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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一、处罚项目:

  1、考勤

  ⑴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罚款30元;被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

  ⑵提前60分钟以上签到者,罚款20元;

  ⑶不按时签到而后以不成立理由补签者,视旷工处理;

  ⑷上班迟到早退,每人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每天扣30元,二天以上加倍处罚;

  ⑸未提前通知休息而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

  2、管理处员工的职业道德

  ⑴踩草地、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

  ⑵未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者,通报批评;

  ⑶不遵守纪律、未维护管理处集体荣誉者,通报批评;

  3、办公室管理

  ⑴值日人员不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状况差,责任人扣20元;

  ⑵办公台面摆放凌乱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吃零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在办公室坐姿不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⑹因个人问题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拔打声讯台者,罚款50元;

  ⑺上班时间不及时或不接听电话者,罚款20元;

  ⑻接电话时不注意文明用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⑼自行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乱停放在办公室外走廊、道路上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

  4、早操

  ⑴听到集合哨后,集合动作缓慢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⑵不专心做早操,谈天说地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⑶不认真对待,动作软弱无力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点名时嘻嘻哈哈、应到声音不响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⑸故意拍打摩托车,制造噪音者,罚款20元;

  5、仪表

  ⑴不带工作牌上班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⑵工作牌佩带位置不对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须穿工作服时,不穿工作服上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⑷工作服不整洁,形象很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6、就餐

  ⑴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通报批评;

  ⑵餐厅高声喧哗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⑶打饭菜不排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

  ⑷提前吃饭者,上班时间吃饭者,记旷工一次,罚款30元;

  ⑸随意拿走食堂公用设施者,除归还公物外,罚款50元;

  ⑹倒饭菜在桌面、地面者不自觉清理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

  ⑺擅自出入厨房工作间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强行加菜者,罚款30元;

  7、员工集体宿舍管理

  ⑴墙上无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

  ⑵无实行舍长责任制的,通报批评;

  ⑶宿舍内务卫生差的,通报批评;

  ⑷个人内务差的,罚款30元;

  ⑸有"四乱"现象的,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

  ⑹有打麻将、聚赌、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讲粗话、脏话等不道德行为,损坏管理处的形象,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30-200元;

  ⑺有偷水、电行为的,除补缴应交水电费外,罚款100-500元;

  8、办公用品的使用、领用

  ⑴有浪费行为,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⑵有挪为他用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⑶有多拿多占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

  9、综合其他项目

  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⑵不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工作的,通报批评,罚款30-100元;

  ⑶不服从行政督察部监督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

  ⑷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活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⑸本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⑹住户对管理处员工服务态度有效投诉一次,通报批评视情节扣30-100元;

  ⑺因工作不负责引起新闻媒体批评的,责任人受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扣100-300元;

  ⑻因工作台不负责,引起住户有效投诉的,责任人一次扣30元;

  ⑼不懂物业管理法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

  ⑽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的,罚款30元;

  ⑾参加管理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元,缺席的扣30元;

  10、奖励项目

  ⑴奖励项目

  ⑵受到住户写信表扬的,视情节奖励30-100元;

  ⑶受到新闻媒介报道表扬的,视情节奖励200-500元;

  ⑷在管理过程中,集中住户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建议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⑸提出新颖实效管理措施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

  ⑹为管理处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视情况奖励300-800元;

  ⑺维护管理处的形象、荣誉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⑻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消除消极影响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⑼举报偷盗公物、避免管理处损失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

  ⑽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奖励30-100元;

  一、绿化队

  1、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

  2、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

  3、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

  4、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

  5、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30-50元;

  6、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

  7、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

  8、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

  9、不及时的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

  10、不及时消除处理有损绿化地隐患的,扣30-50元;

  二保安队

  1、无故打、骂人,虐待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

  2、以查证为由、敲诈钱物的,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3、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30元,二次80元,三次开除。

