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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党建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11-27

  项目党建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项目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是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项目党建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重要动力,是实现项目效益的重要保证。为夯实项目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实现项目生产目标,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为实现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条 项目党组织是建筑施工企业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全体员工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优质高效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把***落实到项目上最直接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第三条 项目党建工作要以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促进项目持续滚动发展为目标;建立党组织主抓、书记经理共同负责、项目部党员积极参与的党建工作机制,把实现工程优质、员工优秀、效益最优作为衡量项目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第四条 项目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从适应项目管理的要求出发,不断创新发挥作用的方式,为项目施工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形象窗口、效益源泉、管理基础、人才基地。

  第二章 项目党支部的设置和基本组织形式

  第五条 凡集团公司所属工程项目,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含3名)、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应建立项目党支部,工期不足1年的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少于3名的项目,要以有利于开展组织活动为基准,可与临近项目建立联合党支部,或者建立政工组,设立1名政工员。

  第六条 组织机构设置要做到“五同步”。即:1、项目党组织与项目经理部同步设置;2、党组织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同步配备;3、项目党建目标与工程建设目标同步确定;4、项目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同步实施、检查和总结;5、项目工程竣工,项目部解散时,其党组织同步撤消。

  项目党组织一般以工程名称命名。

  第七条 对几个单位共同承建一项较大工程项目的,土建单位应按照需要,以联建的方式搞好项目党建工作。

  第八条 项目经理、项目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分设,并实行交叉任职。项目经理、项目党支部书记确需1人担任的,一般应设一名政工员,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项目党组织的建立及专(兼)职项目书记、政工员的任用,由各党(总)支部报请公司党委审批及任命,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项目书记与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期间,实行目标同向、工作同心、责任同负、风险同担、考核同步、利益同享。

  第十条 外协劳务队伍中的党员管理,从实际出发,依托山西E集团劳务部党支部进行管理,太原地区以外外协劳务队队伍党员由所在项目党支部进行管理。原则上以党员流动证或组织关系证明信为准。

  第三章 项目党建工作的任务

  第十一条 项目党组织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制度在项目部的贯彻落实;加强项目党组织建设,抓好项目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行使职权。若发现有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或决策偏离或违反有关规定情况时,要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意见不被采纳时,应认真向公司党委报告。

  抓好项目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搞好文明工地创建,支持工会、共青团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 项目党组织要以工程建设为中心,抓好项目班子成员之间、管理层与作业层之间的协调工作,要注重搞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地方政府之间协调工作。围绕项目的开工准备、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扎实有效的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项目施工全过程的重点和难点,加强组织协调,抓督促落实,要提高抓落实的自觉性,发挥组织保证作用。

  第十三条 项目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精神激励、情感激励、物质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员工要树立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成本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文明施工意识,组织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

  第十四条 项目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在工程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制订党员责任区和先锋岗目标,把工程建设目标、经营管理目标、政治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和生活保障目标层层分解,用党员责任目标的实现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要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科技攻关以及“争旗创优达标”活动为载体,增强党员宗旨意识,提高党员思想觉悟。要强化对各个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党员工作指标的考核,用好用活激励机制,选树好先进典型。

  第十五条 项目书记(政工员)要抓好人才培养工作。明确培养意向、确定培养人、制订培养措施。每个项目都要积极开展“师带徒”活动,要建立各类人才跟踪考察档案,善于发现和利用人才潜能,敢于把青年人才放到关键岗位和艰苦环境中去磨练成才。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搞好对青年人才的传、帮、带,做到干一个项目出一批人才,打造项目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十六条 项目书记(政工员)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制度,每个工程结束后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转交给本人所到的下一个项目党支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连续性。具备条件的要建议其所在党支部及时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党组织要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辐射作用。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外协队伍中去,发挥外协工会组织的作用,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为项目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要落实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为施工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施工企业形象。

  第四章 项目党建的基本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 创新活动载体。项目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施工实际,把施工生产的难点作为项目党建工作突破的重点,通过有效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争旗创优达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九条 创新工作思路。一是由生产领域向生活领域引深;二是由现场管理向岗位关怀引深;三是由职工队伍向外协队伍引深;四是由项目内向项目外引深。

  第二十条 明确岗位职责。主要包括项目书记(政工员)、项目部成员以及项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

