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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经理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要求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管理处经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1、岗位人数:1人

  2、直接上级:物业公司经理

  3、直接下级:经理助理

  4、本职工作:负责管理处的运作。

  5、任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从事物业管理或酒店管理行业至少3年。熟悉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直接责任:

  (1)负责制定阶段培训计划,并对各部门主管及管理员实施岗位培训;

  (2)制定管理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辖区内环境设计、规划及重大工程的建议;

  (4)熟悉辖区情况,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根据业主的投诉意见责令责任部门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5)协调管理处各部门工作;

  (6)负责辖区的突发事件协调或处理;

  (7)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7、领导责任:对管理处的管理服务质量负责。

  8、主要权利:

  (1)有权主持管理处的人员培训、实际操作指导、过程控制的监督检查、结果的考核。

  (2)负责管理处员工的考核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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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管理处经理岗位工作职责描述

  物业管理处经理岗位职责描述

  1、岗位人数:1人

  2、直接上级: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3、直接下级:管理处主任及各部门主管

  4、本职工作:负责管理处的运作。

  5、任职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从事物业管理至少2年以上,熟悉物业管理全盘运作和法律法规,懂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6、直接责任:

  (1)负责管理处的筹建;

  (2)从物业管理角度、物业使用人角度,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提合理化建议;

  (3)配合项目销售工作;

  (4)制定项目管理方案、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主持项目接管验收;

  (6)主持入伙工作;

  (7)主持管理处日常工作;

  (8)协调管理处各部门工作;

  (9)对外联络对上汇报;

  (10)负责辖区的突发事件协调或处理;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7、领导责任:对管理处的管理服务质量目标和经济目标负责。

  8、主要权利:

  (1)有权配置管理处资源

  (2)有权对下级考核、指导教育、奖惩

  (3)有权签发本管理处文件

  熟悉管理处工作,懂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有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篇3: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考评员工的德、绩、能、勤。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公共事务部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组长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管理员的日检工作。

  3.2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组长、管理员的周检工作。

  3.3管理处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周检,组长、管理员的月检工作。

  3.4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主管的月检,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的周检工作。

  3.5公司总经理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的月检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员工的工作标准

  4.1.1巡楼管理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公共事务部《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楼宇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文体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2接待管理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公共事务部《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小件物品寄存保管标准作业规程》、《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3接待管理员、巡楼管理员在值班与交班时,必须符合管理处《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4公共事务部员工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范》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4.1.5公共事务部员工必须按《公共事务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4.1.6公共事务部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标准作业规范进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1.7公共事务部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公共事务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4.2管理处经理/副经理的工作标准

  管理处经理/副经理每日工作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内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其他所有公司、管理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符合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工作需要。

  4.3绩效考核评分结构

  4.3.1绩效考评由是日检、周检、月检、抽检、内审、管理评审构成。各种检查考评的要求详见公司<绩效考评标准作业规程>。

  4.3.2巡楼管理员,接待管理员的绩效考评的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评分均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

  a)岗位工作质量(满分20分);

  b)交接班质量(满分10分);

  c)培训质量(满分10分);

  d)工作效率(满分20分);

  e)服务质量(满分20分);

  f)执行其他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g)其他质量(满分10分)。

  4.3.3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主管/组长绩效考评的周检、月检、抽检评分按百分制进行。具体构成为:

  a)岗位工作标准作业规程的执行质量(满分10分);

  b)培训质量(满分10分);

  c)自身工作技能(满分10分);

  d)服务质量(满分10分);

  e)工作效果(满分10分);

  f)工作责任心质量(满分10分)

  g)处事公正性质量(满分10分);

  h)遵守相关作业规程质量(满分10分);

  i)团结配合质量(满分10分);

  j)道德水准(满分10分)。

  4.4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4.4.1巡楼管理员考评扣公分细则:

  a)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巡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规程》、《文体设施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评分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严重违规、每发现一项扣减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6-20分。扣完为止;

  b)巡楼管理员值班与交接班时违反《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交接班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交接班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交接班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巡楼管理员必须按《公共事务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巡楼管理员当值时违反《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归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e)巡楼管理员必须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的工作时效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f)巡楼管理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2接待管理员考评扣分细则:

