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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拓展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02

  物业项目拓展控制程序

  1.0目的

  保证公司物业项目拓展工作的有序及正常进行,提高物业项目拓展工作效率。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与物业项目拓展有关的组织及其组织行为。

  3.0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物业项目拓展工作方针及公司年度物业项目拓展工作目标。

  3.2商务部负责公司的物业项目拓展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对外承接物业管理项目。

  3.3商务部的片区负责人负责本片区内物业项目的拓展工作。

  4.0 程序

  4.1 物业项目拓展运作流程图

  物业项目信息获取

  有效联络 与发展商初步交涉 有效跟踪及联络洽谈

  全权委托

  物管方式的确定 顾问管理 拟定合同

  咨询服务

  合同评审

  签 约

  项目资料移交,协助其它单位做好项目跟进

  办理结案工作

  4.2 物业项目信息获取

  4.2.1各部门及个人应协助商务部进行物业项目信息的搜集,对信息的识别由商务部负责。

  1)物业项目信息的搜集有以下途径:

  A、实地收集新建、在建或已建物业的项目信息;

  B、参观各类房地产交易会;

  C、收集项目在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上的广告宣传;

  D、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机构的推介;

  E、中介机构及房地产相关行业之各类企业单位的推介;

  F、公私关系之熟人、朋友及已签约发展商的推介;

  G、主动上门联络的发展商;

  H、参加项目的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

  I、 其他途径。

  2)物业项目实地考察要素

  A、物业类型、规模及定位(通过实地或模型、效果图、销售价格等了解项目档次定位等);

  B、所在区域及其地理位置;

  C、开、竣工时间及其开盘、入伙时间;

  D、发展商联络方式、背景资料及其物业管理合作意向;

  E、对于新市场,须充分调查当地物管情况,包括配套法规、收费状况、物管消费心理、发展前景等;

  F、其它可于第一时间收集到的信息。

  4.2.2商务部将搜集到的项目信息的各类要素进行整理分析,与发展商作进一步接洽,尽可能多接高档次、大规模楼盘或较好的商业、写字楼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项目。

  4.3 有效联络及跟踪洽谈

  4.3.1商务部项目跟踪人员通过面谈、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速递等方式与发展商销售主管、发展商物管事宜主管、发展商决策高层人仕联络。

  4.3.2联络洽谈内容及有效记录

  1)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索取项目总平面图及其相关图纸、资料。

  2)了解项目发展商的实力背景、以往业绩,发展商对项目物业管理的合作意向等。

  3)向发展商推介我司发展规模、实力背景、管理业绩。

  4)在项目跟踪过程中如发生部门内部工作调整或公司人事变动等情况,原项目负责人及接手的员工必须认真做好项目移交工作,原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物业项目文字资料、完备的有效联络记录等全套资料及发展商有效联络人员的联络方式,原项目负责人须安排接手人与该项目发展商有效联络人员面谈一次。

  4.4 物业管理方式的确定:

  4.4.1根据公司提供的三种物业管理方式,分别为全权委托管理服务型、顾问管理服务型、咨询策划管理服务型,商务部应从为我司争取最大利益的角度出发,并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发展商的合作意向等确定建议发展商采纳的物业管理方式。

  4.5 合同评审

  4.5.1合同评审日常工作程序

  1)部门员工根据与发展商的洽谈意见,根据标准合同范本拟制合同稿,编制版本号,经自审后与项目资料一并提交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就与标准合同中有改动或可商谈的条款进行审查(包括文字和内容),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查。

  3)公司主管领导就合同中有关重要条款进行审查(着重于内容),签字确认后返回。

  4)准合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其他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记录》并经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5)合同经评审后由部门员工根据批复意见修订合同稿并负责及时报发展商。

  4.6 签约

  4.6.1 签约合同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份数用公司统一的标书纸打印,并确保在每份合同的每页右下角处盖上公司小圆章,将此份合同随对外经济合同会签单交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4.6.2 商务部准备签约的前期准备工作,并负责通知相关出席人员。

  4.6.3 签约时甲、乙双方须随合同交换的文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如非本司法人签署该合同,则需再准备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6.4 甲、乙双方按合同上约定份数保留合同原件。

  4.7 项目资料移交

  4.7.1与发展商的资料移交

  1)商务部发函通知发展商关于我司工作移交事宜。需要的话,在发文中提醒发展商及时支付合同近期款,并告知我司银行帐户及财务部相关人员联络方法。

  4.7.2与办公室的资料移交

  1)发函通知办公室签约事实。

  2)把两份签约合同原件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负责为财务部复印一份。

  3)办公室应将发展商的主要联络人及联络方式传递给财务部等有关部门。

  4.7.3 与财务部的资料移交

  1)发函通知财务部签约事实。

  2)要求财务部做好收款跟踪事宜,并配合其工作。

  4.8 办理结案工作

  4.8.1 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档案交接清单》并向部门档案管理责任人交接全套资料。

