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 导航

公司人事异动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23

  1. 总则

  1.1为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员工能力,任用和选择理想的人员到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其工作特长,满足岗位职责的需要。

  1.2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相应地调整。

  1.3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和解聘,其异动不受本制度的约束。

  2.异动范围

  指员工的晋职、降职、岗位变动。

  员工离职管理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3.晋职

  3.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晋职:

  1) 新聘的并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 低级别的管理人员由于其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满足高级别管理岗位要求,且符合高级管理岗位的要求;

  3) 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或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并满足相应管理岗位工作要求的普通员工,且符合公司管理需要。

  3.2晋职程序

  1) 员工主管上级根据员工表现和岗位需求提出员工晋职建议;

  2) 由行政部对拟晋职人员进行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晋职员工进行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的考核和评估,出具晋职意见书;

  3) 总经理根据行政部出具的晋职意见书,结合公司管理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对拟晋职人员晋职。

  4.降职

  4.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降职程序处理当事人:

  1) 一年一度的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者;

  2) 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者;

  3) 一个年度中,因主观原因累计有6项(含)以上部门月度计划未完成的管理人员;

  4) 一个年度中被其他部门投诉3次(含)以上且投诉情况属实的管理人员;

  5) 员工投诉或联名弹劾,经调查属实,确认已不能胜任管理岗位者;

  6) 公司的其他员工表现出很强的管理能力、比某职位的现任管理人员更适合担任该职位的;

  7)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根据公司处罚制度,应处以降职处分的。

  4.2降职程序

  1) 由行政部对拟降职的原因进行调查和评估;

  2) 符合降职的条件规定,由行政部出具降职意见书;

  3) 总经理根据行政部出具的降职意见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当事人进行降职处理。

  5.岗位异动

  5.1岗位异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平级调动。

  5.2岗位异动程序

  1) 相关异动申请送交到行政部;

  2) 由行政部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各部门和管理部的实际情况,出具岗位异动意见;

  3) 总经理根据行政部送交的员工岗位异动意见和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异动请求。

  4) 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最终决定进行相应的人员异动手续办理。

  6.行政部负责异动手续的具体办理。

采编:www.pmceo.cOm

篇2:SX股份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S*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20**年**月**日北京S*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人事相宜,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异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异动管理涉及到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转、离职、辞退、退休等项工作。

  第三条 人事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慎重进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正式员工。其他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晋升、降职

  第五条 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相应增大,薪资待遇、机会相应增多;晋级,是指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而通过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通过合理、规范的晋升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管理、业务技能,实现公司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

  降职,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薪资和机会。

  第六条 员工晋升应以现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3、适应性和潜力;

  4、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在业绩考评中,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员工,由其直接主管、人力资源主管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业绩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员工在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后可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凡职务任免(晋升、降职)之员工,要求由相应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名,同时备齐有关材料,填报《职务任免审批表》,一起上报,按职务对应权限审核、审批,最终确定任免结果,并报上级主管备案。

  呈报任免者应备的材料:

  1、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全面鉴定;

  2、员工绩效考评表;

  3、员工培训及培训考评结果;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拟异动的职务和工作;

  6、其它有关材料。

  第九条 被任免员工接到任免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在一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内部调转

  第十条 内部调转是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包括同一单位部门间的平行调动和不同单位间的平行调动,其目的在于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公司内部的岗位应聘。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岗位空缺和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是员工内部调转的基础。内部调转按下列程序执行:

  1、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员工填写《内部职位申请表》,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3、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审核和确认员工信息;

  5、员工参加新部门的面试和录用程序;

  6、新部门负责人签署录用意见;

  7、人力资源部协调、批准;

  8、员工交接工作,到新部门报到;

  9、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更改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 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内部调转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于一周内妥善交接工作,办理调转手续。

  员工本人申请、领导同意调出,但因种种原因,应聘员工不能被新部门录用的,原单位应继续留用该员工。

  第十三条 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轮换岗位,由于机构调整导致的原因除外。

  第四章 离职

  第十四条 离职包括辞职和调离,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前,应向本单位人事专员(协调员)索要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关系的主管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需做出明确答复,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作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十七条 员工离职申请被核准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则上为一周时间),退还公司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把签完字的清单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给员工开出调档函、集体户口调出函、社会保险转移证明等。将最后的结算(工资、付薪假等)数据提交财务部。

  第十八条 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善,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辞退

  第十九条 辞退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异动活动。

  第二十条 当员工有违纪行为时,首先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对该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与该行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为进一步确认事实,员工的直接主管、单位人事专员和违纪员工进行三方会谈。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于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辞退,无须给予补偿:

  1、在应聘时伪造个人简历,未向公司提供个人的真实资料;

  2、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七天;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这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从何处得知;

  4、向供应商或客户索要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任何财物;

  5、工作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且屡教不改;

  6、违反《北京S*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违纪惩处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款项。

  第二十二条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经过业绩改善计划期限(原则上三个月)后,在业绩和工作态度方面仍然没有改善的,可以辞退,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办法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相关程序。事实认定清楚后,有关部门须认真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与被辞退的员工进行沟通,对员工的质疑,人力资源部门必须给予明确解释。

  第二十四条 被辞退员工应协助公司作好工作交接,退还公司有关财物,并于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辞退手续,逾期未办,公司有权采取惩处措施。

  第六章 退休、离岗休养

  第二十五条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员工可以申请离岗休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要继续留任的,先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返聘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各部室、各部门经理以上级(含)管理人员降职、免职、辞职、辞退、退休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置业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异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的异动,即员工离开现在工作岗位,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除名等情况。

  3.0术语

  3.1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目的,公司鼓励人才内部合理流动。

  3.2外部调动: 外调是指本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到其他公司或部门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

  3.3借调:指本公司因工作需要,需要其他公司安排员工到本公司或部门协助工作,其他公司仍保留其员工资格。

  4.0职责

  4.1原工作部门

  原工作部门应督促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因用人部门管理不善,异动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将对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和处分。

  4.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做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人力资源部不予调转工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3接收部门

  接收部门应指派专人进行岗位培训指导,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能独立操作。

  5.0内容

  5.1员工调动

  员工调动分为内部调动和外调。

  5.1.1内部调动

  5.1.1.1内部调动方式包括: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负责人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和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5.1.1.2试用期员工调动须办理员工调动申请,并与原工作部门做好工作交接;正式员工还须办理异动交接手续,与原工作部门和公司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和财物移交。

  5.1.2外部调动

  5.1.2.1公司员工的外调由公司首先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安排。

  5.1.2.2公司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同意,经分管副总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完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1.2.3员工外调,公司应与员工及其新工作单位签订《借调合同》,明确员工借调期中的职责、权利。

  5.1.2.4外调员工必须严守公司秘密,树立和维护公司形象,否则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1.2.5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1.3借调

  5.1.3.1员工的借调需由派遣公司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安排。

  5.1.3.2借调到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严守公司秘密,树立和维护公司形象,否则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1.3.3借调员工借调期满回公司,应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我公司为员工办理相关个人资料的转移等手续。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