  a)岗位工作质量考评扣分细则:每次检查发现不符合《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求助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钥匙委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实施标准作业规程》、《社区宣传刊物编辑、印刷、发行标准作业规程》、《物品实施标准作业规程》、《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该项1-2分;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项扣该项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该项6-20分。扣完为止;

  b)接待管理员值班与交接班时违反《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交接班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交班项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交接班项目5-10分。扣完为止;

  c)接待管理员必须按《公共事务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要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d)接待管理员当值时违反《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言行举止、仪容仪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5-20分。扣完为止;

  e)接待管理员必须按工作时效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6-20分。扣完为止;

  f)接待管理员除应按本部门标准作业规程工作外,还应同时严格按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否则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0.5-1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4-10分。扣完为止。

  4.4.3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绩效考评扣分细则:

  a)管理处经理/副经理须严格按照管理处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及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须严格按公共事务部各个标准规程中规定的操作要领、程序作业、组织、监控、检查工作,每项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对应项目5-10分,同时应判断发生违规的主管因素,属培训未到达标造成的,在检查表“培训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自身工作职能、素质低造成的,在检查表“工作技能”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的,在检查表“责任心”栏目内同时扣分;属处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检查表“公正处事”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团结不力、配合不畅造成的,在“团结配合”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属道德水准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准”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如同时数项违规,应在违规的所有栏目内同时连带扣分,直接对应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一般每次发现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b)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当值时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达不到《物业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因素,在相应栏目同时扣减相应有尽(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c)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主管、组长组织安排、监督、检查不力,员工工作或本部门、本班次工作效果达不达各个相关标准作业规程要求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一般违规扣减对应项目1-2分;严重违规扣减对应项目3-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d)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不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每次检查每发现一项,视程度在“相关规程”栏目内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违规扣减1-2分;严重违规扣减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视情况扣减5-10分);并同时按本款a)项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观因素,在相应栏目内同时扣减相应项目分值(一般程度扣减1-2分;严重的扣减3-10分)。

  4.4.4一般违规、一般程度、一般情况是指偶发性的,因粗心在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合理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的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严重程度指明知故明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实际损害、恶劣影响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4.4.5“其他”栏目是为本公司相关作业规程所末包括,或超本规程4.3款所列出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设置,如果末发生或末出现,该栏目考评时应当给出满分10分。

  4.4.6检查、考评时,如出现《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所列明的应受嘉奖事件,则应视情节在正常考评完毕后在总分中追加1-20分(但总分不应超过100分),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进行奖励。

  4.4.7奖评时受考人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已触犯《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所列出的必须加以惩处的情形,则除在考评检查表相应栏目内扣完相应公值外,;另依据《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对受考人追加处罚。

  4.4.8绩效考评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在公司品质部。

  5.0记录

  5.1《公共事务部接待管理员、巡楼管理员日检、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5.2《管理处经理/副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组长周检、月检、抽检考评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公共事务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程

  6.3公司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篇4: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管理处经理)

  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管理处经理)

  管理处经理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篇5:住宅小区管理处经理工作职责(3)

  住宅小区管理处经理工作职责(三)

  1、处理开发商、业主查询及用户重大投诉问题。

  2、审定所有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的执行。

  3、督促属下员工认真执行物业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管理处例会,传送公司政策及拟定方针;研究解决各项管理问题。

  5、负责建立建全档案制度。

  6、建立招标制度,监督各承判商是否切实执行合约内的工作细则及表现,合约届满后,考虑续签合同或另行招标,批准认可承判商的名单(每年增删一次)。

  7、审批、签发来往函件。

  8.决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聘用及解聘,考核所有管理员工的表现,决定有关员工的奖惩。

  9.向开发商及业主汇报工作情况。部门主管的考核工作。出席有关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联谊会议。决定员工的聘用及解聘,考核所有管理员工的表现,决定有关员工的奖惩。审查及签发物业每月的应收未收管理费细表及管理费月报表,报税表,决定追收欠缴款项。抽查物业之管理费及其他收支情况及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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