  4、执勤中看书、报、坐、卧、躺、闲谈、会客、抽烟,一次罚款10元,二次20元,三次30元,屡教不改劝其离队。

  5、上岗迟到早退,每次10元,无故旷工每天50元,二天加倍处罚,三天以上自动除名。

  6、违反保安队"内务卫生暂行制度"条款或按月内务卫生评比最差者月扣30元;

  7、违反保安队"队容仪表招待规定"条例的,每次扣10元;

  8、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到群众,保安员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9、违反保安队宿舍管理规定的,一次扣20元,二次扣40元;

  10、隐瞒实情不及时汇报者,一次扣50元;

  11、在执勤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20元;

  12、责任区有违章停车现象而未制止的,扣30元;

  13、有踏草地现象、踢球、乱晾衣物、违章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20元;

  14、收费不给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300元;

  15、在无特殊情况下(如塞车),有车无卡出小区或私自不收费的,一次扣30元。

  三、维修部

  1、以不成立理由对维修申报项目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扣20元;

  2、无按期清理化粪池、检查排水系统的,责任人扣50元;

  3、维修及时率未达到标准化的每次扣20元;

  4、维修不合格的,每次扣20元;

  5、维修结束后,不及时返回办公室而在外逗留的,通报批评,并每次扣30元;

  6、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7、维修后需返工的,一次扣20元;

  8、维修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多退少补,一次扣10元;

  9、维修没责任心的:如维修一半到下班时间后就不给住户维修的,一次扣30元;

  10、紧急情况住户来报修不予受理的(下班时间),一次扣50元;

  11、派工板上未如实反映维修工去向的,扣10元;

  12、当日申报维修项目当日未有答复的,扣10元;

  13、虚报领用材料的,除退还领用材料外,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14、随意浪费管理处材料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20-100元;

  15、不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导致损坏的,须负责将其修好,不能修好的,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大部分资金;

  16、向住户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的,除退还给住户外,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50-200元;

  17、维修后收费不开收据的,除将款项退还外,通报批评并扣100-300元;

  18、维修后未将收据送给住户的,扣20元。

  四、总台值班

  1、住户报修超过36小时不答复的,扣20元;

  2、违章装修未及时发现的,扣30元;

  3、有住户违章装修不整改的,扣30元;

  4、责任区内有乱拉、乱搭、乱挖之现象而未及时纠正的,扣20元;

  5、公共设施破损超过二天未报修的,每处扣10元;

  6、辖区内发现有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而未制止的,扣20元;

  7、无特殊原因下班前不到办公室报到的,一次扣30元;

  8、因安全隐患未及时纠正导致辖区内发生治安案件的,扣50元;

  9、辖区内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10元;特别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或绿化地上的,每处扣20元;

  10、社区秩序混乱、闲杂人员聚集的,扣30元;

  11、上班时间,借巡查之机而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30元;

  12、住户对辖区的卫生、绿化、治安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20元;

  13、辖区内清洁率低于99%的,扣20元;

  14、辖区内公用设施损坏或

责任助理没有及时报修而造成伤人事故的,扣30元;

  15、辖区内绿化不达标,有死树、绿地坏死的,每处扣10元;

  16、遇到辖区内有踩草地行为而未及时制止的,一次扣10元;

  17、住户对辖区的环境卫生、绿化、治安有效投诉的,一次扣10元;

  18、同住户争吵,原因如是管理处员工过失,视情节扣30-100元;

  19、对住户报修投诉处理之后,在两天内未进行回访给住户回音的,每次扣20元;

  20、巡视、检查每天没按要求达到2次/每天的,扣30元;

  21、殉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22、管理费收缴不及时,每降低1%扣20元;

  23、各类通知未及时、彻底传达到住户手中,以致引起住户怨言的,扣20元;

  24、辖区内有乱抛、乱扔的现象不加制止的,扣20元;

  25、有不尊重住户的行为,如:嘴上叼着烟敲住户的门的,通报批评,并扣20元;

  26、对住户进行承诺,未履行而又未给住户解释的,每次扣20元;

  27、辖区内各类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懒惰现象而未及时指正的,扣30元;

