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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物业保险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本文提要:涉及到物业保险的险种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一切险,一是公共设施设备险,还有就是第三者责任险,如果说物业管理公司代买房产一切险主要是保障业主的切身利益,那么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直接受益者是业主,间接受益者是自己。

一、物业保险折射出行业发展的大问题
如同当初国人对人寿、疾病保险非常陌生的状况一样,物业管理公司多数对物业保险认知不足,以致发展多年的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内至今都鲜有人过问和购买物业保险,尽管在日常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也发生了许多诸如机动车辆丢失、高空抛物砸伤路人、污水井盖被盗而掉进小孩、电梯困人复发心脏病等经济索赔案例。
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经常要尴尬面对此类越来越多的经济索赔案件,其原因有三:
一是客观上再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具体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都难免出现失误。有失误就存在间接或直接的责任,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中,就难逃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二是作为微利经营的物业管理公司其经济实力十分有限,大多难以承担经济索赔责任。
三是物业管理行业有许多热点、焦点问题还处在共同探索之中,有关法律、法规对此尚不能提供完全的解决办法。
面对如此尴尬的处境,笔者呼吁物业管理公司应鼓起勇气,无须推读,直面各类经济纠纷案例。为此,建议每一家物业管理公司都来关注一个本不应该被忽视的重要环节——物业保险,那么许多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物业管理行业是否重视物业保险这一环节,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购买物业保险,其实折射出的是"物业管理行业是否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心目中是否真正关注业主的切身利益,业主物业是否真正安全"这样一些大问题。


二、物业保险险种简介
涉及到物业保险的险种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一切险,一是公共设施设备险,还有就是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房产一切险包含了公共设施设备险,故在香港为规范行业,立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对所管物业代买房产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www.pmceo.com笔者认为这一强制性规定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物业管理公司购买了此二种物业保险,管理者就能全身心地把精力倾注在物业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上,不用分心耗神,小心谨慎,以防一旦失误,发生经济索赔案。对投资置业者而言,其物业也有了根本的保障。
房产一切险的主要概念是:某一栋某一层,甚至该楼层某一单元,一旦发生火灾涉及到相临单元,则保险公司不用追究是哪一个单元的责任,全部负责赔偿或恢复物业原状。
如果不买房产一切险,就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甲单元不慎引发火灾波及到乙单元,甚至丙单元及公共设施设备,甲单元本该因事先投了本单元的保险,获得了保险公司赔偿而感到不幸中的万幸,但结果相反,因火势波及到其他单元,遭受其他单元置业者的经济索赔诉讼,且索赔额可能大大超过甲单元自身物业的损失额,从而导致甲单元原先所购自身物业保险没有任何保障,变相自买,直接导致破产,这能不让人心痛吗?
如果甲单元遇到一家物业保险意识很强的物业管理公司,事先统一买了房产一切险,则情形就大不一样了。不仅甲单元业主可以得到很好的赔偿,损失可降为最低,其他波及之单元的业主同样可以得到补偿,邻里之间经济索赔案也就不会引发而自然消失,这样一种皆大欢喜的结果能不令人感动?
因房产一切险投保额往往很大,故费率要较某单元单独购买房产险要便宜许多,不会增加置业者的经济负担。如把每月应支付的保费平均分摊到建筑面积上,只需几角钱,十分具有可操作性。几角钱的保费,买一身的平安,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说物业管理公司代买房产一切险主要是保障业主的切身利益,那么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直接受益者是业主,间接受益者是自己。在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物业管理者往往都是以第三者身份出现在公众场合,如某业主违章,引起其他业主投诉,管理者将以第三者身份出面调解,或代表公众利益予以阻止;再如某业主乘坐电梯被困其中,这与生产厂家生产之电梯质量或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直接有关,管理者往往存在间接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这种第三者的间接或直接责任,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能否避免?事实上是不可避免的,将永远存在下去,仅仅存在责任轻重的问题,赔偿多少的问题。
既然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责任,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应该想办法规避经营风险。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帮助物业管理公司免受经济处罚的一种险种,即当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不慎失误,引发业主经济索赔案时,保险公司可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生诉讼,则由保险公司与原告在法庭上辩论,一旦保险公司败诉,索赔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由此可见,"第三者责任险"这一险种对物业管理公司而言非常重要,它可合法地避免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发生正面冲突,产生不良影响,损害企业形象,也可免遭经济赔偿的冲击。如果业主有理,其利益也可得到很好的补偿。


