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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物业保密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2

  步行街物业保密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对保密工作的规范,严谨,确保公司保密工作落实到公司每一个员工。

  2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3保密事项

  3.1与公司有关的调查案件、检举揭发材料。

  3.2公司各级须保密的办公会议记录。

  3.3财务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员工工资表等。

  3.4本公司质量体系有关文件资料。

  4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4.1所有秘密文件未经制发部门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翻印,如需复制,须按规定申请审批。

  4.2收发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凡署名公司领导亲启件,由领导拆封;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阅、移交、归档等环节都要登记,履行签字手续,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4.3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放入保密柜内,个人不得保存;定期清查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5通讯保密规定

  5.1各部门的电脑由专人管理,非本机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5.2电脑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避免重要业务资料和档案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

  5.3任何个人都不准在通信、通话中涉及本公司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信息;个人不得偷看公司秘密文件和打听公司秘密性的会议内容。

  6泄密的处理

  凡发生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或泄密案件时,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窃密案件,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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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物业公司保密规定(二)

  物业公司保密规定

  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

  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

  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

  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实行借阅目的为指引员工培训,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及复印。

  6.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篇3:Z物业公司保密规定

  1、机要文书保密等级的确定和保管

  (1)公司机要文书按照保密程度分为普通、秘密、绝密3个等级,在文件上加盖相应保密等级的红章,凡查阅公司机要文书需填写《借阅资料申请单》,根据权限经相关批准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机要文件的原件和保密等级红章由保密人员保存,若进行复印必须注明复印份数和去向,在复印件上同样加盖相同的保密等级红章。

  2、信息保密

  (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对公司所有经营、业务、经济等方面的信息予以保密,禁止与无关员工或公司以外的人员以各种方式传递信息,若因泄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对泄密者给予处分,严重者可予以辞退,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2)机要文件的保存应该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相关书籍、信件、纸张应加锁予以妥善存放;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须加上相应的密码。

  3、档案室管理

  (1)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行政类文书(文件、合同等)、档案(人事档、项目的各类批复、证件等)及公章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

  (2)档案室钥匙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派专人负责保管;

  (3)各部门需要在档案室存放的文件、物品、可以自行派人保管档案室内文件柜钥匙,但进出存取文件、物品,必须由综合管理部专门管理人员同时在场,以确保公司机要重地的安全。

  4、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的机要文件中的信息,否则应对公司由此引起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篇4:金融中心安保工作保密规定

  金融中心安保工作保密规定

  1、安保队作为管理处的安全职能部门,保密工作尤为重要,各级员工都应认真遵守执行;

  2、有关公司和管理处的各项工作资料、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严禁传阅、抄袭和复制;

  3、公司和管理处的各项工作计划安排,在没有正式下达之前,严禁任何人向外泄露;

  4、对于公司的各种工作文件,要严格根据文件上所规定的许可范围相互传阅,无关人员严禁翻阅;

  5、各级工作资料必须锁放在指定保管柜中,其他部门或个人需要借阅时,必须持有管理处领导的许可证明,否则一律不外借;

  6、安保队员在日常岗位上所见涉及业主隐私、公司内部人员、工作问题严禁私下议论、传播。

  7、中控室在监视楼层画面时,对所发生的各种情况,除必要的向管理处领导汇报外,严禁向外宣扬;

  8、中控室的录像严禁任何人查阅,因工作原因需要查看的,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处安全主管领导同意,并且录像带不允许外借带走;

  9、对于违反以上保密制度的,将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直接予以除名。

篇5:物业安管员保密规定(7)

  物业安管员保密规定(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管工作中的保密要求,适用于指导安管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保密管理规定

  3术语

  3.1公司秘密:指如失密有可能影响公司或业户的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4工作中的保密要求

  4.1执行保密规定,严守保密守则。

  4.2不得向外界泄漏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岗位的工作时间、巡逻路线、监控点位等。

  4.3有重要接待任务时,不得向外界透露人员、行程等信息。

  4.4客人问及公司情况或私人通讯时,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4.5不得对外界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人事档案、薪酬收入、未公开的经营情况、数据等资料,或透露相关信息。

  4.6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或拷贝公司资料。

  4.7对辖区业户的私人信息要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透露。

  4.8发现他人有失、泄、窃密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4.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a)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业户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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