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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街物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13

  商街物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条例

  一.有薪年假☆D*/RSB-06-01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2个月的员工,可获如下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于随后十二个月内享用:

  A级:11日(总经理、副总经理、);

  B级:9日(部门经理);

  C级:7日(出纳、物业助理、客户中心主任、保安领班、工程领班);

  D级:5日(助理级以下,不包括助理级);

  (二)除特殊情况外,申请年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生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并知会行政人事部。年假一般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度享用。

  (三)所有员工无论在公司服务时间长短,只享有条例规定的有薪假日数。因此对离职前未享用完年假的员工,公司将以现金补偿。

  二.法定假期☆D*/RSB-06-02

  (一)法定假期:十天,包括: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五一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二)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工作,然后再另行安排补休或以现金补偿。

  三.探亲假☆D*/RSB-06-03

  员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假20天,一年内年休假和探亲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长20天,不得重复休假。

  四.婚假☆D*/RSB-06-04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结婚时凭结婚证可享受三天婚假,如符合晚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

  五.分娩假期☆D*/RSB-06-05

  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并实行晚育的员工,凭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在分娩期间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假,休假内工资照发。

  六.计划生育假☆D*/RSB-06-06

  员工凡因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因计划生育措施失效而需做手术的,凭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按规定享受有薪假期。

  七.恩恤假☆D*/RSB-06-07

  员工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有薪恩恤假三天,但事后须提供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书。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父母。

  八.年终双薪☆D*/RSB-06-08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双薪,员工服务未满一年的按在于月份折算计发双薪。双薪连同每年12月工资一并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九.社会保险、医疗福利☆D*/RSB-06-09

  凡被公司正式录用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及医疗保险,员工应按保险机构的规定缴交由个人所承担的保险金额,每月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代为交纳。

  十.员工培训☆D*/RSB-06-10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的方式是自学与公司安排培训相结合,国内进修与境外培训结合。

  (二)员工参加公司安排的境外培训和当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开办的业务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但员工须签署《培训承诺 书》规定,若员工在合同期满时要求辞职,公司有权按《培训承诺书》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三)员工有义务按公司的规定,参加公司提供的一切岗位培训课程,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会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内。

  十一.住宿☆D*/RSB-06-11

  公司将对外市籍员工提供集体住房,有关住宿之费用再在每月工薪中由行政部核计后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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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街物业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商街物业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

  一.员工招聘☆D*/RSB-05-01

  东莞**步行街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房产公司和怡高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录取,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一)履历书;

  (二)学历证明文件;

  (三)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四)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五)近照三张;

  (六)待业证/劳务证/未婚证;

  (七)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D*/RSB-05-02

  (一)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相关表格D*/RSB/025)

  (二)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三)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

  (四)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五)新聘用员工任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六)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七)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D*/RSB-05-03

  (二)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相关表格D*/RSB/035)

  (三)试用合格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四)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有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D*/RSB-05-04

  (一)依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依照省、市劳动管理条例规定,本公司实施弹性工作时间制,对超过工作时间部分的加班,本公司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员工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三)如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内加班的员工,事前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经理同意签名确认后方可加班。员工加班实行补休制度,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作日超时加班2小时以内不作补休;

  2.工作日超时加班3小时至6小时补休半天;

  3.工作日超时加班超时6小时补休1天;

  4.法定节假日加班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D*/RSB-05-05

  (一)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二)个人档案资料不能虚假、谎报,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以开除处理。

  六.膳食安排☆D*/RSB-05-06

  (一)当值员工每个工作日可获公司提供一餐免费工作餐,并应按照部门安排轮流用餐,每餐用膳时间为30分钟。

  (二)员工用膳应“节约为本,浪费可耻”、“节约用水,注意卫生。”

  七.薪金发放☆D*/RSB-05-07

  (一)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十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二)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三)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1.日薪酬:月薪/30天;

  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D*

篇3: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一、处罚项目:

  1、考勤

  ⑴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罚款30元;被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

  ⑵提前60分钟以上签到者,罚款20元;

  ⑶不按时签到而后以不成立理由补签者,视旷工处理;

  ⑷上班迟到早退,每人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每天扣30元,二天以上加倍处罚;

  ⑸未提前通知休息而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

  2、管理处员工的职业道德

  ⑴踩草地、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

  ⑵未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者,通报批评;

