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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5)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五)

  一、目的

  为了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更顺畅的开展,确保停车场安全无意外事。加强小区车辆出入的秩序及来访人员管理,便于更好的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停车场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停车场属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要求车场值班员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岗位形象、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展现出万科物业优质的车场服务。

  3.2车场出入口岗负责以下事项:

  1)对负责小区私家车辆及外来来访车辆进出的疏导、登记、收费以等管理。严格履行车辆核查制度,防止车辆被盗或车辆冲岗,严格落实收费制度

  2)对来访车辆进入必须先通知中心与业主核对清楚后方可通行,并填写《外来来访车辆登记表》及时通知巡逻岗予以引导。

  3)车辆驶出停车场,进出口安全管理员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一米时站立并敬礼;礼貌示意小区业主车辆自主刷卡,同时进行核车、核人、核卡,无误后打开地桩;对来访车辆以上要求外车场管理员还要代为刷卡并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收取车辆停车费的同时必须给车主开据相应的停车费发票,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无进出凭证的车辆,应要求其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或取得联系证实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中心或上级处理;

  6)停车发票由安全主办或班长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每用完一本发票后将停车费连同发票存根及时上交到服务中心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7)对不交停车费或无理取闹堵塞交通者,安全管理员应对其进行解释相关规定;必要时安全管理员应当出示相关停车场证件及相应法文,并及时上报主办级以上人员处理。

  8)对车辆运出小区的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等物资放行进行管理,放行时须开具经业主和服务中心客户前台一同签署的《物资放行条》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9)停车场夜间23:00-06:00必须使用地桩。疑问车场出入口岗须对车辆进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行为发生礼貌制止无牌车辆及装载危险物资车辆驶入小区,禁止行人从车辆出入口行走。

  10)熟记小区私家车辆资料,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报告控制中心和安全主办

  11)维护岗位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岗位周边的绿化进行监管,协助其他岗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与的临时工作。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3.3车场巡逻岗负责以下事项: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安全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2)严禁车辆停放与小区主干路,及时指挥车辆分类有序停放,防止车辆碰撞或占用私家车位。

  3)对车场车辆在停放的第一时间内进行检查登记,对有异常现象的车辆及时要求车主确认,并按巡逻路线图按时对车场进行巡逻检查

  4)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如有伤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对场内车辆发生故障的,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但必须进行严格监控。

  6)车场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巡逻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7)停车场或小区主干道内严禁试刹车练习或驾驶学车。

  8)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求车主赔偿以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事发时第一时间内拍照取证,通知控制中心,当班班长、安全督察必须到场处理,并上报部门主办。

  9)因安全管理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车辆违章处理方法采取劝解、警告、上报、锁车、拖车等形式;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3.4车场票据的使用及管理(主要包括: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

  1)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由安全督察负责从服务中心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存根/凭证等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班由班长负责整理核对。

  4.质量记录

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2-F1 《物资搬运放行条》

  GZWY7.5.1-A01-03-F5 《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花城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规范花城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更顺畅的开展,确保停车场安全无意外事。加强小区车辆出入的秩序及来访人员管理,便于更好的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一下规定:

  1.花城停车场属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要求车场值班员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岗位形象、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展现出万科物业优质的车场服务。

  2.车场出入口岗负责以下事项:

  1)对负责小区私家车辆及外来来访车辆进出的疏导、登记、收费以等管理。严格履行车辆核查制度,防止车辆被盗或车辆冲岗,严格落实收费制度

  2)对来访车辆进入必须先通知中心与业主核对清楚后方可通行,并填写《外来来访车辆登记表》及时通知巡逻岗予以引导。

  3)车辆驶出停车场,进出口安全管理员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一米时站立并敬礼;礼貌示意小区业主车辆自主刷卡,同时进行核车、核人、核卡,无误后打开地桩;对来访车辆以上要求外车场管理员还要代为刷卡并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收取车辆停车费的同时必须给车主开据相应的停车费发票,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无进出凭证的车辆,应要求其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驶出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或取得联系证实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中心或上级处理;

  6)停车发票由安全主办或班长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停车费满500元和发票存根及时上交到管理处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7)对不交车位使用费或无理取闹堵塞交通者,安全管理员应对其进行解释相关条文;必要时安全管理员应当出示相关停车场证件及相应法文,并及时上报主办级以上人员处理。

  8)对车辆运出小区的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等物资放行进行管理,放行时须开具经业主和管理处客户前台一同签署的《物资放行条》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9)保持车场出入口的地桩或道闸必须24小时关闭状态,对车辆进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路障打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行为发生礼貌制止无牌车辆及装载危险物资车辆驶入小区,禁止行人从道闸口进出。

  10)熟记小区私家车辆资料,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报告控制中心和安全主管。

  11)维护岗位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岗位周边的绿化进行监管,协助其他岗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与的临时工作。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3.车场巡逻岗负责以下事项: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安全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2)严禁车辆停放与小区主干路,及时指挥车辆分类有序停放,防止车辆碰撞或占用私家车位。

  3)对车场车辆在停放的第一时间内进行检查登记,对有异常现象的车辆及时要求车主确认,并按巡逻路线图按时对车场进行巡逻检查

  4)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如有伤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对场内车辆发生故障的,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但必须进行严格监控。

  6)车场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巡逻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7)停车场或小区主干道内严禁试刹车练习或驾驶学车。

  8)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求车主赔偿以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事发时第一时间内拍照取证,通知控制中心,当班班长、安全督察必须到场处理,并上报部门主管。

  9)因安全管理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车辆违章处理方法采取劝解、警告、上报、锁车、拖车等形式;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4.车场票据的使用及管理(主要包括: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

  1)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由安全督察负责从管理处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存根/凭证等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班由班长负责整理核对。

篇3:荔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1.1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1.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1.1.2指挥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注意前后左右车辆护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1.1.3停放好车辆,注意提醒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1.1.4机动车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禁止试车、修车、练车。

  1.1.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叫。

  1.1.6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1.7不准在道口、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摩托车和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各自的停放点)。

  1.2除执行任务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和公司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1.3停车场实行月卡、季卡、年卡和临时停放收费方式,实行月卡、季卡、年卡的车主(司机)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停放按规定缴费,临时停放必须保证业主(住户)有足够车位前提下实行。

  1.4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时显位置。

  1.5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公司定期检查。

  1.6停车场和小区行车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

  1.7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8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

  1.9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讯、电器、供水等设施。

篇4:正家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管理规定

  1.0为确保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车辆停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1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本小区护卫队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停放。

  1.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本小区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进行收费。

  1.3车辆进入:

  1.3.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护卫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护卫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1.3.2进入时,护卫员发给停车卡并登记停车卡号、车辆牌号、进入时间、以备查阅之需。

  1.3.3除管理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1.4车辆停放:

  1.4.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护卫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1.4.2护卫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1.4.3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1.4.4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1.5驶离:

  1.5.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护卫员交回停车卡,护卫员核对卡号相符,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1.6护卫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1.7护卫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1.8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物业管理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篇5:正家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

  1.0为了维护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住宅区内。

  1.2出租车接送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1.3车辆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住宅区停放的车辆,可到管理处办理月卡。

  1.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道口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1.5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6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凭《物品放行通知单》出场。

  1.7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1.8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洁干净。

  1.9驶入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1.10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驶入住宅区内。

  1.11按时缴交停车费,不得拖欠。

  1.12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护卫员执行公务。

  1.13护卫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2.0相关文件:**-《搬出家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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