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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03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工作时间、假期、打卡、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含)以下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申请的审批。

  3.2副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的签卡、请(休)假、销假的审批。

  3.3人事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的复核与监督工作。

  3.4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3.5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处其他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4.1.1每日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部门

  上班时间

  备注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品质、经营部

  8:30-12:00,13:00-17:30

  公共事务部

  8:30-12:00,13:00-17:30;

  14:00-22:00;22:00-8:30

  轮班

  保洁部

  6:00-10:00,14:00-18:00;

  8:00-12:00,14:00-18:00

  轮班

  绿化部

  8:30-12:00,13:00-17:30轮班

  机电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轮班

  保安部

  8:30-16:30;16:30-0:30;

  0:30-8:30

  轮班

  4.1.2员工工作时间可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

  a)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时间变更申请报人事部复核登记后,报总经理审批;

  b)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工作时间调整用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并在“员工公告栏”予以公告;

  c)员工按通知的要求,调整工作与休息时间。

  4.1.3休息日:

  a)一般情况下公司机关人员周六、周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能于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在其他时间轮休;

  b)一般情况下当月假期当月休,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可申请延补休欠假;不能延补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200%工资报酬。

  4.2假期

  4.2.1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为国家法定假期,公司机关原则上安排员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在法定假日期间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300%工资报酬。员工要求补休的,可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补休:

  a)元旦:1天(元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c)国际劳动节:3天(5月1、2、3);

  d)国庆节:3天(10月1、2、3);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2.2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

  b)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女职工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

  c)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申请恩恤假须经批准,假后须将亲属的死亡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d)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未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员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e)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医院病休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员工转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两天,两天以上病假可用当月休息抵消;

  --探亲、事假、公差时在外患病,须附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及药费单;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f)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用人部门须将工伤事故报告24小时内报人事部,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住院单,由人事部按《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2.3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1日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3员工打卡。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休)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4.3.1员工在上班(加班)时间前半小时、下班(加班)后半小时打卡为有效打卡,否则视为无效打卡。

  4.3.2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4签卡程序。员工因公或忘记不能打卡或无效打卡必须申请签卡。

  4.4.1员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签卡证明》,填写部门、姓名、卡号、未打卡原因等项目,报部门(管理处)经理申请签卡。

  4.4.2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签卡,同意签卡后,予以签名确认《签卡证明》;不同意签卡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执行补假程序);

  a)因工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

  b)因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3次以内的,可以签卡,3次以上的不予签卡。

  4.4.3人事部文员依据部门签署确认的《签卡证明》于3日内在员工考勤卡上予以签卡。

  4.4.4人事部文员将当月《签卡证明》汇总存放,3个月后予以销毁。

  4.4.5签卡权限。执行一级签卡制度:

  a)管理处经理为其以下人员签卡;

  b)公司部门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c)副总经理为管理处经理及公司部门经理签卡。

  4.5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一级审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报副总经理审批)

  4.5.1正常休假:

  a)员工依据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部门主管在每月月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b)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调休的,填写《请(休)假卡》报主管(经理)签准;

  --调休不了的执行加班程序。

  4.5.2请假。员工请假5天(含)以内的需提前1天申请;5天以上的按申请休假天数提前相等的天数申请:

  a)员工到人事部领取《请(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工人需要给予审批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d)《请(休)假卡》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门存入;

  f)《请(休)假卡》保存期限为1年。

  4.5.3请假权限:

  a)公司部门经理批准其以下员工5天(含)以内请假;

  b)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员5天(含)以内请假;

  c)副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管理处经理请假;

  d)员工之请假超过五天的,均须报副总经理复审后方可予以休假。

  4.6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行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6.1加班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公司机关的由部门经理)提出,员工也可根据工作量向部门主管(无主管的向部门经理)合理提出。

  4.6.2员工于加班前填写《加班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时间起止、加班理由、加班地点、加班时数及备注等栏目。

  4.6.3部门(管理处)经理审批:确因工作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准;属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审批。