  第二十一条 健全规章制度。项目党组织应建立以下工作制 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重要工作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基础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项目党建工作基础资料,按照集团公司党(总)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表的八项要求建档;二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自行建立和完善的各种基础资料。做到台账健全、资料齐备、表册清楚,使项目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党组织撤销时,有关资料、文件按规定移交派出党组织。

  第二十二条 项目书记(政工员)要以项目生产经营为中心,积极参与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结算、资金回收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加强形象管理。主要有:工程施工平面图、施工形象进度图、党建组织体系、项目部人员组织机构、工会工作体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项目企务公开栏、党员干部廉政承诺公示栏以及项目党支部和项目部工作职责和管理目标等。

  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四条 项目党建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按照《山西E集团关于加强和改进项目党建实施意见》、《山西E集团党(总)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表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年度两次考核结果的平均值作为项目“评先”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如实施意见与上级党的文件规定有抵触,以上级党的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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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办法

  某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营合同是指由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类经营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第四条 第一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产业,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等。

  第五条 第二类:由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租场协议》。

  第六条 第三类: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性合同。如《××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条 第四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花园业主,委托**地产出租、出售,由**地产收取中介费,协助签订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等。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公司所有经营合同均由立项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否则,扣罚立项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条 在洽谈、签订合同过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济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处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标的物招标价格明显不实,给予直接责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在洽谈、签订合同时,因把关不严,造成合同内容不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每处扣罚责任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一条 在洽谈、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字迹不清的,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公司领导发现的,每处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 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一般以面积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参照周边相邻单位的平均价格,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评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对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0元,部门经理500元,主管领导300元。

  第十三条 在签订《千卉街市租赁协议》时,须统一将千卉街市所有档口公开招投标,按最高投标价格签订协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四条 公共场地的出租价格为50-60元/ m2/天,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五条 各类租售业务的中介服务费用须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否则,扣罚当值中介人员100元,部门主管50元,部门经理30元。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六条 在签订合同时,洽谈、签订责任人须核实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七条 在洽谈装修、经营免租期限条款时,须按照**花园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装修期限给予场地装修施工或进场经营免租期限。否则,在公司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超期给予施工装修或经营免租期限10天以内(含第10天)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降工资一级,超期30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 **地产当值中介人员未明确知会交易双方责任与义务,造成投诉或直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扣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降工资一级至开除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

  第十九条 各类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由部门经理送交集团财务一分部备查。否则,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条 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经理签发《内部通启》,送达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一条 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协助、配合、监督责任。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条 各类合同在到期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一方有违约或变更条款,由部门经理负责续租、合同终止及解除、变更部分条款等事宜的洽谈处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扣罚部门经理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

  第二十三条 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公司职能部门督导室、集团财务一分部负责监督与审查。因督导室督导不严,公司领导发现的,每次扣罚督导室相关督导员200元,督导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 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类合同签订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类合同签订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 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所扣款项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物业公司收费考核办法

  物业公司收费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准确无误,杜绝收费不开单等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各收费岗位,由督导室负责检查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一分部负责检查考核实施。

  第二章 收费岗位及项目

  第三条 经营部收费岗位:千卉俱乐部前台。

  收费项目:千卉俱乐部、**少年宫、千卉街市(交财务一分部)、**地产、**邮政所、**商务代理中心、代办蓝印户口、各对外合作经营网点及各场地出租的费用。

  第四条 督导室收费岗位:收费组收费处。

  收费项目: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条 保安部收费岗位:指挥中心缴费处及车辆出入门岗处。

  收费项目:汽车固定车位管理费、汽车固定车位停车证工本费、车辆出入IC卡保证金、汽车月保费、汽车临时保管费、摩托车月保费、摩托车临时保管费及自行车保管费。

  第六条 服务中心收费岗位:集团财务一分部办公室

  收费项目:装修押金、各类证件工本费、材料费、维修费。

  第三章 收费管理

  第一节 经营部收费管理

  第七条 当值收费员到公司仓库领取"经营部收据"及"千卉俱乐部各类有价消费卡",然后到财务一分部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在使用完毕时,应即时申领、销帐。

  第八条 当值收费员在使用"经营部收据"及"千卉俱乐部各类有价消费卡"过程中,因书写或印刷错误等造成消费卡与收据作废的,作废收据必须一式三联齐全,注明"作废"字样,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上报财务一分部。

  第九条 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不开单、不收费,私自接待顾客消费。

  第十条 当值收费员根据收费项目及集团公司批复的"穗金物司办字[20**]第017号"文件与公司批准的**少年宫、**商务代理中心、千卉街市的收费标准,直接收取现金,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给对方。

