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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采购管理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19

  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

  --采购管理程序

  1.目的

  控制采购过程,保证所采购物资和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管理.

  3.职责

  3.1 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负责物资采购的实施,行政副主任负责物资采购的管理控制.

  3.2 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分供方进行评定和控制.

  3.3 各部门质检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物资和服务的验收.

  4.程序

  4.1 根据采购物资对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序,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类:对服务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如:土建材料、木材、机电设备等.

  B类:对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物资.如:娱乐设施、花草树木、清洁物品用于客户水电设施维修使用物资等.

  C类:对服务质量无明显影响的物资.如:办公文具等

  4.2 采购资料

  4.2.1 物资使用部门负责提供采购资料,包括:规格、名称、价格、技术要求、相关国家、专业标准等.

  4.2.2 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人员及时收集采购资料,不断按《分供方评估管理程序》调整《合格分供方名单》,并保存采购资料.

  4.3 采购计划审批

  4.3.1 各物资使用部门每月于25日前根据工作计划,填写《物资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4.3.2 《物资申请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价格、交货期、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内容,必要时注明分供方名称.

  4.3.3 计划审批后后勤主管安排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制作全公司采购计划填写《物资申请单》.

  4.3.4 后勤主管审核公司《物资申请单》,并将各部门《物资申请单》于26日前同时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4.3.5 审批工作在每月28日前完成.

  4.3.6 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安排《物资申请单》及《合格分供方名单》实施采购.大批量集中采购于月底前完成.

  4.3.7 后勤主管及时将各部门《物资申请单》中未列入全公司采购计划项目反馈到各部门.

  4.3.8 应急物资的采购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3.9 固定资产和高额物资采购需加专项报告.

  4.3.10 各级管理采购物资审批权,按财务规定执行.

  4.3.11 需要采购服务的部门提出服务采购申请,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12 按《分供方评估管理程序》或《设备(服务)合格分供方名单》选择合格分供方.

  4.3.13 按《合同审批程序》实施签订合约,合约必须明确我方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

  4.3.14 严格履约.

  4.4 采购物资的验证

  4.4.1 物资购进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质检员办理入库报检手续;库管员根据《物资申请单》项目进行检验及入库登记,填写《入库单》,做好台帐记录.

  4.4.2 质检员对物资进行验收时,若发现物资有标识破损、遗失、模糊、物品受潮、水迹、油迹、破裂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检验或向经理报告,填写《物资验收单》.

  4.4.3 如果采购物资需在分供方供货处进行检验时,由后勤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质检员与分供方联系,实施现场验证,认真填写《物资验收单》.

  4.4.4 如果客户提出对我公司分供方验证时,由后勤组负责双方联系,公司可以参考其意见,但客户的验证结果不能代替公司对采购物资的检验.

  4.4.5 机电设备等技术性较强的物资验收由物资申请部门组织或指定专人验收其技术性能等.

  4.4.6 使用部门(人)在使用物资前应进行验收,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4.4.7 服务质量验收由服务申请部门负责.

  4.4.8 当出现不合格物资时,由质检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由采购员按审批意见处理执行.

  4.4.9 对小批量采购的A、B类物及首次承接的分供方可采取全部检验的方法.

  4.4.10 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由使用部门及后勤各自保存备份以备查阅.

  4.4.11 对采购服务不合格项由服务采购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等,要求分供方赔偿或返工.

  4.5 物资的保管按《仓库管理程序》执行.

  5.监督执行

  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S4.

  6-01-01 《A、B、C类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单》   **S4.15-01 《仓库管理程序》

  **S4.6-01-02 《设备(服务)合格分供方名单》

  7.质量记录及表格

  **S4.6-01-F1-01《物资申请单》

  **S4.6-01-F2-01《入库单》

  **S4.6-01-F3-01《物资验收单》

  **S4.6-01-F4-01《不合格物资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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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4)

  物业公司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四)

  1.目的

  规范公司采购按理工作,确保公司采购物品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下属管理处的采购管理工作。

  3.职责

  (1)经营部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2)公司/管理处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制定,物品的验收,出、入仓手续的办理以及库存物品的保管工作。

  (3)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审核。

  (4)管理处经理负责零星物品、应急物品的采购审批。

  (5)公司总经理负责申购计划的审批。

  4.程序要点

  (1)物品采购的申请范围

  a)凡公司为提供服务、管理所需要的有形物料、工具等,均属采购申请范围。

  b)下列有形产品如公司仓库无储存时,应提出采购计划;

  ★公用设备设施、装置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所需的材料、配件、组件、单机和整机;

  ★为便于服务和管理所需添置的设备、设施、装置;

  ★房屋本体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修缮所需的材料。

  (2)物品采购的申报程序

  a)计划采购物品的申报程序:

  ★仓库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前根据《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限额规定编制下月物品申购计划表;

  ★物品申购计划表,应于每月26日交公司财务部经理根据《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的物品申购计划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的物品申购计划表交经营部采购员按计划购买。

  b)零星物品的申购:

  ★零星物品的标准:

  --常用品以外的;

  --数量较少的;

  --仓库中没有储存的;

  ★零星物品的申报程序:

  --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物品申购单;

  --管理处会计审核;

  --零星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内的,由管理处经理审批;

  --零星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审批手续完整的申购单交公司采购员购买。

  c)应急物品的申报程序:

  ★应急物品的标准:

  --突发性急用物品;

  --仓库中没有储存的;

  ★应急物品的申报程序:

  --使用部门填写应急物品申报单;

  --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申购单交管理处经理审批;