  4.6.4员工当日下班前将《加班单》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员工加班到岗情况。

  4.6.5《加班单》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保存期为一年。

  4.7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给予口头警告;当月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每分钟扣款1元,累计计算。

  4.8旷工。当月旷工1天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当月旷工2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给予解聘。

  4.9考勤统计。人事部文员每月1日起统计上月员工出勤情况,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方能计算员工工资。

  4.9.1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出勤情况登记在《考勤表》内,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迟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旷工、实际出勤、加班及备注等栏目,检查无误后报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考勤卡统计迟到(分钟)、早退(分钟)、休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旷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等栏目;

  b)根据“请(休)假卡”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根据“加班单”统计加班(小时);

  d)既未打卡、又无签卡,又无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e)加班单须与考勤卡加班时间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早的,以考勤卡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考勤为准;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早的,以加班单为准。

  4.9.2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以 下内容逐项审核“考勤表”:

  --当月天数=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旷工+实际出勤;

  --有薪病假小于等于2天;

  --休息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休息天数小于等于当月休息日天数时,事假=0,其他假期=0。

  b)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须抽查20%员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单与“考勤表”逐项审核;

  c)发现有不符的,返还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名确认后返还人事部文员。该项审核结果将作为人事部文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9.3人事部文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考勤表”计算员工工资,详见《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4人事部文员将各部门当月考勤情况统计入《考勤统计表》,详见《人事月报标准作业规程》;

  5.0记录

  5.1《加班单》

  5.2《请(休)假卡》

  5.3《考勤表》

  5.4《签卡证明》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加班单

  部门:年月日

  姓名

  加班时间起止

  加班理由

  加班地点

  加班时数

  审核人

  备注

  请(休)假卡

  部门:姓名:工号:

  审批

  审核人

  时间

  请(休)假类别

  天数

  职务代理人

  备注

  调休、有薪()假、事假

  调休、有薪()假、事假

  调休、有薪()假、事假

  考勤表

  部门:月份:

  姓名

  迟到

  早退

  病假

  事假

  其他假期

  旷工

  休息

  实际出勤

  备注

  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

  签卡证明

  人事部:

  兹有我部门员工、卡号,因一事,未能打月日午卡,请予以签署为盼!

  部门负责人:日期: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考勤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文章来源自 物业经理人

篇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

  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 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1.1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2.1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

  案后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4.1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

  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

  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

  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

  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

  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

  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

  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

  的依据。

  七、考勤监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

  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篇4:X物业公司员工入职与试用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入职与试用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入职与试用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及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

  3、职责

  3.1、综合/人事部经理负责员工入职手续办理的监督工作。

  3.2、用人部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的督导工作。

  3.3、综合/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入职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

  4、规程

  4.1、新员工按约定时间带齐有关证件到公司综合/人事部报到(未按入职时间报到的员工,综合/人事部要及时与入职人员联系、确定,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部门)。

  4.2、综合/人事部门检查入职人员证件是否真实及齐备

  4.2.1、证件齐备且真实者按正常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4.2.2、证件不齐备者,由综合/人事部经理确认后可先办理入职手续,并要求员工一个月内补齐证件或准备齐证件后再来报到(无身份证人员),一个月未将所缺证件补齐者,按劝退处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4.2.3、证件不真实者,取消入职资格并收回入职通知书,并通知用人部门。

  4.3、证件检查合格后,综合/人事部人员为入职人员办理以下入职手续,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部门。

  4.3.1、让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a)体检合格者,签署聘用合同;

  b)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并通知用人部门;

  4.3.2、签署聘用合同:综合/人事部人员准备〈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组织员工熟悉《劳动合同》有关条款,并要求员工签署。

  4.3.3、员工签署后,综合/人事部人员为入职员工发放《员工手册》、考勤卡、工作证、饭卡、宿舍钥匙,并进行登记确认。

  4.3.4、综合/人事部对新员工培训上一项的有关规定,明确告诉员工以上培训将列为新员工培训考试内容,并引导新员工熟悉考勤管理规定、工作证管理规定、饭卡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及打卡、餐厅及宿舍位置。