三、物业保险理赔案例
笔者在天安南油工业村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就曾亲身体验到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好处。1996年,小区管理部因事先没有通知业主要对各单元消防喷淋进行试压,结果因质量问题,某单元仓库的一个啧淋头经不住压力而爆裂,喷水淋湿了库内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该单元业主随即投诉,并开出3万余元的经济赔款单,对此,管理部并未与之论理,而是二话未说就拨通了保险公司理赔部的电话。保险公司旋即派人来现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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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保险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物业公司保险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测算年度养老、失业及医疗、工佃保险费用。

  2.负责审核职工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缴费情况。

  3.负责对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办理个人帐户清单申请表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金额申请表等手续。

  4.负责办理转入、调出人员养老及失业保险等有关手续。

篇3:C物业公司员工保险制度

  C物业公司员工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养老保险统筹。养老保险统筹金包括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员工的养老手册及台帐由公司委托社保中心保存。新调入员工转正后应将养老保险电脑转移单(若原单位是行业内统筹单位,将台帐)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待核查后从员工进入公司之月起继续上缴。若员工离开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转出手续。原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须转移养老保险。

  员工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金待遇,退休金计算办法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养老保险有关细节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并随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变更。

  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大病医疗统筹。每位员工会得到《医疗保险卡》。遇大病需住院治疗时,凭此卡到指定医院就诊。大病统筹金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

  1、企业缴纳部分:按公司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此基础上,企业再缴纳1%大额医疗互助金。

  2、个人缴纳部分:按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缴纳,在此基础上,职工个人每月交3元大额医疗互助金。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大病医疗统筹基金由企业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公司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0.5%缴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由人力资源部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

  工伤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个人不缴纳。公司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

篇4:P物业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P物业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一、就诊医院:

  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应在当地县(区)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

  二、赔付标准:

  1. 医疗保险赔付:

  (1)、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

  A.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每天只限报一次,每次按85%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付额以人民币300元为限。

  B. 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包括药品费)全部赔付,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

  C. 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按100%的比例赔付,每天最高赔偿额以人民币300 元为限。

  D. 检查费:

  除急诊外,单项检查费超过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孕妇围产期检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付,正常妊娠者,以人民币500元为限;异常妊娠者,以人民币800元为限。

  E. 因疾病门诊的手术费按85%赔付,每天无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2)、住院治疗(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赔付标准:

  A. 药品费:(按政府医疗主管机关规定的自费药品除外)赔付95%。

  B. 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以及敷料费赔付95%。

  C. 住院床位费:以每人每天不超过人民币40元为限。

  D. 检查费:除急症外,单项检查费超过人民币300元者,应由医院提供证明并征得保险公司同意。

  E. 分娩费:按实际支出的85%赔付。正常分娩者以人民币3000元为限;难产者最高以人民币4000 元为限。

  (3)、注意事项:

  A.被保险人在门诊或住院期间,如需配合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向医院声明,将自费药在医疗费收据上分别列清。否则,保险公司会拒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

  B.被保险人在申请门诊医疗费赔偿时,应按门诊日期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的医疗费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的索赔日期之后。

  C.被保险人申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赔偿,应在交费之日起90天内提出。

  2.人身意外伤害赔付:按中华人民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废给付标准》的规定,按伤残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可投保:

