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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电子邮件管理办法(2)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公司电子邮件管理办法(二)

  一、规范目的:高效规范的传递信息,尽快实现办公自动化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电子邮件及其传递和存档

  三、内容:

  1、邮件发送者应填写主题,主题要求简明扼要,凡是没有主题的文件,收件人未及时阅读或批复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邮件发送者按公司制度承担。

  2、发送邮件时,发送者应在电子邮件中注明中文姓名、部门、发送日期,如果有说明的简短文字,也应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清楚。

  3、篇幅中少于一百字的文字,直接作为电子邮件正文输入。篇幅超过一百字的文件使用office软件编辑输入,并将office文件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传送。

  4、对于请示、报告、申请、文件、讨论稿等征求意见性质的邮件,被征求意见或被请示者为收件人,其他需要了解邮件内容者为被抄送人。收件人应及时答复发件人,被抄送人可不答复。

  5、所有部门经理及部门邮件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必须查看邮件,以便及时阅读和处理公司的信息。由于阅读邮件不及时而导致未能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未能按要求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等,按公司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

  6、凡是没有正式定稿的文件,报告、表格等一般情况不得打印。

  7、为了减轻公司邮件的负荷,工作人员不要使用电子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邮件。

  8、公司总办应指导和协助职员对电子邮件进行档案管理,作为部门用户应指定一文件管理员负责文件收发及传递信息,并报总办备案。

  四、邮箱管理

  1、总办负责按公司部门及岗位设置建立相应的邮箱。

  2、邮箱使用者应保护好邮箱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露,请及时做出更改申请。

  3、如果没有得到授权,不能查看他人邮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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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服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3)

  物业服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三)
  1目的
  为了控制公司支出成本,维持物资耗用低水平,提高资源利用,同时保证物资及时供给,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全公司范围。
  3采购分类
  3.1关键物品: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且对服务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品;单件物品价格昂贵的物品。
  3.2一般物品: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小的辅助材料或低值易耗品。
  3.3服务供方:非我司直接管理,但其人员或物品直接为我司提供相关服务方。
  4采购供方的选择
  4.1关键物品及服务供方的选择应填写《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评审表》,附营业执照、相关产品合格证书及其他证明其具备履行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交评审小组,经评价符合即可列入《合格供方一览表》。
  - 关键物品进入实际采购阶段应填写《申购单》。
  - 服务供方进入实际采购阶段应填写《印章及付款申请表》。
  4.2一般物品,经采购验收合格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一览表》。实施一般物品采购时需填写《申购单》,审批流程见后。
  4.3管理中心组织每年11月份对《合格供方一览表》进行一次重新评价,并制定新的《合格供方一览表》,报总经理室审批。
  每年9月份对供方进行一次跟踪重新评价,填写《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评审表》,不符合的应直接从合格供方表中取消,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由评审小组提交说明报总经理室批准。
  5采购审批
  5.1采购计划
  月度采购应在每月12日进行库存盘点后,附《库存物品盘点表》及当月《物品消耗单》,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下一个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表》提交至总公司审批。
  5.2分类采购复核
  工程类:项目工程部填报-总公司工程部经理复核;
  运营类:客服/秩序维护部填报-物业项目经理复核;
  行政类:行政助理填报-总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复核。
  分类采购经相关职能经理级岗位复核后,正式进入采购审批及实施流程。
  5.3采购审批流程图
  5.3.1总公司采购流程图
  5.3.2分公司采购流程图
  6相关文件
  采购过程中,应严格审核可能所涉及到的相关文件:
  l采购合同
  l产品图样/样板
  l产品规格、标准
  l技术服务协议/合同等(如有)
  7附录
  l物资采购计划表;
  l申购单
  l合格供方一览表
  l供方合同履行能力评审表
  l物资物品分类表
  l付款及印章使用申请表

篇3:物业服务公司仓库管理办法(2)