  4.3.5、综合/人事部人员将新员工资料登记在《员工花名册》中,并将新员工报到情况当日内反馈到用人部门。

  4.3.6、综合/人事部为员工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在职员工的档案应永久保管,离职员工的档案保管到该员工离职的一年以后,列入公司档案的销毁清单后一并销毁)内容包括:

  a)面试记录表;

  b)职位申请表;

  c)证件复印件;

  d)员工档案记录表;

  e)转正/晋升/降级/调薪表;

  f)奖罚记录表;

  g)劳动合同;

  h)其他有关培训、考核、保险的记录。

  4.4、用人部门接到综合/人事部通知后,在员工上班前安排好岗位等。

  4.5、综合/人事部带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4.6、部门为新员工办理岗位办公用品(工具)等的领用工作。

  4.7、员工试用

  4.7.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或按劳动合同办理,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7.2、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第一周内应组织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7.3、综合/人事部于员工入职一周内组织员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试用,考试分数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中的员工档案记录表内;考试不合格者,15天之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按劝退处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4.7.4、用人部门按绩效考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员工试用期间表现及时记录在案,作为其转正的依据。

  4.7.5、综合/人事部负责人应经常对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考察,予以监督。

  4.7.6、用人部门根据公司转正/晋升/调薪等有关管理规定向综合/人事部适时提出员工转正申请。

  4.7.7、员工经试用合格,由综合人事部根据公司转正/晋升/调薪有关规定给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附件表格:

  物品领用登记表

  员工花名册

  员工档案记录表

  物品领用登记表

  部门:NO:

  工号姓名员工手册考勤卡工作证饭卡宿舍钥匙签收

  员工花名册

  部门 NO:

  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职务入职

  时间离职

  时间合同

  性质工资

  员工档案记录表

  NO:

  姓名入职时间职位

  培训记录培训时间培训项目培训课时培训分数备注

  绩效

  考核记录考核时间考核项目考核

  分数考核

  时间考核

  项目考核

  分数考核

  时间考核

  项目考核分数

  奖罚奖罚时间奖罚内容奖罚时间奖罚内容

  备注

篇5:X物业公司人事招聘录用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招聘录用规程

  1、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用人部门输送合格人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科长以下员工的招聘工作。

  3、职责描述

  3.1、用人部门/管理处科长制定部门用工计划并负责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

  3.2、综合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3、总经理负责用工计划、招聘计划及录用人员的审批。

  4、规程

  4.1、用人部门/管理处部长依据人事定编及实际情况于每月3日前将用工计划填入《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综合部/人事部。

  4.2、综合部/人事部文员收集各管理处/部门《人员增补申请表》并于4日前提交给综合部/人事部经理。

  4.3、综合部/人事部经理依据人事定编及各管理处/部门现状审核部门用工计划。

  4.3.1、定编内的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按正常手续办理。

  4.3.2、定编外或定编内的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报总经理审批。

  4.4、综合部/人事部根据收集的人员缺编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招聘目的、方法(登报、电视广告、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所、内部员工介绍/推荐、张贴、查阅人才信息库等)、组织细则与经费预算等项目,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综合部/人事部依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招聘职位、要求条件、薪金待遇、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乘车路线、联系地址/方式等内容。