  第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两名,一名开单,另一名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第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晰,一律使用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第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涂改。

  第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严禁缺页、缺号填单。

  第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在认真填写好收据后,再按收据号码顺序做好流水帐登记,以待查阅。

  第十六条 **少年宫老师每月最后一天将学员流动表及收费情况报部门经理。

  第十七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在每月19日抄取水电表读数,核算费用后与各档口租金一并打印收费单据,于当月28日派单,并在下月28号前收齐本月费用。

  第十八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每日17时前将收费情况,填写"内部缴款单"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于当天下班前携现金与票据一并到财务一分部交纳,并由财务收款员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地产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二十条 **地产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租场协议》或《租赁合同》约定,负责公共场地出租及各商业网点费用的催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地产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代收、代交、代管客户费用。

  第二十二条 **邮政所按《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收取"邮政延伸服务费"及"邮政业务代办服务费",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当值工作人员须每天下午15时与邮政支局邮车交接当日邮件。

  第二十三条 **邮政所、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每天下班时,将公司收入款项统一交千卉俱乐部当值收费员,当值收费员开具收据给邮政所、商务中心当值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须凭各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商务代理中心服务凭条"原件办理相关业务,并详细登记。

  第二十五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每半年做一次集团内部所有文印费用的转帐工作。

  第二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每天下班时,进行现金与单据、流水帐的核对工作,准确无误后,填写一式两联内部缴款单,经部门主管核查并签名确认后,将现金与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内,密封后在值班保安的监督下,于当晚24点30分前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

  第二十七条 每天下班前当值工作人员将各区域所交费用汇总后,统一填写日报表于次日早上班时报部门经理核查。

  第二十八条 各区域当值工作人员每月最后一天填制月度收支报表,由集团财务一分部核帐签字确认后,报部门经理复查,以便及时掌握当月收费情况,并报公司领导。

  第二节 督导室收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 督导室收费组专设现金收费管理员两名,一名负责开单,另一名负责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第三十条当值收费员须到财务一分部领取收据或发票,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方可正常使用。

  第三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收据或发票时,应书写整齐,字迹清晰,一律使用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

  第三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使用收据过程中,因书写或印刷错误等造成收据作废的,作废收据必须一式三联齐全,注明"作废"字样,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并上报财务一分部。

  第三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收据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严禁涂改。

  第三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物业服务费(经物价局批复)或垃圾处理费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三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现金时须登记《现金缴费台帐》一式两份,每天下班时交财务签字确认后,财务一分部留存一份,收费员存档一份。

  第三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每天必须在17时将当天收取的现金交财务一分部;节假日在17时30分将收取的现金封袋后,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三节 保安部收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 当值收费员每半年收取一次汽车固定车位管理费(经物价局批复),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三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到公司仓库领取车位"停车证",并加盖停车证编码章,方可正常使用。

  第三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在办理停车证时,须由购买固定车位的业主凭集团财务部收款收据方可办理,并收取工本费20元/张。

  第四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办理固定车位车辆、月保车辆IC卡时,须收取保证金100元/张;临时保管车辆不收取IC卡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每月25日-下月5日办理汽车、摩托车月保收费,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四十二条 固定车位、月保及临时保管的车辆,由停车收费系统自动计时,须刷IC卡方可出入。

  第四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收取汽车临时保管费时,汽车停放30分钟内予以免费,30分钟以上12小时以内按1次收费(即10元),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按2次收费(即20元),以此类推。

  第四十四条 各类军警军、消防车、押钞车、救护车、粤O牌车、邮政车及水、电、电信、煤气等车辆予以免费,不需刷卡。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车辆均予以免费,不需刷卡。

  第四十六条 停车收费系统若因停电或其它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当值收费员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一联交车主,另一联由当值收费员留存备查。

  第四十七条 车辆出场时由当值收费员验证IC卡是否有效,核算交费金额,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四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在接到车主挂失固定、月保车辆IC卡时,在30分钟内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予以注销,重新办理,并收取IC卡工本费100元/张。

  第四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接到车主挂失临时保管车辆IC卡时,须收取IC卡工本费100元/张,并按最低24小时(2次)收取费用。

  第五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补办完遗失IC卡后,需由当值保安员严格核实车主有效证件并详细记录车辆牌照、车辆名称等后放行。

