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 导航

物业特色考评考绩体系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02

  物业特色考评考绩体系

  考评考绩是一种普遍应用于管理过程中的手段,即对工作进行成效评价,对担负工作的人进行业绩衡量,从而不断地改进工作方案、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员工进步和公司发展,考评考绩体系在今后的管理服务过程中得到体现。

  1. 考评考绩的基本思想

  (1)考评考绩的目的

  保证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使分配机制更趋合理,使人事任用更趋客观;增强沟通、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2)考评考绩的原则

  实事求是,公正合理,提出建议,共同提高。

  (3)考评考绩的内容

  员工品行、工作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

  (4)考评考绩的标准

  规章制度、岗位指导书是对员工品行、工作态度的衡量标准;

  月(年)度工作计划、临时任务及目标是对员工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

  2. 考评考绩的特点

  (1) 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的结合

  “服务业绩为主,量化考核”是考评的原则。“服务业绩为主”体现了工作成果的重要性。“量化”则体现了过程控制管理和细节把握的重要性。

  (2) 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在物业管理中形成一整套考评考绩办法,并由专门的机构--考评小组(由物业公司领导、主管、员工、业主方等组成)来具体负责考核。从考评考绩办法本身来看,标准科学、充分量化的测评分数经过多次测算、模拟,达到了共识,同时考核办法程序清晰,操作性强。整套办法具有完整的体系和坚实的组织保证。

  (3) 充满人性,亦考亦评

  对于员工的考核不是追究责任,而是找出问题,共同提高,既考核业绩,同时也评价担负工作的人的品行、职业道德、潜能等。

  提倡民主,不是一言堂。

  考评小组成员依据工作的内容的不同,以不同的标准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脸对脸”而不是“背靠背” ,透明、允许申诉,不搞黑箱操作。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规程

  物业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公共事务部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管理员的日检工作。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组长、管理员的周检工作。

  3.3管理处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周检,组长、管理员的月检工作。

  3.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的周检工作。

  3.5公司总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巡楼管理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公共事务部《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文体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2接待管理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公共事务部《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小件物品寄存保管标准作业规程》、《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接待管理员、巡楼管理员在值班与交班时,必须符合管理处《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4公共事务部员工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范》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5公共事务部员工必须按《公共事务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6公共事务部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标准作业规范进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7公共事务部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公共事务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的工作标准

  管理处经理/副经理每日工作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内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其他所有公司、管理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符合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工作需要。

  4.3绩效考核评分结构

  4.3.1绩效考评由是日检、周检、月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绩效考评标准作业规程>。

  4.3.2巡楼管理员,接待管理员的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岗位工作质量(满分20分);

  b)交接班质量(满分10分);

  c)培训质量(满分10分);

  d)工作效率(满分20分);

  e)服务质量(满分20分);

  f)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3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主管/组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4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4.1巡楼管理员考评扣公分细则:

  a)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文体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严重违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6-20分。扣完为止;

  b)巡楼管理员值班与交接班时违反《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交接班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交接班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交接班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巡楼管理员必须按《公共事务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巡楼管理员当值时违反《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归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e)巡楼管理员必须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的工作时效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f)巡楼管理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2接待管理员考评扣分细则:

  a)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物品实施标准作业规程》、《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该项6-20分。扣完为止;

  b)接待管理员值班与交接班时违反《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交接班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交班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交接班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接待管理员必须按《公共事务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接待管理员当值时违反《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e)接待管理员必须按工作时效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f)接待管理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3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a)管理处经理/副经理须严格按照管理处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及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须严格按公共事务部各个标准规程中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管因素,属培训未到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职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接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每次发现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b)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因素,在相应栏目同时扣减相应有尽(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c)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主管、组长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本班次工作效果达不达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d)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4.4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在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理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指明知故明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4.5“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末包括,或超本规程4.3款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末发生或末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4.6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4.7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公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4.8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公共事务部接待管理员、巡楼管理员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2《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公共事务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程

