、业务等规定和要求有所掌握;三级培训中主要是公司组织入职培训、强化培训,例如物管法规、安全管理知识、交流等等,使安全员能了解和认同万科物业的管理服务理念,具备规范灵活的岗位操作技能。

  3)落实"三会一演练"

  △"三会"在消防方面,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救护。"一演练"指的是根据科研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出"消防演习方案",每年两次组织安全员进行演练,提高灭火和救助能力。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四会三坚持"。

  △为了使保安提高服务意识,与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沟通良好,热爱本职工作,日常管理必须做到"四会三坚持",即每周一次班评会,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班前会点名,班后会点评。"三坚持"即坚持每天操练,坚持每晚就寝前点名,坚持每月考核评比。全天候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将有效地保障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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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循环改进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循环改进制度

  1.目的

  为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改进完善,确保安全管理顺利建标立章,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部门及特种设备各有关人员

  3职责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对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持续改进负责。

  3.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作好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并负责组织接受安全管理标准化其它部门的评价,负责评价后改进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验证。

  3.3各单位和各有关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管理标准化评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按照安全管理机构要求认真实施本部门本岗位的改进。

  4.内容

  4.1自评

  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年底前进行。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自评小组。自评应明确以下内容:

  4.1.1时间,

  4.1.2参加的部门及人员;

  4.1.3内容与方式,

  4.1.4结论及意见。

  自评应采取首次会明确动员,末次会总结反馈的程序,并就自评结果,评价与被评价双方签署备忘录。

  4.2改进

  4.2.1改进来源:自评以及他评,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中的意见和建议。

  4.2.2改进管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负责,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分解改进目标,抓落实督查改进结果。

  4.2.3改进方式:各改进责任单位(岗位人员)针对改进目标,制定改进方案,落实改进措施,上报改进结果,接受检查。安全管理机构汇总改进结果,上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存档备查。

篇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总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总则

  一、管理标准化目的:

  建立管理有序、职责清晰、体系成熟、循环完善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确保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定义的特种设备

  三、管理标准化要求:

  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组织架构

  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架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等。

  2、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责任体系

  明确部门及机构职责,明确人员及岗位职责,签订责任文书,建立安全责任调查及追究机制等。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各种记录,进行风险评价等。

  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持续改进机制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自我评价,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标准化评价,根据评价之结果进行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改进等。

  5、其它要求

篇4:工厂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工厂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


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篇5:冶金公司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冶金公司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


)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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