  物业服务公司仓库管理办法(二)
  1目的
  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
  本办法。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管理处的仓库管理工作。
  3物品的验收程序
  3.1物品验证的要求:
  3.1.1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少于10个的,要求100%抽样验证;
  3.1.2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多于10个的,要求10%-50%验证;
  3.1.3采购物品必须具备合格证,特别对批量购买的物品必须要验证物品的合格证,物品合格证由仓管员保存;
  3.1.4对目测无法验证的物品,必须使用相关工具协助验证;
  3.1.5物品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与《物资采购计划表》上的内容相符;
  3.1.6仓管员应将常用物品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在验证无误后交财务部保存、备查。
  3.2物品验证的方法
  3.2.1物品包装的验证:
  -物品外包装平整光滑,密封包装无裂缝、无渗漏、无污染或破损痕迹;
  -注意核对物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3.2.2物品质量的验证:
  -仔细检查物品表面有无擦伤、破损、无裂缝或扭曲变形;
  -验证铁制品时,应注意物品有无锈迹;
  -转动物品连接部分,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大的磨擦声;
  -检查物品接口部分,看连接处有无松动、滑丝现象;
  -验证物品质地是否符合购买要求;
  -检查物品附属件是否齐全。
  3.2.3物品性能的验证:
  -应对物品的机械部分应反复试动,检查其灵活性、准确性;
  -验收具有弹性的物品时,应对物品反复伸缩或弯曲,一般情况下,合格品应回复或基本回复原状;
  -验收电器物品时,应使用万用表测试。
  4物品的入仓程序
  4.1物品的入仓程序:
  4.1.1采购员原则上应在物品采购回来的当日,将物品送交仓库验收,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日入仓的,应报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另行处理;
  4.1.2如采购员通知物品供应商送货上门,采购员应陪同供应商一起到仓库验货;
  4.1.3仓库管理员应对符合购买计划的物品进行验收;
  4.1.4经验收合格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开具《验收入库单》,根据当天的物品验收单登记仓库《库存卡》,并将物品分类存放;
  4.1.5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月10号《验收入库单》汇总后,交财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4.1.6拨到部门或管理处直接使用的应开具《物资直拔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使用人直接领用。
  4.2退回物品的入仓程序
  4.2.1相关人员将未使用完的物品送到仓库;
  4.2.2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验收:
  -合格品,填写《验收入库单》,在备注栏内填写“退回物品入库”字样,存入合格品存放区内;
  -不合格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区等待处理。
  4.2.3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日下班前,根据退回物品《验收入库单》,登记仓库物品《库存卡》,每月10日汇总交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4.3设备工具的入仓程序:
  4.3.1新采购的工具按物品的入仓程序执行;
  4.3.2以旧换新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 经办人应凭其所在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的《工具/物品借还单》到仓库办理旧工具入仓手续;
  - 仓库管理员经检查无误后予以办理入仓手续,发给新工具,同时在使用《工具/物品借还单》上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4.3.3退还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 仓库管理员根据使用人的《工具/物品借还单》上的项目,逐项清点退还工具;
  - 仓库管理员对退还的工具进行验收;
  - 仓库管理员应在《工具登记/领用记录卡》上登记。
  4.3.4借用工具入仓程序:
  - 工具借用人在工具送还仓库前必须把工具清理干净;
  - 仓库管理员根据设备工具的领用记录,进行验收;
  - 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在《工具登记/领用记录卡》上登记。
  5仓库物品的存放管理
  5.1物品存放仓库的自然条件:
  a)有通风设备;
  b)光线充足;
  c)面积宽敞。
  5.2仓库物品的存放分类: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d)易碎、易损物品;
  e)食品类。
  5.3物品存放仓库的区域划分:
  a)常规物品;
  b)工程类物品;
  c)危险物品;
  d) 待处理物品。
  5.4仓库区域划分的方法:
  a)在货架上标识并隔离;
  b)划线挂标牌。
  5.5仓库物品的存放要求: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应单独设置仓库存放,存放时应注意:
  -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库房门内开。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存放时:
  -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放置;
  -放在干燥的地上或货架上;
  -配备防潮通风设施。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不规则物品,用盒或袋装好后摆放;
  -规则的物品整齐的摆放在货架或地上;
  -体积较大、体重较轻的可靠墙上放或挂在墙上。
  d)易碎易损的物品:
  -体积较小或瓶装物品,放置货架的底层、整齐的

