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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2

  步行街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目的

  使公司的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公司开支。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3固定资产的界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3.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3.2购价在500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列为低值消耗品,不必编号造卡,只登记造册列入管理。

  4固定资产的添置

  4.1由各部、室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由财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员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4.2固定资产购置时,由财务部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部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5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

  公司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填写《设备登记表》,并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6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及工作职责:

  6.1总经理为组长,财务主管和各部门主管为成员。

  6.2小组工作职责:

  6.2.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由财务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6.2.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实物折价的实际金额。

  6.2.3公司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7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7.1 《设备设施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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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部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完好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职责

  1、财务部主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2、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管理、盘点及清查。

  3、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或使用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四、程序要点

  1、固定资产的定义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固定资料按具体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业各部门用房以及连同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设备,如电梯、卫生设备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围墙、水塔和企业内花园、喷水池等设施;

  ②机器设备。是指用于经营服务的洗衣设备、排水泵;用于产生电力、冷暖气的各种设备;

  ③家具设备。是指用于经营服务和经营管理部门的高级沙发、组合家具等;

  ④交通运输工具。是指用于经营服务和公司内部运输的各种车辆,如小轿车、卡车、吊车、电瓶车等;

  ⑤电器设备。是指用于企业经营服务或管理用的电子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通讯设备等;

  ⑥其他设备。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其他经营管理、服务用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建帐和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仓库出具的资产验收单,在3个工作日内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资产代码、资产名称、类别、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购买日期、原值、使用年限、月折旧额、累计折旧额、责任人等。

  (2)财务部会计应按《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的有关规定采取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②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③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3)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高于5%的,由财务部自主确定,报主管上级公司财务备案。

  (4)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岗位调动或离职,应按《员工离职、内部调职标准作业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5)对流动使用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应完整的记录每次使用情况。

  (6)对部门与部门之间调整使用的固定资产,双方应在调整使用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日后资产核对。

  (7)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资产,凭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8)日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9)闲置和暂停使用的资产,由仓库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库存资产重新使用前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

  (1)固定资产管理员于每年12月份会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所管辖的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固定资产的流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现状。

  (2)财务部主管在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清查资料编制相关的资产报表,在次年1月30日之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

  5、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置

  (1)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相关技术部门检查验证、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废及除帐手续。

  (2)如报废资产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为其他资产维修配件使用的,应报财务处理。

  (3)需维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

  (4)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参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程序》的有关规程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5)各部门要求报废、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资产均须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6、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固定资产的账务资产,每月由财务部会计分类、整理、归档和装订。

  (2)资料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内作长期保存。

  (3)固定资产资料的整理、各项报表的编制、报送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五、记录

篇3:P物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0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源,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列为公司固定资产:

  1)使用时限在两年以上;

  2)购价在500元以上。

  2.0固定资产的添置由各部门、室、处于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制订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计财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追加添置计划)。

  3.0固定资产购置时,由办公室验收,并逐一登记,建账立卡,使用者或单位办理领用、注销手工艺续、注销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0办公室按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各部门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5.0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总经理为组长,办公室、计财部、物业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每年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账、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计财部做销卡登记和账务处理。由计财部、办公室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公析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2)对使用单位的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对使用人或责任人处以按毁坏实物原价金额的30%罚款,对完整保护固定资产,充分发挥使用效能的单位和个予以奖励;

  3)计财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基金,所提取基金全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6.0对公怀购置的机动车辆、电脑、通迅设备等固定资产,办公室另订专项管理规定。

篇4:固定资产计价规定

  固定资产的计价规定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照如下规定:

  由建设单位建筑和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所确定的价值凭证,因建筑征用或投入土地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旧建筑物拆迁费,也应包括在与工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的价值的。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货价加上设备的包装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和安装成本以及缴纳的税金,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等计价。

  在原有的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全部支出,减少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交纳的城市建设开发费、耕地占用税等计价。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计价,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调拨价,加上调入时支出的包装费、运费和安装成本后的价格计帐。

  4、固定资产的价值必须按照规定的计价入帐,一经入帐,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固定资产部分拆装;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生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5、固定资产的管理,在酒店总经理的领导下和财务部经理的具体负责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的办法,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将全部固定资产归口列入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负有管、用和维修的责任,并对各使用部门落实到管理责任人进行岗位考核。