  第五十一条 办理了月保手续的摩托车每次出入时,当值收费员须查验月保摩托车当月的交款收据,方可放行。

  第五十二条 摩托车出入口当值收费员放行摩托车入场时,须开具一式两联记录单,一联给车主,另一联由当值收费员留存备查。

  第五十三条 摩托车出场时,当值收费员按记录单时间段进行收费后,由当值保安员放行。

  第五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收取摩托车临时保管费时,日间保管时间为8:00-18:00,每次收费2元,夜间保管时间为18:00-次日8:00,每次收费2元;在两个时间段内停车,每次按最高3元收费,在三个时间段内停车,每次按最高5元收费,以此类推。并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发票给对方。

  第五十五条 收费员每天实行三班制收费,每班次收费员在下班时须打印本班次收费清单。

  第五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在下班时须将所收现金、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密封后,于下一班次收费员上班5分钟内投入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五十七条 在自行车入库时,由当值收费员收取停车费,并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据或票据给对方。

  第五十八条 在自行车出库时,由当值收费员查验有效凭证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条 收费员每天实行三班制收费,当班次收费员在下班时须将所收现金、单据一并装入交款袋密封后,于下一班次收费员上班5分钟内投入指挥中心保险柜中。

  第四节 服务中心收费管理

  第六十条服务中心装修、维修、办证原则:先交费后办理。收费标准按照公司制定的**花园《住户手册》中及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当值工作人员在接到装修、维修、办证申请时,先对申请项目及所需材料报价,双方确认后,由申请方到集团财务一分部交费,工作人员凭交费单据办理。

  第六十二条 节假日有申请需交费时,由申请方到公司督导室收费处或中国银行**花园储蓄所交纳。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六十三条 所有收费岗位必须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二)挪用、私吞公司营业款的;

  (三)做假帐,欺上瞒下的;

  (四)所收费用迟交或不交的;

  (五)收费不开单或多收少交的;

  (六)无公司财务加盖公章而使用票据、消费卡类的;

  (七)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胁逼或诱骗客户消费,并从中获取利益的;

  (八)所有收费必须由规定岗位收取,其它岗位及个人擅自收取的。

  第六十四条 当值收费员未按时申领、销帐收据或与财务申领清单核对不符的,每次扣罚50元。

  第六十五条 当值收费员未按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多收或少收;未开具同等金额收据或票据,扣罚当事人1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100-3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六十六条 当值收费员在收取现金过程中,因解释不清,引起业主投诉的,每

  次扣罚30元,投诉至集团公司,每次扣罚100元,部门经理50元。

  第六十七条 所有收费项目有代收、代交、代管费用的,每项扣罚当事人100-300元,部门主管5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降工资一级至除名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 当值收费员或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不开单不收费办理有关手续的,扣罚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2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六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私自打折少收费或让无效票为有效票的,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的,降工资一级至除名;部门主管未发现或发现后既不汇报又不采取措施的,扣罚100-300元;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扣罚300元至行政降职、降级。

  第七十条 当值收费员在开单收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

  (一)填写单据及各类有价消费卡错误,造成作废的;

  (二)单据由同一人签字的;

  (三)使用非签字笔开单的;

  (四)书写不工整,字迹不清楚,无法正常识别的;

  (五)有涂改现象或印刷错误等未作废的;

  (六)未做流水帐,流水帐上登记顺序不一致或有缺项的;

  第七十一条 当值收费员所填单据大小写金额不相符或单据不齐全,有缺漏又无法弥补的,除按所填最大金额赔偿外,每张单据扣罚填单人50元。

  第七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在填写单据时,有缺号、缺页而填单的,除按填写收据金额赔偿外,每张单扣罚100元,部门主管50元。事实不清,经查实问题严重的,给予当值收费员处以降工资一级至除名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至300元;扣罚部门经理300元,扣罚主管领导150元。

  第七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未如实填写住户卡号码、消费项目、消费时间,每项扣罚50元,部门主管10元,引起投诉的,每次扣罚100元,部门主管50元。

  第七十四条 **少年宫老师私自允许未交费学员上课的,每发现一个学员,扣罚老师300元,部门主管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七十五条 **少年宫老师未按时汇报学员情况,多报、漏报或不报的,每项扣罚老师3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六条 千卉街市管理员未按时抄录水电、打印派单、收取费用的,每项扣罚30元,部门主管1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七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未凭"商务代理中心服务凭条"办理各项业务,每次扣罚30元。