  ⑶不遵守纪律、未维护管理处集体荣誉者,通报批评;

  3、办公室管理

  ⑴值日人员不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状况差,责任人扣20元;

  ⑵办公台面摆放凌乱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吃零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在办公室坐姿不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⑹因个人问题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拔打声讯台者,罚款50元;

  ⑺上班时间不及时或不接听电话者,罚款20元;

  ⑻接电话时不注意文明用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⑼自行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乱停放在办公室外走廊、道路上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4、早操

  ⑴听到集合哨后,集合动作缓慢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⑵不专心做早操,谈天说地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不认真对待,动作软弱无力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点名时嘻嘻哈哈、应到声音不响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故意拍打摩托车,制造噪音者,罚款20元;

  5、仪表

  ⑴不带工作牌上班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⑵工作牌佩带位置不对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须穿工作服时,不穿工作服上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⑷工作服不整洁,形象很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6、就餐

  ⑴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通报批评;

  ⑵餐厅高声喧哗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打饭菜不排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提前吃饭者,上班时间吃饭者,记旷工一次,罚款30元;

  ⑸随意拿走食堂公用设施者,除归还公物外,罚款50元;

  ⑹倒饭菜在桌面、地面者不自觉清理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⑺擅自出入厨房工作间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强行加菜者,罚款30元;

  7、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⑴墙上无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

  ⑵无实行舍长责任制的,通报批评;

  ⑶宿舍内务卫生差的,通报批评;

  ⑷个人内务差的,罚款30元;

  ⑸有"四乱"现象的,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

  ⑹有打麻将、聚赌、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讲粗话、脏话等不道德行为,损坏管理处的形象,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30-200元;

  ⑺有偷水、电行为的,除补缴应交水电费外,罚款100-500元;

  8、办公用品的使用、领用

  ⑴有浪费行为,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⑵有挪为他用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⑶有多拿多占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9、综合其他项目

  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⑵不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工作的,通报批评,罚款30-100元;

  ⑶不服从行政督察部监督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

  ⑷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活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⑸本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⑹住户对管理处员工服务态度有效投诉一次,通报批评视情节扣30-100元;

  ⑺因工作不负责引起新闻媒体批评的,责任人受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扣100-300元;

  ⑻因工作台不负责,引起住户有效投诉的,责任人一次扣30元;

  ⑼不懂物业管理法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⑽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的,罚款30元;

  ⑾参加管理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元,缺席的扣30元;

  10、奖励项目

  ⑴奖励项目

  ⑵受到住户写信表扬的,视情节奖励30-100元;

  ⑶受到新闻媒介报道表扬的,视情节奖励200-500元;

  ⑷在管理过程中,集中住户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建议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⑸提出新颖实效管理措施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⑹为管理处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视情况奖励300-800元;

  ⑺维护管理处的形象、荣誉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⑻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消除消极影响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⑼举报偷盗公物、避免管理处损失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⑽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奖励30-100元;

  一、绿化队

  1、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30-50元;

  6、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不及时的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不及时消除处理有损绿化地隐患的,扣30-50元;

  二保安队

  1、无故打、骂人,虐待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

  2、以查证为由、敲诈钱物的,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30元,二次80元,三次开除。

  4、执勤中看书、报、坐、卧、躺、闲谈、会客、抽烟,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劝其离队。

  5、上岗迟到早退,每次10元,无故旷工每天50元,二天加倍处罚,三天以上自动除名。

  6、违反保安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差者月扣30元;

  7、违反保安队"队容仪表招待规定"条例的,每次扣10元;

  8、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到群众,保安员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9、违反保安队宿舍管理规定的,一次扣20元,二次扣40元;

  10、隐瞒实情不及时汇报者,一次扣50元;

  11、在执勤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20元;

  12、责任区有违章停车现象而未制止的,扣30元;

  13、有踏草地现象、踢球、乱晾衣物、违章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20元;

  14、收费不给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300元;

  15、在无特殊情况下(如塞车),有车无卡出小区或私自不收费的,一次扣30元。

  三、维修部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2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5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化的每次扣2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2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3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2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3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5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答复的,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20-10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大部分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100-3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20元。

  四、总台值班

  1、住户报修超过36小时不答复的,扣20元;

  2、违章装修未及时发现的,扣30元;

  3、有住户违章装修不整改的,扣30元;

