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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湾小区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蓝湾小区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中心值班秩序的管理,充分发挥控制中心的监督作用及防范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合理调动部门的一切资源,保障小区管理系统正常运作,提高控制中心对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指挥协调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 中心值班人员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严禁顶岗换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挥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不得离开中心。

  2.值班时间不得做任何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得看书报或收听广播,严禁在岗上打瞌睡,影响值班质量,严禁擅离职守。

  3.值班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日常工作问题,或其它班组及业主反馈的信息,要立即协调,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突发事件,不得擅自作主,不得隐瞒不报,要及时知会部门经理。

  4.对日常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处理,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经过必须做好详细完整记录,以便对整个事件的追溯取证。

  5.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校或操作中心设备、设施(正常值班操作除外),严格遵守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值班纪律。

  6.严禁闲杂人员及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中心值班室,严禁任何人利用中心电话办理个人事务, 任何人员不得在中心吸烟、吃零食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

  7.严禁值班人员利用中心电话办理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8.中心值班人员对业主来电及投诉,必须热情、礼貌、耐心地接听,并对信息予以记录,及时反馈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解决。

  9. 值班人员在接到业主或其他工作人员反映的维修项目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并予以记录,同时跟踪落实维修结果,要求维修人员予确认,对暂时因材料短缺或不能马上安排人员维修的,要耐心向顾客解释清楚,明确维修时间并以记录。

  10. 在本班内能完成的工作事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移交下一班次,如确定在本班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明确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1. 控制中心内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为消防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它用。

  12. 值班过程中,认真履行公司的《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密切观察四周围外墙、出入口动态及其它岗位人员值班状况,同时对镜头、背景音乐、门禁红外线运行状况等进行监控并对运行状况予以记录,如有问题及时反馈工程部解决。

  13. 切实监督各岗位值班人员状态,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14. 严格执行控制中心钥匙领借用程序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确保钥匙存放及使用安全,保障业主财产不遭受意外损失。

  15. 充分利用监控中心安全、消防的技防功能,密切留意小区消防、治安及车辆动态,发挥技防和人防有机配合,随时掌握小区的一切安全情况和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控制、及时处理,确保小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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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花城小区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控制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控制中心值班员对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指挥协调的重要作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1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公司及服务中心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1.2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小区内安全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了解各类手续的办理程序,熟悉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范围及相关规定,熟悉小区环境、楼宇结构、设施(供电、供水、消防、报警、监控系统等)位置,器材布置及控制范围。

  3.1.3熟练掌握控制中心各种设备(居家报警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小区背景音乐系统等)的正确操作,相关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申报并跟进处理。

  3.1.4值班人员应认真观看闭路监控系统,密切注视小区内人员、车辆的出入情况,随时掌握各值勤岗的工作动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无阻。

  3.1.5通过电话和对讲系统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熟悉信息传递的流程及处理结果的反馈。

  3.1.6对受理的顾客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分类作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转报客服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的有效性。

  3.1.7严格按体系文件和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做好各种与控制中心相关的质量记录并跟进处理至关闭。

  3.1.8控制中心负责人为服务中心管理用房的钥匙管理责任人,负责按照公司体系文件《钥匙管理程序》建立钥匙清单和监督中心值班员办理借用手续,并不定时进行抽查。

  3.1.9每日按时开关背景音乐系统并注意系统运作状况,背景音乐开放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若有业主建议再作调整 )销售开放区域的背景音乐开放时间为9:00-18:00。

  3.1.10积极协调和配合客服前台、技术、环境等各部门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1.11负责住户夜间物资搬运手续的办理,严格监督安全员履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

  3.1.12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安全主管或部门经理汇报,按照经理指示求助社会力量解决,并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处理或记录夜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并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到现场协调;小区卫生方面的遗留问题,交班时接班人在早七点通知外包保洁员进行处理。

  3.1.13严格遵守控制中心的管理规定,不得让他人操作控制中心的监控系统、居家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保安对讲系统等各类设备。未经部门经理或安全主管的同意,不得随意找他人或替他人顶班。

  3.1.14督促现场安全员检查小区各装修户各施工人员的留宿问题,及时制止超时装修,禁止其它影响住户休息的声响。

  3.1.15每早、晚七点提醒岗位对红外线对射进行测试,对检测后出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每天22:00-7:00负责每半小时呼叫各当值岗位一次,发现异常安排当值班长或相邻岗位查看并记录。

  3.1.16控制中心内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为消防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3.1.17每日清理控制中心各类设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严禁在控制中心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

  3.1.18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控制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处理好,交班人员不得离开控制中心。

  3.1.19任何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控制中心接听、拔打与管理无关的电话,特殊电话需及时转接其他电话号码。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持车载对讲机呼叫,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用对讲机传递信息,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或由值班人员代为呼叫。

  3.1.20值班人员必须监督其他人员不得在控制中心闲聊、逗留、吸烟、吃零食或其他违规行为。

篇3:花城管理处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花城管理处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中心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指挥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心值班员对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指挥协调的重要作用。

  2.适用范围:

  花城管理处监控中心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1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学习公司及管理处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1.2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小区内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了解各类手续的办理程序;熟悉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范围及相关规定等,熟悉小区环境、楼宇结构、设施(供电、供水、消防、报警、监控系统等)位置,器材布置及控制范围。