摆放在地上;
  -体积较大的,应靠墙立放,放置上方不悬挂物品;
  -放置位置有缓冲物。
  e)食品:
  -放置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上;
  -配备通风、防潮设施。
  6仓库物品的领用管理
  6.1物品领用程序:
  a)物品领用人应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字确认的《出库单》到仓库办理材料领用手续;
  b)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所列品种,逐一发放;
  c)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内容登记仓库《库存卡》;
  d)仓库管理员每月10号将《出库单》汇总后交财务会计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6.2工具的领用管理:
  a)工具使用人应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名确认的《工具/物品借还单》到仓库领用工具;
  b)仓库管理员应根据使用人《工具/物品借还单》的记录,核对《工具登记/领用记录卡》上的领用工具是否有重复现象:
  - 如经核对,已有领用记录,但没有报废或其他处理记录,仓库管理员应拒绝发放;
  - 如经核对没有该工具的领用记录,将工具发放给领用人后,并在《工具登记/领用记录卡》上登记。
  c)仓库管理员每月10日将《工具/物品借还单》汇总后交财务会计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6.3借用工具的程序:
  a)凡因工作需要借用工具的人员,应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名确认的《工具/物品借还单》,到仓库办理工具借用手续;
  b)仓库管理员根据《工具/物品借还单》,与仓库建立的《工具登记/领用记录卡》核对无误后发放;
  c)仓库管理员对借用的工具应根据规定的归还期限督促借用人按时归还。
  7 附录
  l《出库单》
  l《物资直拨单》
  l《验收入库单》
  l《库存卡》
  l《工具登记/领用记录卡》
  l《工具/物品借还单》
  l《库存物品盘点表》
  l《物品消耗单》
  l《物资物品报废单

篇4: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十一)

  物业管理公司仓库管理办法(十一)

  为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以合理有效的使用,保障各项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坚决实行专人保管制度

  二、公私分明,严禁因私挪用公司财产物品

  三、仓库钥匙、库存物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凡进出仓库的物品及用具统一由专人负责

  五、严格做好各种物品的入库/出库登记工作以及仓储工作

  六、每月严格做到库存物品的清查盘点,并有完整、详细、连续的记录

  七、定期进行打扫归整,保持空气通畅,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潮等工作

  八、因违章操作等自身原因导致仓库物品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九、同时,严格做好仓库保管人休息期间的各种交接工作及记录

篇5:物业公司月度工作质量百分考核制办法

  物业公司月度工作质量百分考核制办法

  1、目的: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以尽可能量化的手段客观评介每个组织和个人阶段性工作的绩效,使考核工作科学、公平,起到奖勤罚惰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物业公司所辖全体工作人员、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下简称为"被考核人");

  3、计分规则及程序:

  3.1、办法所称月度指每月首日至末日的时间段;

  3.2、管理处设定每个被考核人在该时段的原始起点分为100分。当被考核人有各百分考核细则所规定的行为或现象时,给(处)以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3.3、被考核人为个人的,百分考核制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分;被考核人为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百分考核制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1分。

  3.4、实施考核的人员范围及相应的权限规定为:

  3.4.1、被考核人为个人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2分以下的,可以由领班及其以上职级人员直接决定;当领班认为需处以2分以上扣分的,凭被考核人承认的书面事实或其他书面证明报主管决定。领班对同一位被考核人月度的累计扣分超过5分后再实施的扣分,应报主管批准;

  3.4.2、被考核人为个人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5分以下的,可以由主管及其以上职级管理人员直接决定;当主管认为需处以5分以上扣分的,凭被考核人承认的书面事实或其他书面证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主管对同一位被考核人月度的累计扣分(包括按3.4.1规定批准领班报请的扣分)超过10分后再实施的扣分,应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3.4.3、被考核人为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2分以下的,可以由主管及其以上职级管理人员直接决定;当主管认为需处以2分以上扣分的,凭被考核人承认的书面事实或其他书面证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主管对被考核人月度的累计扣分超过6分后再实施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0.5分以上的扣分,应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3.4.4、各管理人员只对本人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考核,但在值班、职务代理、紧急情况时且被考核人的上级管理人员无法直接考核时除外;

  3.4.5、由于跨级(例如管理处经理直接对领班及领班以下人员、主管直接对领班下属人员)考核而发生对被考核人扣分的,被跨过的被考核人上级各管理人员亦应承担相当于被考核人扣分50%的扣分。

