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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约

  1、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2、业户请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堆放垃圾、杂物及设置广告牌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或有害物质。

  3、为维护园区园林的整体设计风格,业户请勿利用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或其它花木,请勿在阳台上搭接花架。

  4、绿地水井系浇花养护之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5、小区水系内的水泵、电气、灯饰等请勿触摸,以免造成意外损伤

  6、业户请自觉遵守《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如造成公共区域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需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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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学院生态环境,美化校园,为教学、科研、教职工、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保证,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地包括:花坛、草坪、树木、人行道、道路。

  第四条、本校内园林绿化实行统一领导,由学院绿化委员会负责管理。院绿化委员会负责校园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学院绿化工作。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院绿化委员会应当鼓励、支持园内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校园项目,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凡在校园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校园绿化建设规划,由院绿化委员会会同院规划部门编制,并纳入学院的总体规划。

  第八条、院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实际,制订学院绿化规划建设指标,报请主管院长批准,院后勤办核准,并据此审核,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和绿化建设计划,并依法监督学院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

  第九条、学院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学院绿化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核准单位审批。

  第十条、学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教学楼、住宅楼、学生宿舍等)竣工验收、必须有院绿化委员会参加,有关绿化工程的基础施工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施工或由绿化专业单位代为施工,代施工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敷设通讯,电力,给排水管线和架设标牌等公用设施,需占用学院绿地的,应事先到院绿化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避让办法妥善解决,无法避让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院绿化委员会的要求采取措施。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本院内所属单位、驻院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校园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参加学院绿化美化活动,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侵占、危害、破坏学院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人行道和道路的行为。

  第十三条、下列校园绿地、树木、人行道、道路和园林设施的管理责任分别是:

  (一)、院属各单位内的绿地、花坛和设施,由所在单位保护、管理。

  (二)、院内各主要绿地、树木、道路、广场由绿化委员会负责保护、管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所种树木、绿地、花坛、道路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破坏、侵占。确需砍伐、移植、临时占用、改建的必须向院绿化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绿化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砍伐、移植、占用、改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花草,恢复场地,或按树木、花草的价值和生态效益等综合价值进行补偿。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学院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改变用地性质,或者破坏地形、地貌、水体、植被,擅自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并补交占用绿地费,改变用地性质或破坏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的,责令其恢复原状;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按所占面积绿化建设实际造价和生态效益等综合价值进行补偿。

  第十六条、院绿化委员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绿化施工单位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绿化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十七条、禁止将学院绿地出租或用于抵押;禁止侵占绿地搞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八条、因建设需要和特殊原因占用校园绿地,应向院绿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落实补偿措施后,依法向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需临时占用学院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院绿化委员会的管理,与院绿化委员会签订《恢复绿地保证书》,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缴费标准按占用绿地面积1:1执行。

  第十九条、院绿化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树木花草、校园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遭受意外伤害的校园绿地、花坛、树木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和责任,要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第二十条、严禁在学院绿地内存放自行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焚烧杂物。

  第二十一条、在学院绿地及其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 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伤害树木、绿篱,践踏草坪绿地;

  (二) 依树搭棚盖房,或在行道树树冠范围内和距离绿地、绿篱、花坛1.5m范围内设置煎、烤、蒸、煮等摊点;

  (三)在树上钉钉、拴绳挂物、倚靠车辆;

  (四)焚烧枯枝落叶,生火取暖或野炊;

  (五)倾倒垃圾、污水;

  (六)设置影响园林景观的标牌等:

  (七)堆放物料,硬化树坑;

  (八)驾驶车辆等作业撞伤、撞倒树木,损毁园林设施;

  (九)其他损坏校园园林设施、校园绿地、树木花草的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院绿化委员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学院绿化建设设计方案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占用或临时占用学院绿地逾期不归还的,责令其限期归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责令其停止侵害,补栽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实际损失三至五倍的罚款;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死亡的,从重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责令其停止侵害,情节较重的,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www.pmceo.com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九)项规定的,除责令其采取救护措施外,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其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标准由院绿化委员会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妨碍学院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绿化管护任务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及时受理师生员工的举报,制止和查处有损学院绿地和园林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邯郸学院绿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园区绿化管理内容标准

  园区绿化管理内容及标准

  绿化是园区内不可缺少的部分,关系到整个园区的形象,也是测定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故拟订以下管理方案:

  ·管理内容

  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

  1、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

  2、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3、及时清除杂草、枯枝,春秋两季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苗。

  4、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

  5、做好恶劣天气花草树木的保护工作。

  6、定期修剪草坪,使其生长茂盛,平整美观。

  ·管理标准

  1、及时养护,保持绿化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乔、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乔木保有率98%以上。

  4、新建绿地中,植物成活率95%以上。

  ·绿化养护规程

  (一)灌溉与排水

  1、栽植的树木应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

  2、绿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十分干燥时,应及时采取灌溉措施。

  3、灌溉时间:夏季灌溉宜在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应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两季。