  --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申购单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审批同意后交公司采购员购买。

  (3)物品采购的时效

  a)通用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b)特殊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c)零星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d)应急物品的采购。原则上应在3个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报经营部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另行处理。

  (4)物品采购程序

  a)公司采购员在采购物品时,应按《物品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要求选择所需物品。

  b)公司采购员在采购物品时,应按照《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选择评审合格的分供商。

  c)批量物品的采购:

  ★采购员凭审批手续完整的采购计划单到公司财务部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借支物品采购资金或支票;

  ★采购单位数量在10个以上的物品时,原则上应通过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送货上门;

  ★采购量不大或其他原因使供货商不能送化上门的,由采购员到评审合格的分供商处购买;

  ★采购价值在50元以上物品时,采购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品销售发票;

  ★采购员在合格供应商处购买不到的物品,应做到货比三家,争取采购物料质优价廉。

  d)零星物品的采购:

  ★采购员凭审批手续完整的零星物资申购单,到管理处财务部办理物品采购借支手续;

  ★管理处财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借支现金或支票;

  ★采购员原则上应到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如合格供应商处没有所需物品,应到物优价廉的正规商店购买;

  ★购买价值在50元以上的物品,应要求供货方提供正式商品销售发票。

  e)应急物品的采购:

  ★采购员凭审批完整的应急物品申购单到管理处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

  ★管理处财务部相关人员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借支现金或支票;

  ★采购员应到距离公司较近的正规商店购买。

  f)采购员应将采购回来的物品按照《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及时送交仓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g)物品采购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员按照《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5)物品采购资料的保管

  a)物品采购的申报

资料由经营部采购员长期保存。

  b)物品采购的发票及验收资料等,由公司财务部或仓库相关人员于月末汇总后,在公司财务部或仓库加密长期保存。

  (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物品采购计划表》

  6.相关支持性文件

  a)《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b)《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c)《物品验证标准作业规程》

  d)《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篇3:重申自营食堂膳食原料采购和账目管理要求通知

  关于重申自营食堂膳食原料采购和账目管理要求通知

  *集行中[20**]258号

  致:区域行政中心、各项目行政人事部

  由:集团行政中心

  主题:关于重申自营食堂膳食原料采购和账目管理要求

  20**年1-3季度的行政巡查中,集团行政中心发现部分项目自营食堂膳食供应商管理不规范,并多次要求项目行政人事部进行整改。然而尚有部分项目未能重视此项工作。集团公司现对项目自营食堂膳食原料采购及账目管理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1、由食堂厨师根据进餐人数,确定采购数量,报后勤主管批准后进行采购。

  2、肉类、蔬菜、大米、面、油及其他用量大的辅料须选择固定的、正规渠道的供货商提供。各项目行政人事部应和对方签订定点供货合同,且每个种类的签约供应商不少于2家(用餐人数50人/餐以下的除外)。等同质量批量进货价应低于当地市场零售价的10%以上。肉类必须有检疫合格证,粮、油等辅料必须使用质量安全标志产品。定点供应商的货款以月结方式结算,每月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办理转账,或由供应商在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带领下凭身份证亲自到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现金货款,但须尽量提供发票。

  3、控制进货成本,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于早市开市时间到市场调查了解食品价格,价格对比表须于调查当天提交给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做好监督工作,随时抽查供货价格情况。

  4、收货、验货、过秤必须由厨师、后勤主管、见证厨工三人同时在场进行。送货单须由供货商、厨师、后勤主管、见证厨工共同签名确认方可生效。

  5、必须账、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最后一个开餐日结束进行盘点一次,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的伙食账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周一公布固定供应商情况(名称、供货品种、供货价格、主要资质证照编号),接受员工的监督,员工发现异常有权随时直接向集团行政中心举报。

  6、每逢月底,将员工开餐数、采购开支明细等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7、集团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随时对食堂账目进行检查。

  8、食堂物料仓设物品卡登记管理,物品进仓、出仓均应登记台账,未有登记出入库台账的,不论物品是否实际发生损耗,一律视为有关人员贪污舞弊,以职务侵占论处。后勤管理员每月盘点一次,账实应相符。

  以上管理要求已在《员工食堂管理制度》中修订,望各项目行政人事部认真执行,凡不符合规范的食堂应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集团行政中心将在20**年第四季度及20**年第一季度的巡查中予以重点检查。

  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篇4:文化馆物业管理采购合同

  文化馆物业管理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zz市政府采购中心"zz市**区文化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001)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服务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本物业的使用人,甲乙方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

  (详见附件一)。

  四、委托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提供申请办理"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须由甲方出具的相关资料。

  (三)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四)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办公用房(产权属甲方)供乙方使用。

  (七)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服务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九)按时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二)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责任告知甲方处理。

  (三)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甲方委托管理事宜。

  (四)在物业管理服务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五)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对本物业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七)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办公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

  (八)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政审,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七、服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

  八、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末乙方给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转帐等方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物业管理服务费。

  九、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元(¥)。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十一、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zz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zz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十四、其他

  (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zz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附件

  (一)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

  (二)服务质量要求;

  (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二〇年月日签约日期:二〇年月日

篇5: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09.02
【实施日期】1999.09.02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民主党派、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取得货物、维修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的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二)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三)统一组织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的大型项目;
(四)审批进入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五)审批社会中介机构取得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六)部分或全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办理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
(七)受其他采购单位的委托,代理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宜;
(八)对市、县(区)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九)受理就政府采购提出的质疑或投诉;
(十)办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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