  3.4.6、公司层管理人员对本管理处及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公司之规定。

  3.5、考核人发现被考核人有考核细则规定的不合格项时,及时向被考核人指出不合格事实和相应合格的标准。

  3.6.1、决定处以2分以下的扣分的,告知扣分情况,并在有关记录材料上记载,要求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当被考核人提出扣分依据的,考核人有义务说明扣分依据;

  3.6.2、决定处以2分以上的扣分的,在有关记录材料上记载不合格项事实,要求被考核人签字确认。

  3.6.3、任何依据本办法作出的扣分决定,必须于不合格项发生后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被考核人签字确认。被考核人不予配合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确认,视为通知完毕。通知逾期的,不再处理或原有处理失效;由渎职人员代为承担相应扣分。

  3.7、被考核人对扣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次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处经理申诉,管理处经理应对申诉意见作出回复。申诉期间不停止扣分决定的生效。

  3.8、当月的考核结果由各主管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报管理处经理确认,管理处经理应于接到报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各主管应将书面确认及时转告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对主管人员的考核由管理处经理实施,并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告知各被考核人并书面确认。

  3.9、按考核细则规定可以加分的,应由主管制作书面情况说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5分之内的加分由管理处经理决定,5分以上的加分由管理处经理报公司分管领导决定。

  4、考核与收入

  4.1、原定收入

  4.1.1、在本办法范围内,被考核人为个人的,其月度应得收入(含补贴)扣除法定税金、个人承担的福利统筹及其他费用后的所得称为原定收入。

  4.1.2、在本办法范围内,被考核人为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其月度的合同标的金额称为原定收入。

  4.2、考核与收入

  4.2.1、设定96分为基准分。当月度考核分为96分,被考核人的原定收入全额支付;当月考核分为96分以上的,每增加1分,给予被考核人相当于其原定收入的2%的奖励;奖励金额来源于其他被扣分导致的扣款;

  4.2.2、当月度考核分为90分以上但不满96分的,以96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1%;

  4.2.3、当月考核分为85分以上但不满90分的,以90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1.2%;

  4.2.4、当月考核分为80分以上但不满85分的,以85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1.5%;

  4.2.5、当月考核分为75分以上但不满80分的,以80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2%;

  4.2.6、当月考核分低于75分时,被考核人为个人的,按其原定收入的50%发给(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障工资),同时视被考核人表现严重不良而予以辞退;被考核人为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以75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2%,同时视为被考核人违约而终止双方合同。

  4.2.5、本办法所用的"以上、为"包括本数、"以下、不满"不包括本数;

  4.2.6、上述各阶段分别计算后合并而成的总数为其实得收入。

  案例一、

  某安保原定收入为900元(含补贴),其当月考核分别分为99、94、89分,则其最终实得收入为:

  99分:900+〔(99-96)×2%〕×900=954元

  94分:900-〔(96-94)×1%〕×900=882元

  96

分以下的每1扣分的代价是9元

  89分:900-〔(96-90)×1%〕×900-〔(90-89)×1.2%〕×900=835.2元

  96分以下的每1扣分的代价是9.3元

  案例二、

  某管理人员原定收入为1800元(含补贴),其当月考核分别分为99、94、89分,则其最终实得收入为:

  99分:1800+〔(99-96)×2%〕×1800=1908元

  94分:1800-〔(96-94)×1%〕×1800=1764元

  每1扣分的代价是18元

  89分:1800-〔(96-90)×1%〕×1800-〔(90-89)×1.2%〕×1800=1670.4元

  96分以下的每1扣分的代价是18.6元

  案例三、某服务分包商的月度合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其当月考核分分别为96.7、92.5、88.2分,则其所得为:

  96.7分:12000-〔(100-96.7)×1%〕×12000=11604元

  每0.1扣分的代价是12元

  92.5分:12000-〔(100-95)×1%〕×12000-〔(95-92.5)×1.2%〕×12000=11040元

  每0.1扣分的代价是12.8元

  88.2分:12000-〔(100-95)×1%〕×12000-〔(95-90)×1.2%〕×12000-〔(90-88.2)×1.5%〕×12000=10356元

  每0.1扣分的代价是13.94元

  说明:1、同样的不合格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员承担不同的扣款金额;职级和收入与责任风险相对应;

  2、月度考核分数与收入的挂钩并非是水平关系,而是阶梯式的,扣分越少,相对应的扣款比例越轻;反之则加重。体现偶然与必然、教育与惩戒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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