  4、暴雨后要注意排水,新栽树木周围的积水尤其要排出。对于地下水位较高苗木,应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5、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时,要注意保护木根部的土壤不被冲刷。

  (二)中耕除草

  1、各类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必须清除对影响树木生长的各类野生藤蔓,应及进清除。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中耕深度为10-20厘米,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三)施肥

  1、施肥的肥料种类以复合肥为主,施肥的时间宜在清晨和傍晚。

  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生长期、土壤等情况决定。

  3、施肥可采用沟施和叶面喷施等方法,沟施时应先在树木周围挖好施肥环沟,其直径与树冠相适应,深度应在根系密集层以上,宽度约为25-30厘米。施肥后,应将环沟填平。

  4、草坪中的树林可采用穴施法施肥。

  5、树木青壮年期及观花果类植物,可适当增加施肥量。

  (四)树木修剪

  1、树木通过修剪稳定树型、调节生长、适合景观的需要。养护中修剪以自然树型为主。可根据树木的生长发育特点,将树冠修剪、整理,使形成和保持一定的形状。

  2、树木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对。

  3、树木的修剪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而定。整形时应采取“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调节树势时应采用“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

  4、树木修剪的时间根据植物的特征而定。春、夏季开花的植物可在花后修剪;秋季开花和一般的树木应在休眠期修剪;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5、花灌木的修剪,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有利于花枝的均匀分布。

  6、修剪时,切口平整。剪口应在芽背,呈45度斜口。对于过粗大的枝条应采用分段截枝法,避免撕裂。

  (五)地被和草坪养护

  1、地被在未覆盖地面时期,应及时除去杂草,中耕。中耕时不得损伤的地被植物的根系。

  2、天气干旱、地面干燥时,要适时、适量的进行浇水。早春发芽时节可进行普遍施肥,肥料以复合肥为主。

  3、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较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修剪。

  4、草本及宿根、球根地被植物萌发能力较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量的分栽。

  5、草坪中的杂草应及时去除,单纯型草坪纯洁度大于95%,除草方式可采用人工除草、机械除草、化学除草等方式。杂草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内清除;草坪内没有已开花的杂草。

  6、草坪在生长季节,适时进行修剪,草的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

  7、灌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树堰直径。

  8、每天需做好旱情记录及工作记录。

篇4:物业项目绿化管理规定(5)

  物业项目绿化管理规定(五)

  1.0目的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绿化工作制度的建立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绿化管理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5.0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

  5.1《苗木清单》PR/WY-29-01

  5.2《绿化工作周计划表》PR/WY-29-02

  5.3《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

  5.4《绿化工作整改通知单》PR/WY-29-04

篇5:物业环境服务部工作制度:绿化管理制度

  物业环境服务部工作管理制度:绿化管理制度

  B.绿化管理制度

  1制度内容

  保持大厦的整体美观,为客户创造清新、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

  2适用范围

  辖区内绿化草坪及办公区域盆栽植物的养护。

  3绿化管理标准

  (1)植物盆内无烟、杂物、叶面、枝干;无浓厚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2)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3)盆缸清擦干净、无污、无渍。

  (4)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5)枝叶修剪齐整,无杂乱现象。

  (6)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清洗干净。

  (7)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8)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4绿化管理规定

  (1)人人都有义务维护场外植物/绿地及场内盆栽植物。

  (2)不准攀折植物及在树上扎拉。

  (3)不准损坏花坛、绿地及花木保护设施。

  (4)不准人为践踏绿地和车辆跨越。

  (5)不准在绿化地带堆放杂物。

  (6)不准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

  (7)当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5大厦内部租摆管理工作流程

  (1)施肥

  根据花卉植物的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特殊要求,追施化学肥料,并保证在场内无异味的散发。

  (2)换盆

  根据花苗的大小和生长速度快慢选择相应的花盆、套缸,在本管理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执行(绿化公司协助)。

  (3)浇水

  根据植物的特点,每日或隔日浇水。原则是:水温与室温要接近,浇水一定要浇透,盆土应经常保持湿润,不要过干、过湿,也不要时干、时湿。

  (4)采摘阳光

  光处,进行一定的光和作用根据花卉耐阴喜阳程度和生长情况习性,经常性将一些喜阳花卉移到阳用。

  6场外部草坪植物的管理

  (1)浇水

  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2)施肥

  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3)清除杂草及松土

  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4)修枝整形

  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依植物品种及生长情况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但此一项目通常在冬季进行。

  (5)除虫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初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

  (6)禁止事项

  禁止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7)防止损坏

  加强宣传教育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的毁坏,作到预防在前。

  (8)定期洗尘

  由于草坪紧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7工作表格:

  (1)楼内租摆养护每日巡查表

  (2)大厦外围绿化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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