  6.3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篇3:购物广场商管公司综合考评规定

  购物广场商管公司综合考评规定

  一、奖励

  1、员工奖励分三种:

  (1)、通报表扬:每次加10分。

  (2)、记功:每次加30分。

  (3)、大功:每次加50分。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通报表扬:

  (1)、绩效指标达成率卓越的;

  (2)、所管理的项目一年无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当企业利益受损时挺身而出,积极维护的;

  (4)、为公司赢得美誉,受到客户或社会各界表扬的;

  (5)、拾金不昧者(价值在300元以上的);

  (6)、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7)、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8)、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以良好的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及客户好评的;

  (9)、其它应给予通报表扬的。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记功奖励:

  (l)、连续三次绩效指标达成率卓越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益的;

  (3)、敢于举报,揭发贪污、受贿行为的;

  (4)、能出色完成任务,做出特殊贡献的;

  (5)、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6)、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7)、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8)、其它应给予记功奖励的。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记大功奖励:

  (1)、在工作中,大胆建议采用新的工作方法或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资源,使工程费用、业务开支、行政费用有较大节约的;

  (2)、管理人员管理成绩显著,撰写专业性论文,在同行业中受到推广应用的;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采取合理措施,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5)、一年内记功两次者;

  (6)、有重大功绩者;

  (7)、其它应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二、处分

  1、员工的处分分为四种:

  (1)、警告:每次扣10分。

  (2)、记过:每次扣30分。

  (3)、大过:每次50分。

  (4)、解除劳动合同。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警告处分。

  (1)、旷工一天者;

  (2)、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者;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令公司蒙受损失者;

  (4)、在公司内部故意挑拨离间,影响团结者;

  (5)、在业务工作中,未经许可收受红包、礼品者;

  (6)、不服从上级指令、管理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加班者;

  (7)、其它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记过处分。

  (1)、连续旷工2天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提供、制造假文件资料者;

  (6)、被警告后重犯者或受第二次警告处分者;

  (7)、工程管理或对外发包业务过程中,索取或收受贿赂,或有贪污行为者;

  (8)、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

  (9)、不服从上级指令,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者;

  (10)、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行为。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予以记大过处分。

  (1)、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违反工资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经营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所负责的工作或工程项目发生严重问题,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

  (6)、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7)、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日者;

  (8)、其它应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计发工资):

  (1)、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

  (2)、侵占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3)、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4)、工作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大量浪费的;

  (5)、经查实有偷窃、斗殴、聚赌或暴力伤害及违法犯罪行为者;

  (6)、索贿、受贿、贪污金额达1000元以上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10)、其它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1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2)、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13)、吸食软、硬性毒品者;

  (1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损害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或经营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参加非法组织者;

  (18)、其它违反法令或规章规定情节严重者

篇4:XX物业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XX物业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1 目的与原则

  1.1 目的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促进和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以科学量化的绩效指标对各岗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进行考评,从而营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的工作氛围,并为XX人力资源体系内调动、奖励及培训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

  1.2 原则

  1.2.1 结果为导向的原则--人力资源体系工作目标;

  1.2.2 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体现实施过程中的充分沟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人力资源体系内所有岗位。

  3 职责

  3.1 总经理助理职责

  3.1.1 是推行XX人力资源体系绩效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3.1.2 指导制定XX人力资源年度绩效指标和目标,并对绩效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随时进行反馈与指导;

  3.1.3 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同时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

  3.1.4 每季度首月的20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反馈对其上一季度工作绩效考核的结果,并指出其需改进的事项等。

  3.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3.2.1 是推行所分管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3.2.2 与总经理协商制定公司和各部门/物管处年度、季度绩效指标和目标;

  3.2.3 指导直接下属制定年度、季度绩效指标和目标,并对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随时进行反馈与指导,审批直接下级工作计划;