  4.8.2 商务部应与相关部门及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开会、交待工作。

  5.0 相关文件与记录

  WI/T 《市场拓展工作手册》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房地产公司项目拓展部职能

  房地产公司项目拓展部职能

  1、各综合管理中心负责

  2、负责项目的开发。

  3、负责对公司项目的立项、申报。

  4、负责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和管理。

  5、负责办理土地证、房地产证、销售证等各类证件。

  6、协助做好前期工程的服务工作。

  7、协助办理企业注册等各项审批工作。

  8、协调好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篇3:房地产公司项目拓展部经理岗位描述

  房地产公司项目拓展部经理岗位描述

  1、职务名称:开发部经理

  2、直接上级:工程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3、直接下属:开发助理

  4、本职工作:负责开发部的全面工作

  5、 工作责任:

  *负责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负责工程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

  *接待重要宾客的来访及重要的业务单位。

  *经常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了解国内外有关的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

  *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篇4:城发投资公司项目拓展部部门职责

  城发投资公司项目拓展部部门职责

  1.岗位设置图

  2.部门使命

  获取和储备公司重要的战略资源-土地,做好房地产开发资源准备和前期工作

  3.部门职责

  3.1收集市场土地信息

  寻找和目标地块信息,建立信息库;

  与目标客户联系协商,前期沟通。

  3.2市场研究

  研究目标开发区域的宏观环境和城市总体规划等信息;

  根据目标地块信息和公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市场调查;

  根据市场调查信息撰写市调报告上报管理层。

  3.3预先可行性研究

  组织进行项目的初步可行性分析,对项目进行估算,作出初步规划建议书。

  将预可研报告提交项目发展委员会进行论证。

  3.4策划项目获取方式,并组织运作

  根据公司市场开发策略和市场可行性分析提出商务谈判方案,确定商务条件,负责与相关各方的商务谈判工作。

  3.5公共关系管理

  负责与政府、合作方及客户的日常联系和协调沟通与管理。

  3.6筹建项目公司和前期手续办理

  负责办理房地产项目的前期报建手续

  策划和办理获取土地有关事务。

  负责筹建项目公司。

篇5:房地产集团公司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房地产集团公司项目拓展奖励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集团公司土地储备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建立长效的土地储备工作制度与激励机制,鼓励公司内部引荐土地开发资源、推进土地储备工作,对引荐人及执行团队对进行奖励。

  2.范围:

  2.1适用范围:总部及各公司

  2.2发布范围:发展中心

  3.名词解释:

  3.1土地开发资源: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开发资源是指可供公司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一级开发项目、二级开发项目土地信息及资源。

  3.2引荐人:本办法所称的引荐人是指将具有投资潜力的土地开发资源引荐到公司,并直接参与对投资行为的联系、介绍、咨询、协调等工作、促使投资成功的组织和个人。

  3.3执行团队:本办法所称的执行团队是集团公司土地储备管理部门(发展中心)及项目公司土地拓展部门,包括部门的直接领导者。

  3.4投资额:本办法所称的投资额为购买土地支付的费用,以签署的合同标的额为准(关于非土地直接转让的合作,投资额以合作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确认的土地总价值为准)

  4.职责:

  引荐人职责:引荐人负责提供项目信息协助谈判

  执行团队职责:执行团队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执行团队负责完成从项目初判到签署协议的全过程.

  5.作业内容:

  5.1奖励对象确认(引荐人、执行团队)引荐人是向本公司提供项目信息的所有员工,以在发展中心立项备案记录为准,同一项目出现两个不同渠道时,以登记最早的人为引荐人。

  5.1.2执行团队由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相关机构人员参与,以发展中心备案文件为准。

  5.2奖励标准

  5.2.1引荐人的奖励项目交易或合作成功后,按项目投资额0.3‰给予奖励;

  5.2.2执行团队的奖励:项目交易或合作成功后,按项目投资额0.5‰作为团队奖励。引荐人及团队奖励的内部分配由引荐人主体及团队内部自行分配,因特定原因或组织与个人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奖励标准与方法由董事长特批。

  5.3奖励执行流程

  引荐人的登记及执行团队的确定。

  5.3.1引荐人应于项目立项后由发展中心办理引荐人登记;项目推进部门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由发展中心备案登记;

  5.3.2奖励的申请。

  引荐奖励的申请,项目合作或交易成功后,引荐人持书面申请交于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申请项目引荐奖励;团队奖励的申请,项目合作或交易成功后,由发展中心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申请项目团队奖励;

  5.3.3奖励的审批。由研发中心将奖励申请提交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请董事长审批确定具体奖励金额和奖励方式。

  5.3.4奖励的兑现。

  奖励采取资金方式兑现的,由集团财务部门向奖励主体发放奖励资金,接受奖励主体提供银行存款帐号。

  6.注意事项:

  6.1此制度涉及项目如出现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7.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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