  28、辖区内有垃圾、杂物乱堆放的,每次扣20元;

  29、墙面有明显手印、脚印、划痕等污迹而未及时清除的,每处扣10元;

  30、墙面有各种有碍观瞻的墙洞而未及时报修的,每处扣10元;

  31、奶箱的位置不统一的,每个扣10元;

  32、辖区内有封闭阳台的现象而未及时清除者,每户扣30元;

  33、空调洞的修复不及时的,扣20元;

  34、空调架有不符合规则而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5、墙面有蜂窝、燕窝、虫巢等未及时处理的,扣20元;

  36、有私搭、接水管的现象未及时处理的,扣30元;

  37、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残破不符要求;

  38、公共门、窗有丢失现象而未及时发现的,通报批评并扣30元;

  五、社区文化

  文化干事

  1、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落实好的,视情节扣30-50元;

  2、活动进行过各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的,扣50-150元;

  3、对居民文化活动建议、意见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扣30-50元;

  4、没有及时、按质、按量完成管理处一般对外宣传资料的撰写、采编工作的,扣50元;

  5、以不适籍口来推迟各种稿件的撰写工作的,扣30-50元;

  6、宣传栏需稿件的撰写、征集工作不及时的,扣50元;

  7、宣传栏编辑工作不细致,有严重错误的,扣50元;

  8、宣传栏校对及交付印刷工作不及时,以致没有按时出报的,扣50-100元;

  9、出版后的宣传资料大量文字错误的,扣50元;

  10、没有做好本小区发生的大事及各项活动的记录及宣传工作的,扣30-100元;

  11、不注重自身形象宣传,有不雅的动作及各种有损形象行为,以致有损管理处形象的,通报批评。

  六、内勤人员

  1、违反游泳场有关规定的,扣50-200元;

  2、没有规范的归档、收集工作台,造成存档报纸丢失的,扣50元;

  3、没有对网球场出租情况进行记录的,扣50元;

  4、出租收入没有及时上交的,通报批评,并扣50元;

  5、游泳池、网球队场存在脏、乱、差情况的,扣责任人50元;

  6、没有做好接待任务的后勤服务工作的,扣50元;

  7、没有及时完成各部门交给的文件复印工作的,扣30元;

  七、保洁队

  1、责任区绿化地、道路上有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的,每处扣20元;

  2、楼梯间有灰尘、污渍、蜘蛛网的,扣20元;

  3、责任区梯间发现有烟头、纸屑、痰迹超过3处的,扣10元;

  4、责任区、消防栓(箱)上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超过2处的,扣10元;

  5、平台、天台上有积水、青苔、蜘蛛网、污渍的,扣10元;

  6、对讲机门有污渍及乱张贴现象的,每处扣10元;

  7、有乱堆放杂物现象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20元;

  8、外裙墙有青苔、流水痕迹、泥沙、清洁率低于98%的,扣20元;

  9、责任区内垃圾桶摆放不当的,每个扣20元;

  10、不按时清洗垃圾桶,有污渍、蚊虫、苍蝇、蚂蚁、蟑螂,有圈套异味的,每个扣10元;

  11、责任区小品、告示牌、宣传栏有灰尘、污渍,玻璃不干净的,每个扣10元;

  12、责任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扣30元;

  13、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制止,通报批评,并扣20元;

  14、工作时间偷懒,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扣20-500元;

  15、不服从主任助理的劝喻的,扣30元;

  16、清洁工具没有保管好,乱堆放的,每处扣10元;

  八、工程维修部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一次扣50元;

  2、违章操作者,一次扣50-200元,对因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辞退处理;

  3、遇事呼叫不及时回复者,一次扣50元;

  4、遇紧急事故不及时前往处理者,一次扣1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

  5、不认真做好机电运行日记者,一次扣10元;

  6、机房地面卫生差者,扣50元;

  7、消防设施不完整的,责任人扣30-100元;

  8、没做好设施维护工作的,责任人扣30-100元;

  9、因工作疏忽造成停水、电的,扣50-200元;