  3.2.4 每季度首月20个工作日,对分管部门上季度绩效进行考核,并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反馈对其绩效的评价及需改进事项。

  3.3 人力资源部职责

  3.3.1 是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和推行的主管部门;

  3.3.2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并监控绩效体系整体运行情况;

  3.3.3 负责公司年度战略目标的分解以及各单位年度绩效指标的制定等事宜;

  3.3.4负责汇总各绩效指标的数据,组织对各部门/各物管处负责人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考评;

  3.3.5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接受员工的考核申诉,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反馈处理结果等。

  3.3.6 负责计算汇总各单位负责人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并换算出绩效工资等。

  4 考核方式分类及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4.1 考核方式分类

  4.1.1采用行为考核的岗位:

  4.1.1.1范围为:驾驶员、吧员、门童、销售询导员、前台文员、保安员、绿化工、车管员、保洁员、农贸守夜员、小康楼值班员等。

  4.1.1.2考核内容为:依据《BI手册》、《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服务品质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各部门/物管处相关管理规定。

  4.1.2操作细则

  4.1.3年度绩效得分计算公式

  4.2.1采用绩效考核的岗位

  4.12.1范围为:采用行为考核以外的所有岗位。(内勤兼出纳、物业助理/管家、维修工、收银员、各部门领班、协管部内勤、前台接待)

  4.2.2考核内容为:分为两个部分:业绩指标、行为指标,其中:业绩指标又分为绩效指标,其中业绩指标(占60%),行为指标占40%。

  5操作细则

  5.1采用行为考核的岗位,

  5.1.1考核权为各部门/物管处,考核周期为月,考核以检查为主,考核结果直接反映在当月考勤表中,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5.1.2该部分岗位的绩效考核采取扣分的形式,总分100分。考核依据以《BI手册》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为准,如有在各制度中明确罚款金额的以各项制度中为准;

  扣分举例:

  违反黄线标准,罚款50-100元,扣10分/项

  违反各项制度,罚款10-20元,扣2分/项

篇5:某局专项工作考评制度

  某局专项工作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处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考核,提高专项工作项目的完成质量,提升全局整体的监管效率和水平,特制定《**局专项工作考评记录表》。请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存档。人教处将定期进行检查,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局专项工作考评记录表

  表格编号:工作项目

  □现场检查

  □调研报告

  □全局专项工作

  □处室专项工作

  □其他

  项目时间

  项目负责人

  项目参与人

  一、释义:

  (一)工作项目定义:现场检查:***处按照保监会的要求或处室计划,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进驻**机构进行的业务检查;

  调研报告:对**机构进行专项调研,形成的具有研究参考价值的报告;

  全局专项工作: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之列的专项计划工作;

  处室专项工作:列入处室年度工作计划之列的专项计划工作;

  其他:***、**、党委会临时指定要求完成的重大专项工作。

  (二)“项目时间”是指项目的起始与结束时间;

  (三)“项目负责人”是指组织项目运作,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责任人;

  (四)“项目参与人”是指协作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参与完成的人员;

  (五)“第一完成人”是指项目阶段性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第二完成人”是指项目阶段性成果的辅助完成人;

  (六)评估等级定义:优秀:专项工作表现及达成的结果明显超出要求水准

  良好:专项工作表现及达成的结果达到要求的水准

  需改进:专项工作表现及达成的结果未尽符合基本要求水准

  二、如处长为专项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则无需填写“处长评估意见”一栏。

  三、专项工作过程中如存在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时限完成或影响完成质量水平,应填列于“项目需说明之事项”栏,以作为考评之重要参据。

  四、本考核表由专项工作项目责任人按照项目进度如实填写,各处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汇总;当专项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责任人应自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填写本考核表,连同项目完成成果(如现场检查报告、调研报告等)一同交局领导审阅评价;局领导审阅评价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考核表反馈给该项目责任人,同时抄送人教处存档。

  五、本考核表自纪录之日起保存2年,期满后由人教处销毁。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