  3.1.3熟练掌握中心各种设备(居家报警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小区背景音乐系统等)的正确操作,严格遵守中心设备保养计划,相关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认真作好当天维修服务和申报记录,重要电话、对讲记录、设备运行及交班情况记录,录像带录像起止时间记录;

  3.1.4值班人员应认真观看闭路监控系统,密切注视小区内人员、车辆的出入情况,随时掌握各值勤岗的工作动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的传递渠道畅通无阻;

  3.1.5通过电话和对讲系统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熟悉信息传递的流程及处理结果的反馈。

  3.1.6对受理的顾客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分类作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转报客服前台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的有效性。

  3.1.7严格按体系文件和管理处的补充规定做好各种与中心相关的质量记录。

  3.1.8任何人借用小区内公共用房、设备房钥匙必须严格遵守钥匙借用程序,领取及存放时必须当面核对,并做好借用登记记录。

  3.1.9每日按时开关音响系统并注意系统运作状况,背景音乐开放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

  3.1.10积极协调和配合客服前台、技术、环境等各部门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1.11负责办理停车场车辆进出凭证,停车票收发登记手续,严格监督安全员履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

  3.1.12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安全主管或部门经理汇报,按照经理指示求助社会力量解决,并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处理或记录夜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并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到现场协调,小区卫生方面的遗留问题,交班时接班人在早七点通知外包保洁员进行处理。

  3.1.13严格遵守控制中心的管理规定,不得让他人操作指挥中心的监控系统、居家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保安对讲系统等各类设备;未经部门经理或安全主管的同意,不得随意找他人或替他人顶班。

  3.1.14督促现场安全员检查小区各装修户各施工人员的留宿问题,及时制止超时装修,禁止其它影响住户休息的声响。

  3.1.15每晚22:00提醒岗位对红外线对射进行测试,对检测后出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1.16指挥中心内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为消防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3.1.17每日清理中心各类设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严禁在中心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

  3.1.18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挥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处理好,交班人员不得离开中心。

  3.1.19安全主管应根据每周的实际工作情况召集其他业务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认真听取其他部门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将本周的信息处理情况交各个业务班组传阅或张贴。

  3.1.20任何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指挥中心接听拔找与管理无关的电话,特殊电话需及时转接其他电话号码。

  3.1.21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持车载对讲机呼叫,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用对讲机传递信息,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或由值班人员代为呼叫。

  3.1.22严禁在指挥中心阅看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纸、杂志等。

  3.1.23值班人员须监督其他人员不得在指挥中心闲聊、逗留,与中心联系工作简明扼要。

  3.1.24中心备用工具箱应妥善保管,借用时需填写借用登记表。

  3.1.25任何人员不得在中心吸烟、吃零食或其他违规行为,所有人员均应努力营造一个严肃、有序,整洁的工作环境,值班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任何对指挥中心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的人员和行为,一经调查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篇4:小区控制中心值班管理规定(5)

  小区控制中心值班管理规定(5)

  为了加强中心值班秩序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心的控制监督作用和防范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合理调动部门的一切资源,保障小区管理系统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严禁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严禁顶岗换班。

  2、值班时间不得做任何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得看书报或收听广播,严禁在岗上打瞌睡,影响值班质量。

  3、值班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日常工作问题,或其它班组或业主反馈的信息,要立即协调,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突发事件,不得擅自作主,不得隐瞒不报,要及时知会部门经理。

  4、对日常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处理,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经过必须做好详细完整记录,以便对整个事件的追塑取证。

  5、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校或操作中心设备、设施(正常值班操作除外),严格遵守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值班纪律。

  6、严禁闲杂人员及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中心值班室。或利用中心电话办理个人事务。

  7、严禁值班人员利用中心电话办理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8、中心值班人员对住户来电及投诉,必须热忱,礼貌耐心地接听,并予以记录,同时及时反馈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9、值班人员在接到住户或其他工作人员反应的维修项目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并予以记录,同时跟踪落实维修结果,要求维修人员予确认,对暂时因材料短缺或不能马上安排人员维修的,要耐心向顾客解释清楚,明确维修时间并以记录。

  10、在本班内未能完成的工作事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移交下一班次,如确定在本班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明确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1、值班过程中,认真履行《中心岗位职责》,密切观察四周围墙、出入口动态,其它岗位人员值班状况、镜头、背景音乐、门禁红外线运行状况,并对运行状况予以记录,同时反馈部门修理及时解决。

  12、切实监督各岗位值班人员状态,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13、严格控制中心钥匙领借用程序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确保钥匙存放及使用安全和业主财产不遭受意外损失。

  14、充分利用监控中心小区安全、消防的技防功能,密切留意小区消防、治安、车辆动态发挥技防和人防有机配合,随时掌握小区的一切安全动向和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控制,及时处理确保小区居民安居乐业。

篇5:工业园智能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工业园智能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一、智能控制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二、信息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管理处主任。

  三、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报警属实,按相关“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智能控制值班记录表》中。

  四、智能控制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智能控制值班记录表》中。

  五、智能控制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智能控制设备维修申报表》,并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以调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六、智能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调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而影响工作信息传送。

  七、智能控制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中心内配备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械。

  八、严禁外人进入智能控制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未经许可,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接待任何来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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