  恶性肿瘤(癌、肉瘤、白血病)、精神癫癞、痴呆、脑血管硬化、心肌梗塞、高血压(II期以上)、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传染期、慢性纤纬空洞形、肺硬变)、肝硬化、慢性肾炎、肾结核、肾病综合症、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性病、爱滋病及其它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

  四、对下列费用不负赔付责任:

  1. 挂号费、陪人费、特别看护费、伙食费、营养费、出诊费、奶粉费、婚检费、煎药费、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国家医疗主管机关规定应由个人自负的其它费用以及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

  2. 镶牙、整容(因意外事故造成畸形者除外)、美容、矫形手术、气功治疗、验眼、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家庭病床、性病、爱滋病、未婚人工流产、个人服务、按摩治疗以及因投保前已患有的慢性病的治疗费用。

  3. 被保险人自杀、斗殴、犯罪、吸毒、违法和故意行为所致的所有费用。

  4. 因第三者造成被保险人伤害,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医疗费用。

  5. 战争或军事行动、*或暴乱、核子辐射、核污染所致的一切费用。

  6. 在中国境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 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8. 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死亡或残废。

篇5: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保险制度

  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保险制度

  1 制度内容

  2 管理目标

  1.保证物业财产安全

  保险公司因业务需要掌握了大量的资料,有防范事故发生的经验,可以指导被保险人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财产的安全系数,保证物业的安全。

  2.风险分担,减少物业的经济损失

  物业是贵重的财产,通过保险公司的终结,将风险分散,从而减少物业的经济损失。

  3.有利于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巨大的的财产,一旦蒙受灾难,物业管理公司根本无力赔偿。投保后,保险公司协助管理,意外事故发生机会减少;同时,偶有意外也可及时补救,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进行。

  3 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火灾、雹灾、虫灾灯,自然灾害可以造成物业损坏,也可造成人员伤亡。

  2.设备事故

  物业中有许多各类设备,在使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如:漏电、漏税、漏气等。这些意外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

  3. 管理人员工作中的意外事故

  物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有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

  4 物业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通过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所管物业难免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或意外事故的破坏,因此,应充分利用保险,减少损失,在意外事故发生后能尽快恢复正常运作。

  物业管理中的保险服务

  物业管理要做到全方位服务,只要是客户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有可能提供的服务都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司替客户到保险公司投保,既方便客户也可以收少量的服务费。

  5 物业管理常保的险种

  与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的保险险种,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财产保险

  1]大厦报险

  物业管理中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楼都需要这个险种。物业管理公司应对公有部位和公用设施投保,还可以替产权人为其拥有的大厦投保。

  2]普通财产保险

  (1)物业管理公司自有财产保险

  (2)客户财产保险

  客户财产保险是指客户在本身单位内的财产。客户可自行投保,物业管理公司可为使用人代办。

  2.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保险。其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公共责任除外。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为了定性准确,一般采用"列举办法"把意外伤害事件的种类统定为:爆炸、倒塌、烫伤、碰撞、雷击、触电、窒息、扭伤及操作机械时发生的工伤事故等。物业管理公司应为自己的职工或客户办理此类保险。

  2]公共责任险

  公共责任险,也叫"公众责任险"。在保险单上"业务性质"栏填写保险项目。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法律上映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负责俄赔偿。物业管理公司一般均应投保"公共责任险"种。

  在客户二次装修时,物业管理公司一般要求其承包商购买此类公共责任险。

  物管部应在大厦竣工时,有整套大厦设备的记录,包括供应商,设备的编号,成本价,保用卡、及有关资料,以方便为日后保险公司用以估价和日后任何保险赔偿时使用。

  3.物业管理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保险单注明,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事故,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具体是:

  1]火灾、爆炸

  2]暴雨、洪水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天然灾害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

  4.财产保险的主要除外责任

  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

  2]清洁、保养、维护修理或修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引起的损失

  3]电器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5 工作表格

  保险办理情况登记表(QMS-PM-3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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