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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广场商管公司综合考评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2-22

  购物广场商管公司综合考评规定

  一、奖励

  1、员工奖励分三种:

  (1)、通报表扬:每次加10分。

  (2)、记功:每次加30分。

  (3)、大功:每次加50分。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通报表扬:

  (1)、绩效指标达成率卓越的;

  (2)、所管理的项目一年无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当企业利益受损时挺身而出,积极维护的;

  (4)、为公司赢得美誉,受到客户或社会各界表扬的;

  (5)、拾金不昧者(价值在300元以上的);

  (6)、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7)、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8)、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以良好的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及客户好评的;

  (9)、其它应给予通报表扬的。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记功奖励:

  (l)、连续三次绩效指标达成率卓越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益的;

  (3)、敢于举报,揭发贪污、受贿行为的;

  (4)、能出色完成任务,做出特殊贡献的;

  (5)、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6)、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7)、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8)、其它应给予记功奖励的。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记大功奖励:

  (1)、在工作中,大胆建议采用新的工作方法或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资源,使工程费用、业务开支、行政费用有较大节约的;

  (2)、管理人员管理成绩显著,撰写专业性论文,在同行业中受到推广应用的;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采取合理措施,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5)、一年内记功两次者;

  (6)、有重大功绩者;

  (7)、其它应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二、处分

  1、员工的处分分为四种:

  (1)、警告:每次扣10分。

  (2)、记过:每次扣30分。

  (3)、大过:每次50分。

  (4)、解除劳动合同。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警告处分。

  (1)、旷工一天者;

  (2)、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者;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令公司蒙受损失者;

  (4)、在公司内部故意挑拨离间,影响团结者;

  (5)、在业务工作中,未经许可收受红包、礼品者;

  (6)、不服从上级指令、管理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加班者;

  (7)、其它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记过处分。

  (1)、连续旷工2天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提供、制造假文件资料者;

  (6)、被警告后重犯者或受第二次警告处分者;

  (7)、工程管理或对外发包业务过程中,索取或收受贿赂,或有贪污行为者;

  (8)、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

  (9)、不服从上级指令,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者;

  (10)、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行为。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予以记大过处分。

  (1)、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违反工资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经营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所负责的工作或工程项目发生严重问题,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

  (6)、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7)、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日者;

  (8)、其它应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计发工资):

  (1)、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

  (2)、侵占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3)、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4)、工作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大量浪费的;

  (5)、经查实有偷窃、斗殴、聚赌或暴力伤害及违法犯罪行为者;

  (6)、索贿、受贿、贪污金额达1000元以上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10)、其它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1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2)、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13)、吸食软、硬性毒品者;

  (1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损害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或经营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参加非法组织者;

  (18)、其它违反法令或规章规定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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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党委年终中层干部招聘管理考评规定

  公司党委关于年终中层干部招聘、管理、考评的有关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除应该具备强有力的决策层之外,同时,也应招聘、培养、选拔精干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中层干部是公司的骨干力量,是工作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重要环节,是连接董事长和工人的桥梁和纽带。每位中层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和工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干部和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形象和效益,因此,如何招聘、培养和选拔好中层干部队伍至关重要。

  二、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几项基本条件:

  ⒈思想觉悟较高,道德品质较好,爱厂如家,爱岗敬业,以身作则;

  ⒉组织纪律性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⒊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公司贡献较大;

  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才能和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和带领本部门的全体同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董事长的旨意及时招聘、培训、选拔并管理好中层干部。

  ⒈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招聘合适的人才。

  ⒉严把入厂关。新进厂的员工必须经过笔试、面试,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厂。

  ⒊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在正式上班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⒋根据工种不同,个人条件不同,试用期应有所不同,最少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六个月(各工种的试用期由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协商后作出明确规定)。

  ⒌新员工入厂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进行培训,且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或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⒍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长提出“辞职申请”,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准擅自离岗,否则,应赔偿公司所受的各项损失(包括招聘费、培训费、应收帐款和合同违约金或因离岗缺失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四、对中层干部的测评,一季度进行一次,测评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出勤率等,以工作业绩为主。测评表由办公室策划,交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具体实施。测评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基本不称职、不称职五挡。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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