  10、消防栓漏水的未及时处理的,责任人每处扣20元设施检查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1、各种设施运行记录不完善的,扣30-100元;

  12、各种设施运行标识、名牌不完整的,每处扣责任人10元;

  九办公室

  办事员:

  1、上班时间,借巡视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30元;

  2、巡视、检查无故不到位扣30元;

  3、徇私舞弊、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视情节扣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对住户投诉事项督察跟踪不及时,造成住户再次投诉扣30元;

  5、对管理处跟踪人员不良作风,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的扣30元;

  6、对住户解释不清,引起住户投诉一次通报批评,二次扣30元。

  办公室工作人员:

  1、考勤不仔细,记录出现圈套差错扣20元;

  2、外界参观、来访,会议准备工作不细致扣20元;

  3、辖区清洁卫生不良扣20元;

  4、档案管理不善,造成漏、缺、残损扣30元;

  5、文件、材料、信函打印、发放不及时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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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员工奖罚规定

  物业员工奖罚规定(试行)

  员工月度得分与工资挂钩,每扣一分,扣减工资总额1%,所扣的罚款登记后,在月底向本小区员工公布并作为奖励基金,由管理处根据本小区工作人员的表现于每季末发放给表现好的员工。

  一、奖励: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视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1、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对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收入有贡献者;

  3、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屡受住户表扬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提出控制开支、节约费用建议并有成效者;

  6、保护住户或公司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者。

  二、处罚

  (一)口头警告每次扣5分;书面警告每次扣10分;严重警告每次扣20分。

  (二)处罚人的权力划分

  1、扣分处罚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处管理人员,保安队长,班长。

  2、口头警告处罚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处管理人员,保安队长。

  3、书面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罚人:物业公司部门主管、副主管,管理处主任。

  4、辞退及除名处罚人:物业公司经理。

  (三)处罚形式

  1、处罚人对被处罚人即时发出扣分或警告,登记入"z物业公司处罚条"。

  2、其他执行人员有权立即纠正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况报告相应的上级,由其决定给予何种处罚。

  (四)对处罚不服的处理

  1、被处罚人接到警告后,应立即执行上级要求其完成和改进事项。

  2、被处罚人如不服处罚时,将不服理由告知管理处主任或物业公司质管部主管,由其作出裁决。

  (五)处罚细则

  1、有下列行为者,每次扣1分:

  (1)工作时不按"物管标准"规定就坐、站立、着装及佩戴工作牌;

  (2)与住户交流或纠正违章行为时不讲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3)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工作时间当众吸烟、吃东西、闲聊、看书、看报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项;

  (4)工作场所或宿舍不整洁,物品乱堆乱放,无故大声喧哗、粗言秽语;

  (5)用对讲机讲与工作无关的话;

  (6)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有下列行为者,处以口头警告:

  (1)不按程序交接班;

  (2)浪费用品、公共水电;

  (3)接待住户投诉、提问题、提要求时,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管理处;

  (4)不按"物管标准"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工作。

  3、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书面警告:

  (1)保安员上班睡觉;

  (2)不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工作;

  (3)私自向住户借款或摩托车等物品。

  4、有下列行为者,处以严重警告:

  (1)保安员上班离岗睡觉或擅离岗位;当班班长应负连带责任,给予口头警告的处罚;

  (2)使用公家电话收听信息台;

  (3)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4)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

  (5)使用通信器材或其它形式通风报信以逃避公司工作检查。

  5、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处以辞退或除名处理:

  (1)殴打他人或为私人原因打架斗殴;

  (2)贪污、盗窃、索贿、行贿、受贿;

  (3)拾遗不报;

  (4)故意破坏公物或住户物品;

  (5)向住户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6、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辞退直至除名:

  (1)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

  (2)对上级交待的事项没有及时完成又没有向上级汇报;工作马虎应付;与上级顶嘴;

  (3)由于工作失职或个人原因致使住户或公司财产、名誉或人身安全受到损害。

  三、员工行为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篇3: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5