  4、责任区内有乱拉、乱搭、乱挖之现象而未及时纠正的,扣20元;

  5、公共设施破损超过二天未报修的,每处扣10元;

  6、辖区内发现有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而未制止的,扣20元;

  7、无特殊原因下班前不到办公室报到的,一次扣30元;

  8、因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导致辖区内发生治安案件的,扣50元;

  9、辖区内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10元;特别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或绿化地上的,每处扣20元;

  10、社区秩序混乱、闲杂人员聚集的,扣30元;

  11、上班时间,借巡查之机而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30元;

  12、住户对辖区的卫生、绿化、治安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20元;

  13、辖区内清洁率低于99%的,扣20元;

  14、辖区内公用设施损坏或

责任助理没有及时报修而造成伤人事故的,扣30元;

  15、辖区内绿化不达标,有死树、绿地坏死的,每处扣10元;

  16、遇到辖区内有踩草地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10元;

  17、住户对辖区的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10元;

  18、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19、对住户报修投诉处理之后,在两天内未进行回访给住户回音的,每次扣20元;

  20、巡视、检查每天没按要求达到2次/每天的,扣30元;

  21、殉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22、管理费收缴不及时,每降低1%扣20元;

  23、各类通知未及时、彻底传达到住户手中,以致引起住户怨言的,扣20元;

  24、辖区内有乱抛、乱扔的现象不加制止的,扣20元;

  25、有不尊重住户的行为,如:嘴上叼着烟敲住户的门的,通报批评,并扣20元;

  26、对住户进行承诺,未履行而又未给住户解释的,每次扣20元;

  27、辖区内各类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懒惰现象而未及时指正的,扣30元;

  28、辖区内有垃圾、杂物乱堆放的,每次扣20元;

  29、墙面有明显手印、脚印、划痕等污迹而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0元;

  30、墙面有各种有碍观瞻的墙洞而未及时报修的,每处扣10元;

  31、奶箱的位置不统一的,每个扣10元;

  32、辖区内有封闭阳台的现象而未及时清除者,每户扣30元;

  33、空调洞的修复不及时的,扣20元;

  34、空调架有不符合规则而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5、墙面有蜂窝、燕窝、虫巢等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6、有私搭、接水管的现象未及时处理的,扣30元;

  37、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残破不符要求;

  38、公共门、窗有丢失现象而未及时发现的,通报批评并扣30元;

  五、社区文化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各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50元;

  3、对居民文化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4、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5、以不适籍口来推迟各种稿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6、宣传栏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7、宣传栏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8、宣传栏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9、出版后的宣传资料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10、没有做好本小区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11、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六、内勤人员

  1、违反游泳场有关规定的,扣50-200元;

  2、没有规范的归档、收集工作台,造成存档报纸丢失的,扣50元;

  3、没有对网球场出租情况进行记录的,扣50元;

  4、出租收入没有及时上交的,通报批评,并扣50元;

  5、游泳池、网球队场存在脏、乱、差情况的,扣责任人50元;

  6、没有做好接待任务的后勤服务工作的,扣50元;

  7、没有及时完成各部门交给的文件复印工作的,扣30元;

  七、保洁队

  1、责任区绿化地、道路上有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的,每处扣20元;

  2、楼梯间有灰尘、污渍、蜘蛛网的,扣20元;

  3、责任区梯间发现有烟头、纸屑、痰迹超过3处的,扣10元;

  4、责任区、消防栓(箱)上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超过2处的,扣10元;

  5、平台、天台上有积水、青苔、蜘蛛网、污渍的,扣10元;

  6、对讲机门有污渍及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10元;

  7、有乱堆放杂物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元;

  8、外裙墙有青苔、流水痕迹、泥沙、清洁率低于98%的,扣20元;

  9、责任区内垃圾桶摆放不当的,每个扣20元;

  10、不按时清洗垃圾桶,有污渍、蚊虫、苍蝇、蚂蚁、蟑螂,有圈套异味的,每个扣10元;

  11、责任区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的,每个扣10元;

  12、责任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30元;

  13、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通报批评,并扣20元;

  14、工作时间偷懒,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扣20-500元;

  15、不服从主任助理的劝喻的,扣30元;

  16、清洁工具没有保管好,乱堆放的,每处扣10元;

  八、工程维修部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一次扣50元;

  2、违章操作者,一次扣50-200元,对因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辞退处理;