  6、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归口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的各项固定资产应设固定资产账册和卡片,填写有关固定资产详细资料(技术资料、图纸等应作为技术档案单独保管)按固定资产类别和使用部门顺序排列、编号、保管,并与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卡保持一致,定期进行核对。

  归口管理部门应制订财产、设备检修制度,并根据检修制度编制保养修理(包括大修理)计划,并督促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转移、出租、出借、报废、清理等手续,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清点(每年至少一次)和抽查,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保证计帐卡相符。

  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好固定资产卡,记好固定资产帐,以便随时和归口管理部门相互核对,并按顺序排列、编号。

  使用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应严格执行有关维护保养制度和操作规范,妥善使用固定资产,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无损。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动态情况,定期组织清查盘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经常与归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管好、用好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更动,转移或出借给其他单位。

  协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固定资产需用量,更新改造和保养管理计划。

  8、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必须由成本管理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验收,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由上述部门在验收单上签章,用时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送使用部门。

  9、固定资产的调出,应经总经理批准。调出固定资产时,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文件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财务部会计部经理和使用部门经理都须签章。未办妥规定手续私自调出固定资产者作违纪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有偿调出的固定资产,一般以账面价值,同时参照市场价格作为调拨价格。遇到账面价值显然不合理时,应由归口管理部门,财产管理部等按照实际的新旧程度及市场价格情况,共同拟定调拨价格,经总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调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价调拨。有偿调入固定资产的手续同调出一样。

  11、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经转入、转出部门签字后,交一联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帐、卡的变动手续,同时将其中一联转移单送交成本财产管理部财产管理员。

  12、一切固定资产的出租或出借都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单位办理合同签订并将合同正本交成本财产管理部保管。对外出租或出借的固定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任何出租和出借的固定资产应照提折旧,所得租金列其他业务收入。

  13、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定期清查盘点,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处理。

  14、固定资产使用日久,损坏不能使用需要报废时,由财务部经理或总经


理组织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时才能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批准后由财务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核销和清理。固定资产报废的残料出售,必须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作价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按国家物资政策办理。

  15、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即直线法),按平均年限折旧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0%

  固定资产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般按照固定资产原值3%-5%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

  16、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归口管理部门和各使用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大修工作,按现行制度规定发生的修理费用,直接或成本费用中列支,若修理费用数额较大,可以实行预提或待摊的方法。

  17、为了进一步反映各大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在"固定资产"一级科目下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房层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交通运输工具;

  家具设备;

  (包括地毯)

  电器及影视设备;

  文体与娱乐设备;

  其他设备;

  租出固定资产;

  未使用固定资产;

  不需用固定资产。

  在明细科目下进行明细核算,归口管理部门应另设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等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应按明细类别分类开张,并按保管使用部门设置专栏,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日期序时登记,每月结出金额,以反映各部门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核算资料正确性,应使用固定资产帐册中各类固定资产余额之和与总余额核对相符。

  固定资产卡片是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重要环节,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分别设置,每一对象一张,固定资产卡片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部门、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运杂费、安装费、规定使用期限、折旧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固定资产卡片应妥善保管,财产管理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做到帐、卡、物相符。

篇5: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工作原则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

  二、组织领导

  (一)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部管理。

  (二) 学校由分管校长主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 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 学校财务室负责监督、指导全校各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设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

  三、资产范围

  (一) 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除家具用具和图书外,原则上不记入财务固定资产帐,但要加强实物管理。

  四、计划与经费

  (一) 各科室、各专业部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说明购置理由,上报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批,其中2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必须附可行性报告。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二) 经费审定后,资产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三) 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新建、购置与验收

  (一)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总务处应向使用处室办理移交。总务处和使用处室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后一并交财务室入账。

  (二)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计划分期执行。使用处室和采购人员必须保持联系,互通信息,搞好市场调查,必须掌握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论证分析,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三) 财产保管处室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以免贻误时机,造成损失。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相符。

  3.质量、性能合格。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它技术材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

  六、保管、报损、报废与赔偿

  (一) 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各处室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

  1.总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总务处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总务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处室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账,校对账面总数,以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使用部门和总务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维修,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5.专业部负责人,对所管本专业部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向总务处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总务处应及时催还。

  (二) 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育教学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毁损,按报损处理。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处室填写报损申请单,说明原因,经严格的技术鉴定后,由处室领导签字后交总务处核查,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按上级文件执行报废程序。

  (三)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四) 各处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亦可按账面移交。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七、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年9月1日起实行,由ZZ市**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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