  第七十八条 商务代理中心当值工作人员转帐不及时、不准确的,扣罚30元,每延期一天,加扣10元。

  第七十九条 当值收费员在封装交款袋时,"内部缴款单"未经部门主管签名确认、装袋不一致的,扣罚50元。

  第八十条当值收费员未将交款袋按时或未投入保安部指挥中心保险柜内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扣罚100-300元;降工资一级;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部门主管分别处以:扣罚300元;降职、降级。部门经理分别处以:行政警告;扣罚300元;降职、降级,主管领导扣罚200元。

  第八十一条 各区域当值工作人员未按时做日报表、半月报表、月报表,未到财务一分部核帐,每项扣罚当事人50元,未报公司主管领导的,扣罚部门经理50元。

  第八十二条 当值收费员对各收费系统不能正确熟练使用,致使收费系统出现故障,除赔偿外,每次扣罚50元。

  第八十三条 当值收费员班次交接登记不清、不全的,扣罚当值收费员30元。

  第八十四条 保安部当值收费员对停车收费操作程序不熟悉,扣罚50元。

  第八十五条 各收费管理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收费岗位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收费岗位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收费管理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收费管理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八十六条 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七条以上扣罚金额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八十八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财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财务部配备电算化管理员和电算化操作人员。电算化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微机原理,了解财务管理,能独立排除常见的微机故障,负责电算化的全面管理和维护,指导电算化操作人员正确操作,电算化管理人员应协助财务负责人,给每位操作人员赋予相应的操作权限。电算化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财务业务和懂得微机操作,电算化操作人员可由主办会计兼任。

  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取得由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根据其所在岗位所赋予相应权限内工作。

  四.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微机操作程序上机,并保持微机整洁和安全。

  五.操作人员必须注意各自所授密码的保密,一旦泄密,应及时更换密码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六.禁止使用未经许可的外来磁盘、光盘等软件,杜绝病毒入侵,以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如确定需要使用外来软盘,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消毒处理。

  七.所有涉及与财务有关的磁盘等软件,必须在专用登记簿里进行登记,并注明路径、文件名、主要内容等。

  八.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书面资料和磁介质资料,它是会计资料主要部分。因此两种资料必须同时存在且保持一致。在每月结帐之前,用软盘作一次数据备份,备份盘两套,隔月轮流使用,还应备有临时资料备份盘。

  九.年末更换备份盘,更换出来的备份盘,视作历史档案资料,妥善保管,并进行造册,一式两份,一份财务部保管,另一份公司档案室保管。

  十.记帐凭证要根据原始单据直接在微机上填制,会计主管应及时将凭证存盘、登帐、打印、签章后定期装订成册。为了便于查阅,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应加上封面,并注明单位名称、凭证所属时期、种类、张数和起始数等。为了防止拆毁,应在装订处加贴封签,并由会计主管及装订人员盖章后,作为资料保管。

  十一.出纳人员在电脑或打印机输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后,要与库存现金、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如不符应及时查明、调整并与会计核算人员共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十二.各种会计报表应按月、季、年度分别整理装订成册,并专门留一份归会计档案。

  十三.每年度末,将一年的明细帐、总帐分别打印整理装订成册,加上封面归档,特殊情况则另行处理。

  十四.所有核算资料整理及归档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篇5:物业企业现金管理办法

  物业企业现金管理办法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2.支付员工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与个人购买物资和劳务费。

  3.支付员工因公出差的旅差费或探亲路费。

  4.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其他零星开支。

  5.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应报经财务部长或公司领导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

  1.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按照银行规定的现金库存量执行,由财务部根据现金支用量多少,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原则上一般不超过两天的支用量。

  2.现金收入应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妥善保管,次日送存银行。

  3.库存限额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4.大额现金存取,必须由公司保安人员或财务部其他人员陪同。

  三、现金使用的规定

  1.不准坐支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公司以外单位)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利用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或存入现金。

  4.不准将公款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不准私设小金库。

  四、库存现金的核算和清查

  1.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的依据是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记帐凭证(即收款、付款凭证),并按记帐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帐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应定期将总帐的现金帐户余额与现金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错,财务部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发现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借用现金的支付手续

  1.员工因公借用现金应事先办理借款手续,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应提前一天办理手续。借款单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后,会计人员才能进行帐务处理,借款人应在会计凭证上签字,出纳人员才能给予支付现金。

  2.员工借用现金后应不超过五天到财务部门履行报帐手续,特殊情况出差到外地的报帐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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