  3、遇事呼叫不及时回复者,一次扣50元;

  4、遇紧急事故不及时前往处理者,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5、不认真做好机电运行日记者,一次扣10元;

  6、机房地面卫生差者,扣50元;

  7、消防设施不完整的,责任人扣30-100元;

  8、没做好设施维护工作的,责任人扣30-100元;

  9、因工作疏忽造成停水、电的,扣50-200元;

  10、消防栓漏水的未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每处扣20元设施检查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1、各种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2、各种设施运行标识、名牌不完整的,每处扣责任人10元;

  九办公室

  办事员:

  1、上班时间,借巡视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30元;

  2、巡视、检查无故不到位扣30元;

  3、徇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视情节扣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对住户投诉事项督察跟踪不及时,造成住户再次投诉扣30元;

  5、对管理处跟踪人员不良作风,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的扣30元;

  6、对住户解释不清,引起住户投诉一次通报批评,二次扣30元。

  办公室工作人员:

  1、考勤不仔细,记录出现圈套差错扣20元;

  2、外界参观、来访,会议准备工作不细致扣20元;

  3、辖区清洁卫生不良扣20元;

  4、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漏、缺、残损扣30元;

  5、文件、材料、信函打印、发放不及时扣20元;

篇4: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十二)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十二)

  为宏扬正气,加强企业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奖励有章,处罚有据,特制订本条例。

  一、奖励

  员工奖励分为以下三种:嘉奖、记功、一次性重奖。

  1、嘉奖

  嘉奖一次发500元奖金以资鼓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嘉奖。

  ①对管理制度或技术方面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②在工作中成绩优异,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③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④发现职守以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处置避免损害者。

  ⑤其它理应受到嘉奖的行为。

  2、记功

  颁发奖状,归入个人档案,发2000元奖金以资鼓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记功。

  ①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公司损失者。

  ②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有功者。

  ③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或增加利润者。

  ④为公司争取特殊权益者。

  ⑤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3、一次性重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性重奖。

  ①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数额100万元以上),奖励额度为1%。

  ②为广开门路开拓新项目,无论是公司内部或是外部人员联系来的新项目都给予同等的奖励,奖励额度为总投资的1‰-1%。

  二、处罚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声誉,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公司为确保执行处分时,能尽量公平,特设有正式处分程序,使员工对自己的偏离行为作出反省,并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力求改进。

  员工的处罚分为四种:警告、记过、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合同。

  a、犯轻微过错者,予以警告并每次处罚50元,并从其当月工资中扣发。

  b、犯严重过错者,予以记过并每次每项处罚500元,在当月工资或后续工资中扣发。

  c、任何一项严重违纪行为,对行为人予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并且无须给予事前通知及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d、无薪停职,如员工被涉及到刑事或经济审案中,本公司将先予无薪停职,并根据审判结果作出决定。

  (一)、轻微过错

  1、未取得上级人员同意,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而事后又不能作充分说明。

  2、公司工作时间内,行为不检,如嬉戏、大声说笑、大声吵闹、玩乐器或收音机等等。

  3、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齐。

  4、不遵守安全守则。

  5、工作欠负责任。

  6、随地吐痰或随地抛弃废物。

  7、脾气急躁,无法自制或作出与员工身份不相称的行为。

  8、个人仪容不整洁。

  9、谈吐粗鲁或污言秽语。

  10、服务工作态度欠佳。

  11、工作效率欠佳。

  12、隐瞒或不理会投诉。

  13、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标志或穿拖鞋背心上班。

  14、工作中经常出现轻微错误。

  15、工作时间经常接听私人电话,且经常超过3分钟以上。

  16、因疏忽而损坏公司财物。

  17、其它相应过失或过错。

  (二)、严重过错

  1、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酗酒滋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

  2、在公司范围内发生非属娱乐性质的赌博。

  3、上班时间打瞌睡或睡觉,怠忽工作。

  4、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以内。

  1、擅离职守。

  2、故意减低工作效率,故意玩忽职守或故意拖慢工作进度。

  3、不遵从公司安排之上下班及膳食时间。

  4、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5、蓄意破坏本公司的物品。

  10、采购物资时,弄虚作假、质次价高。

  11、未经批准,私自配制不应掌握之钥匙。

  12、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公司经济和声誉损失。

  13、拾遗不报。

  14、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

  15、收取或暗示收取工程建筑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金钱回扣、物品或其它利益好处。