  4.6、综合部/人事部组织第一次面试:第一次面试由综合部/人事部负责

  4.6.1、综合部/人事部准备、联系面试的地点及面试资料(《职位申请表》、《面试申请表》、面试的办公用品等)。

  4.6.2、综合部/人事部将需要通知面试的人员资料登记在《面试通知登记表》内并提前通知应聘人员(现场招聘时此步骤可省略)。

  4.6.3、应聘人员填写好《职位申请表》后交回综合部/人事部。

  4.6.4、综合部/人事部审查应聘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及条件是否符合职位的基本要求:

  a)保安员:男性,年龄20~30周岁,身高1.70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 体健康,相貌端庄,有酒店或物业管理保安工作经验及退伍军人优 先;女性,年龄20~28周岁,身高1.60米以上,未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有服务行业工作经验优先;

  b)清洁工/绿化工:40周岁以下,女身高1.55米以上,男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相貌端庄,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c)绿化技术员:45周岁以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绿化工作经验,有绿化技术专长;

  d)园艺师:45岁以下,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绿化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验;

  e)服务员:35周岁以下,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流利,有一年以上服务行业工作经验;

  f)接待员:28岁以下,限女性,1.60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相貌端庄,普通话标准流利,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g)物业管理员:30岁以下,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相貌端庄,善于沟通普通话流利,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

  h)机电工:40岁以下,限男性,有相关专业操作证,高中以上文化,3年以上实践经验;

  i)给排水维修工:40岁以下,限男性,有相关专业资格证,3年以上实践经验;

  j)文员:30岁以下,1.60米以上,相貌端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k)出纳:中专以上学历,本地户口,有会计上岗证,相貌端庄,同等工作3年以上经验,熟悉电脑操作;

  l)仓管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中专以上学历,同等工作2年以上经验熟悉电脑操作;

  m)会计: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上岗证书,相貌端庄,3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验,懂财务软件操作;

  n)采购员:1.70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本地户口,持B级驾驶执照,相貌端庄,为人正直,普通话标准流利,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6.5、综合部/人事部依据各职位基本要求条件审核应聘人员资料,签署审核意见,注明"推荐复试"或"待考虑"或"不合要求",并签署姓名、日期。

  4.6.6、综合部/人事部对应聘人员及结果按以下方式办理:

  a)经初试合格,由综合部/人事部当天通知用人管理处/部门,确定是否复试及复试时间,并通知应聘人:"你第一次面试合格,请稍候,我们会安排你复 试"或请你于 月 日 到 地方参加复试";

  b)对"待考虑"人员和"不合格"人员要有礼貌或有技巧的告之:"请等消息,一周内没有接到通知即为落选"或"广告刊出之15日内未接到复试通知即为落选";

  c)将"推荐复试"及"待考虑"人员资料及时送给用人管理处/部门参阅并签名确定,对"待考虑"人员要确定是否通知复试:

  需通知复试的,由人事部及时通知应聘人员;不需复试的人员资料归入不合格人员资料中保存。

  4.7、综合部/人事部组织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采取由综合部/人事部组织,用人管理处/部门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

  4.7.1、综合部/人事部准备复试地点及面试资料(《职位申请表》、《面试记录表》、应聘人员简历、证件资料复印件、面试办公用品等)。

  4.7.2、按照约定通知参加复试人员面试。

  4.7.3、由招聘该职位的直接上级(主管以上人员或及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团)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综合部/人事部负责组织参与,面试人员将业务技能考核结果记录在《面试记录表》内,并与应聘人员初步达成有关职位、薪金待遇等协议。

  4.7.4、考核结果由综合部/人事部汇总:

  a)即时录用人员,由综合部/人事部开具《录用通知书》给应聘人员;

  b)其他人员,按4.6.4项中不合格人员方法并在其资料中注明,对"待考虑人员"资料进行跟踪,并与用人管理处/部门确认是否录用。

  4.8、资料整理与保存

  4.8.1、将已录用人员、待考虑人员、不合要求人员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4.8.2、将需补签的已录用人员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字确认。

  4.8.3、已录用人员资料待员工报到入职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8.4、待考虑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

  4.8.5、不合要求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4.9、综合部/人事部将招聘结果进行统计并写出招聘工作总结(招聘方式、面试的组织、招聘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供参加面试的人员及总经理参阅。

  附件表格:

  《人员增补申请表》

  《职位申请表》

  《面试通知登记表》

  《面试记录表》

  《面试结果统计表》

  《员工录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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