  一、奖励的原则

  1、多奖少罚,奖罚公平

  2、及时奖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4、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相当

  二、奖励措施

  1、员工贡献奖(不定期奖励)

  ①各类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管理工作质量确有成效。

  ②工作细致负责,经常获得客户的书面表扬。

  ③解决疑难杂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

  ④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火抢险等表现良好)。

  ⑤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行为。

  2、月度优秀员工

  每个部门,每月度评选一次,并张贴红榜,以资鼓励。

  3、年度优秀员工

  按员工总人数的2%比例民主选举,投票选出年度最佳员工,附优秀事迹书面报告,上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给予奖励,并颁发由总经理签署的获奖证书,并张贴红榜予以通报表彰。

  4、其他奖励

  ①义务献血奖励

  ②获得各类荣誉的奖励

  三、违约金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主管及经理有权按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违约金。

  1、迟到或早退。(详见第四节第三条)。

  2、服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或收费台听取信息。

  4、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进食、吃零食、喝酒、抽烟嚼口香糖等。

  5、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购物。

  6、工作时间擅离本职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规定时间的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纸屑、杂物,不保持更衣柜内外及环境的整洁,在更衣柜内存放不应放的物品。

  8、不爱护小区及办公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浪费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9、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言语粗俗、骂人和进行骚扰客人的活动,不经同意擅自进入租户或业主单元内。

  10、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11、对上级分派的工作无故迟缓拖延。

  12、不经请求私自接待外人参观客户单位及所属区域。

  13、在工作区域内(无论上下班)不得进行上网聊天、喝酒、聚赌、打牌、睡觉、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14、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规章惩罚处理。

  15、工作时间打瞌睡,夜班当值睡觉。

  16、工作时间没有按要求完成作业或完成任务。

  17、工作时间手机、呼机应始终调为振动状态。

  18、 一月之内受到二次口头/书面警告,第二次警告应予以交纳违约金。

  19、下班或外出离开是,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20、除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按规定入库,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21、一月之内连续二次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核实后确系员工责任。

  22、经同意私自接受客户、租户、客人小费或物品。

  23、违反部门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24、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女员工均应淡妆上岗。

  25、由于责任心不强,非故意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赔偿。

  26、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

  2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资料及单据等。

篇4:ID物业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爱地物业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与部门考核条例配合使用)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或不签到签退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当班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解除劳动合同)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0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4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篇5:物业分公司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第六章 奖罚条例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及失职行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员工奖励条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属部门主管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可予奖励:

  2.1对企业业务技术上有特殊贡献、经实施而获重大改进成绩显著者。

  2.2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它方面做出贡献的。

  2.3对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集体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2.4遇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维护了公共利益的。

  2.5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相当成就的。

  2.6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2.7品德兼优、业务水平高超、工作勤奋的。

  2.8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三、奖励的种类

  员工具备前述各项事迹之一者,酌情给予以下奖励:

  3.1表扬

  3.2通报表彰

  3.3授予奖金

  3.4加薪

  3.5升职

  四、员工的惩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属部门主管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实行惩处:

  4.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4.2遇特殊危急事件,畏难逃避或救护不及时致使公司或公众蒙受损害者。

  4.3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4.4工作时间内偷闲怠工、睡觉或擅离职守的、干私活的。

  4.5干出有伤风化行为者。

  4.6有打架、赌博、吸毒、嫖娼、参与黑社会等严重损害集体形象行为者。

  4.7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将他人之功据为己有者。

  4.8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者。

  4.9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五、惩处的种类

  员工具上述各项之一者,视其动机原因及影响程度按下列规定予以惩处。

  5.1批评

  5.2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三次,作除名处理)

  5.3减薪

  5.4降职

  5.5辞退

  5.6除名

  5.7除此之外,还可根据情况采用以下方式:如体能训练、义务劳动、做公开检讨等。

  六、申诉程序

  员工对奖罚感到不满时,可向部门主管申诉。如与部门主管会晤后仍不满意时,可越级向行政部直至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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