  16、接受工程建筑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等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宴请(除公司批准同意外)。

  17、窥探、泄露、传播公司之商业秘密。

  18、作出不道德行为,言行猥亵,作出涉及刑事罪行之行为。

  19、背后议论上司或同事,影响工作和员工团结。

  20、未经批准,擅自召开会议或参与任何*。

  21、擅自标贴煽动、诽谤、虚假的文件或

通告。

  22、制造或传播谣言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公司及其他员工之声誉及员工之间团结。

  23、任何其它足以破坏公司秩序并有损公司及员工名誉地位之言论及行为。

  24、篡改或伪造公司文件、记录或票据等。

  25、提供虚假之资料及报告。

  26、收取或付出金钱或物质等代价,以求取得或代为安排晋升较好之工作岗位。

  27、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声誉和经济受到轻微损失。

  28、对上级指示或期限命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利益。

  29、未经许可擅自外出,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30、未经批准,在外单位兼职或从事其它商业活动。

  31、在公司内或工作场所吵架。

  32、打听他人薪资或奖金。

  33、其它属于严重过错的行为。

  (三)、严重违纪

  1、触犯刑事法律。

  2、对上司、同事、下属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及相互斗殴。

  3、故意犯上或不服从上司合理之工作调配。

  4、工作中出现重大渎职行为或重大过失。

  5、接受贿赂、营私舞弊致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假公济私、损公利已,蓄意谋求个人利益之行为。

  6、私藏或泄露上级部门或业务单位或本公司之文件、资料、图纸或信息等商业机密。

  7、盗窍或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或商业机密(包括文件、资料、图纸或信息等)。

  8、搬弄是非,严重破坏公司员工团结或影响公司声誉。

  9、图谋不轨,存在影响公司生存的危险。

  10、在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参与吸毒。

  11、获二次书面警告或记过后再次触犯规定的。

  12、一年内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13、侮辱、诽谤或殴打上司、下属或同事,煽动或教唆他人与上司、下属、同事打斗或参与上述之打斗。

  14、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物品。

  15、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公司声誉和经济受到重大损失。

  16、违反公司印章管理使用规定而致公司重大损失。

  17、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

篇5:物业员工手册之劳动条例(2)

  物业员工手册之劳动条例(二)

  一、工作时间

  1.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不含用餐时间)。

  2.员工工作班次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排定。

  3.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须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加班后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二、劳动合同

  1.合同的签订:公司与员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到岗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为3~4年

  中级管理人员一般为2~3年

  初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一般为1~2年

  从事临时性工作岗位的人员一般为3~6个月

  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所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续签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同意。

  4.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要交纳违约金:

  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月数(不含因培训顺延

  的时间)×该员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25%

  5.凡被录用的新员工,自到岗之日起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确定岗位。试用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考核工资待遇

  1.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员工月工资水平,根据员工本人的学识、资历、技能、发展潜力及所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市场水平综合考察后确定,工资总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支付为下发薪,即每月15日将上月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如遇公休日、节假日顺延至最近一个工作日发放。

  3.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每月从员工工资总额中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的各种社会保险金。

  4.公司对工资、考核工资分配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不得向他人泄露,也不得相互打听、议论,违者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5.员工对工资、考核工资若有疑议,有权向综合部询问。

  四、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劳动保险: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

  2.工伤:

  (1)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而受伤,是否为工伤须由部门经理上报事故经过材料,经综合部及安全领导小组报有关部门确认。

  (2)因工负伤,按公司《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3)发生事故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上报经过材料,受伤员工按病假处理。

  五、离职程序(包括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等)

  1.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部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辞职申请未经批准前应继续工作,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予以除名,个人档案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3.公司批准离职后,员工到综合部领取《离职循环单》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凭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的《离职循环单》到综合部结算工资,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手续。

  5.离职手续须在离职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办理手续者,个人档案送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六、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知识水平、技术水平,所有员工均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接受培训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2.凡由公司出资培训、学习的,需签订《培训协议》,工作未满《培训协议》规定服务年限的,须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七、个人资料

  1.员工应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伪造。

  2.为避免因有关资料不准确而导致员工正当利益遭受损失,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关记录发生变化,例如:住址迁移、婚姻变更、学历、调动、生育、出国、刑事行政判决处理等等,均应及时通知综合部。

  3.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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